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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_中_既济_未济_的考释
2017-01-19 | 阅:  转:  |  分享 
  
周易研究1997年第4期(总第三十四期)

《周易》中《既济》《未济》的考释

黄玉顺

《既济》、《未济》两卦,古来颇多歧解。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对《周易》古经的文献成分尚

没有一个合乎实际的分析。笔者近年研究的结果,《周易》经文的构成有“述”有“作”:所

“述”是引文,是作《易》者引用的古代文献;所“作”是筮辞,是作《易》者亲自撰写的吉凶占

断。两者在内容与形式两方面都迥异其趣。再就引文而言,又含两种文献:主要是古诗,是

引用的殷周歌谣;此外有一些史记,是类似甲骨文献的史料。正如《易传》是对《易经》的哲

学化阐释,《易经》本身则又是对其中引文尤其古代歌谣的神学化阐释。因此,《周易》乃是

一部典型的谣占之书。

对这些文献成分的辨识,主要可从三方面分析:从内容看,歌谣及史记是具体形象的

叙事状物,略相当于古所谓“象”;占辞则是抽象预示吉凶祸福的判断,略相当于古所谓

“占”。从形式看,歌谣谐韵,句式比较整饬;而占辞及史记则不谐韵,句式参差。从使用频

率看,歌谣及史记是文学创造,故在经文中很少重复出现;而占辞则是习用的卜筮术语,故

在经文中大量反复使用,少则数次,多至数十上百次。

经文中最有价值的是大量征引的古代歌谣,俨然一部最古的诗歌总集。这些作品,很

多是民间歌谣,类似《诗经》里《雅》《颂》中的一些诗篇。①《既济》卦引文中就有这么一首史

诗,《未济》卦引文中则有一首“狐狸之歌”。本文试作考释。

一、《周易》引文中歌辞的窜引

《周易》征引古代歌谣,基本上是每卦一首。但也有几卦,在引用一首歌谣的同时,窜引

了它卦的歌辞。《既济》卦中的引文“曳其轮,濡其尾”,“濡其首”,便是窜引的《未济》卦中的

歌辞。不理解这一点,便不能对《既济》作出正确的解释。为此,我们首先说明《周易》窜引

歌辞的情况。

某卦窜引它卦歌辞,通常只是个别辞句。例如《归妹》引文,本是一首记载商王帝乙嫁

其妹(一说少女)与文王的史诗(其中“不如其娣之袂良”,“之袂良”三字盖由传文窜入):

归妹以娣: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帝乙归嫁:其君之袂,不如其娣。

但是卦中初九爻引文“跛能履”、九二爻引文“眇能视”,应是《履》卦的歌辞。《履》卦歌

谣是一首劝人行正道的讽喻诗,六三爻云:“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人。”又如《巽》卦上

九爻有一句引文“丧其资斧”,很明显是属于《旅》卦歌谣的。《旅》卦引文是一首商旅之诗,

其歌辞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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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琐琐,斯其所。

旅于处,得其资斧。

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

旅焚其次,我心不快:

丧其资斧,丧其童仆。

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

另外一种情况是,所窜引的并非它卦的歌辞,而是一节独立成篇的小诗,可能属于某

首未被引全的古代逸诗。例如上文所举《归妹》,其上六爻引文应是一首独立的小诗:②

女承筐,无实;

士羊,无血。

这是一首伴舞的歌谣,舞蹈表现了劳动场面的虚拟动作,所以捧筐而无实、杀羊而无

血。又如《睽》卦引文,则是一首婚俗歌谣;而卦中六三爻引文,也是一首独立的短歌:

见舆曳,

其牛掣,

其人天且劓。

这是一首囚徒苦役之歌。

以上各例表明,《周易》引用的歌谣,各卦以一首诗为主,但常窜引其它歌谣的辞句。

二、《未济》卦的歌谣

由于《既济》窜引了《未济》的歌辞,有必要先考释《未济》。原文如下:③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初六:“濡其尾。”吝。

