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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通书-宋-周敦颐
2016-03-06 | 阅:  转:  |  分享 
  
太極通書



朱熹解附







誠上第一



誠者,聖人之本。誠者,至實而無妄之謂,天所賦、物所受之正理也。人皆有之,而聖人之所以聖者無他焉,以其獨能全此而已。此書與太極圖相表。誠即所謂太極也。“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此上二句,引易以明之。乾者,純陽之卦,其義為健,乃天德之別名也。元,始也。資,取也。言乾道之元,萬物所取以為始者,乃實理流出,以賦於人之本。如水之有源,即圖之“陽動”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焉。此上二句亦易文。天所賦為命,物所受為性。言乾道變化,而萬物各得受其所賦之正,則實理於是而各為一物之主矣,即圖之“陰靜”也。純粹至善者也。純,不雜也。粹,無疵也。此言天之所賦,物之所受,皆實理之本然,無不善之雜也。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此亦易文。陰陽,氣也,形而下者也。所以一陰一陽者,形而上者也。道,即理之謂也。繼之者,氣之方出而未有所成之謂也。善則理之方行而未有所立之名也,陽之屬也,誠之源也。成則物之已成,性則理之已立者也,陰之屬也,誠之立也。



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複。元始,亨通,利遂,貞正,乾之四德也。通者,方出而賦於物,善之繼也。複者,各得而藏於己,性之成也。此於圖已為五行之性矣。



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易者,交錯代換之名。卦爻之立,由是而已。天地之間,陰陽交錯,而實理流行,一賦一受於其中,亦猶是也。





誠下第二



聖,誠而已矣。聖人之所以聖,不過全此實理而已,即所謂“太極”者也。誠,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五常,仁、義、禮、智、信,五行之性也。百行,孝、弟、忠、信之屬,萬物之象也。實理全,則五常不虧,而百行修矣。



靜無而動有,至正而明達也。方靜而陰,誠固未嘗無也。以其未形,而謂之無耳。及動而陽,誠非至此而後有也,以其可見而謂之有耳。靜無,則至正而已;動有,然後明與達者可見也。五常百行,非誠,非也,邪暗,塞也。非誠,則五常百行皆無其實,所謂不誠無物者也。靜而不正,故邪;動而不明、不達,故暗且塞。故誠則無事矣。誠則眾理自然,無一不備,不待思勉,而從容中道矣。



至易而行難。實理自然,故易;人偽奪之,故難。果而確,無難焉。果者,陽之決;確者,陰之守。決之勇,守之固,則人偽不能奪之矣。故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克去己私,複由天理,天下之至難也。然其機可一日而決,其效至於天下歸仁,果確之無難如此。







誠幾德第三



誠,無為;實理自然,何為之有!即“太極”也。幾,善惡。幾者,動之微,善惡之所由分也。蓋動於人心之微,則天理固當發見,而人欲亦已萌乎其間矣。此陰陽之象也。



德:愛曰仁,宜曰義,理曰禮,通曰智,守曰信。道之得於心者,謂之德,其別有是五者之用,而因以名其體焉,即五行之性也。性焉、安焉之謂聖。性者,獨得於天;安者,本全於己;聖者,大而化之之稱。此不待學問勉強,而誠無不立,幾無不明,德無不備者也。複焉、執焉之謂賢。複者,反而至之;執者,保而持之;賢者,才德過人之稱。此思誠研幾以成其德,而有以守之者也。發微不可見,充周不可窮之謂神。發之微妙而不可見,充之周遍而不可窮,則聖人之妙用而不可知者也。







聖第四



寂然不動者,誠也;感而遂通者,神也;動而未形、有無之閑者,幾也。本然而未發者,實理之體,善應而不測者,實理之用。動靜體用之閑,介然有頃之際,實理髮見之端,而眾事吉凶之兆也。誠精故明,神應故妙,幾微故幽。“清明在躬,志氣如神”,精而明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應而妙也;理雖已萌,事則未著,微而幽也。誠、神、幾,曰聖人。

性焉、安焉,則精明應妙,而有以洞其幽微矣。







慎動第五



動而正,曰道。動之所以正,以其合乎眾所共由之道也。用而和,曰德。用之所以和,以其得道於身,而無所待於外也。匪仁,匪義,匪禮,匪智,匪信,悉邪矣。所謂道者,五常而已。非此,則其動也邪矣。邪動,辱也;甚焉,害也。無得於道,則其用不和矣。故君子慎動。動必以正,則和在其中矣。







