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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精华文库】诸子百家之兵家:尉缭子
2017-04-28 | 阅:  转:  |  分享 
  


















中华古典精华文库













尉缭子



































































尉缭子·1·







目录



天官第一………………………………………………………01

兵谈第二………………………………………………………02

制谈第三………………………………………………………03

战威第四………………………………………………………05

攻权第五………………………………………………………07

守权第六………………………………………………………09

十二陵第七……………………………………………………10

武议第八………………………………………………………11

将理第九………………………………………………………14

原官第十………………………………………………………15

治本第十一……………………………………………………16

战权第十二……………………………………………………18

重刑令第十三…………………………………………………19

伍制令第十四…………………………………………………20

分塞令第十五…………………………………………………21

束伍令第十六…………………………………………………22

经卒令第十七…………………………………………………23

勒卒令第十八…………………………………………………24

将令第十九……………………………………………………25

踵军令第二十…………………………………………………26

兵教上第二十一………………………………………………27

兵教下第二十二………………………………………………29































尉缭子·2·



兵令上第二十三………………………………………………31

兵令下第二十四………………………………………………32

















































































尉缭子·1·







天官第一





梁惠王问尉缭子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有之乎?』

尉缭子对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

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

『今有城,东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岂无顺时

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备具,财谷多积,豪

士一谋者也。若城下池浅守弱,则取之矣。由此观之,天官时

日不若人事也。

『按天官曰:「背水阵为绝地,向阪阵为废军。」武王伐纣,

背济水向山阪而阵,以二万二千五百人,击纣之亿万而灭商,

岂纣不得天官之阵哉!

『楚将公子心与齐人战,时有彗星出,柄在齐。柄所在胜,

不可击。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胜焉。」明日

与齐战,大破之。

『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谓之天官人事而已。

……。』











































尉缭子·2·







兵谈第二





量土地肥硗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以人称粟。三

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战胜于外,备主于内,胜

备相用,犹合符节,无异故也。

治兵者,若秘于地,若邃于天,生于无,故关之。大不

窕,小不恢,明乎禁舍开塞,民流者亲之。地不任者任之。夫

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制则国治。富治者,民不发轫,甲不

出暴,而威制天下。故曰:「兵胜于朝廷。」不暴甲而胜者,主

胜也;阵而胜者,将胜也。

兵起,非可以忿也,见胜则兴,不见胜则止。患在百里之

内,不起一日之师;患在千里之内,不起一月之师;患在四海

之内,不起一岁之师。

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宽不可激

而怒,清不可事以财。夫心狂、目盲、耳聋,以三悖率人者难

矣。

兵之所及,羊肠亦胜,锯齿亦胜,缘山亦胜,入谷亦胜,

方亦胜,员亦胜。重者如山、如林、如江、如河,轻者如炮、

如燔、如垣压之,如云覆之,令人聚不得以散,散不得以聚,

左不得以右,右不得以左。兵如总木,弩如羊角,人人无不腾

陵张胆,绝乎疑虑,堂堂决而去。



































尉缭子·3·







制谈第三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形乃明。金

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阵,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

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

古者,士有什伍,车有偏列,鼓鸣旗麾,先登者未尝非多

力国士也,先死者亦未尝非多力国士也。

损敌一人,而损我百人,此资敌而伤甚焉,世将不能禁。

征役分军而逃归,或临战自北,则逃伤甚焉,世将不能禁。杀

人于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杀人于五十步之内者矛戟也,将已鼓

而士卒相嚣,拗矢折矛抱戟,利后发,战,有此数者,内自败

也,世将不能禁。士失什伍,车失偏列,奇兵捐将而走,大众

亦走,世将不能禁。夫将能禁此四者,则高山陵之,深水绝

之,坚阵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犹亡舟楫,绝江河,不可得

也。

民非乐死而恶生也,号令明,法制审,故能使之前。明赏

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

令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马,万人一将,以少诛众,以弱诛

强。试听臣言,其术足使三军之众,诛一人无失刑,父不敢舍

子,子不敢舍父,况国人乎?

