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2016-09-011、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怎样缴纳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 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 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 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一般纳税人出租 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 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2、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咨询,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办法应如何在系统中开具发票?答:根据《关于进一 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 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 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 ,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 混开。?3、建筑业纳税人咨询,兼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建筑安装服务,营改增之前挂账留抵的税额是否可以抵扣营改增后建筑业服务的销项税额 ?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 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2016年9月2日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2016-09-02?1、住宿业增值 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 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规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一、 试点范围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名单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附件)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 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二、试点内容(一)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 ,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 申请代开。(二)主管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核定的单份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一万元。(三)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 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 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2、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写在发票备注栏里,可以作为会计记账凭据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 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 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3、保安服务公司可以差额计税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 遣服务政策执行。另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 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 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 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2016年9月3日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2016-09-03?1、房地产业纳税人 咨询,买房送装修、送家电如何纳税?答: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七)》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住房赠送装修、家电,作为房地 产开发企业的一种营销模式,其主要目的为销售住房。购房者统一支付对价,可参照混合销售的原则,按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2 、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扣除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试 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 、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于将返程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给购买方,导致旅游企 业无法以原件作为扣除凭证的情况,可以以上述交通费发票复印件(购买方签字确认)作为差额扣除凭证。对于无法收回的交通费等发票,不再开具 增值税发票。?3、建筑业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是多久?答:根据税总发〔2016〕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 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延长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外管证》有效期限。《外管证》有效 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2016年9月4日12366营改 增热点问题2016-09-04?1、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如何确认销售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 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1)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 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 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 实际收取的本金。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 、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标的物在境 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3、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 映服务,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免征 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2016年9月5日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2016-09-05?1、公 司5月1日之后购进的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 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 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 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2、增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的,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如何确定?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的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 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3、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跨境服务中,与出口货物有关的哪些服务,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 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 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2016年9月6日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2016-09-06?1、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收取自来水水费如何 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 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公告发布日期为2016年8月19日。开具发票时,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为3%。?2、公司以无形资产投 资入股,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在不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参照财税〔2002〕191号执行?答:在营业税规定下,入股的时候不缴纳营业税,在转让的时候缴纳。此次营改增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销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概念,即有偿转让。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以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时候取得了股权,就是取得了其他经济利益,因此需要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其取得的股权价值。不可以参照财税[2002]191的文件享受免税。?3、首次办理预付卡或者多次充值需要开具发票吗?按照多少税率开具?答: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点击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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