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
二、关于选课………………………………………………………2
三、关于课堂教学…………………………………………………4
四、关于考试………………………………………………………5
五、关于实验教学安全……………………………………………9
六、关于第二课堂活动……………………………………………10
七、关于创新学分…………………………………………………10
八、关于实践创新项目……………………………………………11
九、关于课程成绩…………………………………………………14
十、关于学分与学分绩点…………………………………………15
十一、关于课程免修………………………………………………16
十二、关于学籍……………………………………………………16
十三、关于学习问题咨询…………………………………………18
为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学习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教务处特编辑本手册。手册以问答的形式,力求将学生在学习和学业完成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做出较为详细的解答。本手册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操作性,可以说是《学生手册》的一个补充,凡在《学生手册》中,表述非常具体的内容,本手册中不再赘述。因此建议学生在学习《学生手册》基础上,如仍有不清楚的问题,可查阅本手册。
一、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什么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就某一个专业人才培养所做出的总体设计和安排,是学校组织教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基本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般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制与学位、学时学分安排、教学进程、毕业标准与要求等内容。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教育,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我校于2009年启动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新方案于2010级学生开始执行,其他年级学生仍执行原方案。
为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学生认真学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需要修读的课程和教学环节,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制定学习计划。
(二)新方案课程体系是如何构建的?
新方案构建了“2+4”的课程体系,“2”是指专业特色课和个性发展课两类选修课,“4”是指通识教育课、科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及专业拓展课等四类必修课。
专业特色课是体现专业内涵和特色的一组选修课程,用以扩充和强化学生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
个性发展课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需求,不限科类,灵活选择学校课程而设置的一组选修课程。用以扩大学生自主学习选择权,引导学生完善自身素质,拓宽专业基础,促进个性发展。
通识教育课是对学生进行通识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普通体育课、大学外语课、计算机课等。
科类基础课是对学科大类涵盖的各专业学生进行专业基础教育的课程,主要包括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
专业核心课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核心知识教育的课程,主要指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拓展课主要是指在四年的教学活动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业内知名专家、教授、企业家等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以开阔学生眼界、拓展专业知识、激发学习热情。
二、关于选课
(三)所有课程(含实践环节)都需要学生本人在网上进行选课吗?
新生入学后,除第一学期课程外,其他各学期课程,均由学生本人在网上进行选课。
(四)选课密码和评估密码如何修改和查询?
初始的选课密码和评估密码相同,由学院在第一次选课前发给学生,学生可以在选课系统和评估系统中进行更改,密码长度最多为10位。忘记密码可与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查询。
(五)选课过程分为哪几个阶段?
选课过程分为预选、正选、补退选三个阶段:
1.预选阶段:学生根据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本人课程表中所预置的必修课程,也可改选同一课程的其它教学班或其它课程,并根据已选必修课情况选择所要修读的选修课。学生如不参加预选阶段选课,将失去对本专业必修课、专业特色课的优先选择权。
2.正选阶段:系统对预选结果进行统计,预选人数多于课容量的教学班,系统提示学生进行抽签操作,抽签时学生只需点击“签”即可,随后系统将提示是否选中该门课程。不参加抽签则视为未选中。
3.补退选阶段:学生可根据需要增选或改选有课余量的课程,也可删除已选中的课程。注:学生选课前必须完成网上评教,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除外。
(六)如何识别课程号?
每门课程都有唯一的课程号。可依据课程号前英文字母进行识别。英文字母含义如下:
1.“BB”表示本科必修课;
2.“BF”表示本科专业特色课;
3.“RRX”表示本科人文社科类个性课,“ZRX”表示自然科学类个性课;
4.“SB”表示专升本必修课;
5.“SF”表示专升本专业特色课;
6.“ZB”表示专科必修课;
7.“ZF”表示专科专业特色课;
8.“SJ”表示本科实践环节,“SSJ”表示专升本实践环节,“ZSJ”表示专科实践环节。
(七)选课应注意哪些问题?
