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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案刍议
2017-03-19 | 阅:  转:  |  分享 
  
泰州学案刍议

□吴震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所设定的“泰州学案”未免过于庞杂,实有必

要作一番重新厘定的工作。通过这一前提性的基础工作,才有可能对泰州学派的思想特质有

一总体上的真切把握。本文主要就赵贞吉和耿定向与泰州学派的关系进行考察,指出无论从

师承关系还是从思想特征来看,赵、耿(包括他们的传人)都不能视作泰州学派中人。进而指出

黄宗羲在设定“泰州学案”之时,他的设计理念以及标准原则受制于他的明代思想史观;他为了

维护阳明学的正统性、纯粹性,不惜把泰州学案拼凑成了一个儒释混杂、异端百出的“大杂烩”。

其结果则有可能使得王艮—罗汝芳一系的思想传承及其泰州学的精神特质反而晦而不彰。最

后对于应当注意并加以集中研究的泰州学派的思想人物,笔者提出了自己的初步设想。

关键词泰州学派泰州学案赵贞吉耿定向

作者吴震,男,1957年生,京都大学文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哲学系副教授。著有《阳明后

学研究》、《明代知识界讲学活动年表:1522—1602》等。(上海200433)

在十六世纪中国思想史上,泰州学派是一个

重要的思想流派。该学派的创始人王艮是王阳明

的弟子,然而他所开创的泰州学派究竟是王学的

一个流派,还是有别于王学的一个独立学派,当今

学术界似乎尚无定论。目前,人们似乎默认这样

一种处理方法:一方面承认王艮在思想上渊源于

王阳明,另一方面也把泰州学派视为一个专门的

研究对象。笔者以为,我们不必过分拘泥于泰州

学派的归属问题,重要的是在判定泰州学派的思

想性质之前,首先必须对泰州学派中各主要人物

的思想作一番仔细深入的研究。

然而在着手研究泰州学派各主要人物的思想

之前,却有一项前提性的工作需要去做,亦即对

“泰州学案”作一番概念上的厘定工作。因为我们

讲“泰州学派”,所依据的正是黄宗羲所设定的“泰

州学案”。而泰州学案在《明儒学案》中占有相当

大的比重,共达五卷,即卷三十二至卷三十六。不

仅如此,而且该五卷泰州学案在整部《明儒学案》

中可以称得上是最为奇特的“学案”。因为其中有

两个问题令人感到困惑:(1)为什么黄宗羲在“浙

中王门”等六个“王门学案”之外,另辟一个泰州学

案,并且省去了“王门”两字?是否有如某些学者

所指出的那样,那是因为黄宗羲已经觉察到泰州

学派是“有别于王学的独立学派”①的缘故,抑或

另有原因?(2)泰州学案作为一个思想群体,其中

所列入的那些思想人物是否果真都是泰州学派中

人?显然,这两个问题与黄宗羲对阳明学的思潮

发展以及明代思想的演变历史的总体把握有关。

对此的解答,实际上也就关系到我们如何从思想

史的角度确切把握泰州学派的思想特质,与此同

时,也必然要重新审视“泰州学派”之所以成立的

思想依据。

如所周知,在总共五卷的泰州学案当中,有传

且有语录可察者,共计十八人。其中非泰州出身

者占了绝大多数,尤以江西人居多。可以说,黄宗

羲对泰州学案之设定,一反以人物出生地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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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会科学

ZHEJIANGSOCIALSCIENCES

2004年3月

Mar.,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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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定原则,同时也没有严格遵守彼此间的师承

关系这一原则,他的主要依据在于人物的思想特

质。这一做法本身虽没有错,然而问题也就出在

这里。比如,其中的赵贞吉、耿定向、周汝登这三

系(各占三卷)的思想人物,就其各自的思想特征

来看,是否应当被列入泰州学案,就很值得怀疑。

关于周汝登的学派归属问题,已有学者作了详细

论考,结论是周汝登应归入王畿门下,而非泰州学

派之传人。笔者同意这一见解,故不具论②。这

里仅就赵贞吉和耿定向与泰州学派的关系问题略

作讨论。

一、赵贞吉与泰州学派

关于赵贞吉(1508—1576。号大洲,四川内江

人)③与泰州学派的关系问题,耿定向曾经指出:

“徐方伯子直(按,即徐樾)承之(按,指王艮之学),

传赵文肃。”④此外,李贽也明确说道:“波石(按,

即徐樾)之后为赵大洲。”⑤黄宗羲注意到了李贽

的说法,指出:“先生(按,指赵贞吉)之学,李贽谓

得之徐波石。”⑥这也许就是黄宗羲为何将赵列入

泰州学案的主要理由。不过,从宗羲的口气来看,

他似乎不能肯定赵与徐的师徒关系,故而明言是

引李贽之说。值得注意的是,耿定向之说出现在

《王心斋先生传》中。按照当时的习惯:为某人作

传,除了特别仰慕其人其事而自愿撰述以外,多数

情况是受其家属或友人的委托。在此情况下,不

但委托者需要付以钱财,还必须提供记录生平事

迹的原始文本。王艮逝世后不久,其弟子张峰⑦

曾经给王艮长子王衣、次子王襞写信,敦促他们务

必尽快将“师生身出处”,“详录一册,以修年

谱”。⑧根据有关记载,王艮家属显然完成了这一

初步工作,并且拟订了这样一份作者名单:徐樾撰

《行状》,赵贞吉撰《墓铭》,王畿撰《传》,邹守益撰

《神道碑》⑨。然而,王畿最终没有完成《传记》的

撰写,故而极有可能后来转而请求耿定向担当此

任。从该文的体裁来看,有一点略异于其它的传

记写法,亦即耿定向在该文末尾,特意加上一段

“耿氏曰”的评语,对王艮的思想作了很高评价,同

时,对泰州后学的“一二末学之狂诞”则提出了直

率的批评。耿的这段叙述颇为重要。从文章体裁

看,这段叙述显然有别于传记正文。这从一个侧

面反映了传记正文的描述当另有所本。总之,耿

定向说徐樾传赵贞吉,应当不是耿自己的独特判

断,而与王氏家属所提供的原始文本有着某种关

联。退一步说,假设赵贞吉果真是徐樾门人,那么

这种关系发生在何时何地?也仍然是一个问题。

同时还须考虑到由于赵的文集还在,因此赵自己

的说法应当是决定赵、徐关系的第一手资料。至

于有关赵贞吉的传记文字,亦可作为有力的旁证。

这里先以颜均《自传》为例,其中颜均谈到了徐樾

与赵贞吉的关系:

铎(按,颜均自称)自独违家乡,奋游四

方,必求至人,参裁耿快。游入帝里,忽遇一

师,徐卿波石,讳樾,字子直,贵溪人,时为礼

部祠郎。当[时]有庶吉士赵贞吉,号大洲,内

江人;敖铣,号梦坡,高安人,先列游夏⑩座,

引农(按,颜均自称)同门,事师三年,省发活

机,逢原三教,自庆际缘,何往不利!师亦钟

爱,可与共学。lv

坦率地说,这段文字佶屈聱牙、语意不畅,不过大

致意思尚能理解。大意是说,颜均离乡背井,求师

访友,行至京师,忽遇徐樾,当时赵贞吉和敖铣亦

在京,他们先是与礼部尚书夏言相交,后引颜均入

徐樾门下。这段叙述,没有年月交代,据黄宣民的

考证,事在嘉靖十五年(1536)左右,今姑从之lw。

赵于嘉靖十四年及第进士,而徐樾则是早一科的

进士lx。两人同时在京任职并相识结交,本不足

以为奇。然而,“引农同门”四字如何解读?按黄

宣民的分析,“同门”是指徐樾门下。也就是说,在

颜均之前,赵贞吉已拜入徐樾门下ly。若此,则这

段资料可以作为上述耿定向、李贽之说的补充。

然而,有其它资料显示,颜均之说颇为可疑。据胡

直《少保赵文肃公传》载,赵及第进士后,“与同志

友尹公台、徐公樾、敖公铣等切。”lz据此看来,

徐樾与赵贞吉当是同志关系。关于赵的师承以及

颜均的名字,胡直在文中并没有言及。顺便说一

句,胡直是欧阳德和罗洪先的弟子,也算是王门中

人,他在及第进士前,通过李春芳的介绍,与泰州

学人相识,得以尽闻王艮之学l{。可见,胡直对泰

州一派的周围情况应当有相当程度之了解。因

此,他如果知道徐樾是赵贞吉之师,那么在他所作

的赵贞吉传记的文字中,没有理由隐而不宣。唯

一的原因是,在胡直看来,徐与赵只是同志或同辈

关系而非师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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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更为直接的证据应当是当事者

