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案刍议
□吴震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所设定的“泰州学案”未免过于庞杂,实有必
要作一番重新厘定的工作。通过这一前提性的基础工作,才有可能对泰州学派的思想特质有
一总体上的真切把握。本文主要就赵贞吉和耿定向与泰州学派的关系进行考察,指出无论从
师承关系还是从思想特征来看,赵、耿(包括他们的传人)都不能视作泰州学派中人。进而指出
黄宗羲在设定“泰州学案”之时,他的设计理念以及标准原则受制于他的明代思想史观;他为了
维护阳明学的正统性、纯粹性,不惜把泰州学案拼凑成了一个儒释混杂、异端百出的“大杂烩”。
其结果则有可能使得王艮—罗汝芳一系的思想传承及其泰州学的精神特质反而晦而不彰。最
后对于应当注意并加以集中研究的泰州学派的思想人物,笔者提出了自己的初步设想。
关键词泰州学派泰州学案赵贞吉耿定向
作者吴震,男,1957年生,京都大学文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哲学系副教授。著有《阳明后
学研究》、《明代知识界讲学活动年表:1522—1602》等。(上海200433)
在十六世纪中国思想史上,泰州学派是一个
重要的思想流派。该学派的创始人王艮是王阳明
的弟子,然而他所开创的泰州学派究竟是王学的
一个流派,还是有别于王学的一个独立学派,当今
学术界似乎尚无定论。目前,人们似乎默认这样
一种处理方法:一方面承认王艮在思想上渊源于
王阳明,另一方面也把泰州学派视为一个专门的
研究对象。笔者以为,我们不必过分拘泥于泰州
学派的归属问题,重要的是在判定泰州学派的思
想性质之前,首先必须对泰州学派中各主要人物
的思想作一番仔细深入的研究。
然而在着手研究泰州学派各主要人物的思想
之前,却有一项前提性的工作需要去做,亦即对
“泰州学案”作一番概念上的厘定工作。因为我们
讲“泰州学派”,所依据的正是黄宗羲所设定的“泰
州学案”。而泰州学案在《明儒学案》中占有相当
大的比重,共达五卷,即卷三十二至卷三十六。不
仅如此,而且该五卷泰州学案在整部《明儒学案》
中可以称得上是最为奇特的“学案”。因为其中有
两个问题令人感到困惑:(1)为什么黄宗羲在“浙
中王门”等六个“王门学案”之外,另辟一个泰州学
案,并且省去了“王门”两字?是否有如某些学者
所指出的那样,那是因为黄宗羲已经觉察到泰州
学派是“有别于王学的独立学派”①的缘故,抑或
另有原因?(2)泰州学案作为一个思想群体,其中
所列入的那些思想人物是否果真都是泰州学派中
人?显然,这两个问题与黄宗羲对阳明学的思潮
发展以及明代思想的演变历史的总体把握有关。
对此的解答,实际上也就关系到我们如何从思想
史的角度确切把握泰州学派的思想特质,与此同
时,也必然要重新审视“泰州学派”之所以成立的
思想依据。
如所周知,在总共五卷的泰州学案当中,有传
且有语录可察者,共计十八人。其中非泰州出身
者占了绝大多数,尤以江西人居多。可以说,黄宗
羲对泰州学案之设定,一反以人物出生地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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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2004
浙江社会科学
ZHEJIANGSOCIALSCIENCES
200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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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定原则,同时也没有严格遵守彼此间的师承
关系这一原则,他的主要依据在于人物的思想特
质。这一做法本身虽没有错,然而问题也就出在
这里。比如,其中的赵贞吉、耿定向、周汝登这三
系(各占三卷)的思想人物,就其各自的思想特征
来看,是否应当被列入泰州学案,就很值得怀疑。
关于周汝登的学派归属问题,已有学者作了详细
论考,结论是周汝登应归入王畿门下,而非泰州学
派之传人。笔者同意这一见解,故不具论②。这
里仅就赵贞吉和耿定向与泰州学派的关系问题略
作讨论。
一、赵贞吉与泰州学派
关于赵贞吉(1508—1576。号大洲,四川内江
人)③与泰州学派的关系问题,耿定向曾经指出:
“徐方伯子直(按,即徐樾)承之(按,指王艮之学),
传赵文肃。”④此外,李贽也明确说道:“波石(按,
即徐樾)之后为赵大洲。”⑤黄宗羲注意到了李贽
的说法,指出:“先生(按,指赵贞吉)之学,李贽谓
得之徐波石。”⑥这也许就是黄宗羲为何将赵列入
泰州学案的主要理由。不过,从宗羲的口气来看,
他似乎不能肯定赵与徐的师徒关系,故而明言是
引李贽之说。值得注意的是,耿定向之说出现在
《王心斋先生传》中。按照当时的习惯:为某人作
传,除了特别仰慕其人其事而自愿撰述以外,多数
情况是受其家属或友人的委托。在此情况下,不
但委托者需要付以钱财,还必须提供记录生平事
迹的原始文本。王艮逝世后不久,其弟子张峰⑦
曾经给王艮长子王衣、次子王襞写信,敦促他们务
必尽快将“师生身出处”,“详录一册,以修年
谱”。⑧根据有关记载,王艮家属显然完成了这一
初步工作,并且拟订了这样一份作者名单:徐樾撰
《行状》,赵贞吉撰《墓铭》,王畿撰《传》,邹守益撰
《神道碑》⑨。然而,王畿最终没有完成《传记》的
撰写,故而极有可能后来转而请求耿定向担当此
任。从该文的体裁来看,有一点略异于其它的传
记写法,亦即耿定向在该文末尾,特意加上一段
“耿氏曰”的评语,对王艮的思想作了很高评价,同
时,对泰州后学的“一二末学之狂诞”则提出了直
率的批评。耿的这段叙述颇为重要。从文章体裁
看,这段叙述显然有别于传记正文。这从一个侧
面反映了传记正文的描述当另有所本。总之,耿