一贼仗剑击于市,万人无不避之者,臣谓:「非一人之独

勇,万人皆不肖也」。何则?「必死与必生,固不侔也。」听

臣之术,足使三军之众为一死贼,莫当其前,莫随其后,而能































尉缭子·4·



独出独入焉。独出独入者,王伯之兵也。

有提九万之众,而天下莫能当者,谁?曰:「桓公也。」

有提七万之众,而天下莫敢当者,谁?曰:「吴起也。」有提

三万之众,而天下莫敢当者,谁?曰:「武子也。」今天下诸

国士所率无不及二十万众者,然不能济功名者,不明乎禁舍开

塞也。明其制,一人胜之,则十人亦以胜之也。十人胜之,则

百千万人亦以胜之也。故曰:「便吾器用,养吾武勇,发之如

鸟击,如赴千仞之溪。」

今国被患者,以重币出聘,以爱子出质,以地界出割,得

天下助,卒名为十万,其实不过数万尔。其兵来者,无不谓将

者曰:「无为人下,先战。」其实不可得而战也。

量吾境内之民,无伍莫能正矣。经制十万之众,而王必能

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战不胜,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内自

致也。天下诸国助我战,犹良骥騄耳之駃,彼驽马鬐兴角逐,

何能绍吾后哉?

吾用天下之用为用,吾制天下之制为制,修吾号令,明吾

刑赏,使天下非农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

战,而天下无敌矣。故曰:「发号出令,信行国内。」

民言有可以胜敌者,毋许其空言,必试其能战也。

视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内有其贤者也。

不能内有其贤,而欲有天下,必覆军杀将。如此,虽战胜而国

益弱,得地而国益贫,由国中之制弊矣。









































尉缭子·5·







战威第四





凡兵,有以道胜,有以威胜,有以力胜。讲武料敌,使敌

之气失而师散,虽形全而不为之用,此道胜也。审法制,明赏

罚,便器用,使民有必战之心,此威胜也。破军杀将,乘闉发

机,溃众夺地,成功乃返,此力胜也。王侯如此,所以三胜者

毕矣。

夫将之所以战者民也,民之所以战者气也。气实则斗,气

夺则走。

刑未加,兵未接,而所以夺敌者五:一曰庙胜之论;二曰

受命之论;三曰踰垠之论;四曰深沟高垒之论;五曰举阵加刑

之论。此五者,先料敌而后动,是以击虚夺之也。

善用兵者,能夺人而不夺于人。夺者心之机也,令者一众

心也。众不审则数变,数变则令虽出众不信矣。

故令之之法,小过无更,小疑无申。故上无疑令,则众不

二听,动无疑事,则众不二志,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

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战者也。

故国必有礼、信、亲、爱之义,则可以饥易饱;国必有

孝、慈、廉、耻之俗,则可以死易生。古者率民必先礼信而后

爵禄,先廉耻而后刑罚,先亲爱而后律其身。

故战者必本乎率身以励众士,如心之使四肢也。志不励则

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

励士之道,民之生不可不厚也。爵列之等,死丧之亲,民































尉缭子·6·



之所营不可不显也。必也因民所生而制之,因民所营而显之,

田禄之实,饮食之亲,乡里相劝,死丧相救,兵役相从,此民

之所励也。

使什伍如亲戚,卒伯如朋友。止如堵墙,动如风雨,车不

结辙,士不旋踵,此本战之道也。

地所以养民也,城所以守地也,战所以守城也,故务耕者

民不饥,务守者地不危,务战者城不围。三者,先王之本务

也,本务者兵最急。

故先王专务于兵,有五焉,委积不多则士不行;赏禄不厚

则民不劝;武士不选则众不强;器用不便则力不壮;刑罚不中

则众不畏。务此五者,静能守其所固,动能成其所欲。

夫以居攻出,则居欲重,阵欲坚,发欲毕,斗欲齐。

王国富民,伯国富士,谨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食府,所

谓上满下漏,患无所救。

故曰:「举贤任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

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又曰:「天时不如地利,地

利不如人和。」圣人所贵,人事而已。

夫勤劳之师,将必先己,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

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佚必以

身同之。如此,则师虽久,而不老不弊。













































尉缭子·7·







攻权第五





兵以静胜,国以专胜。

力分者弱,心疑者背。夫力弱故进退不豪,纵敌不擒,将

吏士卒动静一身。心既疑背,则计决而不动,动决而不禁,异

口虚言。将无修容,卒无常试,发攻必衄,是谓疾陵之兵,无

足与斗。

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其心动以诚,则支节必力;