本人的记录。所以,有必要来看一下赵贞吉本人

的说法l|。在赵的文集中,有一封寄给徐樾的书

信,其云:“别久无缘奉书问,身无羽翮,思君实劳。

君所念我,亦应尔也。”l}这里,赵与徐以“君”相

称。这一称呼说明两者是一种同辈关系。如果赵

曾拜徐为师,那么赵使用这种称呼是绝对不可想

象的。这里再举二例:赵在《别江北谷令洪洞序》

中云:“……北谷子以告于波石徐子,徐子曰:‘赵

子(按,指赵贞吉)恐子之学自见起。”l~其中,赵和

徐亦互以“子”相称。又,徐樾忽逝于云南之后,赵

曾有一诗以示怀念,其中称徐为“子”或“丈夫”mu。

显而易见,赵和徐互相均以同辈视之。荒木见悟

据此指出:“大洲不大可能特意执贽入门(按,指徐

樾之门)。”mv此说当可无疑。

总之,赵贞吉虽与徐樾交往甚密、气味相投,

并有可能从徐那里接受了泰州学的某些思想观

点,然而两者毕竟属于同辈关系而非师生关系,这

一点应当是无法否认的。因此,说徐樾传赵贞吉,

从而将赵也归入泰州学派,此说便值得怀疑。当

然,如果主张应把赵贞吉从泰州学派中剔除出去,

则需要做好两项前提工作:一是必须对赵的思想

有一个通盘之了解,二是必须对王艮—徐樾一系

的思想传承及其思想特征有一个前期之了解。不

过实际情况是,以上两项前提工作已非本文主题,

而应当作为另一专题来讨论。在此只作一简单提

示。据笔者的初步观察,参诸荒木见悟的论考,我

们知道赵在早年便已习闻阳明之学mw,故在出仕

以后,不惟与泰州学派诸子,更与江右王门、浙中

王门等阳明学思想圈内的人物交往频繁,从总体

上看,其思想倾向于阳明心学,似无可疑。但是赵

同时也是著名的“大居士”,他对佛学颇为倾心且

有精深研究,在思想上主张三教一源,晚年甚至撰

述《二通》(即内篇《经世通》,外篇《出世通》),欲将

儒佛两教会通为一,以此作为历史上所有的学术

思想之综括,然而未尽斯业便遽然离世mx。耿定

向对赵贞吉有这样的评语:“夫近世士大夫好佛

者,如吴旺湖、陆平泉之修洁,近佛之清净;赵大

洲、陆五台之刚简,近佛之直截。”my可见,在后人

眼里,赵的思想未免偏杂而近佛。笔者以为,虽然

赵在思想上具有同情或认可阳明心学的一面,但

是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其思想与泰州学派有何渊源

关系。事实上,我们甚至很难以心学的那套义理

学说来规范他的思想格局。我们与其在赵的学派

归属问题上争执不休、言长道短,还不如把他视为

一般意义上的儒家学者或佛教学者来对待。

基于上述的考察,笔者主张在泰州学派的研

究领域中,可以暂且将赵贞吉弃置不顾。归结而

言,理由有二:(1)从师承关系看,赵与泰州学派并

无确定之关系;(2)从思想特征看,赵与泰州学派

的关联性也不明确。

二、耿定向与泰州学派

关于耿定向的思想,笔者前此曾有专文探讨。

但是关于耿的思想渊源以及学派归属问题,并未

深入涉及。只是指出耿定向“学无常师”,在思想

上非常推崇阳明派下的王艮、邹守益、罗洪先,并

曾受到过罗汝芳、胡直、王时槐以及其弟耿定理等

人的思想影响mz。可以预料,在决定耿定向的学

派归属问题上将会遇到困难。我们知道,在《明儒

学案》中,耿氏一系的人物除了其弟子管志道以

外,共有七人被列为《泰州学案·四》,俨然构成了

整部“泰州学案”的重点。除耿氏兄弟以外,其余

五人分别是焦、潘士藻、方学渐、何祥、祝世禄。

不用说,这五人的出身地均非泰州,都是由于耿定

向的缘故而被列入泰州学案。至于他们的思想倾

向是否与泰州学派接近,也存在不少需要重新厘

定的问题。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只谈耿定向的问

题。

耿有两篇文章涉及到了泰州学派:亦即《王心

斋先生传》和《里中三异传》。前者对以王艮为代

表的泰州学及其派下的两位庶民学者朱恕(亦名

朱樵)、韩贞的思想生平进行了介绍和表彰,后者

则对何心隐、邓豁渠、方与时进行了严厉抨击。从

中可见,耿定向对王艮表示了极大的赞赏,而对泰

州后学则不无批评,这是首先可以得到确认的。

再就耿定向与泰州学人的交往来看,耿与泰州后

学的重要人物罗汝芳为莫逆之交,这是众所周知

的事实。在此不必赘述m{。这里只想指出一点:

我们不能因为两人交往密切,便由此断定耿也属

于泰州学派。否则的话,对泰州学派的规定也就

会变得毫无原则可言。至于耿定向与王襞的关

系,倒有必要略作详考。据袁承业整理的《王心斋

弟子师承表》载:“先生(按,指耿定向)之学,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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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按,即王襞)者多矣。”这是说,耿定向作为泰

州派之传人,继承了王襞的思想。笔者以为,此说

颇为可疑,有张大门户之嫌。另据《王东先生年

谱纪略》载,耿与王的相识经过是:“(嘉靖)四十四

年乙丑,先生五十五岁。会讲金陵。楚黄耿公定

向督学南畿,聘请督建泰山安定书院。”m|不过,其

中并没有明确指出耿向王问学,也没有提到两人

相互论学的具体经过。然而根据耿定向方面的记

录,当时两人并未直接会面m},原因是耿定向由于

公务的性质所限m~,虽至淮安,但不便与来访的王

襞会晤;于是通过徐矿,耿定向间接地了解到王襞

的思想观点,并用“当下心神”来评价王襞“真能承

服父学”。同时,耿也主张必须用“当下心神”作为

求道进学的方法。反映出耿定向当时对王门中流

行的“当下论”颇为热中,并对泰州学也抱有一定

程度的理解。但是,通观《观生纪》嘉靖四十一年

至隆庆元年即耿定向在南畿督学六年期间的记

载,除了上述一条言及王襞以外,再没有任何有关

王襞的记述。另据焦的记载,若干年后,两人在

南京最终得以会面,交谈之后,耿定向“大赏其言,

定为石交云”nu。而管志道的说法则更为具体,据

称是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冬,罗汝芳和耿定向

在南京的明道书院联举讲会,“泰州布衣”王襞忽

来与会,并逗留了约二十多天,其时王襞主要谈论

了“当下本体”说,管志道为此而深受感动nv。由

此看来,耿定向与王襞可能是在嘉靖四十三年前

后得以会面相识。这大概是由于“校事”已毕的缘

故。

数年后,万历二年(1574),耿定向道过维扬

府,焦偕同王襞迎之扬州,耿与王又一次(也是

最后一次)得以会面。会谈中,两人讨论了王艮的

“童仆之往来及中”nw这一思想命题,耿定向对王

襞略有微词,在此值得一提。所谓“童仆之往来及

中”nx,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归结而言,也就是王

艮一贯主张的“百姓日用即道”、“满街人都是圣

人”、“只此心中便是圣”ny等意思。简单说来,是

想强调这样一种观点:童仆顺从主人的心态便是

人的自然本性的表露,进而言之,这种心态也就是

内在于人心中的良知本体的当下呈现。可以说,

上述这句命题充分体现了泰州学的思想风格nz。

然而,耿定向却对此表示了疑虑,他向王襞质问

道:听说先父(按,即王艮)年少时曾经行商至山

东,拜谒孔庙,于是发奋“学孔子之志”,“想当时商

贩于山东诸侣之往来道上,皆此中也”,但是为什

么惟有先父会想到拜谒孔庙?同样,当今士绅纷

纷拜谒孔庙,这些人“往来道上,亦此中也”,但是

为什么惟有先父会发愿要“学孔子”?对上述两个

问题,耿定向没有将答案记录下来,只是说两人

“商切逾数宿而别”。然而细按定向之意,不难发

现他是在告戒王襞:如果说“童子之往来”以及“往

来道上”之众人的行为本身便是“中”(合乎道德规

范之意)的体现,这只是一种抽象的大道理,重要

的是必须追问在“来来往往”之类的日常行为中各

自抱有怎样的动机和目的,比如当年“往来”于山

东道上的王艮便与同样是“往来”于山东道上的众

商贩,就抱有不同的动机和目的。在耿定向看来,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本质问题。显然,耿定向通

