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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考大纲新增考点必考20题答案和解析——陈璐琼
2017-02-25 | 阅:  转:  |  分享 
  
2014年司考大纲新增考点必考20题答案和解析众合陈璐琼http://weibo.com/chenluqiong知识能力必须转化为得分能力,听课看书后必须做题,推荐法律出版社与大纲同步发行,同步练习,司考题库《一分一练》购买地址:http://product.dangdang.com/1171777705.html1.大学生高寒从商家“登山者”处购买一辆自行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无论自行车是否购自网络,若该自行车发生质量问题,高寒都有权要求“登山者”退货

B.若该自行车没有发生质量问题,高寒也有权要求退货C.如果高寒因质量问题而退货,快递费用由“登山者”承担D.无论各种理由退货,如果商品包装不完好,高寒不能退货【答案】ABC[解析]AC选项说法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

运输等必要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B选项说法正确。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而非包装完好。D选项说法错误。2.下列当事人既可以要求销售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赔偿责任,又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是:A.李某听信某保健品广告,认为该保健品可以治疗胃病,遂购买了10盒,购买后

虽然没有其他副作用,但是对胃病没有一点治疗效果B.王某购买的玻璃上有不易发现的裂痕,王某安装玻璃时划伤了头部

C.甲公司购买的建筑材料,甲醛超标,导致其员工患病D.赵某全家食用了其在农户王二毛处购买的散装小米后食物中毒【答案】B[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所以C项错误。《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所以D项错误。A项对李某没有损害,所以不适用《产品质量法》。3.甲在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枚钻戒准备向相恋已久的女友求婚,钻戒的产地标明

为南非,纯度为100%,后经过鉴定机构检验,该钻石的纯度为60%,产地为东欧。甲的女友因此怀疑甲的诚意,向甲提出分手。甲欲主张自己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珠宝店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甲有权要求按照钻石4倍的价格赔偿B.珠宝店如果以“进货时检验员出现了差错,并非故意欺诈消费者”为抗辩理由,可以免责C.如果珠宝店做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甲又提出了要求,珠宝店就必须履行承诺D.甲同时可以向珠宝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AC[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题目中珠宝店将产地东欧的含量60%的钻石标明产地南非、含量100%明显属于欺诈行为,可以使用3倍赔偿的规定,故A选项正确。珠宝店内部的情形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责任的理由。B选项错误。珠宝店若作出“假一赔十”的承诺,根据约定优于法定的原理,C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只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的精神损害赔偿有规

定,本题目中钻石并没有损害,甲女友因钻石与其分手不受D律调整,甲不能据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故D错误。

4.下列有关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A.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B.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C.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D.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参考答案]ABCD

[解析]A选项说法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0条规定,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BC选项说法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D选项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5.下列有关消费者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A.消费者组织必须具有公益法人人格B.消费者协会履行的是公益性职责C.消费者协会有权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D.消费者协议只能支持起诉,不能直接以自己名义起诉[参考答案]BC[解析]A选项说法错误。并无这样的法律要求。BC选项说法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消费者组织属于公益性社会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消费者组织的职责有(1)向消费

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

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信、制、监、查、投、定、诉、评】。D选项说法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群岛水域的航行分为无害通过和群岛海道通过两种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并非所有国家的船舶都享有通过除群岛国内水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B.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以便其他国家的船舶或飞机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及其邻接的领海C.并非所有国家都享有群岛通道通过权D.群岛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其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参考答案]BD[解析]群岛水域是群岛国的群岛基线所包围的内水之外的海域。群岛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其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的一个特定区域。群岛水域的航行分为无害通过和群岛海道通过两种情

况。故D项说法正确。无害通过是指所有国家的船舶享有通过除群岛国内水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故A说法错误。群岛通道通过权是指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以便其他国家的船舶或飞机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及其邻接的领海。所有国家都享有这种群岛通道通过权。故C说法错误,B说法正确。总之,所有国家的船舶享有通过除群岛国内水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所有国家都享有群岛通道通过权,因此AC项错误。7.苏里高海峡适用过境通行制度,下列船只哪些做法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A.甲国的一艘货船毫不迟疑地迅速通过苏里高海峡

