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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无菌物品存放使用管理制度
2017-02-20 | 阅:  转:  |  分享 
  
无菌物品存放使用管理制度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及《医院消毒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无菌物品存放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合医院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使用并保存无菌物品的科室。

一、环境要求?

1、灭菌物品应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间的存放架或存放柜内,存放架或存放柜应便于清洁,不易生锈;保存环境应清洁、明亮、通风或有空气净化装置,照明光线充足;温度低于24,湿度低于70%。

2、灭菌物品应分类存放,一次性无菌物品应去掉外层大包装存放,存放位置相对固定,标识清晰;物品存放应距地面20~25cm,距墙壁5~10cm,距天花板50cm。

3、手术室、治疗室、换药室等采用自然通风的,当通风不良时可使用排气扇强制换气;无菌物品保存环境均应每日清洁,物体表面及地面湿式擦拭,避免扬尘。

4、建立工作记录。

二、人员要求

1、无菌物品存放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接触无菌物品前洗手。

2、清点物品时以目测为主,减少触摸。

3、摆放无菌物品时应按照有效期限依次摆放,有效期标志醒目,邻近过期的物品放在方便取用位置;一次性使用无菌用品应一个批次用完再放入下一批次,或将剩余少量未用完批次物品放在上层。

三、无菌物品有效期

1、无菌物品保存有效期无季节限制,依据包装材质不同保存有效期限不同,使用时应仔细查看有效期标志。

2、灭菌物品的包装应整洁不易松散,密封性好,无破洞,灭菌日期及有效期标志清楚,按照有效期顺序依次码放在储存架或储存柜内,有效期标志应明示,便于目测清点。

3、无菌物品保存有效期

(1)使用棉布材质包装的无菌物品:保存环境能达到要求的有效期可延长到14天;保存环境不能达到要求的各临床、医技科室,无菌物品存放有效期7天。遇持续霉雨天气或沙尘天气保存期应缩减。

(2)使用一次性包装材质包装灭菌的无菌物品,保存环境清洁,温度湿度相对稳定的条件下:

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有效期为1个月。

一次性使用医用皱纹纸、一次性纸塑包装袋、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有效期为6个月。

硬质密封容器包装的有效期为6个月。

(3)无菌物品保存环境怀疑有污染、受潮或对灭菌包的包装质量产生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并对包内物品进行重新清洗、包装和灭菌。

4、开放性储槽、器械盒等不能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

5、灭菌器厂家指导意见与国家规范不一致时,遵循从严原则。

四、无菌物品的清点与使用

1、清点或取用无菌物品前戴帽子、口罩,卫生洗手。

2、清点无菌物品时宜采用非手触方式,以目测为主,必须手触清点时,应轻拿轻放,重点查看物品保存环境是否清洁、物品有效期、灭菌过程指示标志变色、灭菌包的外观质量等。

3、使用无菌物品时应认真查看包装质量、有效期及包内物品质量。

4、按无菌包的使用顺序依次打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灭菌物品超过规定有效期限;

(2)灭菌物品包装松散或包布有破洞;

(3)包布潮湿、有污渍、水印或水渍;

(4)灭菌过程指示胶带没变色或变色不均匀;

(5)灭菌包内化学指示卡不变色或变色不均匀;

(6)灭菌器械有污渍、锈渍;

(7)对灭菌过程及质量表示怀疑时。

5、无菌物品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器械及包装分类放置在指定位置;传递或清理物品时,小心利器刺伤自己或周围人员,将使用后的利器及时放入利器盒。

6、任何诊疗操作结束后洗手,摘掉手套后也要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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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北岸136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