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输光缆抢修管理要求及考核办法随着近年来传输网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承载越来越多,光缆故障成为影响传输网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为降低光缆故障的 发生,对光缆故障的有效管控,特制定对光缆巡检、抢修要求及考核办法如下:要求:根据传输网承载业务及结构的不同,将全区光缆分为三级,第 一级为延安境内一干、二干线路;第二级为各县区华为SDH2.5G和10G骨干环线路、各县区中兴OTN骨干环线路;第三级为各乡镇PTN 10G环线路;第四级为各县区辖区内接入层线路。针对各级别环路的重要性,对传输主管、各县区代维主管(移动)、各县区代维公司主管,特要 求如下:1、请各县区按照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光缆巡检工作。二干光缆每月至少两次巡检(利用鑫干线系统,进行动态巡检),骨干环线路每月至 少进行两次巡检,乡镇汇聚环线路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检,接入层线路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量巡检。在巡检中应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上报,对施工区 域安排人员进行盯防;2、根据重要级别抢修应优先抢通干线纤芯,再骨干环,其次乡镇汇聚环,最后接入层线路;3、当二干光缆发生中断时,维 护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0分钟内到达故障机房并完成故障定位,两个半小时内完成光缆故障抢修;骨干环光缆在两个半小时内完成光缆故障抢 修;乡镇汇聚环光缆在3小时内完成故障抢修;乡镇汇聚环光缆在3小时内完成故障抢修;接入层光缆在4小时内完成故障抢修;4、各级光缆发生 故障时,各级主管应根据重要级别督促故障处理。干线光缆发生故障时,传输班主管、各县区代维主管、代维公司主管必须到场督促处理;骨干环线 路发生故障时,各县区代维主管、代维公司主管必须到场督促处理;乡镇汇聚环以下线路发生故障时,按照抢修要求督促处理;5、乡镇汇聚环级别 以上线路发生故障后,在抢修完成后,干线、骨干环线路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公司上报以业务联系单方式上报故障报告及总结;乡镇汇聚环在48 小时内上报。考核:1、未按照上述要求及时进行巡检,发现隐患未上报及时整治造成重大故障的,扣除各县区代维主管当月绩效5分,各县区代维 公司扣2分;2、移动及代维公司各主管在光缆故障发生后,未按上述要求到达故障现场的,传输主管、各县区代维主管扣除当月绩效5分,各县区 代维公司扣2分;3、干线光缆、骨干环光缆发生一次,扣除各县区代维主管扣除当月绩效2分,各县区代维公司扣1分;4、光缆故障发生后,各 级别环路光缆为按时完成抢修的,处罚如下:干线光缆:未按时到达机房完成故障定位,各县区代维主管扣除当月绩效1分,各县区代维公司扣0 .5分;未在2.5小时内完成故障抢修的,扣除各县区代维主管扣除当月绩效5分,各县区代维公司扣3分,同时,每超过半小时扣0.5分(不 足半小时按照半小时算)。骨干环光缆:未在2.5小时内完成故障抢修的,扣除各县区代维主管扣除当月绩效5分,各县区代维公司扣3分,同 时,每超过半小时扣0.5分(不足半小时按照半小时算)。乡镇汇聚环光缆:未在3小时内完成故障抢修,扣除各县区代维主管扣除当月绩效2分 ,各县区代维公司扣1分,同时,每超过半小时扣0.5分(不足半小时按照半小时算)。5、乡镇汇聚环级别以上线路发生故障后,在抢修完成后 ,未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故障报告及总结的,扣除各县区代维主管当月绩效1分,各县区代维公司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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