道第六



聖人之道,仁義中正而已矣。中,即禮。正,即智。圖解備矣。守之貴,天德在我,何貴如之!行之利,順理而行,何往不利!廓之配天地。充其本然並立之全體而已矣。豈不易簡!豈為難知!道體本然故易簡,人所固有故易知。不守,不行,不廓爾。言為之則是,而歎學者自失其幾也。





師第七



或問曰:“曷為天下善?”曰:“師。”曰:“何謂也?”曰:“性者,剛柔、善惡,中而已矣。”此所謂性,以氣稟而言也。“不達”。曰:“剛善,為義,為直,為斷,為嚴毅,為幹固;惡,為猛,為隘,為強梁。柔善,為慈,為順,為巽;惡,為懦弱,為無斷,為邪佞。”剛柔固陰陽之大分,而其中又各有陰陽,以為善惡之分焉。惡者固為非正,而善者亦未必皆得乎中也。惟中也者,和也,中節也,天下之達道也,聖人之事也。此以得性之止而言也。然其以和為中,與中庸不合。蓋就已發如過不及者而言之,如書所謂“允執厥中”者也。故聖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惡,自至其中而止矣。易其惡則剛柔皆善,有嚴毅慈順之德,而無強梁懦弱之病矣。至其中,則其或為嚴毅,或為慈順也,又皆中節,而無太過不及之偏矣。故先覺覺後覺,闇者求於明,而師道立矣。師者所以攻人之惡,正人之不中而已矣。師笵立,則善人多;善人多,則朝廷正,而天下治矣。此所以為天下善也。此章所言剛柔,即易之“兩儀”;各加善惡,即易之“四象”;易又加倍﹐以為“八卦”。而此書及圖則止於“四象”,以為火、水、金、木,而即其中以為土。蓋道體則一,而人之所見詳略不同,但於本體不差,則並行而不悖矣。







幸第八



人之生,不幸,不聞過;大不幸﹐無恥。不聞過,人不告也;無恥,我不仁也。必有恥,則可教;聞過,則可賢。有恥,則能發憤而受教;聞過,則知所改而為賢。然不可教,則雖聞過而未必能改矣。以此見無恥之不幸為尤大也。







思第九



洪範曰:“思曰睿,睿作聖。”睿,通也。無思,本也;思通,用也。幾動於彼,誠動於此。無思而無不通,為聖人。無思,誠也;思通,神也。所謂“誠、衶、幾,曰聖人”也。不思,則不能通微;不睿,則不能無不通。是則無不通,生於通微,通微,生於思。通微,睿也;無不通,聖也。故思者,聖功之本,而吉凶之幾也。思之至,可以作聖而無不通;其次,亦可以見幾通微,而不陷於凶咎。易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睿也。又曰:“知幾其神乎!”聖也。







志學第十



聖希天,賢希聖,士希賢。希,望也。字本作晞。伊尹、顏淵,大賢也。伊尹恥其君不為堯、舜,一夫不得其所,若撻於市。顏淵“不遷怒,不貳過”“三月不達仁”。說見書及論語,皆賢人之事也。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此言“士希賢”也。過則聖,及則賢,不及則亦不失於令名。三者隨其所用之淺深,以為所至之近遠。不失令名,以其有為善之實也。胡氏曰:“周子患人以發策決科、榮身肥家、希世取寵為事也,故曰‘志伊尹之所志’。患人以廣聞見、工文詞、矜智能、慕空寂為事也,故曰‘學顏子之所學’。人能志此志,而學此學,則知此書之包括至大,而其用無窮矣。”







順化第十一



天以陽生萬物,以陰成萬物。生,仁;成,羲也。陰陽,以氣言;仁義,以道言。詳已見圖解矣。故聖人在上,以仁育萬物,以羲正萬民。所謂定之以仁義。天道行而萬物順,聖德修而萬民化。大順大化,不見其跡,莫知其然之謂神。天地聖人,其道一也。故天下之眾,本在一人。道豈遠乎哉!術豈多乎哉!天下之本在君,君之道在心,心之術在仁義。







治第十二



十室之邑,人人提耳而教,且不及,況天下之廣,兆民之眾哉!曰,純其心而已矣。純者,不雜之謂,心,謂人君之心。仁、義、禮、智四者,動靜、言貌、視聽無違之謂純。仁、義、禮、智,五行之德也。動靜,陰陽之用,而言貌、視聽,五行之事也。德不言信,事不言思者,欲其不違,則固以思為主,而必求是四者之實矣。心純則賢才輔。君取人以身,臣道合而從也。賢才輔則天下治。眾賢各任其職,則不待人人提耳而教矣。純心要矣,用賢急焉。心不純,則不能用賢;不用賢,則無以宣化。







