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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庵易话一
2017-01-20 | 阅:  转:  |  分享 
  
《福建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期

尸二

,、庵易话一

黄寿棋

余少好读《易》,老而未倦。尝见历代《易》家多诡奇好怪,意颇不谓然。盖《易》之

为书,世俗恒不免以神秘视之,益以《易》家好怪,则不独其书神秘,将学《易》之人亦若

带有神秘性者,此大为《易》学之障碍者也。如《三国志·虞翻传》,注引《翻别传》口

“翻初立《易注》,奏上日‘又臣郡吏陈桃,梦臣与道士相遇,放发被鹿裘,布《易》六

丈,挑其三以饮臣,臣乞尽吞之,道士言《易》道在天,三丈足矣,岂臣受命,应当知经,

所览诸家解,不离流俗,义有不当实,辄悉改定,以就其正。’”云云。又陆希声《周易

传·自序》日“予乾符初,任右拾遗,岁暮端居,梦在大河之阳,旷野数百里,有一二人似

卧,东首,长各数十丈,有告者曰‘上伏羲、中文王、下孔子也。’三圣皆无言。意中甚

愕,悟而震悸,伏而思之,河与天通,图之白出,三圣衡列,乾之象也,天道无言,示人以

象,天将以《易》道界予乎由是燕少小以来所集诸家注说,贯以自得之理,著《易传》十

篇。”云云。按陆氏述己之梦,虞氏述郡吏之梦,梦者虽不同,而皆认为因感梦而著书,

一若其著书,乃受天之命者,此其立说,自是好奇。及至于宋,变本加厉,每有所作,益矜

神秘,故先天、太极诸图,或以为传自武夷君,或以为得自蜀之隐者,他如蔑里、酱翁、麻

衣道者之徒,纷纷传说或伪托,实皆欲藉隐秘以自神其说,皆好怪之害。至清嘉庆间,萧山

郑凤仪著《周易大义图说》,又自言“在太学梦见卜子夏,始豁然开悟”,其意殆与虞氏、

陆氏同出一辙矣。又近时有杭辛斋者,著《易学笔谈》等书,世士盛传其在狱中得异人传

授,而辛斋亦自言“其师忍死狸扦,勉期以待,密传心法。”究之其师果为何人,世亦莫得

而知,余虽不敢谓兹事为世之所必无,要不能无疑其近怪也。

南皮张香涛尝言“不知古注者,不得为经学”。此殆不可移易之论,故余尝谓读《易》必

须从李鼎柞《周易集解》及《注疏》入手。不通《集解》与《注疏》者,不足以言治《易》。

《集解》一书,宋元以来,即不甚见重,故资州之始末,迄不能详,其时代亦不可考。

重之盖自清儒始。观《四库提要》称“王学既盛,汉易遂亡,千百年后学者得考见画卦之本

旨者,惟赖此书之存耳,是真可宝之古岌也。”云云。其推重可谓至极。至道光间安陆李道

平又为《纂疏》,而其书益显。

《纂疏》一书,以余所知者,盖有三本一、湖北原刻本,分三十六卷,二、《湖北丛

书》本,分十卷,附《易笙遗占》一卷,三、思贤书局刊本,亦分三十六卷,盖据原刻本重

校者,故亦不附《易笙遗占》。今《丛书集成》中之《纂疏》,则据《湖北丛书》木排印者。

思贤书局本前有长沙王先谦一序,又有陈宝彝重校《纂疏》识略六条,盖王氏命陈重校

之。陈氏所校,诸多精蔓,不独胜于《湖北丛书》本,即原刻本亦不及,允为《纂疏》之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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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疏》未善处,陈氏条举五事日,擅改古书,曰,勘所发明,复穷佐证曰,援引多

误,日,袭诸家之说以为己见,曰,用汉儒《易》义以释王韩孔三家之说。其言皆切中李氏

之弊。凡此五率,第一第三两事,尚可补芭撼漏、勉为校订,其它各事,非重作不可,故余

颇望异日有能为新疏者。

《纂疏》未善处,非止如陈氏所指,其间疏义不了不协者亦尚多。如《乾》象“大明终

始”,苟爽注“乾起坎而终于离,坤起于离而终于坎,离坎者,屹坤之家,而阴阳之府。”

