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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监理资料管理规程
2016-11-23 | 阅:  转:  |  分享 
  
(初稿)



目录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分类与编号4



5监理管理资料5



6进度控制资料12



7质量控制资料14



8造价控制资料21



9合同管理资料23



10竣工验收资料26



11编制组卷,归档移交28



附录监理工作用表29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54



引用标准目录55



1总则



为规范全省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完善建设项目过程资料管理,提高我省建筑工程监理资料整体移交水平,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或改建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



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文件往来,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山东省建设监理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术语



2.0.1监理资料supervisiondocument



建筑工程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形成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历史记录.



2.0.2监理资料管理supervisiondocumentmanagement



监理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等工作统称.



2.0.3组卷filing



一定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过程,亦称立卷.



2.0.4归档archiving



将保存价值资料整理组卷并按规定移交相关档案管理部门工作.



2.0.5监理档案supervisionfiles



在监理过程中形成归档保存价值监理资料.



3基本规定



监理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设工程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监理资料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管理.



监理人员对监理资料应如实记录,整理,有序分类.



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资料应按规定归档.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征,确定监理档案合理保存期限.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建立监理资料目录,完善工程信息文件传递流程及各项信息管理制度.



采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关于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管理等信息并向有关方反馈.信息传递应,准确,完整.



监理档案编制和移交,应符合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3.0.3监理资料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单位应对监理资料内容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资料,应各负其责.



2监理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进行.



3监理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



4监理资料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3.0.4监理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3.0.5监理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使用档案规定用笔.



3.0.6监理资料宜采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



4分类与编号



4.1分类



4.1.1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竣工验收资料6类.



4.2编号



4.2.1监理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编号.



4.2.2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资料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资料,应在资料右上角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2.3工程资料编号应填写.



5监理管理资料



5.0.1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监理规划应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目标,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可操作性.



4监理规划编制依据应包括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监理大纲,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合同文件.



5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



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和人员岗位职责,



4)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及措施,



5)监理设施.



6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安全监理方案或细则.



7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5.0.2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专业特点,可操作性.



4下列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建筑节能工程,



2)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工程,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工程,



4)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



5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应包括



1)已批准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已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6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专业(或专项)工程特点,



2)监理工作流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在监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际情况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实施.



5.0.3监理月报



施工阶段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工程概况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工程进度



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措施效果分析



4工程质量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2)本月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审核情况



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4)本月措施及效果



6合同其它事项情况



1)工程变更



2)工程延期



5.0.4监理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2监理例会纪要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例会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监理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状况,针对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3专题会议纪要



1)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员应根据需要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专项问题.



2)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



3)工程项目各主要参建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出召开专题工地会议动议.动议内容包括主要议题,与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经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召开专题工地会议书面通知,与会各方应认真做好会前.专题工地会议纪要形成过程与工地例会相同.



5.0.5监理日志



1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监理日志,装订成册,页次,日期应连续.



2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监理日志.



3监理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



1)工程实施情况,



2)监理工作情况,



3)其他有关情况.



4监理员监理日志应全面记录有关监理活动,如工程进展,重要会议,重件,联合检查,监理通知联系单,工程开工复工及当地气候等情况.



5.0.6监理工作



1监理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工作,签署后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2监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监理设施,



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监理工作中发现问题情况和建议,



6)工程照片资料(有必要时).



5.0.7监理工作联系单



1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和其他参建单位传递书面意见,建议,决定,通知等工作联系单,当不需回复时应有签收记录,并应说明收件人姓名,单位和收件日期.



2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措施不到位等施工问题,可能质量安全隐患,认为口头要求以引起相关参建单位重视时,可填写监理工作联系单.



3凡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人员应复查结果,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说明.如果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后应书面回复.



4监理工作联系单应符合附录表B.0.1格式.



5.0.8监理业务手册



1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应组织编制监理业务手册.监理业务手册应经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2在监理投标过程中,监理业务手册可用于承揽监理业务业绩证明.



3监理业务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工程概况,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情况,



3)监理工作内容及奖罚情况,



4)竣工验收结论,



5)建设单位意见.



4监理业务手册应以监理合同为单位进行编制,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5.0.9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项目监理机构应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应有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应复查整改结果.



2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时应做好记录.当发现实际进度发生偏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施工单位分析原因,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商定进一步调整措施.



4凡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在监理日志中记录说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回复单进行书面回复.



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附录表B.0.2格式,由项目监理机构填写.必要时,可按要求报送建设单位.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一份,施工单位一份,报建设单位一份.



5.0.10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1施工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应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并自行查检符合要求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查.



2针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3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应符合附录表B.0.3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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