禮樂第十三



禮,理也;樂,和也。禮,陰也;樂,陽也。陰陽理而後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萬物各得其理,然後和。故禮先而樂後。此“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之意,程子論“敬則自然和樂”,亦此理也。學者不知持敬,而務為和樂,鮮不流於慢者。







務實第十四



實勝,善也;名勝,恥也。故君子進德修業,孳孳不息,務實勝也。德業有未著,則恐恐然畏人知,遠恥也。小人則偽而已!故君子日休,小人日憂。實修而無名勝之恥,故休;名勝而無實修之善,故憂。







愛敬第十五



“有善不及”?設問。人或有善,而我不能及,則如之何?曰:“不及,則學焉。”答言。當學其善而已。問曰:“有不善?”問人有不善,則何以處之?曰:“不善;則告之不善。”且勸曰:“庶幾有改乎,斯為君子。”答言。人有不善,則告之以不善,而勸其改。告之者,恐其不知此事之為不善也;勸之者,恐其不知不善之可改而為善也。“有善一,不善二,則學其一,而勸其二”。亦答詞也。言人有善惡之雜,則學其善,而勸其惡。有語曰:“斯人有是之不善,非大惡也。”則曰:“孰無過,焉知其不能改?改,則為君子矣。不改為惡,惡者天惡之。彼豈無畏耶?鳥知其不能改!”此亦答言。聞人有過,雖不得見而告勸之,亦當答之以此。冀其或聞而自改也。有心悖理謂之惡,無心失理謂之過。故君子悉有眾善,無弗愛且敬焉。善無不學,故悉有眾善;惡無不勸,故不棄一人於惡。不棄一人於惡,則無所不用其愛敬矣。







動靜第十六



動而無靜,靜而無動,物也。有形,則滯於一偏。動而無動,靜而無靜,神也。神則不離於形,而不囿於形矣。動而無動,靜而無靜,非不動不靜也。動中有靜,靜中有動。物則不通,神妙萬物。結上文,起下意。水陰根陽,火陽根陰。水,陰也,而生於一,則本乎陽也;火,陽也,而生於二,則本乎所謂“神妙萬物”者如此。五行陰陽,陰陽太極。此即所謂“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者,以神妙萬物之體而言也。四時運行,萬物終始。此即所謂“五氣順布,四時行焉,無極二五,妙合而凝”者,以神妙萬物之用而言也。混兮辟兮!其無窮兮!體本則一故曰混,用散而殊故曰辟。一動一靜,其運如迴圈之無窮,此兼舉其體用而言也。此章發明圖意,更宜參考。







樂上第十七



古者聖王制禮法,修教化,三綱正,九疇敘,百姓大和,萬物鹹若。綱,網上大繩也。三綱者,夫為妻綱,父為子綱,君為臣綱也。疇,類也。九疇,見洪範。若,順也。此所謂理而後和也。乃作樂以宣八風之氣,以平天下之情。八音以宣八方之風,見國語。宣,所以達其理之分;平,所以節其和之流。故樂聲淡而不傷,和而不淫。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且和焉。淡則欲心平,和則躁心釋。淡者,理之發;和者,理之為。先淡後和,亦主靜之意也。然古聖賢之論樂曰:“和而已。”此所謂淡,蓋以今樂形之,而後見其本於莊正齊肅之意耳。優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謂道配天地,古之極也。欲心平,故平中;躁心釋,故優柔。言聖人作樂功化之盛如此。或雲“化中”當作“化成”。後世禮法不修,政刑苛紊,縱欲敗度,下民困苦。謂古樂不足聽也,代變新聲,妖淫愁怨,導欲增悲,不能自止。故有賊君棄父,輕生敗倫,不可禁者矣。廢禮敗度,故其聲不淡而妖淫;政苛民困,故其聲不和而愁怨。妖淫,故導欲而至於輕生敗倫,愁怨,故增悲而至於賊君棄父。嗚呼!樂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長怨。古今之異,淡與不淡,和與不和而已。不復古禮,不變今樂,而欲至治者遠矣!復古禮,然後可以變今樂。







樂中第十八



樂者,本乎政也。政善民安,則天下之心和。故聖人作樂,以宣暢其和心,達於天地,天地之氣,感而太和焉。天地和,則萬物順,故神只格,鳥獸馴。聖人之樂,既非無因而強作,而其製作之妙,又能真得其聲氣之元。故其志氣天人交相感動,而其效至此。







樂下第十九



樂聲淡則聽心平,樂辭善則歌者慕,故風移而俗易矣。妖聲豔辭之化也,亦然。







聖學第二十



“聖可學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請聞焉。”曰:“一為要。一者無欲也,無欲則靜虛、動直,靜虛則明,明則通;動直則公,公則溥。明通公溥,庶矣乎!”此章之指,最為要切。然其辭義明白,不煩訓解。學者能深玩而力行之,則有以知無極之真,兩儀四象之本,皆不外乎此心,而日用閑自無別用力處矣。







公明第二十一



公於己者公於人,未有不公於己而能公於人也。此為不勝己私而欲任法以裁物者發。明不至則疑生。明,無疑也。謂能疑為明,何啻千里?此為不能先覺,而欲以逆詐、億不信為明者發。然明與疑,正相南北,何啻千里之不相及乎!