过上述暗示性的说法,委婉地对泰州后学中所存

在的一味强调“当下即是”、“直任本心”等思想倾

向表示了不满n{。回想在嘉靖末年,耿与王相识

之初,还曾用“当下心神”四字对王襞思想作了基

本肯定,可是到了万历初年,却对王襞表露出了某

种不满。这表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耿对泰州

后学的态度开始有了微妙的转变n|。这一转变意

味着什么,容后再叙。总之,初步结论是,说耿定

向之学得自于王襞者“多矣”,这是值得怀疑的。

现在,来谈一谈耿定向与泰州后学的另一位

重要人物何心隐的关系问题,由此可以进一步确

认耿定向对泰州后学的态度。不过在此之前,有

必要先谈一下耿定向与何的老师颜均的一段是非

恩怨。关于耿与颜的关系,耿定向并没有明确的

文字记录,两人似乎没有直接交往。然据颜均方

面的记录,耿定向竟然是颜均在嘉靖四十五年

(1566)被官方逮捕时的幕后指使者,而且还说耿

是他的门徒何心隐的门生n}。以上这两种说法,

惟见诸颜均的《自传》,而不见于其他相关资料的

记载,不明其所以之故。事实上,颜在《自传》中的

这段描述,充满传奇色彩,不足与论。其中明显表

露出有一种自我炫耀以及指责他人的撰述目的。

台湾学者钟彩钧曾指出,颜均的《自传》及其《履

历》这两篇文字“其实更像一种圣迹传记”,“他的

自述显露了其宗教家性格”n~。此说甚是。的确,

颜均的行为有一种宗教家的狂热,他的文字也带

有某些宗教式的渲染成分,吾人切不可以常理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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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依笔者之见,颜均晚年之作《自传》,其中有关

耿定向的“实状”ou记录,或是由于记忆有误,或有

可能是为了泄愤(为其弟子何心隐事件而抱不平,

详见后述)ov。不过话又说回来,为什么在耿定向

的身上会有种种不利的“传言”?这一点却也值得

我们深思。换一种问法:耿定向在泰州后学的某

些人的眼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物?关于这

一问题,有必要从耿定向与何心隐的关系说起。

有关何心隐(1517-1579)的生平及其思想,

学界已有不少专论发表ow,这里也就略而不谈。

耿与何的相识约在嘉靖三十九年(1560),地点是

在北京,引见者是罗汝芳和程学颜。当时,何心隐

给耿定向留下的印象是“癫狂”ox。据何心隐后来

的回忆,在他所结交的讲学友当中“又有若罗近

溪,又有若耿楚侗”,而且“其情其厚,亦不有先后

也”,但是,“罗于汝元(按,即何心隐)相交,则相忘

而相敬也。其耿于汝元相交,则相敬而不相忘也。

一先一后,亦奚能以相掩耶?”oy这些话是何心隐

于万历七年被捕后,为向当道者表白伸冤,在狱中

所写。其云耿与何“相敬而不相忘”,未必是贬义

之词。关于何心隐之死,基本上有两种说法,一是

认为,何之死与张居正有关,是张的唆使;另一种

看法与此相反,认为此事与张居正无关,而是地方

官王之垣为献媚于张居正而下的毒手oz。前一种

说法,实际上也正应验了何心隐于嘉靖三十九年

在北京与张居正会面后所说的那句话:“杀我者必

夫也!”o{未免太过勉强。后一种说法,比较可信,

也是当时一般的看法o|。不过,李贽却另有一说,

他以为张居正与此事决然无关,幕后指使者是李

幼滋o}。黄宗羲则据此推断:

乃卓吾之所以恨先生者,何心隐之狱,唯

先生(按,指耿定向)与江陵厚善,且主杀心隐

之李义河又先生之讲学友也,斯时救之固不

难,先生不敢沾手,恐以此犯江陵不说学之

忌。先生以“不容已”为宗,斯其可已者耶?o~

显然,这是对耿定向的严厉指控,语意非常尖

刻。然而,不知黄宗羲此说的根据究竟何在。其

实,李贽在这里提及李幼滋的名字,似乎具有某种

暗示意味,暗示耿定向既与其深相知,却不为心隐

援之以手,有负朋友之道义。然而这种解释也只

不过是推测而已,并不能作为最终判断之依据pu。

而在李贽与耿定向交恶的各种因素当中,何心隐

事件是否是主要原因,证诸李贽方面的文字,也并

没有直接的说法。据笔者的考察,李与耿之交恶,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耿对邓豁渠的猛烈抨击以及耿

指责李贽在其家乡黄安言行不类、误人子弟pv。

在何心隐被捕的问题上,即便李贽对耿定向的言

行有所不满,但也没有明确表示耿在这一事件过

程中有何具体的行为过失。由此看来,黄宗羲作

出上述判断可能另有原因。对这一原因的分析,

实际上也就涉及到黄宗羲为何要将耿定向列入泰

州学案的根本原因。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放在本

节末尾再谈。

在何心隐事件发生之后,耿定向写下了《里中

三异传》。其中,耿定向用一个“狂”字来概括何心

隐的为人性格以及思想性格,并直称其为“何狂”。

耿定向一方面对于何心隐志在学孔,不无同情;另

一方面对其荒诞不经的言论行止,则表示了惋惜。

不过细读之下,可以看到耿定向虽然将其与邓豁

渠、方与时并列,但对其批评的语气远比批邓的语

气要缓和得多。这一点可以从文末所附的“祭文”

