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燕:哲学审“美”,“羽大则美”
摘要:美与生理快感无关,的本义最初不过是主体的自我美化和装饰行为:美,人头顶上有上古普遍的翎羽饰物之形美殷商圖騰大鳥头饰,以示美好之意?許慎《說文解字》
一,甲骨文“美”字
探讨的本义,怎么能忘了呢?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玄鸟》中所说的: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就是在说殷商先袓-契是由玄鸟生下来的,玄鸟就成了建立强大的商朝的商人的始袓了。《史记.殷本记》也记了这段历史:殷契、母曰简狄,有绒氐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随其卵,简狄取而吞之,因孕生契。字顶上部不是羊角而翎羽毛类装饰物实际上“美”字与“羊”没有任何關係关系,简单地看“美”字的形态构造是淺薄的。甲骨文“美”字顶上部不是羊角而翎羽毛类装饰物,下面也不是羊的特征。
許慎《說文解字》羊大则美。美,意味着肥大的羊肉给人的味道甘甜可口”。这种说法从汉代许慎开始提出,用“会意”来解释“美”字的本义,金文和甲骨文是同时代的文字金文和殷商甲骨文、西周甲骨文是同時代的文字。是目前所见最早的成系统的汉字形态和华夏先民以文字的形式理解和阐释世界的最初尝试。甲骨文和金文均为商周时期的文字,刻在龟壳和兽骨上的是甲骨文,铸在或刻在青铜器上的是金文,又称铭文。铜器上的铭文,是通过陶范铸造出来的。殷商时期,文字载体的门类已经很多,除甲骨文、金文外,殷墟还还有刻写在陶器、玉石上的文字甲骨文是记录殷人占卜过程的文字而不是官方文字,许多文字至今不认识是因为就像现在的速记,只是少部分人方可辩解。因为书写材料,毛笔字不能长久保存,唯有刻在坚硬卜骨上的甲骨文保存了下来。文字的发现使传说中的商代成为信史。
,殷人写字用“毛笔”
殷墟研究结果表明,三千多年前中国人主要用毛笔而非用“刀笔”写字,而是与秦汉以后写在竹简或木片上的文字一样。铜器铭文范上的字,是先用毛笔写好,然后依笔画刻就的。这样一来,铸造出来的铭文,与原来写好的毛笔字如出一辙,笔意全在。出土的一些陶文是以毛笔写在陶器上的。“青铜器的铭文中,大量字迹可看到圆润的笔道或笔锋,有的字甚至还有提顿。”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唐际根研究员如是说。
中国社科院安阳考古队曾在一座殷墟晚期的贵族墓中发现了1件保留有毛笔字迹的商代玉璋;而有的甲骨片上的个别文字本身就是书写而不是刻上去的。殷墟的少量甲骨卜辞上、玉石器上都发现过毛笔书写的文字,他们直接证明商族人的日常书写是用毛笔完成的。殷墟青铜器铭文上拓下来的拓片,拓片上的文字果然都保留了毛笔字的书写痕迹。如“婦好”的“好”字、“祖”、“旅”字,以及“彝”字,都保留了只有毛笔字才能留下的圆润笔道,而“父辛”二字,则明显地显示出只有毛笔才能写就的“笔锋”。,对于“美”十种阐释均不准确柏拉图说:“对美的阐释是困难的。”因为,审美对象是由我们的审美思维发现生成的,审美对象不是一种被动接受,面对着复杂的审美对象,要在这近乎无穷的审美对象中概括抽象出一种品质、规律,何其难也,这正如罗丹所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1,具备多种知识储备方能阐释“美”采取字源学、词源学、音源学的考证研究,是人们在一个概念不能在当代语词理解本质的时候采用的学术研究的方法。最初创造语言音节和文字所表达的意思一定是这个词的本义并包含着本质。中国对于“美”之本义的阐释有十种,但没有一种阐释是无懈可击的。“美”包含上古汉语、中古汉语和现代汉语知识,汉字字法学原理,尤其是金文甲骨文的知识,同时包含着考古学、历史学、美学原理及人类文化学知识。没有上述跨界的知識儲備,要解决这个问题,基本上是不准确的。2,习惯成自然的“羊大则美”(1)“