理性命第二十二



厥彰厥微,匪靈弗瑩。此言理也。陽明陰晦,非人心太極之至靈,孰能明之。剛善剛惡,柔亦如之,中焉止矣。此言性也。說見第七篇,即五行之理也。二氣五行,化生萬物。五殊二實,二本則一。是萬為一,一實萬分。萬一各正,小大有定。此言命也。二氣五行,天之所以賦受萬物而生之者也。自其末以緣本,則五行之異,本二氣之實,二氣之實,又本一理之極。是合萬物而言之,為一太極而已也。自其本而之末,則一理之實,而萬物分之以為體。故萬物之中,各有一太極,而小大之物,莫不各有一定之分也。此章十六章意同。







顏子第二十三



顏子“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而不改其樂。”說見論語。夫富貴,人所愛也。顏子不愛不求,而樂乎貧者,獨何心哉?設問以發其端。天地閑有至貴至愛可求,而異乎彼者,見其大、而忘其小焉爾。“至愛”之閑,當有“富可”二字。所謂“至貴至富、可愛可求”者。即周子之教程子,“每令尋仲尼顏子樂處,所樂何事”者也。然學者當深思而實體之,不可但以言語解會而已。見其大則心泰,心泰則無不足。無不足則富貴貧賊處之一也。處之一則能化而齊。故顏子亞聖。齊字意複,恐或有誤。或曰:化,大而化也。齊,齊於聖也。亞,則將齊而未至之名也。







師友上第二十四



天地閑,至尊者道,至貴者德而已矣。至難得者人,人而至難得者,道德有於身而已矣。

此峈承上章之意,其理雖明,然人心蔽於物欲,鮮克知之。故周子每言之詳焉。求人至難得者有於身,非師友,則不可得也已!是以君子必隆師而親友。







師友下第二十五



道義者,身有之,則貴且尊。周子於此一意而屢言之,非複出也。其丁寧之意切矣。人生而蒙,長無師友則愚。是道義由師友有之。此處恐更有“由師友”字,屬下句。而得貴且尊,其義不亦重乎!其聚不亦樂乎!此重、此樂,人亦少知之者。







過第二十六



仲由喜聞過,令名無窮焉。今人有過,不喜人規,如護疾而忌醫,寧滅其身而無悟也。噫!







勢第二十七



天下,勢而已矣。勢,輕重也。一輕一重,則勢必趨於重,而輕愈輕,重愈重矣。極重不可反。識其重而亟反之,可也。重未極而識之,則猶可は也。反之,力也。識不早,力不易也。反之在於人力,而力之難易,又在識之早晚。力而不競,天也。不識不力,人也。不識,則不知用力;不力,則雖識無補。天乎?人也,何尤!問勢之不可反者,果天之所為乎?若非天,而出於人之所為,則亦無所歸罪矣。







文辭第二十八



文所以載道也。輪轅飾而人弗庸,徒飾也;況虛車乎!文所以載道,猶車所以載物。故為車者必節其輪轅,為文者必善其詞說,皆欲人之愛而用之。然我飾之而人不用,則猶為虛飾而無益於實。況不載物之車,不載道之文,雖美其飾,亦何為乎!文辭,藝也;道德,實也。篤其實,而藝者書之,美則愛,愛則傳焉。賢者得以學而至之,是為教。故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此猶車載物,而輪轅飾也。然不賢者,雖父兄臨之,師保勉之,不學也;強之,不從也。此猶車已飾,而人不用也。不知務道德而第以文辭為能者,藝焉而已。噫!弊也久矣!此猶車不載物,而徒美其飾也。或疑有德者必有言,則不待藝而後其文可傳矣。周子此章,似猶別以文辭為一事而用力焉。何也?曰:人之才德,偏有長短,其或意中了了,而言不足以發之,則亦不能傳於遠矣。故孔子曰:“辭達而已矣”。程子亦言:“酉銘吾得其意,但無子厚筆力,不能作耳。”正謂此也。然言或可少而德不可無,有德而有言者常多,有德而不能言者常少。學者先務,亦勉於德而已矣。







