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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清末老照片:残忍的示众刑罚
2015-11-02 | 阅:  转:  |  分享 
  
【转】真实的清末老照片:残忍的示众刑罚清代刑法本是依据明代刑罚而定的,但在严刑中废除了腰斩、廷杖两刑,表面上有所减轻,实际仍非常残酷。照片
上的那个人不是罪犯。他是在摄影者的指导下做示范。这种姿势不能站起来。不能坐下。几天之后受刑者是什么样的状态也就可想而知了。清代刑
法为笞、杖、流、徒、死五刑,死刑分为凌迟、斩决枭首、斩、绞。斩、绞又分为斩立决、斩监候、绞立决、绞监候。图为刽子手准备履行其职责
,一人被斩首。泥泞的地面上跪着被定罪的人(可能是义和团)。1900年。清代的斩立决、绞立决犯人由各府、厅、州、县审讯,有情节重大
、罪不可赦罪名者,行刑时罪犯由监狱提出,讯明姓名、验明身首,当堂赏以酒、肉、饭食各一碗,届时一声炮响,刽子手举刀一挥,人头落地,取
其首悬挂于市南门城墙或三牌坊枭首示众。图为戴木枷的人,摄于1902年。死刑罪中的斩监候与绞监候判定其罪后,仍须等待到每年秋季,汇
入秋审案中,由皇帝裁决,才有免死的希望。图为摄于汉口,在1900年义和团运动期间。这张照片是在1900年,天津,监狱外面。持枪者
是八国联军的日本鬼子狱警。云南边境州县初审定的犯人须用囚车送到昆明复审,通寄于洪化府西南角的三家村司监(即按察司监狱),人犯到齐
后,按察使报知云南巡抚院,巡抚定期在按察使署,兵差押着一班身着赭色囚衣,项系铁链,脚带镣铐的犯人锒锵而入,升堂审录。图为摄于19
00年,在北京,义和团。当时的刑具亦很残酷:比如施予流罪的犯人通常为其他省充军到云南服刑者,被锁系在一根高与人身相等、重约三十斤的
铁杆上,铁杆的两端各有一孔,孔内套着两节铁链,上头的铁链有一个大铁圈套住犯人,下头铁链则锁住犯人脚镣,日夜怀抱铁杆被关在昆明三牌坊
外的左廊下。而死刑中最残酷的当数凌迟,只有特殊重犯如子杀父母、妻害夫、谋反叛逆之为首者才用此刑。凌迟又称剐,俗称七刀半;行刑时先剐
双眼,次剐两肩,再剐两乳,再劓其鼻,然后刀尖戳入心窝。清代刑法为笞、杖、流、徒、死五刑,死刑分为凌迟、斩决枭首、斩、绞。这是站笼,
摄于1900年,被定罪的人已经在这里了几天。他站在一堆石头薄(或木板)。摄于1900年义和团运动期间,不知叫什么名目。那个在院子
里倒卧的男子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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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德昭古今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