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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多维聚焦:宝亿嵘股权变更,宝强离婚有准备
2016-08-15 | 阅:  转:  |  分享 
  
企多维聚焦:宝亿嵘股权变更,宝强离婚有准备相信大家也被王宝强微博8月14日发出的离婚声明刷屏了,这对似乎向来不被看好而又常在银幕前作恩爱表现
的夫妻最终在马蓉的背叛下得以离散。一纸声明将妻子的不堪行为和盘托出,网友们纷纷吐槽:宝宝委屈,但宝宝要说!其实不仅如此,离婚前宝强
还有大动作。这两天此话题的火爆也让大家发现,马蓉的微博认证是宝亿嵘总裁,那么以二人名字定义的宝亿嵘应该是二人共有公司。通过企多维查
询发现,名为宝亿嵘的两家公司分别为宝亿嵘影业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的宝亿嵘上海公司目前的法人为冯超
,但由企多维显示的信息变更可以发现,之前的法人一直是王宝强之妻马蓉,在2016年4月底才发生了变更。而注册资本2000万,成立与2
010年的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的法人并未由马蓉变更为其他人,难道母公司毫无动作?当然不是,企多维发现即使法人未作变更,但曾经的投
资人马蓉和宋喆均已逐一脱离投资人列,变更时间同为2016年4月。王宝强为现在唯一的自然人股东,而马蓉只占有宝亿嵘影业另一投资方共青
城宝亿嵘31.25%的股权。根据宝强发布的声明内容,其与马蓉于2009年结婚,而宝亿嵘影业成立及相关的电影投资均发生在婚后,那这些
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律师称,若王宝强与其妻子马蓉已办理离婚手续,则两人名下共同财产将依照《婚姻法》条例进行分割。这意味着,即
便马蓉现在并无宝亿嵘的直接持股份额,但除了共青城的部分,其仍旧有权力平分王宝强作为自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律师认为,即便经过两次股
权腾挪,但公司股权尚在王宝强名下,只要双方之前对财产没有进行相关约定,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并不会影
响财产的分配。而且即使一方有过错,但无错方也只是在分割时被适当照顾,并不会出现网友们期盼的马蓉净身出户的情况,怎么说她也是两孩子的
母亲,分割倾斜应该不大。不过除了直接分割股权外,还可以由评估机构对王宝强持有价值的股权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价值进行财产分割。有报道
称宝强经过十年打拼,现已身家过亿,此时财产被拆分一半,双方怕是各有喜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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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大海洋数据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