聖蘊第二十九



“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說見論語。言聖人之教,必當其可,而不輕發也。子曰:“予欲無言。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說亦見論語。言聖人之道,有不待言而顯者,故其言加此。然則璧人之蘊,微顏子殆不可見。發聖人之蘊,教萬世無窮者,顏子也。聖同天,不亦深乎!蘊,中所畜之名也。仲尼無跡,顏子微有跡。故孔子之教,既不輕發,又未嘗自言其道之蘊,而學者惟顏子為得其全。故因其進修之跡,而後孔子之蘊可見。猶天不言,而四時行,百物生也。常人有一聞知,恐人不速知其有也,急人知而名也,薄亦甚矣!聖凡異品,高下懸絕,有不待校而明者。其言此者,正以深厚之極,警夫淺薄之尤耳。然於聖人言深,常人言薄者,深則厚,淺則薄,上言首,下言尾,互文以明之也。







精蘊第三十



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卦不畫,聖人之精,不可得而見。微卦,聖人之蘊,殆不可悉得而聞。精者,精微之意。畫前之易,至約之理也。伏羲畫卦,專以明此而已。蘊、謂凡卦中之所有,如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至廣之業也。有卦則因以形矣。易何止五經之源,其天地鬼神之奧乎!陰陽有自然之變,卦畫有自然之體,此易之為書,所以為文字之袓,義理之宗也。然不止此,蓋凡管於陰陽者,雖天地之大,鬼神之幽,其理莫不具於卦畫之中焉。此聖人之精蘊,所以必於此而寄之也。







乾損益動第三十一



君子乾乾,不息於誠,然必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而後至。乾之用其善是,損益之大莫是過,聖人之旨深哉!此以乾卦爻詞、損益大象,發明思誠之方。蓋乾乾不息者,體也;去惡進善者,用也。無體則用無以行,無用則體無所措。故以三卦合而言之。或曰:“其”字亦是“莫”字。“吉凶悔吝生乎動。”噫!吉一而已,動可不慎乎!四者一善而三惡,故人之所值,褔常少而禍常多,不可不謹。此章論易所謂“聖人之蘊”。







家人睽複無妄第三十二



冶天下有本,身之謂也;治天下有則,家之謂也。則,謂物之可視以為法者,猶俗言則例、則樣也。本必端。端本,誠心而已矣。則必善。善則,和親而已矣。心不誠,則身不可正;親不和,則家不可齊。家難而天下易,家親而天下疏也。親者難處,疏者易裁,然不先其難,亦未有能其易者。家人離,必起於婦人。故睽次家人,以“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也。睽次家人,易卦之序,二女以下,睽彖傳文。二女,謂睽卦兌下離上,兌少女,離中女也。陰柔之性,外和悅而內猜嫌,故同居而異志。堯所以釐降二女於媯汭,舜可襌乎?吾玆試矣。釐,理也。降,下也,嫣,水名。汭,水北,舜所居也。堯理治下嫁二女於舜,將以試舜而授之天下也。是治天下觀於家,治家觀身而已矣。身端,心誠之謂也。誠心,複其不善之動而已矣。不善之動息於外,則善心之生於內者無不實矣。不善之動,妄也;妄複,則無妄矣;無妄,則誠矣。程子曰:“無妄之謂誠。”故無妄次複,而曰“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深哉!無妄次複,亦卦之序。先王以下,引無妄卦大象,以明對時育物,唯至誠者能之,而贊其旨之深也。此章發明四卦,亦皆所謂“聖人之蘊”。







富貴第三十三



君子以道充為貴,身安為富,故常泰無不足。而銖視軒冕,塵視金玉,其重無加焉爾!此理易明,而屢言之,欲人有以真知道羲之重,而不為外物所移也。







陋第三十四



聖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蘊之為德行,行之為事業。彼以文辭而已者,陋矣!意同上章。欲人真知道德之重,而不溺於文辭之陋也。







擬議第三十五



至誠則動,“動則變,變則化”故曰:“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中庸、易大傳所指不同,今合而言之,未詳其義。或曰:至誠者,實理之自然;擬議者,所以誠之之事也。







刑第三十六



天以春生萬物,止之以秋。物之生也,既成矣,不止則過焉,故得秋以成。聖人之法天,以政養萬民,肅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動情勝,利害相攻,不止則賊滅無倫焉。故得刑以冶。意與十一章略同。情偽微曖,其變千狀。茍非中正、明達、果斷者,不能治也。訟卦曰:“利見大人,”以“剛得中”也。噬嗑曰:“利用獄”,以“動而明”也。中正,本也;明斷,用也。然非明則斷無以施,非斷則明無所用,二者又自有先後也。訟之中,兼乎正;噬嗑之明,兼乎達。訟之剛,噬嗑之動,即果斷之謂也。嗚呼!天下之廣,主刑者民之司命也。任用可不慎乎!