中得以确认。据耿自称,该文之作是为了“招

魂”pw。其中说道:“决命捐生汝何营?模孔陈迹

失孔真。孔门宗旨曰求仁,蹈仁而死未前闻。仁

与不仁几微分,吾昔与子曾极论。子既去余,余又

移汝《转心文》。汝心匪石何弗悛?尘埃识相汝何

明?”px由此可见,耿定向对何心隐既有批评也有

同情。问题是,在时人的眼里,耿在何心隐死去不

久,便将其作为“异人”立传,言辞中丝毫没有为死

者讳的考虑,便不免令人有一种“落井下石”之感。

事实上,耿与李贽之间之所以发生争吵并愈演愈

烈,主要原因便是由于耿定向所实施的一系列所

谓的“异端批判”(《里中三异传》便是其中的典型

之作),引起了李贽的极大不满py。

综上所述,有这样几点可以归纳:(1)耿定向

对王艮思想持赞赏态度,并愿私淑王艮,但对王襞

以后的泰州后学则不无批评,其中特别是针对颜

均、何心隐一派的思想行为有严厉批评。(2)说他

是何的门生,或者说他在颜、何的被捕事件中,扮

演了幕后指使者或落井下石者的角色,则纯属揣

测之词。(3)李贽对耿定向的指责未免带有某种

感情色彩,而黄宗羲对耿定向的判定也显得根据

不足。(4)虽然颜均对耿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然

而其说值得重视,因为从颜均的言辞来看,耿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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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泰州学案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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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算不上是泰州学派中人。

以上是我们得出的初步结论,但是最后我们

还必须面对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既然耿定向在

师承上与泰州学派毫无关联,又在思想上对泰州

后学有种种严厉的批评,而泰州后学的一些人物

对耿定向也有如此尖刻的指责,那么为什么黄宗

羲还要把他归入泰州学派?大致说来,有两点原

因可以考虑:其一,由上述可见,耿定向的思想较

为复杂,他对王艮、邹守益、罗洪先、罗汝芳等阳明

后学诸子都极为推崇,同时他也热中于讲学活动,

与各等人物均有交往,特别是他受其弟耿定理的

思想影响至深,而耿定理与所谓的“三异人”均有

密切交往,这也就使得耿定向在思想上容易受到

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其结果就使得耿的思想显得

杂而无统,缺乏一贯宗旨。在黄宗羲看来,不但耿

定向自称的“不容已”之思想宗旨令人怀疑,而且

其对阳明的良知宗旨亦缺乏深切的把握pz。根据

黄宗羲对泰州学派的一个设定标准,杂而未纯者

多被列入泰州派下,再加上耿氏一族与泰州诸子

也确有一段交往历史等因素,由此,耿定向被列入

其中也就不足为奇了。另一个原因也许要涉及到

耿定向的政治人格问题。此一问题颇为复杂,要

而言之,耿定向在当时士人的舆论当中,名声颇为

不佳。比如东林党人顾宪成弟顾允成曾著《客问》

一篇,对耿定向的政治人品极尽讽刺批评之能

事p{。与东林党运动渊源颇深的黄宗羲当然也注

意到了这篇文字,并称耿定向对此亦“无以难

也”p|。据笔者推断,耿定向遭时议贬斥,及其在

晚年与后来结成东林党的某些人之间所发生的一

段是非纠葛p},这些原本属于思想以外的因素却

极有可能影响到黄宗羲对耿定向思想的判断:人

品不纯则其思想必不足观也。

最后,笔者所要表明的观点是:若称耿定向为

广义的阳明后学则可,若说他是泰州学派之传人

则不妥。

三、结语

我之所以对黄宗羲的“泰州学案”的设计方案

表示了种种质疑,主要原因有两点:(1)黄宗羲在

设计泰州学案时使用的三个标准:出身地域、师承

关系、思想类型,应当说是合理而有效的,但是在

具体操作时,黄宗羲却有失平衡,他对个别人物的

思想特质的把握以及据此所作出的判定也往往显

得混乱无常,其对耿定向一系的设定尤其如此,比

如赵贞吉的弟子何祥不知何故被列入其中,又如

方学渐在生员时虽曾拜耿为师,但其思想倒是与

东林一派显得更为接近。(2)黄宗羲在对人物作

思想判定的时候,他的标准是不够明晰和确定的。

其结果使得那些思想上的所谓异端分子都被归入

泰州学派,导致整部泰州学案几乎成了一个“大杂

烩”。比如,方与时、邓豁渠、管志道、方学渐等这

样一批思想性格大异其趋的人物何以被统统收罗

进泰州学案,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正是在此意义

上,笔者主张对于泰州学案有必要作一番清理工

作。这一方面是因为笔者不能同意黄宗羲所制订

的这份未免显得过于庞大而又杂乱无章的人物名

单,其中相当一部分人物既无师承可证,又逸出了

地域的限定,而且在思想观点上也不尽一致。与

此同时,对于黄宗羲在“泰州学案”卷首语中所披

露的针对泰州学派的判词———所谓“泰州之后,其

人多能以赤手搏龙蛇”、“遂复非名教之所能羁

络”p~云云,亦令笔者心存疑虑:难道泰州后学竟

是这样一副狰狞面目吗?进而言之,一旦这一观

点被上升为一种适用于晚明思潮的评判标准,那

么所有那些不合时流、有悖正统的思想人物均可

视作泰州传人。如此一来,泰州学派便成了一个

十足的“异端”学派。显而易见,在黄宗羲的内心

深处,正是这种评判标准在左右他对泰州学案的

设计构思qu。据笔者看来,他这样做的目的无非

是要突出阳明心学的历史地位,为此有必要极力

维护阳明心学的纯粹性。必须承认,从根本上说,

《明儒学案》的撰述是建立在正统与异端必须泾渭

分明这一儒家道统观念的基础之上的。站在今天

的立场,吾人大可不必为正统与异端、正传与别传

这套观念意识所束缚,而应当以一种开放多元、冷

静客观的态度去面对思想和历史。

最后必须指出,笔者以为对泰州学案作重新

界定不能仅以出身地域或传授关系为依据来进

行,还必须将泰州学派视作一个思想流派,结合阳

明后学的思想展开之进程,对有关人物的思想进

行具体深入的考察。在此工作的基础之上,才有

可能从总体上把握作为一个学术群体的泰州学派

的思想特质。具体而言,淮南三贤(王艮、王襞、王

栋)自不待言,王艮的第一代大弟子徐樾、林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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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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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传人韩贞虽然亦属重要,只是由于所存资料的

