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提交排除性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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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提交排除性声明2006年8月25日,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的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声 明。该声明称,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 军事和执法活动以及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等争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接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二节规定的 任何程序。http://wcm.fmprc.gov.cn/pub/chn/gxh/zlb/tyfg/t27075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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