公第三十七



聖人之道,至公而已矣。或曰:“何謂也?”曰:“天地至公而已矣。”







孔子上第三十八



春秋,正王道,明大法也,孔子為後世王者而修也。亂臣賊子誅死者於前,所以懼生者於後也。宜乎萬世無窮,王祀夫子,報德報功之無盡焉。







孔子下第三十九



道德高厚,教化無窮,實與天地參而四時同,其惟孔子乎!道高如天者,陽也;德厚如地者,陰也;教化無窮如四時者,五行也。孔子其太極乎!







蒙艮第四十



“童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筮,叩神也。再三則瀆矣,瀆則不告也。此通下三節,雜引蒙卦彖、象而釋其義。童,稚也。蒙,暗也。我,謂師也。噬,揲蓍以決吉凶也。言童蒙之人,來求於我以發其蒙,而我以正道,果決彼之所行,如筮者叩神決疑,而神告之吉凶,以果決其所行也。叩神求師,專一則明。如初筮則告,二三則惑,故神不告以吉凶,師亦不當決其所行也。“山下出泉,”靜而清也。汩則亂,亂不決也。“山下出泉”,大象文。山靜泉凊,有以全其未發之善,故其行可果。汩,再三也。亂,瀆也。不決,不告也。蓋汩則不靜,亂則不清。既不能保其未發之善,則告之不足以果其所行,而反滋其惑,不如不告之為愈也。慎哉!其惟“時中”乎!時中者,彖傳文,教當其可之謂也。初則告,瀆則不告;靜而凊則決之,汩而亂則不決。皆時中也。“艮其背,”背非見也。靜則止,止非為也,為不止矣。其道也深乎!此一節引艮卦之象而釋之。艮,止也,背,非有見之地也。“艮其背”者,止於不見之地也。止於不見之地則靜,靜則止而無為,一有為之之心,則非止之道矣。此章發明二卦,皆所謂“聖人之蘊”,而主靜之意矣。











太極通書後序



建安本



朱熹



右周子之書一編,今舂陵、零陵、九江皆有本,而互有同異。長沙本最後出,乃熹所編定,視他本最詳密矣,然猶有所未盡也。蓋先生之學,其妙具於太極一圖。通書之言,皆發此圖之蘊。而程先生兄弟語及性命之際,亦未嘗不因其說。觀通書之誠、動靜、理性命等章,及程氏書之李仲通銘、程邵公志、顏子好學論等篇,則可見矣。故潘凊逸志先生之墓,敘所著書,特以作太極圖為稱首。然則此圖當為書首,不疑也。然先生既手以授二程本,因附書後。祁寬居之雲。傳者見其如此,遂誤以圖為書之卒章,不復釐正。使先生立象盡意之微旨,暗而不明。而驟讀通書者,亦複不知有所總攝。此則諸本皆失之。而長沙通書因胡氏所傳篇章,非複本次,又削去分章之目,而別以“周子曰”者加之,於書之大義雖若無所害,然要非先生之舊,亦有去其目而遂不可曉者。如理性命章之類。又諸本附載銘、碣、詩、文,事多重複。亦或不能有所發明於先生之道,以幸學者。故今特據潘志置圖篇端,以為先生之精意,則可以通乎書之說矣。至於書之分章定次,亦皆複其舊貫。而取公及蒲左丞、孔司封、黃太史所記先生行事之實,刪去重複,合為一篇,以便觀者。蓋世所傳先生之書、言行具此矣。潘公所謂易通,疑即通書。而易說獨不可見,向見友人多蓄異書,自謂有傳本,亟取而觀焉,則淺陋可笑。皆舍法時舉子葺綴緒餘,與圖說、通書絕不相似,不問可知其偽。獨不知世複有能得其真者與否?以圖、書推之,知其所發當極精要,微言湮沒,甚可惜也!熹又嘗讀朱內翰震進易說表,謂此圖之傳,自陳搏、種放、穆修而來。而五峰胡公仁仲作通書序,又謂先生非止為種、穆之學者,“此特其學之一師耳,非其至者也”。夫以先生之學之妙,不出此圖,以為得之於人,則決非種、穆所及;以為“非其至者”,則先生之學,又何以加於此圖哉?是以嘗竊疑之。及得志文考之,然後知其果先生之所自作,而非有所受於人者。公蓋皆未見此志而云云耳。然胡公所論通書之指曰:“人見其書之約,而不知其道之大也;見其文之質,而不知其義之精也;,見其言之淡,而不知其味之長也。人有真能立伊尹之志,修顏子之學,則知此書之言包括至大,而聖門之事業無窮矣。”此則不可易之至論,讀是書者所宜知也。因複掇取以系於後雲。乾道己醜六月戊申、新安朱熹謹書。









