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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住培国家基地评估方案
2016-06-13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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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1.1医院情况
协助培训对象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协助培训对象办理有关执业注册事宜
合计
总计
备注:1、详细填写存在问题。




专家签字:年月日
选项,有/无
填写等级和数量
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培训基地(医院)名称:
所属省(市、区):
评估项目
分值
得分
上传影印件
列表
选项,是/否
选项,有/无
网上
存在问题请详细填写。
专家签字:年月日
现场评估方式
查看医院相关材料
1.基本条件
(20分)
备注:
1.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44项,其中核心指标11项,100分。另设加分项,10分,合计110分。
2.指标中所有规章制度,专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
3.随机抽查对象优先选择委托培训对象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如果没有,可考虑本基地培训对象。
4.现场评估时详细填写存在的问题和扣分原因。
三级指标

为核心指标
均符合标准,得满分
缺1个科室,扣1分,直至扣完

医院等级、科室设置、床位数等符合培训基地认定标准的有关要求,其中:
综合医院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承担口腔、儿科、妇产、精神、放射肿瘤等专业培训任务的专科医院,科室设置要符合相关培训基地认定标准的要求
1.1.1医院科室设置
1.2图书馆及信息检索系统
1.2.1图书馆藏书数量
藏书量(包括电子图书)不低于3000册/百名卫技人员,并对培训对象开放
现场考查
符合标准,得1分
1.2.2信息检索系统
有信息检索系统,并提供培训对象使用
1.4临床能力训练中心
1.4.1教学场地设备
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米(专科医院符合相关培训基地认定标准的要求),训练仪器设备满足培训需求,面向培训对象开放
1.现场考查,查看原始记录
2.访谈2~3名培训对象
1.4.2专职人员管理
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有专人管理,得1分
1.4.3课程训练计划
制定技能操作训练计划,根据课程设计实施训练,保证训练中心的使用率
有计划并实施,得满分
1.5全科医学科
1.5.1建立全科医学科★
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牵头承担全科住培工作,与相关临床轮转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培训任务
全部落实,得满分
有科室,未落实培训任务(无全科专业基地除外),得2分
未设置,不得分
1.基本条件
(20分)
1.6协同管理
1.6.1协同单位
协同单位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1.6.2协同管理责任
制定协同单位管理办法,明确培训基地与协同单位分工协作责任,规范培训实施与管理
1.查看原始资料
2.核实培训基地、协同单位住培管理人员
3.访谈带教医师和培训对象
2.组织管理(35分)