限制,对其思想已难以窥见全豹qv。自颜均以后,

泰州学在江西获得了新的开展,颜的传人何心隐、

罗汝芳在泰州学派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罗汝

芳。甚至不妨可以这样说,在整个泰州学派当中,

除了个别人物有一些重要思想以外(如王栋的诚

意理论),惟有王艮和罗汝芳在理论上有突出建

树,并且对于我们了解泰州学派的思想特质具有

典型意义,值得加以集中探讨。至于赵贞吉、耿定

向、周汝登这三系的思想人物,笔者以为应将他们

视为泰州学派的周围人物。

注释:

①参见侯外庐主编:《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下),人

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971~972页;侯外庐、邱汉生、张

岂之主编:《宋明理学史》下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

416页。

②参见彭国翔:《周海门的学派归属与〈明儒学案〉相

关问题之检讨》,台北:《清华学报》新三十一卷第三期,

2001年9月。

③据笔者之管见,关于赵的思想,国内学界似乎尚无

专题论文之发表,日本学界就其思想最早展开专题讨论

的似是荒木见悟的论文:《赵大洲の思想》(东京:二松学

舍大学阳明学研究所《阳明学》第4号,1992年。后收入

氏著:《中国心学の鼓动と佛教》,福冈:中国书店,1995

年)。

④《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四《王心斋先生传》,台北:

文海出版社刊“明人文集丛刊”本,第1410页。

⑤《焚书》卷二《为黄安二上人三首》,中华书局1975

年版,第80页。

⑥《明儒学案》卷三十三《赵贞吉小传》,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747页。

⑦按,张峰(1501-?)字子奇,号玉屏,江西永丰县人。

关于其人其事,可以参见拙著:《明代知识界讲学活动年

表:1522—1602》嘉靖十八年条,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

⑧《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五附录《张峰寄王衣王襞

书》,民国元年刊袁承业编校本,叶十八上。

⑨参见《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五附录《徐樾再寄王衣

等书》,叶十八下。按,徐樾所撰《行状》(后改名为《别

传》),因其突然逝世而未完成,文见同上书卷四《谱余·补

遗》;赵贞吉所撰《墓铭》,附录于同上书卷四《谱余》嘉靖

二十年条,又见《赵文肃公文集》卷十八;王畿和邹守益则

没有完成。

⑩按,据黄宣民考证,“夏”指夏言,时为礼部尚书。

夏为江西贵溪人,与徐樾同乡,嘉靖十五年(1536),以少傅

兼太子太傅兼武英殿大学士入参机务,事详《明史》卷一

九六本传。参见《颜均集》卷十附录二,黄宣民:《颜均年

谱》嘉靖十五年条。

lv黄宣民校点:《颜均集》卷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年版,第25页。

lw参见《颜均集》卷十附录二,黄宣民:《颜均年谱》嘉

靖十五年条。

lx《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第2517、2519页。

ly参见黄宣民论文:《颜均及其“大成仁道”》(《中国哲

学》第十六辑,岳麓书社1993年版)。按,当然这一分析得

以成立是由于我们已经知道颜均是徐樾门人。如果撇开

这一前见意识,纯粹从该文的表面意思来看,也完全可以

将“同门”理解为徐、赵、敖三人前后同学于夏言之门,后

来向夏言引荐了颜均,颜得以列为同门。不过,笔者还是

愿意赞同黄宣民的分析结论。

lz《衡庐精舍续藏稿》卷十一,四库全书本,叶二上。

l{参见《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二《胡庐山公志铭》,

第1229~1230页,以及《明儒学案》卷二十二《宪使胡庐山

先生直·困学记》,第522-523页。

l|按,以下所举的几条文献记录,均见于上揭荒木见

悟的论文。

l}《赵文肃公文集》卷二十一《与徐波石督学书》,东

京:内阁文库藏明万历年间刻本,叶四上。

l~《赵文肃公文集》卷十五,叶十一下。

mu参见《赵文肃公文集》卷六《梦波石徐子》。

mv《中国心学の鼓动と佛教》所收《赵大洲の思想》,

第107页。

mw参见《赵文肃公文集》卷十六《重刻阳明先生文粹

序》。

mx参见《赵文肃公文集》卷二十三《内外二篇都序》、

《史业二门都序》、《与少司马曾确庵论统部书》等。

my《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四《与吴少虞》第二书,第332

页。

mz以上参见拙著:《阳明后学研究》第八章《耿天台

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72页。

m{据耿定向自传《观生纪》记载,耿与罗汝芳相识于

嘉靖三十七年(1558)另据邹德溥《伯兄汝海行状》记载,嘉

靖三十五年,罗汝芳、耿定向、邹善以及胡直四人在京师

结为“心友”(《邹聚所先生外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

部第157册,第442页)。笔者以为,耿与罗相识于嘉靖三

十五年,较为可信。

m|《东王先生遗集》卷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

部第146册,第648页。

m}参见《耿天台先生全书》卷八《观生纪》嘉靖四十二

年条,民国刊本,叶十二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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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泰州学案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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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按,当时耿定向任南畿督学。所谓督学,其职务主