1.选课前应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选课操作流程,避免选课的盲目性。登陆选课系统即可查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选课系统课表显示某课程教学班课余量为0,则表明该教学班容量已满。
3.选课时务必注意课程的开设校区,尽量保持本人所在校区与课程开课校区一致,跨校区上课不方便,会导致学习困难。
4.选修课因选课人数未达到开课标准而停开的,不再有补选机会。
5.若必修课没有选上,学生务必在开学第一周将未选上的必修课报学院教学秘书,或在其他学期再选。
6.网上选课一旦结束,一律不得更改选课结果。
三、关于课堂教学
(八)课堂教学过程应注意哪些问题?
课堂是学校培养人才,学生完成学业的主要场所,也是展示一所学校教风、学风、校风的窗口。为此,学生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定。尤其是特别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课前做好预习等准备工作;
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自觉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
4.穿着整洁,举止文明,尊重老师,团结同学;
5.注意力集中,认真听讲、做笔记,主动与教师互动、交流;
6.课后认真完成作业。
(九)上课或上自习为什么不能“占位”?
大学课堂教学有非常强的不固定性,教学班人数不固定,上课地点不固定。这就决定了教室管理必须实现完全的开放管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教室利用率,才能更好的满足全体学生的需要。少数学生占位,势必人为造成资源闲置,进而造成教室资源紧张,影响其他学生的利益。为此,学校禁止学生占位,并出台了《山东农业大学教室管理补充规定》(山农大办字〔2008〕49号)。规定要求: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采用任何方式提前占位。学生离开教室必须将本人物品带走,私自将个人物品放在教室内课桌上以占位论处。教室管理人员每天上午12:00和晚自习后对教室内物品进行集中清理。对占位学生给予以下处理:
1.对占位学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2.发生占位行为两次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
3.因占位问题引发纠纷或打架行为,按《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对当事双方进行处理,占位方从重处理。
(十)如何订购教材?
教材是学生获得知识的来源和完成学业的基本保证。学校要求学生原则上应当配备所有必修课程的教材,在规定时间内预订的正式出版教材一般可享受7.8折的价格优惠,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厅[2006]4号文件精神要求,思想政治理论相关教材不享受78%的价格优惠。教材采取自愿订购原则。由蓝色畅想大学书店承担教材订购工作。一般采取班级报订为主、零售为辅的征订方式。
四、关于考试
(十一)课程考试一般安排在什么时间?
一般在期中、期末统一组织进行。
(十二)课程考试有哪些方式?
目前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口试、技能测试、撰写课程论文与调查报告等,笔试包括闭卷、一页开卷、开卷等形式。一页开卷指允许学生将学校统一发放、带有规定标志、正反面均可用的一页16K备考纸带入考场,备考纸可以在考前由学生本人手工书写任何内容以备考试使用。
(十三)课程考试前应注意什么问题?
1.领取考试通知单。学生应在考试前一周领取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详细注明了每门考试课程的时间和地点。
2.准备好个人证件。学生应带本人校园卡参加考试,若校园卡照片不清晰的,同时携带身份证。
3.注意考试入场时间。学生应于考前10分钟凭本人校园卡入场,若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取消其该课程考试资格。
(十四)课程考试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入场时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携带手机、记事本、复读机、收录机、有编程及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通讯电子类设备,不得携带未经允许的书籍、草稿纸和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2.学生领到试卷后,应首先按要求填写本人的姓名等相关信息;
3.开考3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退场;
4.考试期间不得将订好的试卷拆开;
5.考试中如有问题应举手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
6.提前答完试卷的学生,应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给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7.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放桌面,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五)哪些情况取消考试资格?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所修课程的考试资格:未经选课或批准修读的课程;某门课程缺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缺交作业次数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课程中的实验(实习)部分考核不合格者。
(十六)课程考试不及格怎么办?