其心动以疑,则支节必背。夫将不心制,卒不节动,虽胜幸胜

也,非攻权也。

夫民无两畏也,畏我侮敌,畏敌侮我。见侮者败,立威者

胜。凡将能其道者,吏畏其将也;吏畏其将者,民畏其吏也;

民畏其吏者,敌畏其民也。是故,知胜败之道者,必先知畏侮

之权。

夫不爱悦其心者,不我用也;不严畏其心者,不我举也。

爱在下顺,威在上立,爱故不二,威故不犯。故善将者,爱与

威而已。

战不必胜,不可以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不然虽

刑赏不足信也。信在期前,事在未兆,故众已聚不虚散,兵出

不徒归,求敌若求亡子,击敌若救溺人。

分险者无战心,挑战者无全气,斗战者无胜兵。凡挟义而

战者,贵从我起,争私结怨,应不得已。怨结虽起,待之贵

后,故争必当待之,息必当备之。































尉缭子·8·



兵有胜于朝廷,有胜于原野,有胜于市井,斗则得,服则

失,幸以不败,此不意彼惊惧而曲胜之也。曲胜,言非全也。

非全胜者,无权名。故明主战攻日,合鼓合角,节以兵刃,不

求胜而胜也。

兵有去备彻威而胜者,以其有法故也。有器用之蚤定也,

其应敌也周,其总率也极。故五人而伍,十人而什,百人而

卒,千人而率,万人而将,已周已极,其朝死则朝代,暮死则

暮代,权敌审将,而后举兵。

故凡集兵千里者旬日,百里者一日,必集敌境。卒聚将

至,深入其地,错绝其道,栖其大城大邑,使之登城逼危,男

女数重,各逼地形,而攻要塞。据一城邑,而数道绝,从而攻

之,敌将帅不能信,吏卒不能和,刑有所不从者,则我败之

矣。敌救未至,而一城已降。

津梁未发,要塞未修,城险未设,渠答未张,则虽有城无

守矣。远堡未入,戍客未归,则虽有人无人矣。六畜未聚,五

谷未收,财用未敛,则虽有资无资矣。夫城邑空虚而资尽者,

我因其虚而攻之。法曰:「独出独入,敌不接刃而致之。」此

之谓矣。

















































尉缭子·9·







守权第六





凡守者,进不郭圉,退不亭障,以御战非善者也。豪杰雄

俊,坚甲利兵,劲弩强矢,尽在郭中,乃收窖廪,毁拆而入

保,令客气十百倍,而主之气不半焉。敌攻者,伤之甚也,然

而世将弗能知。

夫守者,不失险者也。守法,城一丈十人守之,工食不与

焉。出者不守,守者不出,一而当十,十而当百,百而当千,

千而当万,故为城郭者,非特费于民聚土壤也。诚为守也。

千丈之城则万人守之,池深而广,城坚而厚,士民备,薪

食给,弩坚矢强,矛戟称之,此守法也。

攻者不下十余万之众,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

无必救之军者,无必守之城。

若彼城坚而救诚,则愚夫愚妇无不蔽城,尽资血城者。期

年之城,守余于攻者,救余于守者。若彼城坚而救不诚,则愚

夫愚妇无不守陴而泣下,此人之常情也,遂发其窖廪救抚,则

亦不能止矣。必鼓其豪杰雄俊,坚甲利兵,劲弩强矢并于前,

幺么毁瘠者并于后。

十万之军顿于城下,救必开之,守必出之。出据要塞,但

救其后,无绝其粮道,中外相应。

此救而示之不诚,示之不诚,则倒敌而待之者也。后其

壮,前其老,彼敌无前,守不得而止矣,此守权之谓也。

































尉缭子·10·







十二陵第七





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

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困在于豫备;谨在

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果断;得众在于下人。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详在于恶闻己