定向说徐樾传赵贞吉,应当不是耿自己的独特判
断,而与王氏家属所提供的原始文本有着某种关
联。退一步说,假设赵贞吉果真是徐樾门人,那么
这种关系发生在何时何地?也仍然是一个问题。
同时还须考虑到由于赵的文集还在,因此赵自己
的说法应当是决定赵、徐关系的第一手资料。至
于有关赵贞吉的传记文字,亦可作为有力的旁证。
这里先以颜均《自传》为例,其中颜均谈到了徐樾
与赵贞吉的关系:
铎(按,颜均自称)自独违家乡,奋游四
方,必求至人,参裁耿快。游入帝里,忽遇一
师,徐卿波石,讳樾,字子直,贵溪人,时为礼
部祠郎。当[时]有庶吉士赵贞吉,号大洲,内
江人;敖铣,号梦坡,高安人,先列游夏⑩座,
引农(按,颜均自称)同门,事师三年,省发活
机,逢原三教,自庆际缘,何往不利!师亦钟
爱,可与共学。lv
坦率地说,这段文字佶屈聱牙、语意不畅,不过大
致意思尚能理解。大意是说,颜均离乡背井,求师
访友,行至京师,忽遇徐樾,当时赵贞吉和敖铣亦
在京,他们先是与礼部尚书夏言相交,后引颜均入
徐樾门下。这段叙述,没有年月交代,据黄宣民的
考证,事在嘉靖十五年(1536)左右,今姑从之lw。
赵于嘉靖十四年及第进士,而徐樾则是早一科的
进士lx。两人同时在京任职并相识结交,本不足
以为奇。然而,“引农同门”四字如何解读?按黄
宣民的分析,“同门”是指徐樾门下。也就是说,在
颜均之前,赵贞吉已拜入徐樾门下ly。若此,则这
段资料可以作为上述耿定向、李贽之说的补充。
然而,有其它资料显示,颜均之说颇为可疑。据胡
直《少保赵文肃公传》载,赵及第进士后,“与同志
友尹公台、徐公樾、敖公铣等切。”lz据此看来,
徐樾与赵贞吉当是同志关系。关于赵的师承以及
颜均的名字,胡直在文中并没有言及。顺便说一
句,胡直是欧阳德和罗洪先的弟子,也算是王门中
人,他在及第进士前,通过李春芳的介绍,与泰州
学人相识,得以尽闻王艮之学l{。可见,胡直对泰
州一派的周围情况应当有相当程度之了解。因
此,他如果知道徐樾是赵贞吉之师,那么在他所作
的赵贞吉传记的文字中,没有理由隐而不宣。唯
一的原因是,在胡直看来,徐与赵只是同志或同辈
关系而非师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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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更为直接的证据应当是当事者
本人的记录。所以,有必要来看一下赵贞吉本人
的说法l|。在赵的文集中,有一封寄给徐樾的书
信,其云:“别久无缘奉书问,身无羽翮,思君实劳。
君所念我,亦应尔也。”l}这里,赵与徐以“君”相
称。这一称呼说明两者是一种同辈关系。如果赵
曾拜徐为师,那么赵使用这种称呼是绝对不可想
象的。这里再举二例:赵在《别江北谷令洪洞序》
中云:“……北谷子以告于波石徐子,徐子曰:‘赵
子(按,指赵贞吉)恐子之学自见起。”l~其中,赵和
徐亦互以“子”相称。又,徐樾忽逝于云南之后,赵
曾有一诗以示怀念,其中称徐为“子”或“丈夫”mu。
显而易见,赵和徐互相均以同辈视之。荒木见悟
据此指出:“大洲不大可能特意执贽入门(按,指徐
樾之门)。”mv此说当可无疑。
总之,赵贞吉虽与徐樾交往甚密、气味相投,
并有可能从徐那里接受了泰州学的某些思想观
点,然而两者毕竟属于同辈关系而非师生关系,这
一点应当是无法否认的。因此,说徐樾传赵贞吉,
从而将赵也归入泰州学派,此说便值得怀疑。当
然,如果主张应把赵贞吉从泰州学派中剔除出去,
则需要做好两项前提工作:一是必须对赵的思想
有一个通盘之了解,二是必须对王艮—徐樾一系
的思想传承及其思想特征有一个前期之了解。不
过实际情况是,以上两项前提工作已非本文主题,
而应当作为另一专题来讨论。在此只作一简单提
示。据笔者的初步观察,参诸荒木见悟的论考,我
们知道赵在早年便已习闻阳明之学mw,故在出仕
以后,不惟与泰州学派诸子,更与江右王门、浙中
王门等阳明学思想圈内的人物交往频繁,从总体
上看,其思想倾向于阳明心学,似无可疑。但是赵
同时也是著名的“大居士”,他对佛学颇为倾心且
有精深研究,在思想上主张三教一源,晚年甚至撰
述《二通》(即内篇《经世通》,外篇《出世通》),欲将
儒佛两教会通为一,以此作为历史上所有的学术
思想之综括,然而未尽斯业便遽然离世mx。耿定
向对赵贞吉有这样的评语:“夫近世士大夫好佛
者,如吴旺湖、陆平泉之修洁,近佛之清净;赵大
洲、陆五台之刚简,近佛之直截。”my可见,在后人
眼里,赵的思想未免偏杂而近佛。笔者以为,虽然
赵在思想上具有同情或认可阳明心学的一面,但
是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其思想与泰州学派有何渊源
关系。事实上,我们甚至很难以心学的那套义理
学说来规范他的思想格局。我们与其在赵的学派
归属问题上争执不休、言长道短,还不如把他视为
一般意义上的儒家学者或佛教学者来对待。
基于上述的考察,笔者主张在泰州学派的研
究领域中,可以暂且将赵贞吉弃置不顾。归结而
言,理由有二:(1)从师承关系看,赵与泰州学派并
无确定之关系;(2)从思想特征看,赵与泰州学派
的关联性也不明确。
二、耿定向与泰州学派
关于耿定向的思想,笔者前此曾有专文探讨。
但是关于耿的思想渊源以及学派归属问题,并未
深入涉及。只是指出耿定向“学无常师”,在思想
上非常推崇阳明派下的王艮、邹守益、罗洪先,并
曾受到过罗汝芳、胡直、王时槐以及其弟耿定理等
人的思想影响mz。可以预料,在决定耿定向的学
派归属问题上将会遇到困难。我们知道,在《明儒
学案》中,耿氏一系的人物除了其弟子管志道以
外,共有七人被列为《泰州学案·四》,俨然构成了
整部“泰州学案”的重点。除耿氏兄弟以外,其余
五人分别是焦、潘士藻、方学渐、何祥、祝世禄。
不用说,这五人的出身地均非泰州,都是由于耿定
向的缘故而被列入泰州学案。至于他们的思想倾
向是否与泰州学派接近,也存在不少需要重新厘
定的问题。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只谈耿定向的问