羊大则美”强调味觉学术界对“美”字本义探讨是集中在对于“美”的字形结构“从羊”、“从大”的含义理解上面展开。“时至今日,人们早已接受了关于汉语“美”的这么一种词源学解释:羊大则美这种说法从汉代许慎开始提出,经过宋代徐铉、清代段玉裁、徐铉、笠原仲二等人用“会意”来解释“美”字的本义,并将其本义从“味觉”、视觉、触觉和功利角度成为一种传统的权威理解。“羊大为美”观念是有误的,“羊大则肥美”由于强调的是味觉快感,这与审美快感的含义是相悖的。许慎等人用“会意”来解释“美”字的本义,并将其本义从“味觉”、视觉、触觉和功利角度去理解是不准确的。“滋味”、“美味”,是饕餮美食家;“韻味”、“趣味”才是美學家。西方美学史上“美”的词根都是指视觉和听觉的感觉经验。(2)美感是味道感觉的形式感
最初人类对饮食的感觉是一种生理的、功利的味蕾感觉而非审美感觉。审美感官、感觉应该从最为明显、具体的视觉和听觉上产生,而不是最初人类对饮食的感觉,而味觉产生不了审美感觉。甲骨文中专门用以表示“美味”的字很多“甘”:美也。——《说文》;“旨”从匕从甘的“旨”,“匕”本指进食用的小勺子,转义指“食物”,旨,美也。从甘,匕声。——《说文》;食旨不甘,闻乐不乐。——《论语·阳货》;“鲁”:甲骨文鲁字从鱼,从口。本义:鱼儿摆尾,口为器形,本象鱼在器皿之中,有美嘉意。这些字均直接与“口”部相关,构形上一致,而甲骨文的“美”字卻与“甘”、“旨”、“鲁”、“鱻”、“羴”构形上大不不同,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美”作为审美现象与味觉快感等生理现象的本质区别。如果“美”字本义是对于“美”的字形结构“从羊”、“从大”的话,“鲁”字从鱼,从口,“鱼”的“味道”比“羊”一点也不差。
“羴”,三隻羊,羊大羊還多。“鱻”,三條魚,味道跟佳更有營把美感产生确定在“味”上是不准确的,从审美发生的角度来看酸苦甘辛咸的五味只是一种生理的感觉,是不能成为审美鉴赏的对象。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说:因感觉无形式感可言,这仅仅是一种“快适”而不是鉴赏的美感。美感必须产生一种味道感觉的形式感———即“韵味”、“品味”、“趣味”、“后味”这种无限的感觉,而这样的味觉体验便是一种奢华的、欣赏的、超脱的境界。
阐述有一种共同的特点,就是把“美”看成一般的会意字来理解。会意字的造字思维与理解原理是:字符本身的意义并不是这个字的真正的、最终的意义,它的真正的、最终的意思只能从字符字形的意思上推论、猜测、联想出来,最后才能得到字义的“领会”。在“会意”论阐释者看来,“美”字中的“羊”就是“六畜”之一的作为动物的“主给膳”的牛羊之“羊”,因此,“羊大”就是“大羊”、“肥羊”。所以,这样一来,“美”字中的“羊大”的意思并不是“美”的真正字义,它的字义应该是“羊大”(即“肥”)产生的功能——“甘”中推论出来。由此可以看出,许慎、徐鉉、段玉裁、李泽厚、刘纲纪等人所理解的“美”之本义,并不与“大”有关系,只能与“肥”以及“甘”、“味”的感受有关系。当人们巧妙地把“羊大”转换为“羊肥”,再产生“甘”、“味”的思维过程,其变成了一种并不严密的双重“会意”字:“羊大”便“肥”,肥则味道就美。但是这种观点好像与常识不合。“羊大”不一定“肥”,老羊就不会肥,“羊小”也不一定就“瘦”,因为羊羔饲养的好则更容易“肥胖”。其实,只有小羊羔的味道才是最具美味的。4,康殷羊人为美(1)“羊人为美”的乐舞视觉形象之美古文字学家康殷认为“美字就像头上戴羽毛装饰或雉尾之类的舞人之形。”美学家韩玉涛这样认为:“牧羊民族、牧羊人所扮演的图腾羊,跳的图腾舞,就是最美的事物了。可见美最初的含义是‘羊人为美'',它不但是个会意字,而且还是个象形字。‘美''由羊、人到羊、大,由巫术歌舞到感官满足,这个词为后世美学范畴(诉诸感性又不止于感性)奠定了字源学的基础”。