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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2017-05-24 | 阅:  转:  |  分享 
  


仁怀市二合镇食品安全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镇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在食品及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餐饮检验检疫等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评估。全二合镇食品安全总体趋势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监测获得的反映全街道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

(三)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四)食品安全的监管大案要案、查处案件、执法情况及食

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第三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二合镇卫生监督协管站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信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仁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

第四条信息报告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仁怀市政府发布。

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报告、发布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的原则,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人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七条因瞒报、迟报、漏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参照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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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washcloth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