题。
耿有两篇文章涉及到了泰州学派:亦即《王心
斋先生传》和《里中三异传》。前者对以王艮为代
表的泰州学及其派下的两位庶民学者朱恕(亦名
朱樵)、韩贞的思想生平进行了介绍和表彰,后者
则对何心隐、邓豁渠、方与时进行了严厉抨击。从
中可见,耿定向对王艮表示了极大的赞赏,而对泰
州后学则不无批评,这是首先可以得到确认的。
再就耿定向与泰州学人的交往来看,耿与泰州后
学的重要人物罗汝芳为莫逆之交,这是众所周知
的事实。在此不必赘述m{。这里只想指出一点:
我们不能因为两人交往密切,便由此断定耿也属
于泰州学派。否则的话,对泰州学派的规定也就
会变得毫无原则可言。至于耿定向与王襞的关
系,倒有必要略作详考。据袁承业整理的《王心斋
弟子师承表》载:“先生(按,指耿定向)之学,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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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按,即王襞)者多矣。”这是说,耿定向作为泰
州派之传人,继承了王襞的思想。笔者以为,此说
颇为可疑,有张大门户之嫌。另据《王东先生年
谱纪略》载,耿与王的相识经过是:“(嘉靖)四十四
年乙丑,先生五十五岁。会讲金陵。楚黄耿公定
向督学南畿,聘请督建泰山安定书院。”m|不过,其
中并没有明确指出耿向王问学,也没有提到两人
相互论学的具体经过。然而根据耿定向方面的记
录,当时两人并未直接会面m},原因是耿定向由于
公务的性质所限m~,虽至淮安,但不便与来访的王
襞会晤;于是通过徐矿,耿定向间接地了解到王襞
的思想观点,并用“当下心神”来评价王襞“真能承
服父学”。同时,耿也主张必须用“当下心神”作为
求道进学的方法。反映出耿定向当时对王门中流
行的“当下论”颇为热中,并对泰州学也抱有一定
程度的理解。但是,通观《观生纪》嘉靖四十一年
至隆庆元年即耿定向在南畿督学六年期间的记
载,除了上述一条言及王襞以外,再没有任何有关
王襞的记述。另据焦的记载,若干年后,两人在
南京最终得以会面,交谈之后,耿定向“大赏其言,
定为石交云”nu。而管志道的说法则更为具体,据
称是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冬,罗汝芳和耿定向
在南京的明道书院联举讲会,“泰州布衣”王襞忽
来与会,并逗留了约二十多天,其时王襞主要谈论
了“当下本体”说,管志道为此而深受感动nv。由
此看来,耿定向与王襞可能是在嘉靖四十三年前
后得以会面相识。这大概是由于“校事”已毕的缘
故。
数年后,万历二年(1574),耿定向道过维扬
府,焦偕同王襞迎之扬州,耿与王又一次(也是
最后一次)得以会面。会谈中,两人讨论了王艮的
“童仆之往来及中”nw这一思想命题,耿定向对王
襞略有微词,在此值得一提。所谓“童仆之往来及
中”nx,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归结而言,也就是王
艮一贯主张的“百姓日用即道”、“满街人都是圣
人”、“只此心中便是圣”ny等意思。简单说来,是
想强调这样一种观点:童仆顺从主人的心态便是
人的自然本性的表露,进而言之,这种心态也就是
内在于人心中的良知本体的当下呈现。可以说,
上述这句命题充分体现了泰州学的思想风格nz。
然而,耿定向却对此表示了疑虑,他向王襞质问
道:听说先父(按,即王艮)年少时曾经行商至山
东,拜谒孔庙,于是发奋“学孔子之志”,“想当时商
贩于山东诸侣之往来道上,皆此中也”,但是为什
么惟有先父会想到拜谒孔庙?同样,当今士绅纷
纷拜谒孔庙,这些人“往来道上,亦此中也”,但是
为什么惟有先父会发愿要“学孔子”?对上述两个
问题,耿定向没有将答案记录下来,只是说两人
“商切逾数宿而别”。然而细按定向之意,不难发
现他是在告戒王襞:如果说“童子之往来”以及“往
来道上”之众人的行为本身便是“中”(合乎道德规
范之意)的体现,这只是一种抽象的大道理,重要
的是必须追问在“来来往往”之类的日常行为中各
自抱有怎样的动机和目的,比如当年“往来”于山
东道上的王艮便与同样是“往来”于山东道上的众
商贩,就抱有不同的动机和目的。在耿定向看来,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本质问题。显然,耿定向通
过上述暗示性的说法,委婉地对泰州后学中所存
在的一味强调“当下即是”、“直任本心”等思想倾
向表示了不满n{。回想在嘉靖末年,耿与王相识
之初,还曾用“当下心神”四字对王襞思想作了基
本肯定,可是到了万历初年,却对王襞表露出了某
种不满。这表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耿对泰州
后学的态度开始有了微妙的转变n|。这一转变意
味着什么,容后再叙。总之,初步结论是,说耿定
向之学得自于王襞者“多矣”,这是值得怀疑的。
现在,来谈一谈耿定向与泰州后学的另一位
重要人物何心隐的关系问题,由此可以进一步确
认耿定向对泰州后学的态度。不过在此之前,有
必要先谈一下耿定向与何的老师颜均的一段是非
恩怨。关于耿与颜的关系,耿定向并没有明确的
文字记录,两人似乎没有直接交往。然据颜均方
面的记录,耿定向竟然是颜均在嘉靖四十五年
(1566)被官方逮捕时的幕后指使者,而且还说耿
是他的门徒何心隐的门生n}。以上这两种说法,
惟见诸颜均的《自传》,而不见于其他相关资料的
记载,不明其所以之故。事实上,颜在《自传》中的
这段描述,充满传奇色彩,不足与论。其中明显表
露出有一种自我炫耀以及指责他人的撰述目的。
台湾学者钟彩钧曾指出,颜均的《自传》及其《履
历》这两篇文字“其实更像一种圣迹传记”,“他的
自述显露了其宗教家性格”n~。此说甚是。的确,
颜均的行为有一种宗教家的狂热,他的文字也带