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

于离质;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

无号令。



























































尉缭子·11·







武议第八





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

之财货,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乱禁不义

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

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

万乘农战,千乘救守,百乘事养。农战不外索权,救守不

外索助,事养不外索资。

夫出不足战,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市者,所以给战守

也。万乘无千乘之助,必有百乘之市。

凡诛者所以明武也,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杀一人而

万人喜者,杀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

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夫能刑上究

赏下流,此将之武也,故人主重将。

夫将提鼓挥枹,临难决战,接兵角刃,鼓之而当,则赏功

立名,鼓之而不当,则身死国亡。是存亡安危在于枹端,奈何

无重将也。

夫提鼓挥枹,接兵角刃,居以武事成功者,臣以为非难

也。古人曰:「无蒙冲而攻,无渠答而守。是谓无善之军。视

无见,听无闻,由国无市也。夫市也者,百货之官也,市贱卖

贵,以限士人。人食粟一斗,马食菽三斗,人有饥色,马有瘠

形,何也?市有所出,而官无主也。夫提天下之节制,而无百

货之官,无谓其能战也。































尉缭子·12·



起兵,直使甲冑生虮虱,必为吾所效用也。鸷鸟逐雀,有

袭人之怀,入人之室者,非出生也,后有惮也。

太公望年七十,屠牛朝歌,卖食盟津,过七十余而主不

听,人人谓之狂夫也。及遇文王,则提三万之众,一战而天下

定,非武议安得此合也。故曰:「良马有策,远道可致;贤士

有合,大道可明。」

武王伐纣,师渡盟津,右旄左钺,死士三百,战士三万。

纣之陈亿万,飞廉、恶来身先戟斧,陈开百里。武王不罢市

民,兵不血刃,而克商诛纣,无祥异也,人事修不修而然也。

今世将考孤虚,占咸池,合龟兆,视吉凶,观星辰风云之

变,欲以成胜立功,臣以为难。夫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

于地,中不制于人。故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

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

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一人之兵,

如狼如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惊。

胜兵似水,夫水至柔弱者也,然所以触,丘陵必为之崩,

无异也,性专而触诚也。今以莫邪之利,犀兕之坚,三军之

众,有所奇正,则天下莫当其战矣。

吴起与秦战,舍不平陇亩,朴嫩盖之,以蔽霜露,如此何

也?不自高人故也。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责礼,故古

者甲冑之士不拜,示人无已烦也。夫烦人而欲乞其死,竭其

力,自古至今,未尝闻矣。

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

身。吴起临战,左右进剑。起曰:「将专主旗鼓尔,临难决

疑,挥兵指刃,此将事也。一剑之任,非将事也。」

三军成行,一舍而后成三舍,三舍之余,如决川源。望敌

在前,因其所长而用之。敌白者垩之,赤者赭之。































尉缭子·13·



吴起与秦战未合,一夫不胜其勇,前获双首而还。吴起立

命斩之。军吏谏曰:「此材士也,不可斩!」起曰:「材士则是

也,非吾令也。」斩之。















































































尉缭子·14·







将理第九





凡将,理官也,万物之主也,不私于一人。夫能无私于一

人,故万物至而制之,万物至而命之。

君子不救囚于五步之外,虽钩兵射之,弗追也。故善审囚

之情,不待菙楚,而囚之情可毕矣。

笞人之背,灼人之胁,束人之指,而讯囚之情,虽国士有

不胜其酷,而自诬矣。

今世谚云:「千金不死,百金不刑。」试听臣之术,虽有

尧、舜之智,不能关一言;虽有万金,不能用一铢。

今夫决狱,小圄不下数十,中圄不下数百,大圄不下数

千。十人联百人之事,百人联千人之事,千人联万人之事,所

联之者,亲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识故人也。是农无

不离田业,贾无不离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官府。如此关联良民,

皆囚之情也。兵法曰:「十万之师出,日费千金。」今良民十万,

而联于囹圄,上不能省,臣以为危也。













































尉缭子·15·







原官第十





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

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

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节赋敛,取

予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

淫之事也。

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

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

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

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知国有无之数,用其仂也。知彼

弱者,强之体也。知彼动者,静之决也。

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俎豆同制,天子之会也。游说

间谍无自入,正议之术也。

诸侯有谨天子之礼,君臣继世,承王之命也。更造易常,

违王明德,故礼得以伐之。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

国无商贾,何王之至?明举上达,在王垂听也。











































尉缭子·16·







治本第十一





凡治人者何?曰:「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

」故充腹有粒,盖形有缕,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

则有储蓄,夫无雕文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

木器液,金器腥,圣人饮于土,食于土,故埏埴以为器,

天下无费。今也,金木之性不寒,而衣绣饰;马牛之性食草饮

水,而给菽粟。是治失其本,而宜设之制也。

春夏夫出于南亩,秋冬女练于布帛,则民不困。今短褐不

蔽形,糟糠不充腹,失其治也。

古者土无肥瘠,人无勤惰,古人何得,今人何失耶?耕者

不终亩,织者日断机,而奈何饥寒。盖古治之行,今治之止

也。

夫谓治者,使民无私也。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无私耕

私织,共寒其寒,共饥其饥。故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饭;有子

一人,不损一饭,焉有喧呼酖酒以败善类乎?