九二:“曳其轮。”贞吉。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一)占辞

“亨小”当作“小亨”,参见《既济》“亨小”考释。旧标点为:“亨,小狐汔济。”有误:其一、

本诗句多三言,“狐汔济”亦三言。其二、《史记·春申君列传》引作:“狐涉水,濡其尾。”亦皆

三言,无“小”字。“亨”指(人与神)相通(故利于占卦)。《左传》昭公四年“以亨神、人”杜预

注:“亨,通也。”这是《周易》常见占辞,经文中共出现44次。

“无攸利”:无所利,诸事不利。也是常见占辞,“利”出现118次,其中“无攸利”9次。

“吝”:恨,悔恨。比占辞“悔”程度略轻。出现19次。《说文》:“吝,恨惜也。”

“贞吉”:占问的结果吉利。《说文》:“贞,卜问也。”“贞”字出现111次,“吉”字148次,

“贞吉”合说39次。

“征凶,利涉大川”,当作“征凶,不利涉大川”,意谓外出凶险,不宜于渡涉大河。朱熹

《周易本义》:“或疑‘利’字上当有‘不’字。”高亨亦从此说。“凶”字在经文中出现49次,“征

凶”10次;“利涉大川”8次。

“贞吉,悔亡”:占问结果吉利,悔恨自会消失。“贞吉”已见上文;“悔”字出现32次,其

中“悔亡”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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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吉,无悔”:占卦结果吉利,没有悔恨之事。“贞吉”参见上文,“无悔”出现6次。

“君子之光,有孚,吉”:君子(这里指求卦者)有荣光,有信誉,吉利。陆德明《经典释

文》:“孚,信也”。“有孚”也是常见占辞,出现26次;“孚”字出现39次。

“有孚,于饮酒无咎”:饮酒误事,但如能有信誉,则能无灾。“无咎”也是常见占辞,出现

93次。《说文》:“咎,灾也”。

最后一个“有孚”,似为衍文。

(二)史记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这是商代史之间。“震”指威势。《周易正义》:“震发

威怒,用伐鬼方也。”《诗·长发》“有震且业”郑笺:“震犹威也”。“鬼方”:当时西北远方异邦

(参见王国维《鬼方昆夷狁考》)。《经典释文》引《苍颉篇》:“鬼,远也。”朱骏声《六十四卦

经解》:“鬼方,西北之戎,西落鬼方也,夏曰獯鬻,周曰猃狁,汉曰匈奴,魏曰突厥。”“大国”,

指商朝。当时商最强大,统治天下,各国称之为“大邦”或“大国”。高亨《周易古经今注》:

“大国盖指殷国也。周人往往称殷为大邦,而自称为小邦,则此大国所指当同。”“有赏于大

国”是说(周国)受商朝嘉奖。

从《既济》史记“高宗伐鬼方”看,这是殷高宗武丁时的事迹。但两卦所载“伐鬼方”,似

非同一件事。《六十四卦经解》:“成汤化异方而怀鬼方,复叛于中衰之日,高宗为太子时,奉

小乙命而伐之。《诗》曰:‘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是也。《竹书纪年》:武丁三

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又一事也。”《既济》“三年克之”是第一次,“《逸周书》云:武丁

三十二年,伐鬼方,次于荆(按非荆楚之荆),三十四年,克鬼方,氐羌来宾。”《未济》“三年有

赏于大国”则是另一次,“荆楚(按此有误)与鬼方同叛,高宗伐之,又命方伯征之。”这“方

伯”中即有周王季历,克胜之后因军功而受赏但所谓“三年”,当虚言其久(参见顾颉刚《周

易卦爻辞中的故事》)。

(三)歌谣

卦名“未济”,本是诗题,摘自所引歌辞,见六三爻引文。《周易》卦名通常都是该卦所引

歌谣的诗题,其命题方式与《诗经》一致。④

“孤汔济,濡其尾”,据《既济》初九爻所引,原文似当为:“狐汔济,曳其轮,濡其尾。”