再定太極通書後序



南康本



朱熹



右周子太極圖並說一篇,通書四十章,傳舊本遺文九篇,遺事十五條,事狀一篇。熹所集次,皆已校定,可繕寫。熹按先生之書,近歲以來,其傳既益廣矣,然皆不能無謬誤。唯長沙建安板本為庶幾焉!而猶頗有所未盡也。蓋先生之學之奧,其可以象告者,莫備於太極之一圖。若通書之言,蓋皆所以發明其蘊,而誠、動靜、理性命等章為尤著。程氏之書,亦皆袓述其意,而李仲通銘、程邵公志、顏子好學論等篇,乃或並其語而道之。故清逸潘公志先生之墓,而敘其所著之書,特以作太極圖為首稱,而後乃以易說、易通系之,其知此矣。按漢上朱震子發,言陳摶以太極圚傳種放,放傳穆修,修傳先生。衡山胡宏仁仲則以為種、穆之傳,特先生“所學之一師,而非其至者”。武當祈寬居之又謂圖像乃先生指畫以語二程,而未嘗有所為書。此蓋皆未見潘志而言。若胡氏之說,則又未考乎先生之學之奧,始卒不外乎此圖也。先生易說久已不傳於世,向見兩本,皆非是。其一卦說,乃陳忠肅公所著;其一係詞說,又皆佛、老陳腐之談。其甚陋而可笑者,若曰;“易之冒天下之道也,猶狙公之罔眾狙也。”觀此則其決非先生所為可知矣。易通疑即通書。蓋易說既依經以解義,此則通論其大旨、而不系於經者也。特不知其去易而為今名,始於何時爾。然諸本皆附於通書之後,而讀者遂誤以為書之卒章。使先生立象之微旨,暗而不明;驟而語夫通書者,亦不知其綱領之在是也。長沙本既未及有所是正,而通書乃因胡氏所定章次,先後輒頗有所移易,又刊去章目,而別以“周子曰”者加之,皆非先生之舊。若理性命章之類,則一去其目,而遂不可曉。其所附見銘、碣、詩、文,視他本則詳矣,然亦或不能有以發明於先生之道,而徒為重複。故建安本特據潘志置圖篇端,而書之序次名章,亦複其舊。又即潘志及蒲左丞、孔司封、黃太史所記先生行事之實,刪去重複,參互考訂,合為事狀一篇。其大者如蒲碣雲:“屠奸翦弊,如快刀健斧。”而潘志雲:“精密嚴恕,務盡道理。”蒲碣但雲,“母未葬”;而潘公所為鄭夫人志:乃為“水齧其墓而改葬。”若此之類,皆從潘志。而蒲碣又雲:“慨然欲有所施,以見於世。”又雲:“益思以奇自名。”又雲:“朝廷躐等見用,奮發感厲。”皆非知先生者之言。又載先生稱頌新政,反覆數十言,恐亦非實。若此之類,今皆削去。至於道學之微,有諸君子所不及知者,則又一以程氏及其門人之言為正。以為先生之書之言之行於此亦略可見矣。然後得臨汀楊方本以校,而知其舛陋猶有未盡正者。如“柔如之”當作“柔亦如之”,師友一章當為二章之類。又得何君營道詩序,及諸嘗遊舂陵者之言,而知事狀所敘濂溪命名之說,有失其本意者。何君序見遺事篇內。又按濂溪廣漢張栻所跋先生手帖,據先生家譜雲:濂溪隱居在營道縣榮樂鄉鍾貴裏石塘橋西,濂蓋溪之舊名。先生寓之廬阜,以示不忘其本之意。而邵武鄒敷為熹言:“嘗至其處,溪之源委自為上下保,先生故居在下保,其地又別自號為樓田。而濂之為字,則疑其出於唐刺史元結七泉之遺俗也。”今按江州濂溪之西,亦有石塘橋,見於陳令舉廬山記。疑亦先生所寓之名雲。覆校舊編,而知筆削之際,亦有當錄而誤遺之者。如蒲碣自言:初見先生於合州,“相語三日夜,退而歎曰:‘世乃有斯人耶’”!而孔文仲亦有祭文,序先生洪州時事曰:“公時甚少,王色金聲,從容和毅,一府盡傾”之語。蒲碣又稱其孤風遠操,寓懷於塵埃之外,常有高棲遐遁之意。亦足以證其前所謂“以奇自見”等語之謬。又讀張忠定公語而知所論希夷﹑種﹑穆之傳,亦有未盡其曲折者。按:張忠定公嘗從希夷學。而其論公事之有陰陽,頗與圖說意合。竊疑是說之傳,固有端緒。至於先生然後得之於心,而天地萬物之理,钜細幽明,高下精粗,無所不貫,於是始為此圖,以發其秘爾!嘗欲別加是正,以補其闕,而病未能也。玆乃被命假守南康,遂獲嗣守先生之遺教於百有餘年之後,顧德弗類,慚懼已深,瞻仰高山,深切寤歎。因取舊袞,複加更定,而附著其說如此。鋟板學宮,以與同志之士共焉。



