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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2016-09-12 | 阅:  转:  |  分享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大部分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健全,特别是对纳税义

务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容易混为一体,不能正确划分,基本上都是在开发票时确认

收入,计税缴纳相关的税费,形成涉税风险。

案例1:2011年10月A施工企业承建甲项目,承包合同金额为1000万,预

计总成本为900万,工期120天,每月25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5日前

按进度付款80%。11月份投入材料成本150万,人工成本50万,11月25日确认

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250万,建安发票开具200万元,并缴了营业税(不考虑其它

税费)。11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150

——合同成本——人工50

贷:库存现金200

借:应收账款——甲项目200

贷:工程结算收入2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库存现金6

以上处理有问题吗?欢迎大家留言探讨学习。

营改增后,要求价税分离,在施工地预交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报表数据如何与科目余额衔接等,都对会计核算有了更好的要求。后面陆续从会计

科目设置、简易计税项目、一般计税项目通过实例的方式进行讲解。

小规模建安企业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一、科目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

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当

建立预缴税款台账,为便于核对台账数据,建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三级核

算。





二、举例说明

案例2:2016年6月甲地的A施工企业承建乙地的B分包项目,分包合同金额

为200万,预计总成本为150万,工期60天,每月25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

下月5日前按进度付款80%。7月份投入材料成本45万,人工成本30万,7月25

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100万,建安发票开具80万元,另在甲地施工C项目

取得收入并开票20万元,人工成本15万。(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不考虑其它税

费)。7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1、在乙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税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乙地B项目)2.4

贷:库存现金800.03=2.4

2、当月列支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乙地B项目)45

-人工(乙地B项目)30

-人工(甲地V项目)15

贷:应付账款等45

应付职工薪酬15

3、当月确认收入

(乙地B项目完工进度75/150200=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5+15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乙地B项目)25

-合同毛利(甲地C项目)5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20

4、当月结算进度款

借:应收账款-公司82.4

贷:工程结算(乙地B项目)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2.4

借:银行存款20.6

贷:工程结算(甲地C项目)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0.6

5、下月15日前交纳上月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0.6

贷:银行存款0.6

例3:劳务派遣公司6月当月取得劳务收入10万,其中工资等9万,差额征税账务

处理:

借:应收账款10.5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0.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增值税0.45

贷:主营业务成本0.45



一般纳税人建安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在营改增后,大部分建安企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新旧项目并存,简易计税方法

与一般计税方法并存,如何分类核算,会计科目如何设置,即能直观体现账表合一,

又能符合企业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下设置供大家参考

一、会计科目设置









二、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会计核算

案例4:2016年3月甲地的A施工企业承建乙地的B项目,分包合同金额为

1000万,预计总成本为900万,工期180天,每月25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

下月5日前按进度付款80%。3月份投入材料成本70万,人工成本20万,4月25

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100万,建安发票开具80万元,另在甲地施工C项目

取得清包工收入并开票100万元,人工成本80万。(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不考

虑其它税费)。4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1、在乙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税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项目-预交增值税(乙地B项目)2.4

贷:库存现金800.03=2.4

2、当月列支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乙地B项目)70

-人工(乙地B项目)20

-人工(甲地V项目)80

贷:应付账款等70

应付职工薪酬100

3、当月确认收入(乙地B项目完工进度90/9001000=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90+8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乙地B项目)10

-合同毛利(甲地C项目)20

贷:主营业务收入-简易项目(乙地B项目)100

-简易项目(甲地V项目)100

4、当月结算进度款

借:应收账款-公司82.4

贷:工程结算(乙地B项目)8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应交增值税2.4

借:银行存款103

贷:工程结算(甲地C项目)1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应交增值税3

5、下月15日前交纳上月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未交增值税3

贷:银行存款3





关于劳务公司会计核算问题

劳务公司一种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公司,另一种没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公司;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不

仅可以做建筑劳务分包,还可以作劳务派遣等,涉及的税目不仅有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

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及其他服务),还有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服务;而

没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公司只有劳务派遣等,税目也只有现代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服务。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对劳务派遣服务的税收政策策进行了明确: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提供

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

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关于小规模劳务派遣的会计核算在第一讲中已经说明,本文只能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公司的会

计核算进行说明。

—【例】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

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万元,征收率5%。

另外在公司注册地取得的清包工建筑劳务不含税收入50万。

劳务派遣增值税=(1,000,000-800,000)×5%/(1+5%)=9,523.81元—

金额=1,000,000-9,523.81=990,476.19元

建筑劳务增值税500,0003%=15,000



一、劳务派遣差额发票开具





二、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1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应交增值税100/(1+5%)5%=4.76

主营业务收入-人力资源服务5%95.24

借:主营业务成本76.19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抵减增值税80/(1+5%)5%=3.81

贷:应付职工薪酬80

建筑劳务

借:应收账款51.5

贷:主营业务收入-建筑劳务3%5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应交增值税1.5

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未交税款4.76-3.81+1.5=2.45

贷:银行存款2.45



三、劳务公司核算中会计科目设总体原则

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核算

一般纳税人交纳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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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海鸥北极星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