“汔”指河水干涸。《说文》:“汔,涸也。”“汔济”是说(狐狸想要)涉过将涸的河水。《尔雅·

释言》:“济,渡也。”狐狸不善游水,故须干涸才能涉过。《周易正义》:“小狐不能涉大川,须

汔然后乃能济。”或以为“汔”通“几”,即将。《周易集解》引虞注:“汔,几也。”《周易正义》:

“汔者,将尽之名。”《周易本义》:“几济而濡尾,犹未济也。”均通。“曳”:拖着。“轮”:其义不

详,旧说均难通。似当通“沦”,沉没。兽涉水,身体没于水。“曳其轮”指拖着淹没的身体。

“濡其尾”指水浸湿了它的尾巴。《周易古经今注》引《风俗通》:“里语:‘狐欲渡河,无如尾

何’。”以上用古韵脂部“济”与微部的“尾”通押,而与文部“轮”阴阳对转叶韵。这种通押韵

例,《诗经》也有。

初六爻“濡其尾”,,当属重复引用。此种情况,《周易》中亦常见。九二爻“曳其轮”,当

在“狐汔济”、“濡其尾”之间,上面已有说明。

“未济”:尚未渡过河水。

“濡其首”:水终于浸湿了它的头。

“失是”:淹没了额头。“是”通“题”,指额头。李镜池《周易通义》:“是,借为题,从页,是

声,头。”《尚书·太甲》“顾天之明命”孔传:“,是也”;《礼记·大学》“顾天之明命”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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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或为题。”可见是、题相通。《尔雅·释言》:“,题也”;郭注:“题,额也。”“失是”犹

言“丧题”,额没于水。以上用古韵幽部“首”与之部“是”通押,此种韵例《诗经》更是常用。

这是一首咏叹一只狐狸涉水、终遭灭顶之灾的民间歌谣,类似于《风》。全文如下:

狐汔济,

曳其轮,

濡其尾。

未济,

濡其首,

失是。

三、《既济》卦的史诗

《既济》卦原文为: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六二:妇丧其,勿逐,七日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六四:有衣,终日戒。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祭,实受其福。”

上六:“濡其首。”厉。

首先排除由《未济》卦窜引于此的几句歌辞,然后考释如下:

(一)占辞

“亨小,利贞,初吉终乱”:人、神略能相通,有利问卦,但起初吉利而最终不利。“亨”字

已见上文。“亨小”似为“小亨”之讹,《周易本义》:“‘亨小’当为‘小亨’”;又释《彖传》“既济

亨,小者亨也”云:“‘济’下疑脱‘小’字。”占辞“小亨”另见于《旅》、《巽》卦;其反面为“元

(大)亨”,也是常见占辞。“利贞”:利于占问。经文中出现38次,作“利贞”或“利……贞。”

“初吉终乱”,类似的占辞如《讼》卦的“中吉终凶”,《豫》卦的“不终”,《萃》卦的“有孚不终,

乃乱乃萃”等;反面的如《巽》卦的“无初有终”。

“无咎”:无灾。已见于《未济》卦。

“妇丧其,勿逐,七日得:“如果占卦的妇人丢失了头饰,不要追寻,七天后自然会失

而复得。《周易正义》王注:“,首饰也;”孔疏:“者,妇人之首饰也。”类似的占断如《睽》

卦的“丧马勿逐,自复”;《震》卦的“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等。

“小人勿用”:平民百姓不可有所作为。“勿用”也是常见占辞,经文中共出现10次。

《说文》:“用,可施行也”。《六十四卦经解》释乾卦“潜龙勿用”云:“言‘勿用’,皆占词。”