美学家李泽厚、刘纲纪也认同,“中国的`美''字,最初是象征头戴羊形装饰的‘大人'',同巫术图腾有直接关系,虽然其含义与后世所说的`美''有关,但所指的是在图腾乐舞或图腾巫术中头戴羊形装饰的祭司或酋长。在比较纯粹的意义上的“美”的含义,已经脱离了图腾巫术”,“从原始舞蹈材料看,人戴着羊头跳舞才是‘美''字的起源,美字与舞字与巫字最早是一个字。这说明‘美''与原始的巫术礼仪活动有关,具有某种社会性,而同味觉的快感相连了”。(2)“美”、“舞”不符合造字法因为宇宙间的事物很多,不可能按每一事物的特征都造一个象形字,也就是说汉字不会为每一个具体的事物造字,只为事物类型造字,这是此解释最大的问题所在。“象形”之“舞”,是“头戴羊形装饰的祭司或酋长”不是殷商的大众大众。如果说“美”是“巫术乐舞”的话,甲骨文、金文专门有一个“舞”字来表示这个事类。“舞”和“巫”同音,这个“舞”本来就是指“巫术乐舞舞蹈”,殷商的先民们当年不会专门再去大费周折重复创造一个表示巫术舞蹈或“巫术”的“美”字。“乐”字道理也是如此。因此,“美”字不可能是“巫术乐舞”或“乐舞”的形象,也不是一个表达头戴羊形装饰的祭司或酋长的象形文字。
根据汉字的字法规律研究发现,我们对所有从“羊”和从“大”的,当“羊”字符放在上边或右边这个重点区位时,“羊”字符并非牛羊之“羊”的形符,是吉祥、洋洋、泱泱含意的声符,这个汉字一般都是一个形声字(“右文说”而因此成立);当“大”字符放在下边非显要区位时,这个汉字一般也是一个形声字,而“大”字符并非大小之“大”的形容词,含义的声符而是正人、君子之意的形符。而“美”字的结构正好符合这两条形声字字法规律。因此,从字形结构区位符号学的原理来看,“美”字很可能最初一定是一个形声字,并非从“从大,从羊”,而是其他一种字形结构,由于美学的文化精神的发展,最后演变成今日的“从大,从羊”字形结构。“美”字字形的这一重大演变是中国美学史上的一件大事,意味着新的审美理想的诞生。然而,只有讲清“美”字的字形演变史的真相是怎样的,“美”字的本义方能最后揭示。注:马正平.近百年来“美”字本义研究透视[J].哲学动态,2009(12):88-97.
,美术考古图像证史:有关考古发现的图像资料,美国夏威夷大学历史学博士、台湾“中研院”院士邢义田说:“上帝为什么给我们两只眼睛?我要既严肃又开玩笑地说,这是因为上帝要历史学家用一只眼睛看文字,另一只眼睛看图画。”他还指出,所谓图画指一切视觉性、非文字的资料,“用两只眼睛同时考察历史留下的文献和图画,应该可以见到比较‘立体’的历史”(邢义田《立体的历史:从图像看古代中国与域外文化》)壮学宗师黄现璠认为:从“贵县罗泊湾的铜鼓看...雕饰的鼓胸羽人舞蹈纹图案,线条流畅,构图优美,可谓难得之珍品。所饰羽人舞分八组,每组二至三人,舞人化妆象鹭鸟,顶插矛形羽牌,髻缀翼形羽饰,自腰而下着以鹭尾纹舞裳,舞裳前幅长过膝,后幅拖曳于地,双手向前后伸屈,四指与大指分开象人字形,若鹭鸟张翼飞翔,可称为“鹭舞”。我们今天已无法看到壮族先民鹭舞的全过程,但从装饰图案的形象看,结合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中,以羽毛为饰,模拟鸟类的动作作舞蹈的形状来观察,多少可以知道当时鹭舞的一些梗概。”注:黄现璠《壮族通史》广西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593-594页
在吉林高句丽壁画和云南沧源岩画中,都可以找到类似的证据。这种用野鸡或孔雀羽毛装饰发冠的传统一直绵延不绝,春秋战国时期有鵔冠、鹖冠,后世有凤翎冠,雉尾冠,都是用雉尾为饰。古人以为野鸡尾巴又长又绚丽,因此用于冠上,显得威风凛凛。