淳熙己亥夏五月戊午朔、新安朱熹謹書。







通書後記



朱熹



通書者,濂溪夫子之所作也。夫子性周氏,名敦頤,字茂叔。自少即以學行有聞於世,而莫或知其師傅之所自。獨以河南兩程夫子嘗受學焉,而得孔、孟不傳之正統,則其淵源因可概見。然所以指夫仲尼、顏子之樂,而發其吟風弄月之趣者,亦不可得而悉聞矣。所著之書,又多散失。獨此一篇,本號易通,與太極圖說並出程氏,以傳於世。而其為說,實相表

裹,大抵推一理、二氣、五行之分合,以紀綱道體之精微,決道義、文辭、祿利之取捨,以振起俗學之卑陋。至論所以入德之方,經世之具,又皆親切簡要,不為空言。顧其宏綱大用,既非秦、漢以來諸儒所及;而其條理之密,意味之深,又非今世學者所能驟而窺也。是以程氏既沒,而傳者鮮焉。其知之者,不過以為用意高遠而已。熹自蚤歲既幸得其遺編,而伏讀之初,蓋茫然不知其所謂,而甚或不能以句。壯歲,獲游延平先生之門,然後始得聞其說之一二。比年以來,潛玩既久,乃若粗有得焉。雖其宏綱大用所不敢知,然於其章句文字之間,則有以實見其條理之愈密,意味之愈深,而不我欺也。顧自始讀以至於今,歲月幾何,倏焉三紀,慨前哲之益遠,懼妙旨之無傳,竊不自量,輒為注釋。雖知凡近不足以發夫子之精蘊,然創通大義,以俟後之君子,則萬一其庶幾焉。淳熙丁未九月甲辰,後學朱熹謹記。儀封張伯行雲:此序晦庵先生最後集解圖通書而作也。先生始集通書,莫考其年,據先生序雲:“長沙本最後出,乃熹所編定,視他本最詳密,然猶有未盡雲。乃於乾道己醜﹙一一六九年)”覆較舊編,為建安本。至淳熙己亥﹙一一七九年),凡十一年,複加更定,為南康本。又八年丁未﹙一一八七年),重為注釋,而是編始定。今本一以此為正,而是序特列於首,諸序跋次見於後。











延平本



朱熹



臨汀楊方得九江故家傳本,校此本,不同者十有九處。然亦互有得失。其兩條此本之誤,當從九江本:如理性命章雲“柔如之”,當作“柔亦如之”。師友章當自“道義者”以下析為

下童。其十四條,義可兩通,當並存之:如誠幾德章雲“理”曰“禮”,“理”一作“履”。慎動章雲:“邪動”,一作“動邪”。化章一作“順化”。愛敬章雲:“有善”,此下一有“是苟”字。“學焉”,此下一有“有”字。“曰有不善”,一無此四字。“曰不善”,此下一有“否”字。樂章雲:“優柔平中”,“平”一作“乎”。“輕生敗倫”,“倫”一作“常”。聖學章雲:“請聞焉”,“聞”一作“間”。顏子章雲:“獨何心哉”,“心”一作“以”。“能化而齊”,“齊”一作“濟”,一作“消”。過章,一作仲由。刑章雲;“不止即過焉”“即”一作“則”。其三條,九江本誤,而當以此本為正:如太極說雲:“無極而太極”,“而”下誤多一“生”字。誠章雲:“誠斯立焉”,“立”誤作“生”。家人睽複無妄章雲:“誠心複其不善之動而已矣”“心”誤作“以”。凡十有九條。今附見於此,學者得以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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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半佛半神仙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