B.乙国的科考船通过苏里高海峡时,因研究需要测量了当地的水体情况C.丙国的一艘石油运输船通过苏里高海峡时,发生原油泄漏并严重污染了沿海国海域

D.丁国的客船在通过苏里高海峡时,进行了捕鱼活动[参考答案]BCD[解析]过境通行制度所适用的海峡比较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在公海和专属经济区一部分和公海及专属经济区另一部分之间的国际航行海峡中,都享有过境通行的权利。过境通行是专为连续不停和迅速通过目的而进行的自由航行和飞越,也包括以合法地自海峡沿岸国驶入驶出为目的的通过。标准就一个,是否是为了快速通过。过境通行应毫不迟疑地迅速通过;禁止非法使用武力或威胁;除因不可抗力或遇难外,不得从事其通过所通常附带发生活动以外的任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研究或测量活动;并应遵守船舶、航空及无线电有关的国际规则,遵守沿岸国有关防止捕鱼、防污、航行安

全、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法律和规章。海峡的过境通行制度是对有关沿岸国主权的某种限制,但它不改变海峡水域的法律地位,不影响沿岸国其他方面的任何权利。故A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故答案为BCD。8.依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B.公告送达的内容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C.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人民法院委托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需要提供译文的,可以委托国外翻译机构

进行翻译[参考答案]BC[解析]依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邮寄送达只有在受送达国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因此,A项错误。BC项符合上述规定,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哉和进行民商事案件调查取证,需要提供译文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因此D项错误。答案为BC。

9.下列关于法官和检察官等级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官的等级分为4等12级B.检察官的等级分为4等12级

C.法官和检察官的等级的确定,以其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D.法官被免除法官职务后,其法官等级一般予以保留[参考答案]ABC[解析]《检察官法》第21条规定,检察官的级别分为12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2至12级检察官分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法官法》第18条规定,法官的等级分为4等12级:(1)首席大法官;(2)大法官:一级、二级;(3)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因此选项AB正确。法官的等级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检察官等级

的确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因此C项正确。法官被免除法官职务后,其法官等级应当取消,D项错误。10.对下列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分析错误的一项是:A.赵某和钱某存在个人矛盾,赵某听到一则有关钱某已经因为贪污受贿被逮捕的消息,赵某明知道这则消息是假的,却将这则消息在网络上发布,点击量达到2000多人次。对赵某应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处B.孙某为了扩大自己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先后炮制了十多位名人的有关违法犯罪新闻在网络上发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对此,孙某构成了诽谤罪;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

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否则,不能追究孙某的刑事责任C.李某是某网站工作人员,私下按照每条100元的价格为他人提供删帖服务,获利20余万元,对李某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D.某冒牌新闻网站以向新闻当事人进行敲诈勒索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收入达800多万元,周某明知该网站的经营情况,仍在该网站担任技术人员,每月8000多元的收入。周某虽然没有具体向当事人进行敲诈活动,对周某仍应该按照敲诈勒索罪的共犯处罚[参考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

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所以A项正确。孙某捏造十多位名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在网络上发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根据该解释第3条第(1)项、第(4)项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属于《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严重危害

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的情况,不再属于自诉案件,而是公诉案件。所以,选项B错误。该解释第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所以C项正确。该解释第8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所以,D项正确。11.关于抢夺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A.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B.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过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C.两年内抢夺3次以上的,抢夺数额虽然没有达到较大的标准,也应按照抢夺罪定罪处罚。D.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

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A项正确。按照此解释的第6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B项正确。按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和上述解释的第2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

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C项错误。按照《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D项正确。

12.下列各项说法中,错误的有:A.甲购买了一瓶白酒,发现这瓶白酒里有一条死虫子,就与这家白酒厂联系。白酒厂核实后,同意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甲进行赔偿。但甲不同意,因为这家白酒厂商较为著名,甲要求这家白酒厂赔偿其100万元,并说如果白酒厂不答应他的要求,他就将购买带有死虫子白酒一事发布到网上。白酒厂向公安机关报案。这只是一起民商事纠纷,构不成刑事案件B.乙向公安机关打电话,谎称某一即将起飞的航班上被安装了炸弹。公安机关紧急通知机场制止了这架飞机起飞,让乘客下飞机后,对这架飞机进行了搜查,最后发现是虚假恐怖信息。延迟4个小时后,这架飞机起飞。因为没有造成大的损害,乙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C.丙摩托车在大街上见妇女田某提着一个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顿时警觉,拽住皮包带不放。丙见此情景,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田某当即被摔成重伤。并构成抢劫罪而构不成抢夺罪D.因为危险驾驶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拘役,所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任何仅仅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都不可能进行逮捕[参考答案]AB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