案此乃以十二月消息卦方位言之,消息乾起于坎方,而终于离方,坤起于离方,而终于坎

方、故日“坎离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离为日,坎为月,《乾凿度》日“日月终始万

物”,故曰“大明终始”,大明当兼日月而言,此与下荀注“六位时成”,为“六艾随时而

成乾”,说正合。而《疏》乃谓“坎本乾之气犷故乾起于坎之一阳,而终于离之二阳离本

坤之气,故坤起于离之一阴,而终于坎之二阴乾寓坎中,坤寓离中。”不实指消息卦方

位,而徒以一阴二阴、一阳二阳为说,义殊未了。又《蒙》六五小象,荀注“顺于土,翼

于二”。案五上承上九,下应九二,皆以阴从阳,互坤为顺,故曰“顺于上,翼于二”,

翼亦顺也。而《疏》必为五“变为翼以应二”,夫五变则为阳,与二阳如何相应几又不自昆

上承,于顺上翼二之旨全悖矣。又《观》九五,虞注日“震生象反,坤为死丧,嫌非产卜

民,故不言民”。案《观》三至五互良,良,覆震也,震为生,震覆,故厂“震生象反”。

此与《系辞》“垂门击模”,九家注“下有良象,从外示之,震腹为民”。案“震厦为

良”即谓“震反为民”、“震覆为良”也,义正同。又《系辞》“上栋下宇”,虞注“哭为

长木,反在上为栋”,义亦正同。而《疏》解“玉门击模”与“上栋下宇”均不误,而解

“震生象反”则未协,以未能确知虞氏亦用覆象也。若此之属,皆袭旧解,而未能有所二

正,为数盖尚多也。

胶西柯凤孙先生作《纂疏》提要,谓“卷首载诸家说《易》凡例,自卦气至二十四方

位,凡一一事,列图于左,尤得《易》学之纲领,惟虞氏之两象易,及六十四卦旁通,钱大听

并演为图,而道平遗之,亦其一疏”。案柯先生此言是也。惟柯先生又言“王先谦拟重刻

其书,令人复检,徽引原文,重加厘正,然究未重刻,仅载其序于文集而已。”案王氏序作

于光绪十七年辛卯夏五月,明云“思贤书局取而重刊之,陈君宝彝为复检,徽引原文,详加

厘正,瑕鞭就涤,精英焕然。”而陈氏之重校《纂疏》识略,亦作于光绪辛卯六月,是重刻

本在光绪中叶即已刊成,而柯先生未之见耳。

宋儒重义理,故王弼注仍得不废,观程伊川教人看《易》,以王辅嗣、胡翼之、王介甫

三家《易解》看,其见重于时可知。其后王应麟亦言“以义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

弼比也,清谈亡晋,衍也非弼也”。讥范宁以王弼、何晏并言为过。则南宋之末,王注仍见

重于世。清儒理董象数,喜言汉学,王注非所注重,故清儒整理《易注疏》者,自阮文达而

外,唯焦循及刘毓秘二人而已。

焦氏以王弼之学,虽尚空谈,而以六书通假解经之法,尚未远于马郑诸儒,特孔颖达之

正义,不能发明之,乃撰《补疏》二卷,以订孔之并漏。如“龙战于野”,‘王注“固阳之

地,阳所不甚。”焦氏谓《正义》解,’司为占固”,然阳之地,则未实指何所,引荀氏消息

说,“坤在于亥,下有伏乾。”郑君艾辰说,“坤上艾实为乾之地,而坤艾据之。”王氏用

荀虞之义,而浑其辞为“固阳”。“拔茅连茹,以其棠,征吉。”王注“茹,相牵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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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焦氏据《汉书·刘向传》注引郑氏云“茹,牵引也。”以证王之所本。“匪其彭”。