古人记录在石头上的形象性史书的岩画,国外学者泛称“岩石艺术”(ROCK)也有“岩刻”(PETROGEYPHS)一说,或(ROCKCAVING)或“岩画”(RCKPRIMTING)两个书语的,因岩画所处的地理环境的各异而分别称之为“崖壁画”或“洞穴画”的。在我国从目前已发现的大量岩画来看,基本上可归纳为两种:一种多使用不同的工具刻划或摩刻在岩石表层来表现形象,称之为“岩刻”。另一种是用矿物颜料涂绘于岩石表层来表现形象,谓之“岩画”。(贵州龙里巫山岩画均属此类),尽管上述两种制作方法不同,但其基本条件离不开在岩石上作画的表现手段。故通称之为“岩画”。巫山岩画人像有舞蹈翎羽饰人物,单羽、双羽、多羽的人56个。一些具有写实性与写意性风格相容的动物岩画。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研究员李星明说,作为历史研究基本资料的图像,是同文本、文字并列而言的,主要靠视觉感知进行表达和传播。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陈仲丹表示,图像当然可以将实物囊括其中,小者如钱币、奖章,大者如器物、建筑,凡是在平面或是空间构成图形、实体的物体都可以。西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蓝勇认为,历史研究中的文字、图像、实体(景观与器物)、口述四类史料形式,最终可合并为图像、文字两种。邓菲认为,图文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图像跟文献可以互证;二是文本与图像信息有矛盾,但指向了同一个研究对象;三是图像呈现的内容是文献完全没有涉及的。
牛津大学哲学博士、艺术史学家理论学家曹意强指出“图像证史”:“目前流行的做法,不是以图像去图解从文献中已获知的历史事件,就是用文字去描述已知的图像,亦即将图像充作文字‘插图’而已。这种‘图像证史’实质失去了实践意义。”他阐述自己心目中的“图像证史”应有三层含义:一是用以概括往昔学者借助图像遗物解释历史的实践;二是肯定图像的“合法”的史料和史证价值——不但是说图像应被视为与文献载籍具有同等价值的史料,更为重要的是,图像应当充当第一手史料去阐明文献记载无法记录、保存和发掘的史料,或去激发其他文献无法激发的历史观念;三是从事“图像证史”者,必须具备艺术史家“破译”图像风格与形式密码的功夫,否则只能“望图生义”,陷入图像的陷阱。(曹意强《“图像证史”——两个文化史经典案例》。图像“无语”却胜千言,与人类文明的进程如影随形。那我们来看看华夏古代人头上装饰是翎羽还是羊头吧!
在考古发现的诸多壁画和出土器物中均发现大量古代人物头上有明显是翎羽頭饰而不是角饰。
史前社会古人往往用猎取的大鸟翎羽做成标志性冠饰,此种习俗至今在西南某些部族中遗传,作为图腾标志的“翎羽冠”,证明他们都遗传了华夏新石器时代的原始习俗。,上古音上古擬音和中古擬音中,“美”字的上古、中古音和“羊”的读音相去甚远,甚至连双声叠韵、音转也谈不上。美國著名汉学家,上古漢語擬音的世界權威,密歇根大WilliH.Baxter(中文名字:白一平)教授,對吾這一研究研究持支持態度将翎羽当作美的装饰物充分强调了“美”作为审美现象的形式特征,因而具有更大的合理性?实际上“美”字与“羊”没有任何關係关系,简单地看“美”字的形态构造是淺薄的。甲骨文“美”字顶上部不是羊角而翎羽毛类装饰物,下面也不是羊的特征。
反义词醜我們从“美”的反义词“醜”的字形中亦可确认“美”的本义是指主体的装饰美化行为?
醜在甲骨文中以形声字出现,其表义的形旁鬼象人戴有奇异面具以示非人,其构形方式与“美”完全一致,均以人首之装饰示义?方明.甲骨文形意关系的美学研究[D].南开大学,2014.
实际上,我们将一切具有美丽外观或人工装饰美化的事物都称为美的现象,正是基于对“美”的本义的合理引申而做出的判断和結論:中國之“美”是“大則美”。
九,结论综合分析以上意见,我们可以推导出这样的结论:美与生理快感无关,与巫术行为亦无直接联系,“美”的本义最初不过是主体的自我美化和装饰行为:美,人头顶上有上古普遍的翎羽饰物之形?美殷商圖騰大鳥头饰,以示美好之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