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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现场会上的发言
2016-06-20 | 阅:  转:  |  分享 
  
结合实际抓棚改多措并举去库存

在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现场会上的发言

安龙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



尊敬的厅长、永英州长,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首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指导工作,这是对安龙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安龙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班子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根据大会安排,现向各位领导汇报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我县从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得到了省、州各部门的大力支持,2016年实施任务数为300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2000户,综合整治1000户)。

二、主要做法

安龙县老城区作为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不同于其他兄弟县市。由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基本上都是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按照规划容积率低、建筑密度小、开发投资回报率低,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愿意在安龙县老城区参与棚户区改造,也不符合古城规划建设,只能依靠政府融资进行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为此,安龙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动了城市棚户区工作的破冰之旅。

(一)建立健全机构是推进工作的基础。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龙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4次县委常委会、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是按照“抽强人、强抽人”的原则抽调30人成立了安龙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老城区中心原兴义府试院,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摸底排查、政策宣传、房源征集、采购谈判、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先期拨付100万元工作经费,购置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调查、摄影、摄像、电脑等工作设施、设备,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后勤保障。

(二)吃透政策精神是推进工作的关键。

认真研读中央、国家部委、省、州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文件精神,确保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中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政策不跑偏、不走样,目的就是让更多棚改户搬到基础设施好、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生活,实现“政府、企业、棚改户”三赢。

一是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确定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的主体是政府的融资平台;购买的对象是与政府签订购买商品房安置棚户区改造手续齐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是准确界定实施对象。享受货币化安置政策的是安龙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方案公告范围内且已经签订了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协议的棚改户。

三是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宣传参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优惠政策和参与后可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和销售压力,降低资金周转和营销成本,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工作中来,确保货币化安置有房可安。

四是确保群众自愿置换。组织强有力的工作小组,到棚改户家面对面进行宣传和解释,和他们算经济账、环境帐,打消他们的顾忌,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让他们自觉搬、主动搬。

制定可行措施是推进工作的重点。

一是出台《安龙县老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及综合整治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安龙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和《安龙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询价磋商采购方案》促进了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确保融资渠道畅通,积极把握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投向,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安龙县安利民投资有限公司为购买存量商品房安置棚改户的购买主体,目前已到位各类资金7亿元。

三是灵活采取询价谈判方式确定购买存量商品房价格。从住建、物价、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抽调具有经济管理、工程建设、房地产管理、房屋评估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政府购买商品房审查询价磋商谈判工作小组,分别针对不同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环境建设、配套设施、出让地价、所处地段、前期工作经费、资金占用等因素各不相同,综合测算出各个房开企业的开发成本。审查询价谈判工作小组对有房源的房开企业房屋进行询价,原则上上限价为建设成本价(含土地)加合理利润(合理利润不得超过建设成本价的3%),且不得高于县域内同期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第一期共与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了1630套存量商品房作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购买单价在2300元/㎡以内,实现了“政府发挥资金效益、棚改对象可以承担、企业去库盘活资金”三方共赢目标。

四是确保棚改户选到质量合格、户型合适的安置房。政府在选择房源时选择具有用地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验收合格或者项目已基本建成“五证齐全”的商品房,小区环境好、配套设施全、面积户型多,以满足不同棚改户的需求。

五是采取先公后私有序推进。棚改工作涉及面广,历史的原因问题多,我县采取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先公房后房改房(经适房)再到私房的步骤,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我县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棚户区改造,通过改造修复保护安龙历史文化名城,打消棚改户认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房地产开发商盖房赚钱的观点,改变他们认为只拆百姓房不拆公家房的观念。

六是定期召开例会解决问题。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每周五下午召开工作例会,各工作组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建议,提交指挥部研究后制定出可行的办法,指导下步工作的开展,让许多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七是多次召开棚改共商会形成共识。邀请社区干部、棚改户代表、退休的老领导、老职工共商棚改工作,形成共识,达到共建、共享、共担的目标,确保棚改户利益最大化。

八是规范合同、协议、表册。由于实施货币化安置没有可借鉴的模板和模式,我县结合实际制作了棚户区改造摸底调查表、棚户区房屋面积复核表、棚户区货币化安置选房登记表、棚户区货币化安置房源公示表、棚户区货币化安置对象公示表、棚户区货币化安置选房确认书、棚户区货币化安置补助奖励费用腾房确认一览表、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专用《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表册和协议、合同,为确保各种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均由政府法制办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九是制定简便可行抽签方案。邀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确保抽签、分房公平、公正,让棚改户满意。

十是强化宣传确保入户入心。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通过张贴标语、电视、制作发放通俗易懂的明白卡等,将棚改政策宣传到各家各户,让棚改户积极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来,形成棚改户主动搬的氛围。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近半年努力,我县棚房区改造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6年上半年共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2001份,其中选择购买商品房安置即换房1698户、纯货币补偿283户,选择换保障房30户。2016年5月20日集中选房921套。

会后,我县将按照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继续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更好更快、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动我县“六乡安龙”的建设。为彰显安龙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牌效应和人民生活品质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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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misskalen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