民相轻佻,则欲心与争夺之患起矣。横生于一夫,则民私

饭有储食,私用有储财,民一犯禁,而拘以刑治,乌有以为人

上也。善政执其制,使民无私,则为下不敢私,则无为非者

矣。

反本缘理,出乎一道,则欲心去,争夺止,囹圄空,野充

粟多,安民怀远,外无天下之难,内无暴乱之事,治之至也。

苍苍之天,莫知其极,帝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































尉缭子·17·



及,来世不可待,求己者也。

所谓天子者四焉:一曰神明;二曰垂光;三曰洪叙;四曰

无敌。此天子之事也。

野物不为牺牲,杂学不为通儒。今说者曰:「百里之海,

不能饮一夫;三尺之泉,足止三军渴。」臣谓:「欲生于无度,

邪生于无禁。」

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夫

禁必以武而成,赏必以文而成。





































































尉缭子·18·







战权第十二





兵法曰:「千人而成权,万人而成武。权先加人者,敌不

力交;武先加人者,敌无威接。」故兵贵先胜于此,则胜彼

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凡我往则彼来,彼来则我往,相

为胜败,此战之理然也。

夫精诚在乎神明,战权在乎道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

之,安所信之。

先王之所传闻者,任正去诈,存其慈顺,决无留刑。故知

道者,必先图不知止之败,恶在乎必往有功。轻进而求战者,

敌复图止,我往而敌制胜矣。故兵法曰:「求而从之,见而加

之,主人不敢当而陵之,必丧其权。」

凡夺者无气,恐者不可守;败者无人,兵无道也。意往而

不疑则从之,夺敌者无前则加之,明视而高居则威之,兵道极

矣。

其言无谨偷矣,其陵犯无节破矣,水溃雷击三军乱矣。必

安其危,去其患,以智决之。

高之以廊庙之论,重之以受命之论,锐之以踰垠之论,则

敌国可不战而服。







































尉缭子·19·







重刑令第十三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

「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

公于官。自百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

「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

敌。

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

轻矣。



























































尉缭子·20·







伍制令第十四





军中之制,五人为伍,伍相保也。十人为什,什相保也。

五十为属,属相保也。百人为闾,闾相保也。

伍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伍有诛。什

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什有诛。属有干令

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属有诛。闾有干令犯禁

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闾有诛。

吏自什长以上,至左右将,上下皆相保也。有干令犯禁

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之,皆与同罪。

夫什伍相结,上下相联,无有不得之奸,无有不揭之罪,

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而况国人聚舍同食,乌能

以干令相私者哉。



















































尉缭子·21·







分塞令第十五





中军、左、右、前、后军,皆有分地,方之以行垣,而无

通其交往。将有分地,帅有分地,伯有分地,皆营其沟域,而

明其塞令,使非百人无得通。非其百人而入者伯诛之,伯不诛

与之同罪。

军中纵横之道,百有二十步而立一府柱。量人与地,柱道

相望,禁行清道,非将吏之符节,不得通行。采薪刍牧者皆成

伍,不成伍者不得通行。吏属无节,士无伍者,横门诛之。踰

分干地者,诛之。故内无干令犯禁,则外无不获之奸。

























































尉缭子·22·







束伍令第十六





束伍之令曰:五人为伍,共一符,收于将吏之所,亡伍而

得伍当之。得伍而不亡有赏,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残。亡长得

长当之,得长不亡有赏,亡长不得长,身死家残,复战得首

长,除之。亡将得将当之,得将不亡有赏,亡将不得将,坐离

地遁逃之法。

战诛之法曰:什长得诛十人,伯长得诛什长,千人之将得

诛百人之长,万人之将得诛千人之将,左右将军得诛万人之

将,大将军无不得诛。

























































尉缭子·23·







经卒令第十七





经卒者,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左军苍旗,卒戴苍羽;右

军白旗,卒戴白羽;中军黄旗,卒戴黄羽。卒有五章:前一行

苍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黄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

次以经卒,亡章者有诛,前一五行,置章于首;次二五

行,置章于项;次三五行,置章于胸;次四五行,置章于腹;