有某些宗教式的渲染成分,吾人切不可以常理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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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依笔者之见,颜均晚年之作《自传》,其中有关
耿定向的“实状”ou记录,或是由于记忆有误,或有
可能是为了泄愤(为其弟子何心隐事件而抱不平,
详见后述)ov。不过话又说回来,为什么在耿定向
的身上会有种种不利的“传言”?这一点却也值得
我们深思。换一种问法:耿定向在泰州后学的某
些人的眼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物?关于这
一问题,有必要从耿定向与何心隐的关系说起。
有关何心隐(1517-1579)的生平及其思想,
学界已有不少专论发表ow,这里也就略而不谈。
耿与何的相识约在嘉靖三十九年(1560),地点是
在北京,引见者是罗汝芳和程学颜。当时,何心隐
给耿定向留下的印象是“癫狂”ox。据何心隐后来
的回忆,在他所结交的讲学友当中“又有若罗近
溪,又有若耿楚侗”,而且“其情其厚,亦不有先后
也”,但是,“罗于汝元(按,即何心隐)相交,则相忘
而相敬也。其耿于汝元相交,则相敬而不相忘也。
一先一后,亦奚能以相掩耶?”oy这些话是何心隐
于万历七年被捕后,为向当道者表白伸冤,在狱中
所写。其云耿与何“相敬而不相忘”,未必是贬义
之词。关于何心隐之死,基本上有两种说法,一是
认为,何之死与张居正有关,是张的唆使;另一种
看法与此相反,认为此事与张居正无关,而是地方
官王之垣为献媚于张居正而下的毒手oz。前一种
说法,实际上也正应验了何心隐于嘉靖三十九年
在北京与张居正会面后所说的那句话:“杀我者必
夫也!”o{未免太过勉强。后一种说法,比较可信,
也是当时一般的看法o|。不过,李贽却另有一说,
他以为张居正与此事决然无关,幕后指使者是李
幼滋o}。黄宗羲则据此推断:
乃卓吾之所以恨先生者,何心隐之狱,唯
先生(按,指耿定向)与江陵厚善,且主杀心隐
之李义河又先生之讲学友也,斯时救之固不
难,先生不敢沾手,恐以此犯江陵不说学之
忌。先生以“不容已”为宗,斯其可已者耶?o~
显然,这是对耿定向的严厉指控,语意非常尖
刻。然而,不知黄宗羲此说的根据究竟何在。其
实,李贽在这里提及李幼滋的名字,似乎具有某种
暗示意味,暗示耿定向既与其深相知,却不为心隐
援之以手,有负朋友之道义。然而这种解释也只
不过是推测而已,并不能作为最终判断之依据pu。
而在李贽与耿定向交恶的各种因素当中,何心隐
事件是否是主要原因,证诸李贽方面的文字,也并
没有直接的说法。据笔者的考察,李与耿之交恶,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耿对邓豁渠的猛烈抨击以及耿
指责李贽在其家乡黄安言行不类、误人子弟pv。
在何心隐被捕的问题上,即便李贽对耿定向的言
行有所不满,但也没有明确表示耿在这一事件过
程中有何具体的行为过失。由此看来,黄宗羲作
出上述判断可能另有原因。对这一原因的分析,
实际上也就涉及到黄宗羲为何要将耿定向列入泰
州学案的根本原因。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放在本
节末尾再谈。
在何心隐事件发生之后,耿定向写下了《里中
三异传》。其中,耿定向用一个“狂”字来概括何心
隐的为人性格以及思想性格,并直称其为“何狂”。
耿定向一方面对于何心隐志在学孔,不无同情;另
一方面对其荒诞不经的言论行止,则表示了惋惜。
不过细读之下,可以看到耿定向虽然将其与邓豁
渠、方与时并列,但对其批评的语气远比批邓的语
气要缓和得多。这一点可以从文末所附的“祭文”
中得以确认。据耿自称,该文之作是为了“招
魂”pw。其中说道:“决命捐生汝何营?模孔陈迹
失孔真。孔门宗旨曰求仁,蹈仁而死未前闻。仁
与不仁几微分,吾昔与子曾极论。子既去余,余又
移汝《转心文》。汝心匪石何弗悛?尘埃识相汝何
明?”px由此可见,耿定向对何心隐既有批评也有
同情。问题是,在时人的眼里,耿在何心隐死去不
久,便将其作为“异人”立传,言辞中丝毫没有为死
者讳的考虑,便不免令人有一种“落井下石”之感。
事实上,耿与李贽之间之所以发生争吵并愈演愈
烈,主要原因便是由于耿定向所实施的一系列所
谓的“异端批判”(《里中三异传》便是其中的典型
之作),引起了李贽的极大不满py。
综上所述,有这样几点可以归纳:(1)耿定向
对王艮思想持赞赏态度,并愿私淑王艮,但对王襞
以后的泰州后学则不无批评,其中特别是针对颜
均、何心隐一派的思想行为有严厉批评。(2)说他
是何的门生,或者说他在颜、何的被捕事件中,扮
演了幕后指使者或落井下石者的角色,则纯属揣
测之词。(3)李贽对耿定向的指责未免带有某种
感情色彩,而黄宗羲对耿定向的判定也显得根据
不足。(4)虽然颜均对耿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然
而其说值得重视,因为从颜均的言辞来看,耿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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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泰州学案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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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算不上是泰州学派中人。
以上是我们得出的初步结论,但是最后我们
还必须面对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既然耿定向在
师承上与泰州学派毫无关联,又在思想上对泰州
