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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封建——对比发现
2017-07-04 | 阅:  转:  |  分享 
  


欧洲封建

——对比发现



欧洲封建,与中国对比,相当于东周列国时期,只是时间较晚。

一、欧洲封建

欧洲封建社会,起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止于公元1500年左右,有1000年历史。

欧洲贵族,世袭制,庄园、城堡,继承祖先,讲究的是,血缘与家谱,靠自己军队,进行保护。内部事务,自己安排,赏罚自己掌握,不受国王限制。

经济上是农业经济,自给自足。无地农民,收获交租,节日、喜庆,给主子送礼,每周固定天数,到主子家当仆人。主子外出打仗,手下农民随军出征。这些农民,没有人身自由,结婚成家,财产承继,迁移他处,都必须得到主子批准。

村庄磨坊,面包烤炉,榨汁机,属于主子独家拥有,农户磨面,烤面或酿酒,租用主子家设备。

贵族拥有司法权,法庭在贵族城堡,由主子审理,并收取庭费。私家法庭权力很大,甚至可判死刑,有的城堡旁边,立有绞架,彰显主子所拥有的权力。

二、东周典范

封建,乃“封君建国”之意。即天子,封诸侯为君,所在地盘为国。自氏族部落联盟首长,大禹将位子传给儿子启,中国便进入封建社会。启做为王、天子,将原来各部落首领、酋长,封为诸侯,实际是维持现状,还是自己管理原有地盘。后来,战争中得到土地,再分封给本族、功勋,才是真正的分封。

夏启分封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欧洲与此大体相同,分为教皇,国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中古时期,罗马天主教经济占据土地三分之一,政治上与世俗王权分庭抗礼,思想文化形成一元垄断。

日耳曼人从原始社会走出,带来活力和生机与罗马法律相比,日耳曼法律是习惯法,粗犷、迷信、采用神裁法日耳曼法律产生于人类古老习俗,而不是统治者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权,没有一个国王可绝对专制,这种王权有限制日耳曼人农村公社制度2016-7-22











中世纪的欧洲,教会是欧洲的封建统治国际中心。教皇有权废立国王,地位至高无上。图为教皇为皇帝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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