次五五行,置章于腰。如此,卒无非其吏,吏无非其卒,见非

而不诘,见乱而不禁,其罪如之。

鼓行交斗,则前行进为犯难,后行进为辱众。踰五行而前

进者有赏,踰五行而后者有诛,所以知进退先后,吏卒之功

也。故曰:「鼓之前如霆,动如风雨,莫敢当其前,莫敢蹑其

后。」言有经也。



















































尉缭子·24·







勒卒令第十八





金、鼓、铃、旗四者各有法。鼓之则进,重鼓则击。金之

则止,重金则退。铃,传令也。旗麾之左则左,麾之右则右,

奇兵则反是。

一鼓一击而左,一鼓一击而右。一步一鼓,步鼓也。十步

一鼓,趋鼓也,音不绝,鹜鼓也。商,将鼓也。角,帅鼓也,

小鼓,伯鼓也。三鼓同,则将、帅、伯其心一也。奇兵则反

是。

鼓失次者有诛,喧哗者有诛,不听金、鼓、铃、旗者有

诛。

百人而教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万人。万

人教成,合之三军。三军之众,有分有合,为大战之法,教

成,试之以阅。

方亦胜,圆亦胜,错斜亦胜,临险亦胜。敌在山缘而从

之,敌在渊没而从之,求敌如求亡子,从之无疑,故能败敌而

制其命。

夫蚤决先敌,若计不先定,虑不蚤决,则进退不定,疑生

必败。故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制敌者也。世将不

知法者,专命而行,先击而勇,无不败者也。

其举有疑而不疑,其往有信而不信,其致有迟疾而不迟

疾,是三者战之累也。

































尉缭子·25·







将令第十九





将军受命,君必先谋于庙,行令于廷,君身以斧钺授将

曰:「左、右、中军皆有分职,若踰分而上请者死,军无二

令,二令者诛。留令者诛。失令者诛。」

将军告曰:「出国门之外,期日中设营,表置辕门,期之,

如过时则坐法。」

将军入营,即闭门清道,有敢行者诛,有敢高言者诛,有

敢不从令者诛。



























































尉缭子·26·







踵军令第二十





所谓踵军者,去大军百里,期于会地,为三日熟食,前军

而行,为战合之表。合表,乃起踵军,飨士,使为之战势,是

谓趋战者也。

兴军者,前踵军而行,合表乃起,去大军一倍其道,去踵

军百里,期于会地,为六日熟食,使为战备,分卒据要害。战

利则追北,按兵而趋之。踵军遇有还者诛之。所谓诸将之兵,

在四奇之内者胜也。

兵有什伍,有分有合,豫为之职,守要塞关梁而分居之。

战合表起,即皆会也。大军为计日之食起,战具无不及也,令

行而起,不如令者有诛。

凡称分塞者,四境之内,当兴军踵军既行,则四境之民,

无得行者。奉王之军命,授持符节,名为顺职之吏,非顺职之

吏而行者诛之。战合表起,顺职之吏,乃行用以相参,故欲战

先安内也。













































尉缭子·27·







兵教上第二十一





兵之教,令分营居陈,有非令而进退者,加犯教之罪。前