后学有种种严厉的批评,而泰州后学的一些人物
对耿定向也有如此尖刻的指责,那么为什么黄宗
羲还要把他归入泰州学派?大致说来,有两点原
因可以考虑:其一,由上述可见,耿定向的思想较
为复杂,他对王艮、邹守益、罗洪先、罗汝芳等阳明
后学诸子都极为推崇,同时他也热中于讲学活动,
与各等人物均有交往,特别是他受其弟耿定理的
思想影响至深,而耿定理与所谓的“三异人”均有
密切交往,这也就使得耿定向在思想上容易受到
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其结果就使得耿的思想显得
杂而无统,缺乏一贯宗旨。在黄宗羲看来,不但耿
定向自称的“不容已”之思想宗旨令人怀疑,而且
其对阳明的良知宗旨亦缺乏深切的把握pz。根据
黄宗羲对泰州学派的一个设定标准,杂而未纯者
多被列入泰州派下,再加上耿氏一族与泰州诸子
也确有一段交往历史等因素,由此,耿定向被列入
其中也就不足为奇了。另一个原因也许要涉及到
耿定向的政治人格问题。此一问题颇为复杂,要
而言之,耿定向在当时士人的舆论当中,名声颇为
不佳。比如东林党人顾宪成弟顾允成曾著《客问》
一篇,对耿定向的政治人品极尽讽刺批评之能
事p{。与东林党运动渊源颇深的黄宗羲当然也注
意到了这篇文字,并称耿定向对此亦“无以难
也”p|。据笔者推断,耿定向遭时议贬斥,及其在
晚年与后来结成东林党的某些人之间所发生的一
段是非纠葛p},这些原本属于思想以外的因素却
极有可能影响到黄宗羲对耿定向思想的判断:人
品不纯则其思想必不足观也。
最后,笔者所要表明的观点是:若称耿定向为
广义的阳明后学则可,若说他是泰州学派之传人
则不妥。
三、结语
我之所以对黄宗羲的“泰州学案”的设计方案
表示了种种质疑,主要原因有两点:(1)黄宗羲在
设计泰州学案时使用的三个标准:出身地域、师承
关系、思想类型,应当说是合理而有效的,但是在
具体操作时,黄宗羲却有失平衡,他对个别人物的
思想特质的把握以及据此所作出的判定也往往显
得混乱无常,其对耿定向一系的设定尤其如此,比
如赵贞吉的弟子何祥不知何故被列入其中,又如
方学渐在生员时虽曾拜耿为师,但其思想倒是与
东林一派显得更为接近。(2)黄宗羲在对人物作
思想判定的时候,他的标准是不够明晰和确定的。
其结果使得那些思想上的所谓异端分子都被归入
泰州学派,导致整部泰州学案几乎成了一个“大杂
烩”。比如,方与时、邓豁渠、管志道、方学渐等这
样一批思想性格大异其趋的人物何以被统统收罗
进泰州学案,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正是在此意义
上,笔者主张对于泰州学案有必要作一番清理工
作。这一方面是因为笔者不能同意黄宗羲所制订
的这份未免显得过于庞大而又杂乱无章的人物名
单,其中相当一部分人物既无师承可证,又逸出了
地域的限定,而且在思想观点上也不尽一致。与
此同时,对于黄宗羲在“泰州学案”卷首语中所披
露的针对泰州学派的判词———所谓“泰州之后,其
人多能以赤手搏龙蛇”、“遂复非名教之所能羁
络”p~云云,亦令笔者心存疑虑:难道泰州后学竟
是这样一副狰狞面目吗?进而言之,一旦这一观
点被上升为一种适用于晚明思潮的评判标准,那
么所有那些不合时流、有悖正统的思想人物均可
视作泰州传人。如此一来,泰州学派便成了一个
十足的“异端”学派。显而易见,在黄宗羲的内心
深处,正是这种评判标准在左右他对泰州学案的
设计构思qu。据笔者看来,他这样做的目的无非
是要突出阳明心学的历史地位,为此有必要极力
维护阳明心学的纯粹性。必须承认,从根本上说,
《明儒学案》的撰述是建立在正统与异端必须泾渭
分明这一儒家道统观念的基础之上的。站在今天
的立场,吾人大可不必为正统与异端、正传与别传
这套观念意识所束缚,而应当以一种开放多元、冷
静客观的态度去面对思想和历史。
最后必须指出,笔者以为对泰州学案作重新
界定不能仅以出身地域或传授关系为依据来进
行,还必须将泰州学派视作一个思想流派,结合阳
明后学的思想展开之进程,对有关人物的思想进
行具体深入的考察。在此工作的基础之上,才有
可能从总体上把握作为一个学术群体的泰州学派
的思想特质。具体而言,淮南三贤(王艮、王襞、王
栋)自不待言,王艮的第一代大弟子徐樾、林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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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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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传人韩贞虽然亦属重要,只是由于所存资料的
限制,对其思想已难以窥见全豹qv。自颜均以后,
泰州学在江西获得了新的开展,颜的传人何心隐、
罗汝芳在泰州学派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罗汝
芳。甚至不妨可以这样说,在整个泰州学派当中,
除了个别人物有一些重要思想以外(如王栋的诚
意理论),惟有王艮和罗汝芳在理论上有突出建
树,并且对于我们了解泰州学派的思想特质具有
典型意义,值得加以集中探讨。至于赵贞吉、耿定
向、周汝登这三系的思想人物,笔者以为应将他们
视为泰州学派的周围人物。
注释:
①参见侯外庐主编:《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下),人
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971~972页;侯外庐、邱汉生、张
岂之主编:《宋明理学史》下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
416页。
②参见彭国翔:《周海门的学派归属与〈明儒学案〉相