必修课程正常考试不及格,学校提供两次补考机会。第一次补考安排在该门课程正常考试的下一学期初进行,第二次补考随下一年级学生该课程第一次补考进行。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不提供补考机会,只能选择其他选修课程进行修读。
无故不参加正常考试和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参加第一次补考的机会;无故不参加补考考试和补考考试作弊者,该课程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十七)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课程考试怎么办?
学生因重症、至亲病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可以办理缓考。办理缓考须持有关证明到所在学院办理,经批准后才能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补考不允许办理缓考。
(十八)课程考试学生作弊如何认定和处理?
1.学生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作弊,该课程或环节成绩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
(1)夹带、传递、抄录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者;
(2)偷看他人试卷,抄袭他人答案者;
(3)携带手机、记事本、复读机、收录机、有编程及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通讯电子类设备进入考场者;
(4)私自调换座位者;
(5)考试结束仍强行答题,经警告无效者;
(6)考试结束不交试卷,将试卷带出考场者;
(7)经评卷教师认定,答案雷同者;
(8)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加分者;
(9)经过认定的其它作弊行为。
2.学生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由他人代替考试;
(2)替他人参加考试;
(3)组织作弊;
(4)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5)其它作弊行为严重者。
(十九)面向学生的非课程考试有哪些?
主要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二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什么时间报名?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第一次报考四级一般在第三学期,如2010级为2011年下半年。以后每年可报考两次,一般上半年为3-4月份,下半年为9-10月份。具体报名时间由学校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二十一)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应注意哪些问题?
1.学校组织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只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报名。
2.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方可允许报考英语六级。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不得同时报考。
3.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由学院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十二)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丢失了怎么办?
CET成绩单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补发CET考试成绩证明。
1.申请材料:(1)学院出具的证明。说明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后,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加盖学籍专用章;(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邮寄申请材料方式:用挂号信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时附寄贴足邮资的回函挂号件信封。
3.受理时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的受理时间为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4.联系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上海邮政信箱30-14;电话:021-52583311;传真:021-62932756。
(二十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何时报名?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时间。上半年为5-6月份;下半年为11-12月份。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上级要求确定。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壹张一寸正身免冠照片。
(二十四)非课程考试须持那些证件参加考试?
非课程考试既是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又是国家统一组织的社会考试,因此要求持有身份证、准考证、校园卡参加考试。
(二十五)非课程考试个人信息填报错误怎么办?
可以参加考试,但需开具学院证明,且考试时相应栏目只能填写错误信息。如姓名错误,只能按错误的姓名填写。
(二十六)非课程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对考生有那些具体规定和要求?
非课程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对考生都有一些具体规定和要求,且不同的考试规定和要求差异非常大,在此不做具体说明。请考生注意在考前到教务网页和教务宣传栏查阅。
五、关于实验教学安全
(二十七)学生在实验室进行教学活动时有哪些安全方面的要求?
1.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要在老师和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实验仪器设备。
3.自己启用的设备要严加看护,设备运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4.实验室内无人时要及时断水、断电、锁门、锁窗。
5.禁止堵塞安全疏散通道;禁止将实验用品带出实验室或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6.禁止学生一个人单独在实验室内做实验或开展其他活动。
7.禁止学生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
8.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气设备。
9.实验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应尽快报告老师和通知其他同学,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六、关于第二课堂活动
(二十八)什么是第二课堂?