王注“三虽至盛,五不可舍,旁谓三。”焦氏据《子夏传》“彭”作“旁”。彭为盛者,

为旁之音通假借也。“匪其彭”,犹云“匪其盛”,《正义》“九三在九四之旁”,失之。

《临》,“至于八月有凶。”王注,’泪衰而阴长,玫曰有凶。”焦氏谓王氏以八月指《否》

所辟之卦,夏之七月,殷之八月也,文王用殷正,故以《否》所辟为八月。“阴观”。王

注“犹有应焉,不为全蒙。”焦氏谓此荀氏二五升降之义王氏阴用之。“履错然”。王

注“处离之始,将进而盛,未在《既济》,故宜慎其所履。”焦氏推阐王义,将进而盛,

谓由初至三,皆得正也,上三艾未正,不成《既济》,故日“未在《既济》”。引王氏《既

济》注、《未济》注,以证其互相发明,讥《正义》颇预衍之,未喻工义。“箕子之明火”

王注“与难为比,险莫如兹,而在斯中,犹臀不能没。”焦氏谓王氏读,’飞子”为“其

兹”,故云“险莫如斯,而在斯中”。以“兹”字解“子”字,以“斯”字解“其”字,若

日“其兹之明夷”,推王意,绝不以为殷之箕子。《正义》失之。几此皆援据精确,足以示、

《正义》之所未及。

孔颖达《周易正义序》,称“江南义疏十有余家”。据《正义》所引者,惟庄氏、张

氏、褚氏三家之说而已。褚氏为褚仲都。有谓颖达之《疏》多木于仲都者,要其袭取前人,

往往并采两家,故前后不能无互异。刘氏毓裕因著《周易旧疏考正》一卷,疏其前后抵悟者

十有八事,抉摘精当,实为读《正义》者必不可少之书。惟刘氏据《屯》小“匪寇婚姚”,

《正义》引马季长注、及《咸》卦“滕口说也”,《正义》不驳郑一说、二书,证明《正义》

乃六朝旧疏,非唐人笔,立义不坚,未足取信,已为胶西柯先生所驳矣。

《四库提要》云“《周易正义》卷端,又题曰‘兼义,,未喻具故”。阮氏《校

记》卷一标“《周易兼义》上经乾传第一”。校语云“‘兼义,字,乃合刻注疏者所加,

取兼并《正义》之意也,盖其始无合一之本,南北宋之间,以《疏》附于《经·注》者,谓

之‘某经兼义夕,至其后则直谓之注疏,此变易之渐也。”胶西柯先生驳之云“‘兼义’

谓合孔《正义》,陆《音义》合刻之,无他意也,《校勘记》失之。”按柯先生之一说近是。

近日言《易》之家,仍多拾汉学之绪佘,推崇王注者甚少,独徐杭章太炎先生宗尚之,

余尝见章先生致先师歇吴检斋先生手札云,’卜之有取于王、程者,亦谓其近过耳”。又

云“读王注者,当先取《略例》观之,其言朋廓,亦不牵及玄言。”其宗主王弼甚’圣,盖

章先生不独长于故训,亦复深于名理,故所尚与乾嘉诸儒异趣矣。

陆元朗以画卦为“名教之初”。先师歇吴先生谓其“盖含三义《易·序卦》一」‘有

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

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因物付名,因名定分,以是一设教,

则纷争息而教化行。故《六艺论》云‘《易》者阴阳之象,天地之所变化,政教之所生。’

是其义也。许慎说文字起源,而推本于伏羲画卦以垂宪象。近人亦言八卦乃象形文字之最朔

者,古日名,今曰字,名教即语言文字之教。又一义也。《左传正义》称,伏羲立十言之教’,

‘言,亦‘名’也。此又一义也。”先生治经,以《书》、《礼》名家,不以《易》鸣,然于

《易》功力亦深。

王安石言性,颇趋向“善恶混”之说,杨龟山《语录》驳之,谓“大抵人能住得,然后

可以有为,才智之士,非有学力,却住不得。《字说》所谓‘大同于物者离人焉,,日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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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和同天人之际,使之无间’,不知是同是不同若以为同,未尝离人。又所谓‘性觉真空