要是管理以及整饬地方的科举考试、官学机构。此外,还

有一项重要任务便是选拔各地的优秀学子进入官方学府

(如各地县学、府学)。耿定向当时巡视各地,实际的任务

就是选拔地方优秀才子(参见《澹园集》卷二十《先师天台

耿先生祠堂记》,第243页)。事实上,耿当时掌握着选拔

诸生的权力。耿称由于“较事未毕”而不便与王襞会面,

这是为了回避“请托”等事的发生,当有一定的可信度。

顺便提一下,在王艮后人当中,直到其长孙王之垣才得以

成为庠生,从而摆脱布衣阶层,进入了“准士大夫”的行

列。王之垣之成为庠生与耿定向有何关联,则已无从查

考。

nu《澹园集》卷三十一《王东崖先生墓志铭》,中华书

局1999年版,第494页。并参《东王先生遗集》卷下附

录焦:《王东先生墓志铭》。

nv参见管志道:《理学酬谘录》卷下《自纪师友幽明印

心机感大略》,转引自荒木见悟:《明末宗教思想研究———

管东溟生涯思想》(东京:创文社,1979年,第37~39页)。

nw《耿天台先生全书》卷八《观生纪》,叶十六上下。

按,据《王东先生年谱纪略》万历二年条载,是年耿定向

“迁南京户部尚书,聘先生(按,指王襞)主会金陵”(《东

王先生遗集》卷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46册,第

648页)。按,“主会”云云显然是夸大其词。

nx参见和刻本《王心斋全集》卷三《语录下》,京都:中

文出版社,叶十上。

ny前两句话非常著名,不必出注。后一句见《王心斋

先生遗集》卷二《大成学歌寄罗念庵》,叶十上。

nz比如,罗汝芳对这一思想有进一步的发挥,他以

“童子捧茶”为喻,提出了“此捧茶童子却是道也”的观点,

意在强调“捧茶”之行为本身就是良知本心的直接呈露

(参见《明儒学案》卷三十四《泰州学案三·近溪语录》,第

773页)。

n{同样,我们从耿定向对罗汝芳的“当下论”所提出

的批评也可看到这一点。参见《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六

《与同志》第四书,第674~677页。从中可以看出,耿对于

“当下论”、“现成说”虽在原则上表示赞同,但在内心深处

却保持着一种警觉。可以说,这正是耿与泰州后学诸子

在思想上的一个重大差异。

n|据耿定向后来的回忆,他在嘉靖末年督学南畿的

讲学期间,曾经以王艮之学开示学者,“冀有悟入”(《耿定

向先生文集》卷十二《刘公墓志铭》,第1263页)。

n}参见《颜均集》卷三《自传》,第27—28页。按,关于

此次事件,历史上有各种说法。据清代学者尹继美的考

证,颜均的自述以及贺贻孙的相关记述,均甚为可疑,特

别是有关耿定向的那段记述,尹认为这或许是由于颜均

“未加考察漫笔之耶?”(参见尹继美:《颜山农先生遗集凡

例》,载《颜均集》卷九附录一,第96~97页)。

n~参见钟彩钧:《泰州学者颜山农的思想与讲学》

(《中国哲学》第十九辑,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40页)。

按,颜均的自传之作,还有一篇名曰《履历》,乃其九十岁

时所作,黄宣民指出:“细审此文,不仅错字多,文意亦常

不相连贯,此系颜均晚年记忆与思维混乱所致耶!抑或

文稿为后人错乱所致耶!”(《颜均集》卷十附录《颜均年

谱》,第151页)依笔者看来,为后人错乱所致的可能性很

小。因为一般说来,经后人润色的文字,在文意上应该显

得更为通畅。事实上,这类文意错乱的情况在《颜均集》

中屡见不鲜,不惟《履历》、《自传》而然。

ou按,“实状”一词,语见《自传》后跋:“右此心供蒸蒸,

虽为实状之详,甚彰冤抑无辜之遇。……虽指友徒之陷

叛,亦欲陈己之省悔。”(《颜均集》卷三,第28页)其中所谓

的“友徒”,“友”者盖指吴悌;“徒”者即指耿定向。据《自

传》载,颜入狱期间,吴悌时在刑部任职,却见死不救、“泯

忘道交”(同上书,第28页)。可见,颜作《自传》的目的之

一是要揭示自己被迫害之经过,故名“实状”。

ov按,颜均《自传》的落款末署:“万历壬午仲春朔”。

即万历十年(1582),颜均时年79岁。而何心隐于万历七

年(1579)被捕而死于狱中。围绕这一事件,有种种不利于

耿定向的传说。据何自己的说法,指使者是内阁首辅张

居正。颜均《自传》中有关耿定向的记述,可能是有感于

耿定向的《里中三异传》,该文言及何心隐之死的经过,并

对何心隐的思想言论有严厉之批评。而且颜均的名字也

出现在该篇文字之中,指明何曾从师颜均(参见《耿天台

先生文集》卷十六,第1623页)。

ow在此仅举两篇,容肇祖:《何心隐及其思想》(《辅仁

学志》六卷一、二期,1937年。后收入《容肇祖集》)、森纪

子:《何心隐论》(京都大学:《史林》六十卷五号,1977年)。

ox见《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六《里中三异传》,第

1625页。按,据《观生纪》嘉靖三十九年条载,其时耿定理

说了一句话,亦具暗示意味:“彼(按,指何心隐)离其本矣,

无成,将有灾也。”(《耿天台先生全书》卷八,叶十上)同样

的话,又见于《观生纪》隆庆六年条。所谓“灾”者,暗示万

历七年,何心隐被捕而死于狱中一事。

oy《何心隐集》卷四《又上湖西道吴分巡书》,第89~

90页。

oz参见邹元标:《梁夫山传》:“巡抚王夷陵惟知杀士

媚权,立毙杖下。”(《何心隐集》附录,第121页)按,此王之

垣系山东新城人,非王艮之孙。著有《历仕录》一卷(《四库

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27册收清康熙四十一年王氏家塾

刻本),为其杀心隐事辩解,可备一参。

o{《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六《里中三异传》,第1625

页。

o|比如,邹元标的《梁夫山传》,还有李贽的《何心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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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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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焚书》卷三)、耿定力的《胡时中义田记》(《何心隐集》