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所进行的有意义的科研和实践活动。
(二十九)那些活动能够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1.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就课程内容开展的专题讨论、学术报告会、演讲会等活动。
2.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活动,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并撰写文献综述、调查报告、研究论文、实验设计等。
3.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包括社会实践报告、课程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内容,不能作为第二课堂活动取得学分。同一项目不能重复计算学分。
七、关于创新学分
(三十)什么是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从事超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科研或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具有一定经济、社会价值的创新成果所获得的学分。
(三十一)申请创新学分有哪些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并附成果材料(发表作品、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
2.指导教师或指定专家评价;
3.所在学院创新学分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4.学院填写《学生获得第二课堂及创新学分统计表》;
5.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内,以学院为单位将《创新学分申请表》及成果材料、《学生获得第二课堂及创新学分统计表》报教务处;
6.教务处组织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创新学分;
7.学院按学校要求录入学生成绩档案。
(三十二)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替代个性发展课学分吗?
学生取得的创新学分超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数量部分,可以代替个性发展课学分,但替代个性发展课的学分,累计不得超过3个学分。
八、关于实践创新项目
(三十三)本科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有哪些?
国家级项目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级项目有《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
(三十四)什么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在校园内形成创新教育氛围,建设创新教育文化,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实验能力。计划由教育部设定项目限额,每个项目提供1万元的经费资助,期限一般为1~2年。本科学生可以通过个人或组建创新团队申报。
(三十五)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原则是什么?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十六)什么是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
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是学校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以立项方式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完成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之外的科研创新活动。旨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调动学生课外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适合自己特点的锻炼机会。学校设立项目基金,每个项目提供500~5000元经费,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
(三十七)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对申请对象有什么要求?
1.全日制在读的二至三年级本科各专业学生均可申请,其他年级的学生也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2.申请项目所研究的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的方法和技术先进、合理、可行。
3.申请项目最好能与学生所学专业或就业密切联系,鼓励跨学科选题。
4.申请项目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要求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十八)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何时申请?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每学年申报一次,时间一般在每学年度的第一学期(9-11月份)。
(三十九)申报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有哪些程序?
1.申请人填写《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申请书》;
2.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后报学院;
3.学院组织答辩,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根据名额分配确定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
4.学院从确定的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中,按照一定比例推荐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填写项目相关申报材料;
5.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教育部限额确定立项项目;
6.向全校公布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四十)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是否可以跨学院申报?
学生可以在本学院申报项目,也可以到其它学院申报项目。鼓励学生跨学院组成项目团队进行申报。
(四十一)学生怎样选定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研究课题?
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主提出;也可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决定提出;也可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
(四十二)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研究课题包括什么?
1.结合教师科研的项目;
2.学生根据兴趣自主拟定的相关项目;
3.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伸出的研究项目;
4.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十三)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
1.项目立项以后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成员分工,各负其责;合理使用经费,专款占用并全部用到实验中去。项目经费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使用。
2.项目执行中要做好实验记录,保存好原始材料,注重实验过程,遇到问题要主动查找原因,向指导教师请教。
3.项目变更要提前一个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执行,无故终止项目的要追回经费并取消今后项目申请资格。
4.项目执行日期进行一半时,项目要进行中期检查,填写相关材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由学校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并进行阶段性成果汇报,其他项目学院要进行中期检查。
5.项目执行日期结束前要做好结题准备,整理实验数据、原始材料,撰写总结报告,填写结题相关材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由学校组织项目结题答辩,其它项目学院组织进行结题答辩。
九、关于课程成绩
(四十四)课程成绩包括那几部分?
课程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课堂表现、平时测验、作业、讨论、未单独设课的实验等进行确定,平时成绩可占到课程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主要指该课程结束后试卷的卷面成绩。
(四十五)对课程考试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学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先与任课教师联系,由任课教师进行复核。若对任课教师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要求查阅试卷,填写《山东农业大学课程考试成绩查询申请单》,经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所在学院同意后,于每学期第一周周三前报课程所在学院,由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核查。确系成绩有误的,由任课教师提交《山东农业大学课程考试成绩更改申请单》更改成绩。
十、关于学分与学分绩点
(四十六)什么是学分、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学分与学时的关系是:1学分=18学时,1学时的上课时间为45分钟。学生按照要求修完某门课程,成绩合格,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计量单位。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学生该门课程所得绩点即为该生该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课程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之间的关系请参照《学生手册》(2010版)第三章第二节第十八条。学生在某一阶段所修读的全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总和,为该生此阶段平均学分绩点。
(四十七)学习过程中对学分和学分绩点有什么要求?
