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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解读汇总
2015-10-30 | 阅:  转:  |  分享 
  
新广告法解读汇总新广告法规定了一批禁用词,“最”“第一”“首发”等。明确定义虚假广告新法明确虚假的宣传、引人误导的内容,这些均属于虚假广告。
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也必须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针
对广告扰民问题,新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弹出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
闭。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这次新法增加了操作方面的一个亮点,就是工商部门有权让广告业主自证
清白。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
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
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8.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
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
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
替药物”。9.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
一键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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