附录)。耿定力虽是耿定向弟,但所说却较客观:“……而

朝野舆论咸谓出江陵(按,即张居正)意,立毙杖下,竟践

心隐‘当国杀我’之言。夷陵(按,即王之垣)实江陵罪人

矣。”(《何心隐集》附录,第142页)

o}参见《焚书》卷一《答邓明府》,第15~16页。按,李

幼滋时在北京任工部尚书,被时人目为张居正之党羽。

李贽说:“人之事义河(按,即李幼滋)者如事江陵。”(同上

书,第16页)耿定力则指出:“李氏《焚书》谓由李应城(按,

即李幼滋)意,则传者之误也。……时不佞以驾部郎差还

京,见应城,偶报至,应城蹙额相语,若恨夷陵之中程氏

(按,指程学博)且中余家也。应城不知心隐而深知吾两

家,故相关如是。”(《何心隐集》附录《胡时中义田记》,第

142页)耿定力虽为耿定向弟,但所说较为诚实可信。顺

便指出,李贽与耿定力一直关系良好,并对他有这样一句

评语:“耿叔台为人极谨慎。”(《续焚书》卷一《答来书》,第

17页)

o~《明儒学案》卷三十五《泰州学案四·耿定向传》,第

816页。

pu据笔者考察,在何心隐事件上,李贽并没有对耿定

向直接加以指责。容肇祖认为有二篇文字(即《何心隐

论》和《答邓明府》)可以证明李贽在此问题上对“耿定向

不无微词”(《李卓吾评传》,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4

页)。其依据是这样一段文字:“其坐视公之死,反从而下

石者,则尽其聚徒讲学之人。”(《焚书》卷三《何心隐论》,第

89页。按,《焚书》卷一《答邓明府》并无此类说法)并以此

推断:“这可见李贽所以不满于耿定向和他招怨的来由

了。”(同上书,第15页)应当说,这一解释未免过度。其因

显然与作者同情李贽的立场有关。其实,在何心隐被捕

之前,两位直接参与此事的当事者(陈瑞和王之垣)曾先

后以书信向耿定向询问有关何的情况,耿复函声称何的

学术只是“所谓差毫厘而缪千里者”,如果有人“所言有

它,则重诬也”。甚至还给李幼滋(原文作“李司空”,似即

李幼滋)去信,“托为解”。李回书报曰:“政府左右且藉此

中公(按,指耿定向)也,公兹从井救人耶?。”(以上,均见

《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六《里中三异传》,第1629~1630

页)可见,耿似乎并非是落井下石者。当然耿的自述未必

全可信赖,不过李贽所作的暗示也不应是唯一正当的解

释,否则这种解释就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耿的叙述就

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谎言。笔者以为,在以往的李贽研究

中,往往容易受李贽的偏激之词的影响,在未全面掌握并

解读耿定向的资料之前,便以李贽的态度来审视耿定向,

未免有失态度上的客观性。

pv参见《焚书》卷一《答耿司寇》。

pw该文又见《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二《招梁子词》,

与《里中三异传》所附“招魂词”颇有异同。从中反映出耿

定向对于何心隐之死颇存惋惜之意。

px《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六,第1631页。按,《转心

文》者,内容不详。据《招梁子词》,似指隆庆六年何心隐离

开黄安,告别耿家以后,耿特意相赠之文。从篇名可以推

知,内含规劝之意。

py参见拙著:《阳明后学研究》第八章《耿天台论》。

pz比如:“先生之认良知,尚未清楚。”(《明儒学案》卷

三十五《耿定向传》,第816页)“天台此言,还未见性。”(同

上书,第820页)“此误认知识为良知也”(同上书,第825

页)。可以看出,黄宗羲对耿定向的思想颇不以为然。

p{参见《小辨斋偶存》卷五。按,万历八年进士伍袁

萃曾转述了当时的一个说法,值得重视:“君子谓:‘楚侗

非真品。’有以也。”(《林居漫录》多集卷三,台北:伟文图书

出版社刊影印本,第624页)

p|《明儒学案》卷三十五《耿定向传》,第815页。

p}个中详情在此从略,参见拙著:《阳明后学研究》第

八章《耿天台论》,第370~371页。按,关于耿定向在政治

上的品格问题,甚至在史书中也被留下一笔,参见《明史》

卷二二一《耿定向本传》。

p~《明儒学案》卷三十二《泰州学案》序,第703页。

qu这里就以黄宗羲对管志道的评判为例。管对泰州

学一向持批评态度,对此黄宗羲也有充分注意,然而黄宗

羲却以管志道主张三教合一,从而“决儒释之波澜”为由,

认为他毕竟是泰州的“派下人也”(《明儒学案》卷三十二

《泰州学案一》,第708页)。不得不说,这种推论实在过于

唐突。很显然,从这一判断当中,可以窥测到在黄宗羲的

心目中,其对泰州学派的界定有这样一个标准:在儒与

佛、正统与异端之间,能否坚定儒家正统的一贯立场。不

难看出,黄不顾管志道对泰州学时有非议这一事实,仍然

将他列入泰州派下,便是这一判断标准在起着关键作用,

而地域关系或师承关系已经不再重要。可以想见,如此

一来则泰州学派岂不成了一个儒释混杂、异端百出的“大

杂烩”!更为值得重视的一个历史现象是,在正统与异端

的问题上,管志道(包括乃师耿定向)何尝不认为自己是

捍卫正统的“卫道士”(参见拙著:《阳明后学研究》第八章

《耿天台论》,第373~375页)。

qv按,徐樾文集今不见传,惟有《泰州学案》所记录的

零星资料可供参考,而林春和韩贞虽有文集存世,但不得

不说其中所含有的思想内涵并不丰富。至于林春,他既

对王艮一脉的泰州学传统抱有强烈的认同意识,同时也

与浙中一系的王畿等人交往甚密,且在思想上深受王畿

的影响。

责任编辑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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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泰州学案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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