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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一中学校章程终极版
2016-08-15 | 阅:  转:  |  分享 
  
康巴什区第一中学学校章程序言康巴什区第一中学建校于2011年秋,归康巴什区管理。校址位于康巴什区市府北路17号。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
方针,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地区、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
称为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英文表述为kangbashiNo.1MiddleSchool。校址为康巴什新区市府北路17号。第三条
学校经鄂尔多斯市康巴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康巴什教育体育局。学校为实施三年制初级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
教育机构,占地面积54000平方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面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应届小学
毕业生,招生规模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办学理念:创建幸福教育,享受教育
幸福。第六条校训:厚德博学励志图强校风:崇德励志和谐奋进教风:敬业合作爱生笃学学风:乐学善思好问进取第七条
培养目标:学生有良好的品德,有健全的体魄,有广泛的兴趣和爱好,有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强化学生自律意识,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鼓励
独立思考,培养有自己想法的优秀中学生。第八条发展定位:素质教育的典范,名师成长的沃土,优秀学生的摇篮。第九条校徽、校旗、校歌校
徽校旗校歌《相约一中相约幸福》词:李强曲:李勇敏我荣幸我们同走一条路,手牵手荆棘岭岖是幸福。我荣幸我们同沐一缕光,手拉手大手
小手蓄力量。我幸福我们共耕一片土,心连心敢喊沙漠变绿洲。我幸福我们呵护一片林,心比心有水有土靓风景。我荣幸我们共泛一叶舟,肩并肩狂
风暴雨只等闲。……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
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级和中层干部、学部(年级)主任、学科主任每学年由校长聘任。新任干部由校长提名,党支部组织考
察,民意测评满意度超过80%,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聘任。校长的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师生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二)制定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确定学校
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目标及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校内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确保其有效运行。实行民主管理、科学管理,校务公开。坚持和完善教代
会制度,学校重大决策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三)以育人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以及安全教育和
法制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四)坚
持党的领导,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中的积极作用。?校长享有以下权利:?(一)主持召开校务会
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二)推荐副校长,通过民主方式确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人选,聘任、考核、奖
惩教职工。?(三)依法依规使用学校经费,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四)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五)
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行使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学校坚持教代会讨论审定学校重大方针
政策的民主决策机制。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学校行动纲要、战略规划、人事聘任方案、工资分配制度、职称评聘方案等
,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投票结果必须当场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改变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教代会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制度,除
会议议程等有关程序性事项外,所有方案不得采取举手表决或鼓掌通过方式。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主要由校长、副校级干部和主持年级
教育教学工作的干部组成。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负责领导学校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教职工的劳动合同聘任,确定各年级各部门岗位编
制,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教职工及学生的奖惩。校务委员会采取审议制,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校长具有最终决定权,责任由校长承担。第十五条
学校党支部要保障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学
校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第十六条学生会系学生民主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有关学生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校服选用、食堂管理等,学校应通过学生会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每年召开学生代表
大会,对学校相关事项可以提出建议案,学校相关方面必须做出回应。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由相关方面推选的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沟通
学生教育、学校管理的相关事项。对一定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相应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诸如行为规范、
食堂管理、住宿服务、校服选用等事项提出建议。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听取,随时协商,并做出回应。第四章管理机制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扁平
化、分布式、分权制、制衡型的管理机制。第十九条扁平化组织结构。减少学校管理层级,副校级、年级主任直接分管、管理年级,年级组作为学
校的核心部门,集教育、教学于一身。中层部门作为职能部门,按照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年级组协商、合作开展工作,不作为一级管理部门,对年
级组工作不享有指挥权。各年级组、各部门设计各自的内部组织结构,也应当按照扁平化的要求安排,以避免过多的管理层次。第二十条分布式领
导。学校通过明确管理主体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发挥每一个岗位的领导作用。年级组和各部门要依据不同的任务特点和成员能力,确定不同岗位的领
导职责,根据实际需求和实施效果,各岗位可以动态更替。第二十一条分权制。学校与各年级组、各部门、各学科组实行分权分责的管理机制,在
教育教学方面明确责任,同时赋予相应的权力。第二十二条制衡型。学校所有的权力均应受到相应制约。不仅学校治理主体各方需要相互制约,管
理机制内部各岗位、各领域、各环节,也要明确相应的制约机制。第五章课程与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三条在课程与教育教学领域,校长通过各学
科组,负责课程规划,明确教育教学的价值追求和基本原则,确定相关教育教学评价方案;校长和年级组不得以行政手段推行某一种教学模式或教学
方法;各学科选用各自不同的教学方法或教学模式,提倡百花齐放,对不同风格、不同特点的教师,各学科应该允许他们以适合的教学方式进行相应
探索,各学科也要避免一刀切的教学方式。第二十四条学校构建年级组与学科组共同对教育教学质量负责的机制,积极探索扁平化管理模式,让师
生的需求以最快的速度得以解决。年级组全面负责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年级组设立学科备课组,接受学科组和年级组的双重领导。学校教研组和
年级组是两套并列的校内教师基本活动组织。第二十五条学校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立组长,组长组织
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其工作职能,指导各年级备课组开展正常教学研究活动,重塑课堂
价值观,积极探索教研活动内容和方式,落实优学优教策略,稳步推进课改,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各项规定的教学任务。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
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二十六条学校按年级设立年级组,作为各年级管理的组织。年级组实行级部自主管理
,管理重心下沉,强化工作执行力,提高管理效能。由夯实各年级组常规管理,优化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来实现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年级
