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员
增员
医保
名册
用工单位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民族
签订合同起止时间
合同期限
参加险种
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劳动报酬
单位解除
员工提出
劳动合同终止
小计
注意事项: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需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说明: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在所选择的括号内用“√”表示)。
201510-201610
201510-201610
一年
√
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签订劳动合同经办人:制表人:
参保单位:
年月日
金川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动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6年月日
单位编码:
姓名
人员类别
变动类别
变动时间
原单位缴费截止时间
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3%)
变动前单位
变动后单位
在职个人缴纳(2%)
单位缴纳(6%)
其中划入个人帐户(3%、3.5%、3.8%)
单位缴纳(3.5%)
其中划入个人帐户(2.5%)
201603
201602
备 注
?说明:1、人员类别指退休、46岁以上、45岁以下;2、变动类别指调入、退休、调出、死亡等;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参保单位留存,一份金川区财政局留存,一份区医保中心留存。4、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45岁以下3%,46岁以上3.5%,退休职工3.8%。
参保单位负责人:
参保单位经办人:
区医保中心审核人:
社会保险增员表
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姓名
增员时间
是否农民工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单位(20%)
个人(8%)
合计
单位(1.5%)
个人(0.5%)
单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参保单位经办:
社会保险减员表
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减员时间
减员原因
减员险种
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
参保单位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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