“勿”是禁戒之占,出现25次。

“有衣,终日戒”:象用破衣败絮堵塞船漏一样,必须终日警惕。“”通“濡”,湿,这

里指船缝渗漏。《周易正义》:“宜日濡。”《周易本义》:“当作濡”。“”:古人用来塞船

缝的破衣败絮。《周易集解》引虞注:“,败衣也。”《周易正义》王淳:“衣,所以塞舟漏

也。”“终日戒”即《乾》卦占辞“终日乾乾”、《小过》占辞“往厉必戒”的意思,意谓终日警惧。

“厉”:危险。《周易正义》:“厉,危也。”这是凶占,出现25次。

(二)史记

“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殷高宗武丁讨伐西北远方异邦,经过多年才征服它。高宗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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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王武丁,曾率诸候(包括周)攻打西北异族(鬼方)。《周易正义》:“高宗者,殷王武丁之号

也。”《周易集解》引干宝:“高宗,殷中兴之君;鬼方,北方国也。”参见《未济》史记考释。

(三)史诗

卦名“既济”,在《周易》卦名中是最特殊的一个,它不是从所引史诗的诗题得来的,而

是仿照《未济》而与之相对设立的。学者通常确认,本卦写文王与纣王的事情。例如《周易

集解》:“殷亡周兴之卦也。”《周易本义》:“当文王与纣之事。”

“东邻”、“西邻”:东、西两个邻国。古来学者多认为指殷、周两方,当有所本。例如,《礼

记·坊记》引此爻,郑注:“东邻,谓纣国中也;西邻,谓文王国中也。”李杞《周易详解》:“纣

居东山,故为东邻;文王居岐,故为西邻。”《六十四卦经解》:“纣为东邻”,“文王为西邻”。

《周易通义》:“殷在东,周在西。东邻指殷人,西邻指周人。”等等。

“不如西邻之祭”似衍一“祭”字:其一,便是一种祭,何须“祭”字累赘;其二,《萃》、

《升》两卦云“孚乃利用”,均无“祭”字;其三,“祭”字也不能与“牛”、“福”谐韵。牛(之部)、

福(职部)古属阴入对转,可以叶韵;“祭”属月部,失韵。而“”古属药部,可与之、职二部通

押。其四、有“祭”字,即不合本诗节律。

“”本指四时祭祀中的夏祭,是最节俭的祭礼,只用饭蔬即可。《周易集解》引虞注:

“礼,夏祭也”;而又引崔注:“殷之春祭名。”殷、周历法不同,此当殷之春、周之夏。《周易集

解》据《尚书》:“克殷之岁,厥四月,哉(才)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丁未,祀于周庙。四月,

殷之三月,春也。”四月已是周历夏季。“祀于周庙”即“”。“王来自商”,即商未亡,故非武

王,而是文王。但这里“”当指周人祭品的节俭;与此相对,殷人“杀牛”即用大牲,是很丰

盛的祭品。《六十四卦经解》:“(杀牛)谓天子郊祭也。郊以特牛,故称‘杀牛’。”《周易正

义》王注:“牛,祭之励者也;,祭之薄者也。”这首史诗原貌如下:

东邻杀牛,

不如西邻之,

实受其福。

全诗意思是说:殷人杀牛祭天,纵然祭品丰盛,却不如周人祭品虽然节俭,但实实在在

受到上天的福佑。这反映出周人特别注重“诚信”的思想,即《萃》、《升》所谓“孚乃利用

”——只要有诚信,即使祭品薄约也能够大吉大利。《周易》“孚”字均训为“信”,占辞中共

出现39次。看来,重视诚信,乃是周人源远流长的传统,本卦这首史诗即其明证。

注释:

①④对《周易》文献、尤其引用歌谣的全面分析,参见拙著《易经古歌考释》绪论部分,巴蜀书社1995年3月版。

②参见郭沫若《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收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一章第三节的“二、艺术”部分。

③据《十三经注疏》本,但另行标点。

作者:四川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林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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