组按学生入学时间来设置。年级组既直接对校长负责,在学校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又在常规管理及教育教学业务
上接受学校各处室的指导。年级组设分管校长、年级组长一名。第二十七条教务处、德育处负责教育教学计划的编制、教育教学资源的调配、日常
教育教学事务的管理工作,以协商、协调、合作的方式开展工作。第六章学生第二十八条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中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
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九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
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
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
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
中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
好品行;(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一条学校按照康巴什区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
序。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
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第三十三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
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第三十四条学校对符
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
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
素养与健康人格。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民意测评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七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
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二)尊重学生人格
。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
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
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市教育行政部
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第六章教职工第三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
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第三十九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七)参
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
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
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
康成长的现象;(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第四十一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
其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第四
十三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四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第四十
五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
、实施奖惩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第四十六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
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
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第七章经费资产第四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含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其他预
算外收入等。第四十八条学校一切办学设施和条件均属国家所有。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
、场地、设施等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
赔偿。根据损坏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罚,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各
项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和德才兼备的会计人员,依
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建立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会手续,合理使用资金,用
好管好经费。在经费使用上首先要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并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学校加强收费、绩效工资、政府采购和基
建维修项目等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凡重大开支要经集体讨论决定。第五十条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
见,经批准后执行,学校应加强预算编制过程的事前控制、预算执行过程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确保教育经费的有效使用,保证预算方案的严肃性、有效性。第五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确
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自觉执行收费制度,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及
提高标准。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都要向社会和学生及家长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第七章总务后勤工作第五十二条总务后勤工作必
须树立为学校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宗旨,实行服务承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为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优质
、安全、便捷的后勤保障服务,接受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监督。第五十三条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及时对
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如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爱护公物,挖掘潜力,物尽其用。第五十四条学校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
度。不断完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做好每天的校园清扫和保洁工作,坚持做好眼保健操。学校要开展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对学生进
行体检。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近视、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等预防工作。建立师生健康档案,监测师生体质健康。第五十五条学校
全面加强安全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卫人员,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网络体系。强
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与饮用水设施、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第七章附则第五十六条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第五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本章程生效之前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的修订由起草领导小组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委会审议、学校党支部会议审定后,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教育局核准。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经康巴什区教体局同意备案后生效。第六十条本章程由康巴什区第一中学校委会负责解释。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学校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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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李功随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