关问题之检讨》,台北:《清华学报》新三十一卷第三期,
2001年9月。
③据笔者之管见,关于赵的思想,国内学界似乎尚无
专题论文之发表,日本学界就其思想最早展开专题讨论
的似是荒木见悟的论文:《赵大洲の思想》(东京:二松学
舍大学阳明学研究所《阳明学》第4号,1992年。后收入
氏著:《中国心学の鼓动と佛教》,福冈:中国书店,1995
年)。
④《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四《王心斋先生传》,台北:
文海出版社刊“明人文集丛刊”本,第1410页。
⑤《焚书》卷二《为黄安二上人三首》,中华书局1975
年版,第80页。
⑥《明儒学案》卷三十三《赵贞吉小传》,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747页。
⑦按,张峰(1501-?)字子奇,号玉屏,江西永丰县人。
关于其人其事,可以参见拙著:《明代知识界讲学活动年
表:1522—1602》嘉靖十八年条,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
⑧《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五附录《张峰寄王衣王襞
书》,民国元年刊袁承业编校本,叶十八上。
⑨参见《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五附录《徐樾再寄王衣
等书》,叶十八下。按,徐樾所撰《行状》(后改名为《别
传》),因其突然逝世而未完成,文见同上书卷四《谱余·补
遗》;赵贞吉所撰《墓铭》,附录于同上书卷四《谱余》嘉靖
二十年条,又见《赵文肃公文集》卷十八;王畿和邹守益则
没有完成。
⑩按,据黄宣民考证,“夏”指夏言,时为礼部尚书。
夏为江西贵溪人,与徐樾同乡,嘉靖十五年(1536),以少傅
兼太子太傅兼武英殿大学士入参机务,事详《明史》卷一
九六本传。参见《颜均集》卷十附录二,黄宣民:《颜均年
谱》嘉靖十五年条。
lv黄宣民校点:《颜均集》卷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年版,第25页。
lw参见《颜均集》卷十附录二,黄宣民:《颜均年谱》嘉
靖十五年条。
lx《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第2517、2519页。
ly参见黄宣民论文:《颜均及其“大成仁道”》(《中国哲
学》第十六辑,岳麓书社1993年版)。按,当然这一分析得
以成立是由于我们已经知道颜均是徐樾门人。如果撇开
这一前见意识,纯粹从该文的表面意思来看,也完全可以
将“同门”理解为徐、赵、敖三人前后同学于夏言之门,后
来向夏言引荐了颜均,颜得以列为同门。不过,笔者还是
愿意赞同黄宣民的分析结论。
lz《衡庐精舍续藏稿》卷十一,四库全书本,叶二上。
l{参见《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二《胡庐山公志铭》,
第1229~1230页,以及《明儒学案》卷二十二《宪使胡庐山
先生直·困学记》,第522-523页。
l|按,以下所举的几条文献记录,均见于上揭荒木见
悟的论文。
l}《赵文肃公文集》卷二十一《与徐波石督学书》,东
京:内阁文库藏明万历年间刻本,叶四上。
l~《赵文肃公文集》卷十五,叶十一下。
mu参见《赵文肃公文集》卷六《梦波石徐子》。
mv《中国心学の鼓动と佛教》所收《赵大洲の思想》,
第107页。
mw参见《赵文肃公文集》卷十六《重刻阳明先生文粹
序》。
mx参见《赵文肃公文集》卷二十三《内外二篇都序》、
《史业二门都序》、《与少司马曾确庵论统部书》等。
my《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四《与吴少虞》第二书,第332
页。
mz以上参见拙著:《阳明后学研究》第八章《耿天台
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72页。
m{据耿定向自传《观生纪》记载,耿与罗汝芳相识于
嘉靖三十七年(1558)另据邹德溥《伯兄汝海行状》记载,嘉
靖三十五年,罗汝芳、耿定向、邹善以及胡直四人在京师
结为“心友”(《邹聚所先生外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
部第157册,第442页)。笔者以为,耿与罗相识于嘉靖三
十五年,较为可信。
m|《东王先生遗集》卷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
部第146册,第648页。
m}参见《耿天台先生全书》卷八《观生纪》嘉靖四十二
年条,民国刊本,叶十二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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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泰州学案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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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按,当时耿定向任南畿督学。所谓督学,其职务主
要是管理以及整饬地方的科举考试、官学机构。此外,还
有一项重要任务便是选拔各地的优秀学子进入官方学府
(如各地县学、府学)。耿定向当时巡视各地,实际的任务
就是选拔地方优秀才子(参见《澹园集》卷二十《先师天台
耿先生祠堂记》,第243页)。事实上,耿当时掌握着选拔
诸生的权力。耿称由于“较事未毕”而不便与王襞会面,
这是为了回避“请托”等事的发生,当有一定的可信度。