2.1组织领导
2.1.1院长职责★
实行院长(一把手)负责制,并切实落实
查看原始资料
认真落实,得满分未落实,不得分
2.1.2分管院长职责
明确分管院级领导,并履行分管职责
有,并履行职责,得1分
未履行职责,不得分
2.1.3主管部门
有,并落实,得1分
无,不得分
2.1.4专人管理
有专职管理人员,有工作职责,专职管理人员与培训对象比例≥1:100
查看原始资料,访谈2~3名培训对象
2.2制度与落实
2.2.1管理规定
查看文件及相关资料,访谈培训对象,了解落实情况
2.2.2招收规定
2.2.3培训计划★
均有,并落实,得满分
无或未落实,不得分
2.2.4考核办法
制定本基地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并认真落实
2.2.5经费管理办法
制定本基地住培经费管理办法,并认真落实
查看文件及相关资料,访谈相关管理人员,了解落实情况
2.2.6人事管理制度
有相应的住培人事管理规定,且明确规定不留用外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并认真落实
查看招收对象和人事录用名单,访谈委培对象和相关管理人员,了解情况
有,并落实,得2分
无,或有截留,不得分
2.2.7师资管理办法
制定本基地住培师资管理办法,并认真落实
查看文件及相关资料,访谈带教医师,了解情况
2.2.8沟通反馈机制
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培训对象的意见建议
查看原始资料,访谈培训对象
2.2.9院级督导★
建立院级培训督导机制,并认真落实
查看原始资料,核查带教医师和培训对象
有且落实,得满分
未落实,不得分
2.3激励机制
2.3.1院长绩效考核
院长绩效考核与住培工作紧密挂钩
查看本年度绩效考核记录、文件等原始资料
有,并落实,得2分
无,不得分
2.3.2分管院长绩效考核
分管院长绩效考核与住培工作紧密挂钩
2.3.3专业基地绩效考核
将住培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结果与科室绩效考核紧密挂钩
查阅原始资料,抽查2~3名带教医师座谈与访谈
2.3.4带教活动考核★
将专业基地负责人、教学秘书和带教医师的带教活动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均落实,得满分有1项未落实,扣1分
2.3.5晋升激励★
将带教工作成效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挂钩
落实,得满分未落实,不得分
2.4培训招收
2.4.1招收与容量
核实近1年各专业基地实际招生情况
符合要求,得1分非紧缺专业每1个专业招收人数超过计划数,从总分扣1分
2.4.2紧缺专业★
完成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招收计划
根据招收计划,核实上年度的紧缺专业实际招收人数,查看培训对象花名册
完成招收任务,得满分每1个专业未完成,扣1分
(没有紧缺专业基地的此处得分)
2.4.3委培和社会化招收
在培人员中有相应数量的外单位委培对象或社会化培训对象,并逐年增加
查看上年度培训基地实际招收对象名单
均有招收,得2分(包括全部社会化地区)
仅招收1类,得1分未招收,不得分
3.培训质量
(20分)
3.1师资培训
3.1.1院级培训
制定实施师资培训制度,所有带教医师必须经过培训上岗
查看培训资料、培训名单和证书
培训率为100%,得满分
培训率≥90%,得1分
培训率<90%,不得分
3.1.2省级及以上培训
每个培训科室均有1名以上带教医师经过省级及以上师资培训
查看培训名单、证书,核查专业覆盖率
符合要求,得2分
超过10%科室未参加,不得分
3.2师资评价
3.2.1带教医师评价★
建立培训对象对带教医师满意度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带教医师总体评价
查阅测评原始资料,现场组织20%以上的培训对象对带教医师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80%,得满分
满意度≥60%,得2分
满意度<60%,不得分
3.2.2同等施教★
带教医师对本院培训对象、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享受同等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
组织三类人员进行现场访谈
同等施教,得满分
未同等施教,不得分
3.3培训对象评价
3.3.1综合评价
带教医师、科室护士、患者和管理人员对培训对象的综合评价
查阅原始资料,现场组织部分带教医师、护士、患者和管理人员对培训对象进行评价
合格率≥90%,得满分
合格率≥80%,得2分
合格率<70%,不得分
3.3.2过程考核★
出科考核、年度考核严格规范,结果客观公正
查看过程考核相关原始记录
记录齐全,组织严格规范,得满分
有记录,但不太规范,得2分
无记录或不规范,不得分
4.保障措施(25分)
4.1专项经费
4.1.1专账管理
建立住培经费专项账户,规范使用中央、地方财政补助经费,包括中央财政的基地能力建设500万元、年人均3万元经常性补助以及地方财政补助
查看本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符合要求,得满分
有1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2教学经费
4.2.1教学补助
落实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包括带教费、小讲课费等
查看本年度财务报表,访谈有关人员
符合要求,专款专用,得满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3培训对象补助
4.3.1社会招收对象补助★
查看财务部门提供本年度待遇发放流水单,抽查3~5名培训对象收入情况
政策执行到位,得满分
出现问题,但已整改到位,得3分
未按政策执行,不得分
4.3.2委派对象补助★
查看财务部门提供本年度工资发放流水单,抽查3~5名培训对象收入情况
4.4住宿条件
4.4.1住宿或住宿补贴
为培训对象提供免费或低收费住宿,或提供住宿补贴
现场考查,访谈培训对象
提供免费或低收费住宿且培训对象满意,得满分
提供宿舍或住宿补贴,得2分
无,不得分
4.5相关措施
4.5.1签订培训协议
查看相关资料、协议原件,访谈培训对象
签订协议,得1分
无,不得分
4.5.2资助参加社会保障
资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参加社会保障
查看社会保障卡号进行核查,访谈培训对象
有,得3分
无,不得分
4.5.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查看名单,访谈培训对象
有,得1分
无,不得分
4.5.4执业注册
5.加分项目
(10分)
5.1培训合格率
5.1.1结业考核通过率
培训对象第1次参加结业考核的通过率
(通过率=当年第1次参加结业考核通过的人数/当年结业总人数)
查看结业考核成绩记录
通过率≥本地区平均水平,得1分
5.2师资培训
5.2.1师资培训
举办省级及以上骨干师资培训班
查看相关资料(会议通知、培训资料、培训名单和照片等)
有,得1分
5.3教学激励
5.3.1奖励专项
设置奖励专项,奖励优秀带教医师和参培住院医师
查看相关资料,访谈带教医师
有,得2分
5.4教学研究
5.4.1课题研究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课题研究
查看相关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等
5.5对口支援
5.5.1省域内
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派出带教医师,接收培训对象
查看相关记录和接收的培训对象名单及协议
5.5.2省域间
5.6招收工作
5.6.1紧缺专业招收
超额完成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招收计划
查看培训对象花名册
3个专业均超额完成,得3分
2个专业超额完成,得2分
1个专业超额完成,得1分
政策执行到位(全部社会化的地区),得满分
出现问题,但已整改到位,得3分
未按政策执行,不得分
有专门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和负责人,并落实职能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制定本基地住培招收办法,不得限制本科学历报名,向紧缺专业倾斜并认真落实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培训及轮转计划,并进行入院教育
制定本基地住培管理办法并认真落实
各专业基地实际招收人数不得超过核定的培训容量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相同,由培训基地依考核发放
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按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由培训基地依考核发放
符合标准,得1分(无协同单位,此处不失分)
有文件并认真落实,得满分
有文件部分落实,得1分
无文件或未落实,不得分
(无协同单位,此处不失分)
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按规定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培训有关事项。培训基地不得擅自聘用非基地医疗机构委派的培训对象,包括3年住培期间和培训结业后的服务期。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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