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因此,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选项A所说的情况构成了刑事案件,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2013年9月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因此,乙的行为构成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2013年11月1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

列情形之—白,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

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所以,C项的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而不构成抢夺罪以予以逮捕。”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13.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A.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进行调查B.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C.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D.人民检察院对于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才可以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参考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调查、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

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根据第269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根据第270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

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

行补充陈述。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62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二审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封存犯罪记录时,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因此,D选项“审判的时候”的表述不正确,不选。14.下列关于未成年人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B.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

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C.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D.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应当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参考答案]A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来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韵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

认为办案人员在询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来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询问来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规定。根据此条,可以确定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错在“应当”上,应改为“可以”。C项错误,应该把其中的“或者其他人员”去掉。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1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应当依法进行羁押必要牲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选项D正确。

15.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B.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一年以下

C.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被害人是柬成年人的,还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D.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不影响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参考答案]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第6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

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因此A、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因此B项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38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选项D错误。

16.对下列哪些情形,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A.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争议较大的B.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C.对赔偿方式有争议的D.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参考答案]BC[解析]根据《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

证:(1)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2)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9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

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3)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有争议的;(4)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故答案为BC。17.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中,对下列哪些事实需要证明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

A.赔偿义务机关行为的合法性B.赔偿请求人有过错C.因赔偿义务机关过错致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证明的待证事实D.赔偿义务机关行为与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不存在因果关系[参考答案]AC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6条,下列事实需要证明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1)赔偿义务机关行为的合法性;(2)赔偿义务机关无过错;(3)因赔偿义务机关过错致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证明的待证事实;(4)赔偿义务机关行为与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不存在因果关

系。18、下列有关人民法院调解的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在立案前不可以就纠纷进行调解B.法院在开庭前可以进行调解C.法院在执行中可以进行调解D.法院可以在立案至判决作出前都可以进行调解【参考答案】B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

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2项的规定,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故B项正确。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故C项错误。我国大力提倡调解来解决纠纷,故法院在立案到判决作出前都

可以进行调解。故D项正确。19.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由于自愿是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所以只要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法院就应当予以确认B.当事人对于依法签收的调解书如果存在不服,可以在签收调解书后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对于案件进行调解,仍然需要分清案件中双方各自的责任C.因为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所以法院调解不是法院

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D.法院调解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在受理案件之前,法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则不属于法院调解[参考答案]D[解析]A项错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调解协议有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案外人利益、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违反法律、行政法认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确。B项错误,对依法签收的调解书不可以提起上诉。C项错误,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方式。

20.甲酒厂生产的“醉舞大雕”牌白酒在当地非常有名,“醉舞大雕”已经商标局注册。乙酒厂不知“醉舞大雕”已被甲酒厂注册,觉得“醉舞大雕”富有诗意,便将自己生产的酒以“醉舞大雕”的品牌进行销售。丙酒厂知道甲酒厂生产的“醉舞大雕”口碑很好,便将自己生产的白酒贴上“醉舞大雕”的品牌进行销售,甲酒厂多次制止丙酒厂的侵权行为未果。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乙酒厂不为侵权人,丙酒厂为侵权人,因为商标侵权以过错为要件B.乙酒厂对甲酒厂造成损失的赔偿数额,依据甲酒厂所受损失或依据乙酒厂所获利益C.丙酒厂对甲酒厂造成损失的赔偿数额,应首先按照甲酒厂所受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来确定

D.丙酒厂对甲酒厂造成损失的赔偿数额,应首先按照甲酒厂所受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来确定,还应包括甲酒厂因制止丙酒厂的侵权行为所花费的合理费用[参考答案]CD

[解析]商标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故A错误。对于一般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应首先依据被侵权人所受损失计算,只有当被侵权人所受损失无法计算时,才按照侵权人所获利益进行计算,故B错误。《商标法》第63条第1款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CD选项符合《商标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D。附录:大纲后复习建议1、司考通关=目标+计划+实施

2、目标:2014年我要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3、计划:(1)看好书:《突破100分》系列(2)听好课:名师授课(面授、网授或者远程)(3)做好题:真题要做三遍以上,同步练习《一分一练》4、实施:五月前重点学科,民法和刑法先修;五月后系统强化,7月初完成一轮。7月8月法条串讲,重点考点再巩固

9月突破正押题,考前必做几套题卷一每天一小时,卷四晚上练一题9月20冲刺日,直挂云帆济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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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平淡水的平...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