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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日志齐变电所立杆
2016-11-30 | 阅:  转:  |  分享 
  
民情日记

——在破凉社区新桥、沈墩村民小组协调变电所立杆工作纪实

破凉镇政府镇长齐长升



2009年11月4日宿松县供电公司施工队,在位于破凉镇破凉社区新桥、沈墩两个村民小组的山场上立电力杆,为破凉变电所进出高压线路作准备。工程刚刚开始就遭到了新桥、沈墩部分群众极力阻挠,被迫停工。

县供电公司领导到镇反映,我进行了接待。由于破凉变电所从两年前开工,现变电所厂房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仅剩进出高压线路的立杆架设,变电所迟迟不能通电,供电公司领导压力很大。另一边是新桥、沈墩两组群众确实要为变电所的建设面临集体利益的巨大牺牲。因为破凉修建变电所虽然能大大改善破凉投资环境,缓解破凉地区的用电紧张,但因为进出变电所有六条高压线路,均要在两组山场和田地之间经过,由于高压线下不准栽乔木和建房,导致变电所建成通电后,两组的山场失去开发价值。面对破凉地区的迅速发展壮大,座落在国道旁边的两组群众也是忧心如焚,面对即将唾手可得的利益,心痛不已。

考虑到此事关系重大,我带领派出所所长石先春、司法所所长吴小鹏来到新桥、沈墩两个村民组,召集两组部分群众代表和县供电所公司领导座谈协商。

当天上午,供电公司来了三位代表,两村民小组派出了十名代表。协商前,我将双方代表带到变电所座落的山场,由供电所代表就六条线路的走向和立杆的位置向两级代表逐一介绍,让群众代表全部清楚线路所要经过的田地和山场,所占用土地的宽、长度和面积。然后大家回到社区会议室进行协商。

协调会上首先让两组群众代表谈想法和意见。群众代表陈和平、陈志中、郑立平首先发言,其他代表均发言进行补充。归纳他们的发言大意为:1、破凉变电所兴建在两组的集体土地上,是为全体破凉人民造福,他们也非常赞同,前期征地兴建所内设施,两组都给予了大力支持;2、为破凉地区谋利益,牺牲他们两个小组局部利益,当初征地建所时同意,现在不能说后悔的话,但供电公司前期答应的补偿必须全部到位;3、当初没有想到有这么多条线路进出,六条线路一进一出,两组山场基本没有开发价格,连大树都不能种,更谈不上以后配合破凉整体开发,而且线下砍树面积大大超出当初废青苗的面积,群众损失太大,只好阻止施工。要求供电公司将线下面积全部征收,而且立杆的面积要收补偿费。

就群众代表提出的要求,供电公司副经理江兵作了表态:对以前供电公司表态兑现的事情,逐项落实;保证全部兑现到位;对线下面积超过上次补偿的,可以按实际增加青苗补偿费;但从全国电力行业的建设来看,线下面积没有征收的先例,只能执行国家政策,希望大家要理解。

根据双方的发言和要求,我首先对两组的群众代表进行了如下宣传:肯定两组群众对破凉变电所的选址、征地、建设作了大力的支持和一定的眼下和潜在利益的牺牲,这充分体现了破凉群众舍弃自家小利益,顾全破凉镇整体大局,为破凉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贡献。镇党委、政府非常感谢两组群众的奉献和理解。由于变电所厂房全部建好,现在只剩下进出线路的连接,很快面临投产,我们群众还是要顾全大局,面对现实,只能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提出合理的要求,继续维护破凉地区形象,为破凉今后发展树立良好形象。线下面积只能补偿青苗损失,征收没有政策法律规定,全国没有先例,我们破凉不能破。不是政策范围内的事,大家不能提,提了也解决不了。

通过我这一番宣传,群众代表个个面面相觑,沉默了四、五分钟,没有人出声,可能大家内心里也意识到提线下征收的要求少理无据。我趁热打铁,叫十位代表到另一个办公室商量一下,提出一个合理、切实可行的要求,让社区干部进一步跟进督促。

十位代表商量一通,回来表态:领导讲的不能征收,我们也不能违反政策,但超出上次补偿的面积要把青苗补偿费补齐,另外立杆占用土地要给150元一个洞。

针对群众合理的要求,我再次将供电公司的同志召集到一边,新桥、沈墩两组群众为变电所建设牺牲很大,要求他们对群众合理要求要认真慎重对待。供电公司同志表示群众政策范围内的要求,一定不让群众吃亏。

后来供电公司代表和群众代表经过反复计算,核定了超出线下青苗补偿面积,补偿费为两万肆仟元整,立杆挖洞11个,每个150元。供电公司保证第二个工作日内付清,群众代表同意施工队第二天继续施工。双方代表大补充协议上签了字,时间已到11月4日晚上9点18分,这时才记起大家还没有吃晚饭,赶快安排干部和群众代表到就近饭店吃个工作餐。







200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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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小溪gege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