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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2016-07-01 | 阅:  转:  |  分享 
  
房屋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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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吉林省长春市XX区XX街XX道XX小区X栋XXXX室,身份证编码:2202XXXXXXXXXXXXXXXXX

受赠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吉林省长春市XX区XX街XX道XX小区X栋XXXX室,身份证编码:2202XXXXXXXXXXXXXXXXX

赠与人与受赠人系母子关系。2006年赠与人自行出资为受赠人购买了位于长春市绿园区XXXXXX小区XX栋XXX室房屋一处,建筑面积为98.96平方米,总价值为283,488.00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整),系私有产权,房名现落于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与受赠人自愿签订本附义务赠与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赠与目的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

:受赠人的权利

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

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

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

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

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

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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