顺便提一下,在王艮后人当中,直到其长孙王之垣才得以
成为庠生,从而摆脱布衣阶层,进入了“准士大夫”的行
列。王之垣之成为庠生与耿定向有何关联,则已无从查
考。
nu《澹园集》卷三十一《王东崖先生墓志铭》,中华书
局1999年版,第494页。并参《东王先生遗集》卷下附
录焦:《王东先生墓志铭》。
nv参见管志道:《理学酬谘录》卷下《自纪师友幽明印
心机感大略》,转引自荒木见悟:《明末宗教思想研究———
管东溟生涯思想》(东京:创文社,1979年,第37~39页)。
nw《耿天台先生全书》卷八《观生纪》,叶十六上下。
按,据《王东先生年谱纪略》万历二年条载,是年耿定向
“迁南京户部尚书,聘先生(按,指王襞)主会金陵”(《东
王先生遗集》卷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46册,第
648页)。按,“主会”云云显然是夸大其词。
nx参见和刻本《王心斋全集》卷三《语录下》,京都:中
文出版社,叶十上。
ny前两句话非常著名,不必出注。后一句见《王心斋
先生遗集》卷二《大成学歌寄罗念庵》,叶十上。
nz比如,罗汝芳对这一思想有进一步的发挥,他以
“童子捧茶”为喻,提出了“此捧茶童子却是道也”的观点,
意在强调“捧茶”之行为本身就是良知本心的直接呈露
(参见《明儒学案》卷三十四《泰州学案三·近溪语录》,第
773页)。
n{同样,我们从耿定向对罗汝芳的“当下论”所提出
的批评也可看到这一点。参见《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六
《与同志》第四书,第674~677页。从中可以看出,耿对于
“当下论”、“现成说”虽在原则上表示赞同,但在内心深处
却保持着一种警觉。可以说,这正是耿与泰州后学诸子
在思想上的一个重大差异。
n|据耿定向后来的回忆,他在嘉靖末年督学南畿的
讲学期间,曾经以王艮之学开示学者,“冀有悟入”(《耿定
向先生文集》卷十二《刘公墓志铭》,第1263页)。
n}参见《颜均集》卷三《自传》,第27—28页。按,关于
此次事件,历史上有各种说法。据清代学者尹继美的考
证,颜均的自述以及贺贻孙的相关记述,均甚为可疑,特
别是有关耿定向的那段记述,尹认为这或许是由于颜均
“未加考察漫笔之耶?”(参见尹继美:《颜山农先生遗集凡
例》,载《颜均集》卷九附录一,第96~97页)。
n~参见钟彩钧:《泰州学者颜山农的思想与讲学》
(《中国哲学》第十九辑,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40页)。
按,颜均的自传之作,还有一篇名曰《履历》,乃其九十岁
时所作,黄宣民指出:“细审此文,不仅错字多,文意亦常
不相连贯,此系颜均晚年记忆与思维混乱所致耶!抑或
文稿为后人错乱所致耶!”(《颜均集》卷十附录《颜均年
谱》,第151页)依笔者看来,为后人错乱所致的可能性很
小。因为一般说来,经后人润色的文字,在文意上应该显
得更为通畅。事实上,这类文意错乱的情况在《颜均集》
中屡见不鲜,不惟《履历》、《自传》而然。
ou按,“实状”一词,语见《自传》后跋:“右此心供蒸蒸,
虽为实状之详,甚彰冤抑无辜之遇。……虽指友徒之陷
叛,亦欲陈己之省悔。”(《颜均集》卷三,第28页)其中所谓
的“友徒”,“友”者盖指吴悌;“徒”者即指耿定向。据《自
传》载,颜入狱期间,吴悌时在刑部任职,却见死不救、“泯
忘道交”(同上书,第28页)。可见,颜作《自传》的目的之
一是要揭示自己被迫害之经过,故名“实状”。
ov按,颜均《自传》的落款末署:“万历壬午仲春朔”。
即万历十年(1582),颜均时年79岁。而何心隐于万历七
年(1579)被捕而死于狱中。围绕这一事件,有种种不利于
耿定向的传说。据何自己的说法,指使者是内阁首辅张
居正。颜均《自传》中有关耿定向的记述,可能是有感于
耿定向的《里中三异传》,该文言及何心隐之死的经过,并
对何心隐的思想言论有严厉之批评。而且颜均的名字也
出现在该篇文字之中,指明何曾从师颜均(参见《耿天台
先生文集》卷十六,第1623页)。
ow在此仅举两篇,容肇祖:《何心隐及其思想》(《辅仁
学志》六卷一、二期,1937年。后收入《容肇祖集》)、森纪
子:《何心隐论》(京都大学:《史林》六十卷五号,1977年)。
ox见《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六《里中三异传》,第
1625页。按,据《观生纪》嘉靖三十九年条载,其时耿定理
说了一句话,亦具暗示意味:“彼(按,指何心隐)离其本矣,
无成,将有灾也。”(《耿天台先生全书》卷八,叶十上)同样
的话,又见于《观生纪》隆庆六年条。所谓“灾”者,暗示万
历七年,何心隐被捕而死于狱中一事。
oy《何心隐集》卷四《又上湖西道吴分巡书》,第89~
90页。
oz参见邹元标:《梁夫山传》:“巡抚王夷陵惟知杀士
媚权,立毙杖下。”(《何心隐集》附录,第121页)按,此王之
垣系山东新城人,非王艮之孙。著有《历仕录》一卷(《四库
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27册收清康熙四十一年王氏家塾
刻本),为其杀心隐事辩解,可备一参。
o{《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六《里中三异传》,第1625
页。
o|比如,邹元标的《梁夫山传》,还有李贽的《何心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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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焚书》卷三)、耿定力的《胡时中义田记》(《何心隐集》
附录)。耿定力虽是耿定向弟,但所说却较客观:“……而
朝野舆论咸谓出江陵(按,即张居正)意,立毙杖下,竟践
心隐‘当国杀我’之言。夷陵(按,即王之垣)实江陵罪人
矣。”(《何心隐集》附录,第142页)