行者前行教之,后行者后行教之,左行者左行教之,右行者右

行教之,教举五人,其甲首有赏。弗教如犯教之罪。罗地者,

自揭其伍,伍内互揭之,免其罪。

凡伍临陈,若一人有不进死于敌,则教者如犯法之罪。凡

什保什,若亡一人,而九人不尽死于敌,则教者如犯教之罪。

自什己上,至于裨将,有不若法者,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

凡明刑罚,正劝赏,必在乎兵教之法。

将异其旗,卒异其章,左军章左肩,右军章右肩,中军章

胸前。书其章曰:某甲、某士。前后军各五行,尊章置首上,

其次差降之。

伍长教其四人,以板为鼓,以瓦为金,以竿为旗。击鼓而

进,低旗则趋,击金而退。麾而左之,麾而右之,金鼓俱击而

坐。

伍长教成,合之什长。什长教成,合之卒长。卒长教成,

合之伯长。伯长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合之裨将。裨将

教成,合之大将。大将教之,陈于中野,置大表三百步而一。

既阵去表,百步而决。百步而趋,百步而鹜,习战以成其节,

乃为之赏罚。

自尉吏而下,尽有旗。战胜得旗者,各视所得之爵,以明

赏劝之心。































尉缭子·28·



战胜在乎立威,立威在乎戮力,戮力在乎正罚,正罚者所

以明赏也。

令民背国门之限,决生死之分,教之死而不疑者,有以

也。令守者必固,战者必斗,奸谋不作,奸民不语,令行无

变,兵行无猜,轻者若霆,奋敌若惊。举功别德,明如白黑,

令民从上令,如四肢应心也。

前军绝行乱陈,破坚如溃者,有以也。此谓之兵教。所以

开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也。





































































尉缭子·29·







兵教下第二十二





臣闻人君有必胜之道,故能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则威

加天下有十二焉:

一曰连刑,谓同罪保伍也;二曰地禁,谓禁止行道,以网

外奸也;三曰全军,谓甲首相附,三五相同,以结其联也;四

曰开塞,谓分地以限,各死其职而坚守也;五曰分限,谓左右

相禁,前后相待,垣车为固,以逆以止也;六曰号别,谓前列

务进以别,其后者不得争先登不次也;七曰五章,谓彰明行

列,始卒不乱也;八曰全曲,谓曲折相从,皆有分部也;九曰

金鼓,谓兴有功,致有德也;十曰陈车,谓接连前矛,马冒其

目也;十一曰死士,谓众军之中有材智者,乘于战车,前后纵

横,出奇制敌也;十二曰力卒,谓经旗全曲,不麾不动也。

此十二者教成,犯令不舍。兵弱能强之,主卑能尊之,令

弊能起之,民流能亲之,人众能治之,地大能守之。国车不出

于阃,组甲不出于橐,而威服天下矣。

兵有五致:为将忘家,踰垠忘亲,指敌忘身,必死则生,

急胜为下。

百人被刃,陷行乱陈,千人被刃,擒敌杀将,万人被刃,

横行天下。

武王问太公望曰:「吾欲少间而极用人之要?」望对曰:

「赏如山,罚如溪。太上无过,其次补过,使人无得私语。诸

罚而请不罚者死,诸赏而请不赏者死。伐国必因其变,示之以































尉缭子·30·



财,以观其穷,示之以弊,以观其病,上乖下离,若此之类是

伐之因也。」

凡兴师,必审内外之权,以计其去。兵有备阙,粮食有余

不足,校所出入之路,然后兴师伐乱,必能入之。

地大而城小者,必先收其地。城大而窄者,必先攻其城。

地广而人寡者,则绝其阨。地狭而人众者,则筑大堙以临之。

无丧其利,无奋其时,宽其政,夷其业;救其弊,则足施天

下。

今战国相攻,大伐有德。自伍而两,自两而师,不一其

令。率俾民心不定,徒尚骄侈,谋患辨讼,吏究其事,累且败

也。日暮路远,还有挫气。师老将贪,争掠易败。

凡将轻,垒卑,众动,可攻也。将重,垒高,众惧,可围

也。凡围必开其小利,使渐夷弱,则节各有不食者矣。众夜击

者惊也,众避事者离也。待人之救,期战而蹙,皆心失而伤气

也。伤气败军,曲谋败国。























































尉缭子·31·







兵令上第二十三





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

乱,本仁义焉。战国则以立威,抗敌,相图,不能废兵也。

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

者,知胜败矣。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敌,力攻

守也。

专一则胜,离散则败。陈以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卒畏将

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所以知胜败者,称将于敌

也,敌与将犹权衡焉。安静则治,暴疾则乱。

出卒陈兵有常令,行伍疏数有常法,先后之次有适宜。常

令者,非追北袭邑攸用也。前后不次则失也。乱先后斩之。

常陈皆向敌,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陈,有坐陈。夫内向

所以顾中也,外向所以备外也,立陈所以进也,坐陈所以止

也,立坐之陈,相参进止,将在其中。坐之兵剑斧,立之兵戟

弩,将亦居中。

善御敌者,正兵先合,而后振之,此必胜之术也。陈之斧

钺,饰之旗章,有功必赏,犯令必死,存亡死生,在枹之端,

虽天下有善兵者,莫能御此矣。

矢射未交,长刃未接,前噪者谓之虚,后噪者谓之实,不

噪者谓之秘,虚实者兵之体也。



































尉缭子·32·







兵令下第二十四





诸去大军为前御之备者,边县列候各相去三、五里。闻大

军为前御之备战,则皆禁行,所以安内也。

内卒出戍,令将吏授旗鼓戈甲。发日,后将吏及出县封界

者,以坐后戍法。兵戍边一岁,遂亡不候代者,法比亡军。父

母妻子知之,与同罪。弗知,赦之。

卒后将吏而至大将所一日,父母妻子尽同罪。卒逃归至家

一日,父母妻子弗捕执及不言,亦同罪。

诸战而亡其将吏者,及将吏弃卒独北者,尽斩之。前吏弃

其卒而北,后吏能斩之而夺其卒者,赏。军无功者,戍三岁。

三军大战,若大将死,而从吏五百人以上不能死敌者,

斩。大将左右近卒在陈中者,皆斩。余士卒,有军功者,夺一

级。无军功者,戍三岁。

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死,同伍尽夺其功。得其

尸,罪皆赦。

军之利害,在国之名实。今名在官,而实在家,官不得其

实,家不得其名。聚卒为军,有空名而无实,外不足以御敌,

内不足以守国,此军之所以不给,将之所以夺威也。

臣以谓卒逃归者,同舍伍人及吏,罚入粮为饶。名为军

实,是有一军之名,而有二实之出,国内空虚,自竭民岁,曷

以免奔北之祸乎?

今以法止逃归,禁亡军,是兵之一胜也。什伍相联,及战































尉缭子·33·



斗则卒吏相救,是兵之二胜也。将能立威,卒能节制,号令明

信,攻守皆得,是兵之三胜也。

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

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

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

也。万人之斗,不如百人之奋也。

『赏如日月,信如四时,令如斧钺,制如干将,士卒不用

命者,未之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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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mihu16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