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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2016-03-30 | 阅:  转:  |  分享 
  
人身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1、陶思浩727km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

1990年7月27日陶思浩养路工区班长带领8人在京包线727km+500m处,作业地段是半径为1200m的曲线区,当作业进行到727km+153m处时,上行12404货物列车通过并与下行的157次列车在726km+800m左右交汇,由于交汇地点在曲线上,影响了157次乘务员的瞭望视线,当157次列车每小时75km的速度运行到727km+100处时,发现线路上有人,立即鸣笛并采用自停装置停车,施工作业的9人中有7人下道,临时防护员与一名线路工由于下道不及时,被列车当场撞压致死。

原因分析:

(1)、陶思浩养路工区指派临时防护员违反了工务《安规》、《铁路局职工劳动作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防护员因对防护业务不熟,未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

2、包头大工区替班巡道工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

1992年8月15日,包头大工区替班巡道工巡至包兰下行8km时,走小路越过包神铁路去农场,10点45分左右由原路返回,在包神线0km+915m处,被包神线的机车当场撞死。一个年轻的年仅三十一岁的汉子倒在钢轨上,给单位、给家庭、给工友留下了很多很多的遗憾。

3、东兴782km+647m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

1996年2月5日,东兴大工区代工长、和一见习生调查路基,当调查至京包上行782km+700m时,被2208次列车双双撞压致死。

4、包西下行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

2000年8月31日,包西下行二工区工长带领几名职工在包西到达场126#道岔进行打浮起道钉作业,15点左右,工长让防护员给另一组作业人员送水、造成无防护作业,15点15分,调车机由包西一场8道、推48节经126#道岔,北推线进行峰上作业,将正在作业的工长撞倒在道岔转辙部,另两名职工被车辆擦伤,工长经抢救无效死亡。

5、“7.13”哈尔滨局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

7月13日16:00分,哈尔滨工务段人员在哈尔滨南站驼峰场3道,进行线路扣件涂油、紧固作业中,既不联系登记,也不设专人防护,致使维修人员被溜放车组轧上,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6、白云巡道工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

85年2月19日即农历腊月三十,白云工区巡道工巡中班,18点55分,当巡到16号道岔时,被矿区开往白云站调车机撞倒,又向前推出近两米,将左臂轧断,又被推出7米,右腿被轧掉,曲膝倒卧在线路中心,巡道工当场死亡,造成责任死亡事故一件,给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留下了终身的痛苦。

7、包东巡道工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

86年7月29日,包东巡道工某某巡白班,下午2点到6点,他本应巡包东站场6--9道,当他由东向西巡完6道要反巡7道时,正线一列货车通过,某某由7道走向2道,蹲在地下等待货车通过,却意外被列车撞倒在地,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4点20分死亡。

8、万水泉线路工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

1990年9月14日下午4点,万水泉工区的团员青年准备乘坐401次列车到包头领工区开会,线路工某某一出工区大门没有瞭望,刚上路肩就被401次客车撞倒,身体多外受伤,颅底骨折,脑壳裂伤,颅内血肿,右脚拇指骨折,外伤性耳聋,险些丧失年轻的生命。

9、防护员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

1992年4月8日,中修队在包兰下行1公里进行清筛作业,车站通知上下行都有列车通过,担任施工作业的防护员,通知全体作业人员下道,但是本人却被包兰下行通过的列车撞倒,造成头部、左脚、手臂擦伤,左右肋骨1到6条裂纹,尽管事故定为轻伤,但作为防护员通知别人下道后,自己却被撞伤,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觉和深思。

10、2008年元月23日济南局动车组撞人事故

事故概况:

元月23日济南局动车组撞人事故。1月23日20时48分,北京开往四方(青岛)的D59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济南铁路局管内胶济线安丘至昌邑间时,撞到中铁十六局正在该处进行拨接线路施工的作业人员,造成18人死亡,9人受伤的重大路外铁路交通事故。

11、2008年上海铁路局在京沪线发生撞人死亡事故

事故概况:

4月1日上海铁路局在京沪线发生上海工务段发包工程的一名施工人员被D405次列车撞死事故,4月7日在京沪线又再次发生K255次撞死二名上海工务机械段徐州线路大修队雇用的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从业人员。上海铁路局7天之内在提速区段连续发生因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从业人员死亡事故,性质极为严重。

这几起事故,均是由于作业人员严重违法违规、违章违纪作业造成的,事故充分暴露出上海、济南铁路局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淡薄、两纪松弛、违章蛮干、现场作业失控等问题。

为此我段要求:各部门要制定明确的卡死制度,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和影响行车的维修作业,严格落实上作业防护制度特别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劳动安全控制,遇大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杜绝随意蛮干违章作业。

2007年11月26日8时11分,广铁(集团)公司张家界工务段吉首线路车间周家寨工区7名职工,在焦柳线周家寨车站1道进行天窗点外的点油和整外观作业,当时天气大雾能见度不足10米。8时19分,驻站联络员通知现场负责人并兼任防护员的工区工长谢忠全,但正在参与作业的谢忠全没有及时通知其他作业人员下道避车。8时23分,以74km/h运行的13019次列车将正在作业的两名职工当场撞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为此我段要求:严格现场劳动纪律,上线作业必须有专职防护员,并不得兼任其他工作,标志清晰,通讯器材状态良好。如遇降雾、降雪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线上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13、关于对包西配件厂“12.5”重伤事故的处理决定

事故概况

2007年12月5日10时10分,包西配件厂铸工车间锻工组压力机工沈秀芳,在操作压力机压制内燃机车闸瓦鼻子时,不慎将右手拇指、食指、中指切掉,构成重伤事故。

事故原因

1).压力机工沈秀芳人身安全意识淡薄,在操作压力机压制内燃机车闸瓦鼻子时,违反《呼和浩特铁路局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1.2条“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的规定,是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

2).包西配件厂对安全疏于管理,《呼和浩特铁路局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弱化,没有将压力机操作纳入重点监控范围、没有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是造成重伤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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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王瑞合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