者离人焉,,若离人之天,正所谓‘顽空,。《通老总经》中说‘十识,第八,‘庵摩罗

识,,唐言‘白净无垢,,第九,‘阿赖邪识,,唐言‘善恶种子,。‘白净无垢,即孟子

之言‘性善,是也。言‘性善,,可谓探其本,言‘善恶混,,乃是于善恶已萌处看。荆公

盖不知此。”案如龟山之说,则孟子之言“性善”,乃《通老总经》之第八识,荆公之主

张“性善恶混”,乃《通老总经》之第九识。换言之,亦即谓荆公以“阿赖邪识”释“性”

矣。此援“阿赖邪识”释“性”之首见者也。又徐杭章太炎先生著《刻汉昌言》,其《经

言·一》谓“乾即‘阿赖邪识,,坤即‘意根,。”《经言·二》更谓“良知界限,不出‘阿赖

邪识,与‘意根,意识。”是又以“阿赖邪识”释大《易》与王学矣。若综合龟山所引喻,

到汉所指明,则不论乾也,性也,心也,皆“阿赖邪识”而已亦即谓乾为善恶种子,万物

所资始,性为善恶种子,七情所自出,心为答恶种子,万理所从生,三者一而巳矣。

《易》之所重在象。象字之义,《说文》云“象,长鼻牙,南越大兽,三年一乳,象

耳、牙、四足之形。”《易梁辞下传》云“象也者,象也。”崔憬注“象者,形象之象

也。”《太玄·守》云“象,似也。”王弼《易略例》云“夫象者,出意者也”。由以

上诸说观之,则象本南越大兽,借为形象、法象之象,引申为意象、想象之象,以今术语

释之,则为象征之象,言《易》以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艾象征宇宙间万事万物之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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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旨》中有诗六病例,犯病八格,皆见于《秘府论》。虽然罗先生言之凿凿,心乎不无巡理。

但是,我们仍然认为可疑。第一,早在开元、天宝时期,象王昌龄这样的诗人,竟有如此细

碎而烦琐的论诗格的著作问世,实在令人难以相信。第二,即使《诗格》和《诗中密旨》巾

有些内容和文字见于《秘府论》,也不能证明是王昌龄的著作。因为《秘府论》的作者日人

遍照金刚来华的时间为贞元二十年到元和元年。这时王昌龄死后近五十年,

由于王昌龄生前颇负盛名,很难排除后人托他之名人造伪书,就象托王维、白居易等人之名

造伪书一样。第三,从所论之鄙陋委琐看来,定非出自高手。因此,我们认为二书皆是伪托

之作。

这两部书虽是伪托的,但也是唐人著作,其论诗间有可采之处,如论诗有三境,即物

境、情境、意境论诗有三格,即生思、感思、取思。《诗学指南》卷三,《唐音癸签》

卷二所引略同对我们今天研究诗歌意境和艺术构思问题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又,《新唐书·艺文志》著录都昂《乐府古今题解》三卷,其下注云“一作王昌龄”。

此书早佚,无法考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王昌龄的文,数量少,质量不高。他的论诗之作是后人伪托的。作

为盛唐时期的一个著名诗人,他的文学成就主要表现在诗歌创作上。在众芳斗艳、万紫千红

的唐代诗苑中,王昌龄的诗,是一朵鲜艳夺目的奇葩他的诗,虽然并没有反映什么重大的

社会问题和历史事件,但是,它所反映的社会生活仍是比较广泛的,有些诗篇不仅内容丰富,

而且也是比较深刻的。在艺术上,特别是他的七言绝句,获得很高的成就。清人翁方纲说

“龙标精深可敌李东川顺,而秀色乃更掩出其上……有唐开、宝诸公,太白、少陵之外,

舍斯其谁与归司空表圣论之曰‘杰出于江宁,宏肆于李、杜。’信古人之不我欺也。”

《石洲诗话》卷一这个评价可能过分了一些,但是,在中国文学史上,他的诗歌占有玉

要的位置,是毫无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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