学校对学生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分和学分绩点都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1.对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0或尚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大于等于15学分的学生进行预警。
2.学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连续两学期小于1.0,或尚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25学分及以上者(以学期初补考后统计为准),可申请降级试读,未申请降级试读的按退学处理。
3.毕业时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70者,不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4.凡申请提前毕业的,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必须大于3.0。
十一、关于课程免修
(四十八)申请课程免修有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申请课程免修须具备以下条件:各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0;有本人的课程自学笔记和听课记录;通过开课学院组织的免修资格测试。按照规定,政治理论课、体育课、选修课、实验课程和含有实验实习的课程,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修。
申请免修的详细程序请参照《学生手册》(2010版)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条。
十二、关于学籍
(四十九)在校学生如何确认自己是否有正式学籍?
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实行网上电子注册制度,所有在校生必须在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进行入学注册和学年注册。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后三个月内,学校在教育部网站统一注册学生学籍,学生本人可到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五十)学生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怎么办?
学生的学籍信息均是依据学生参加高考时采集的信息而来的,原则上在校期间学生的身份证号和姓名是不能更改的。但确因高考时信息采集填涂错误或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时出现错误的,可分别不同情况出具相关材料后进行更改。
故意变更出生年月日谋取私利者等一律不予办理;冒名顶替者提出变更身份证号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十一)学生在校修读年限有什么规定?
本科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为3-6年,专科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为2-4年。以上年限中不含参军入伍时间。
(五十二)如何申请转专业?
按照学校的有关政策,允许部分本科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重新选择专业。转专业主要依据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一般在第二学期的期初,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提交二次选择专业申请,由学院、学校逐级审核,符合条件通过的,于5月份变更学籍信息,学生选课时按转入专业进行选课,于学期末到转入学院报到。学生在第一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仍需在原专业学习。具体的规定请参照每年的二次选择专业实施方案。
因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请参照《学生手册》(2010版)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执行。
(五十三)学生如何申请提前毕业?最长提前多长时间?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提前半年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具体的要求和程序请参照《学生手册》(2010版)第三章第七节第四十八条。
申请提前毕业最长提前一年。
(五十四)什么是双学位、双专业?
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五十五)修读双学位、双专业需要哪些条件?
为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满足学有余力学生拓宽知识面的需求,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修读双学位、双专业,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不包括体育、艺术和国际交流学院学生)。
2.截至报名时间已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补考通过的课程按及格计)。
3.符合双学位、双专业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十六)学生如何办理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降级、转学、转专业等)?
需办理学籍异动的学生,应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下载),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学籍异动条件的,学院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经学校审核同意的,开据“学生学籍异动通知单”,学生将“学生学籍异动通知单”复印后,持该单复印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休学一般按年办理,学费按休学、复学时间具体计算。
十三、关于学习问题咨询
(五十七)学生平时遇到学习问题应到什么地方咨询?
学校实行的是校院两级管理、院为基础的教学管理体制,不同学院,不同专业,对学生学习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因此,建议学生如遇到选课、考试、成绩、学籍等与学习有关的问题,应先到本学院办公室咨询教学秘书(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电话见附件1)。如教学秘书无法解答且需与相关单位或部门进一步咨询的,请在教学秘书的指导下,与相关单位或部门联系咨询。
附件1
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电话一览表
学院 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电话
农学 8249243 信息 8249275
植保 8242301 文法 8248509
资环 8249061 生科 8241755
林学 8241698 外语 8240078
园艺 8242437 体育 8248966
动科 8249973 水土 8241705
机电 8249813 化学 8248790
经管 8249522 国交 8248281
食科 82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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