o}参见《焚书》卷一《答邓明府》,第15~16页。按,李
幼滋时在北京任工部尚书,被时人目为张居正之党羽。
李贽说:“人之事义河(按,即李幼滋)者如事江陵。”(同上
书,第16页)耿定力则指出:“李氏《焚书》谓由李应城(按,
即李幼滋)意,则传者之误也。……时不佞以驾部郎差还
京,见应城,偶报至,应城蹙额相语,若恨夷陵之中程氏
(按,指程学博)且中余家也。应城不知心隐而深知吾两
家,故相关如是。”(《何心隐集》附录《胡时中义田记》,第
142页)耿定力虽为耿定向弟,但所说较为诚实可信。顺
便指出,李贽与耿定力一直关系良好,并对他有这样一句
评语:“耿叔台为人极谨慎。”(《续焚书》卷一《答来书》,第
17页)
o~《明儒学案》卷三十五《泰州学案四·耿定向传》,第
816页。
pu据笔者考察,在何心隐事件上,李贽并没有对耿定
向直接加以指责。容肇祖认为有二篇文字(即《何心隐
论》和《答邓明府》)可以证明李贽在此问题上对“耿定向
不无微词”(《李卓吾评传》,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4
页)。其依据是这样一段文字:“其坐视公之死,反从而下
石者,则尽其聚徒讲学之人。”(《焚书》卷三《何心隐论》,第
89页。按,《焚书》卷一《答邓明府》并无此类说法)并以此
推断:“这可见李贽所以不满于耿定向和他招怨的来由
了。”(同上书,第15页)应当说,这一解释未免过度。其因
显然与作者同情李贽的立场有关。其实,在何心隐被捕
之前,两位直接参与此事的当事者(陈瑞和王之垣)曾先
后以书信向耿定向询问有关何的情况,耿复函声称何的
学术只是“所谓差毫厘而缪千里者”,如果有人“所言有
它,则重诬也”。甚至还给李幼滋(原文作“李司空”,似即
李幼滋)去信,“托为解”。李回书报曰:“政府左右且藉此
中公(按,指耿定向)也,公兹从井救人耶?。”(以上,均见
《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六《里中三异传》,第1629~1630
页)可见,耿似乎并非是落井下石者。当然耿的自述未必
全可信赖,不过李贽所作的暗示也不应是唯一正当的解
释,否则这种解释就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耿的叙述就
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谎言。笔者以为,在以往的李贽研究
中,往往容易受李贽的偏激之词的影响,在未全面掌握并
解读耿定向的资料之前,便以李贽的态度来审视耿定向,
未免有失态度上的客观性。
pv参见《焚书》卷一《答耿司寇》。
pw该文又见《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二《招梁子词》,
与《里中三异传》所附“招魂词”颇有异同。从中反映出耿
定向对于何心隐之死颇存惋惜之意。
px《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六,第1631页。按,《转心
文》者,内容不详。据《招梁子词》,似指隆庆六年何心隐离
开黄安,告别耿家以后,耿特意相赠之文。从篇名可以推
知,内含规劝之意。
py参见拙著:《阳明后学研究》第八章《耿天台论》。
pz比如:“先生之认良知,尚未清楚。”(《明儒学案》卷
三十五《耿定向传》,第816页)“天台此言,还未见性。”(同
上书,第820页)“此误认知识为良知也”(同上书,第825
页)。可以看出,黄宗羲对耿定向的思想颇不以为然。
p{参见《小辨斋偶存》卷五。按,万历八年进士伍袁
萃曾转述了当时的一个说法,值得重视:“君子谓:‘楚侗
非真品。’有以也。”(《林居漫录》多集卷三,台北:伟文图书
出版社刊影印本,第624页)
p|《明儒学案》卷三十五《耿定向传》,第815页。
p}个中详情在此从略,参见拙著:《阳明后学研究》第
八章《耿天台论》,第370~371页。按,关于耿定向在政治
上的品格问题,甚至在史书中也被留下一笔,参见《明史》
卷二二一《耿定向本传》。
p~《明儒学案》卷三十二《泰州学案》序,第703页。
qu这里就以黄宗羲对管志道的评判为例。管对泰州
学一向持批评态度,对此黄宗羲也有充分注意,然而黄宗
羲却以管志道主张三教合一,从而“决儒释之波澜”为由,
认为他毕竟是泰州的“派下人也”(《明儒学案》卷三十二
《泰州学案一》,第708页)。不得不说,这种推论实在过于
唐突。很显然,从这一判断当中,可以窥测到在黄宗羲的
心目中,其对泰州学派的界定有这样一个标准:在儒与
佛、正统与异端之间,能否坚定儒家正统的一贯立场。不
难看出,黄不顾管志道对泰州学时有非议这一事实,仍然
将他列入泰州派下,便是这一判断标准在起着关键作用,
而地域关系或师承关系已经不再重要。可以想见,如此
一来则泰州学派岂不成了一个儒释混杂、异端百出的“大
杂烩”!更为值得重视的一个历史现象是,在正统与异端
的问题上,管志道(包括乃师耿定向)何尝不认为自己是
捍卫正统的“卫道士”(参见拙著:《阳明后学研究》第八章
《耿天台论》,第373~375页)。
qv按,徐樾文集今不见传,惟有《泰州学案》所记录的
零星资料可供参考,而林春和韩贞虽有文集存世,但不得
不说其中所含有的思想内涵并不丰富。至于林春,他既
对王艮一脉的泰州学传统抱有强烈的认同意识,同时也
与浙中一系的王畿等人交往甚密,且在思想上深受王畿
的影响。
责任编辑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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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泰州学案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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