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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分类中存在的两个问题
2017-07-11 | 阅:  转:  |  分享 
  
感觉的分类中存在的两个问题



李泽健



一、机体觉不应只是内脏感觉



国内的心理学教材一般都把感觉分为外部感觉和内部感觉两大类。外部感

觉是个体对外部刺激的觉察,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皮肤觉。内

部感觉是个体对内部刺激的觉察,主要包括机体觉、平衡觉和运动觉。

关于机体觉,国内的普通心理学教材一般都是这样解释的:机体觉又称内

脏感觉,是对内脏感觉及饥渴等的感觉。其感受器位于脏器壁上,它们将内脏

的活动及变化的信息传入中枢。一般当内脏器官工作正常时,各种感觉便融合

成人的一般自我感觉,只有当内脏器官受到特别强烈的刺激,机体觉才能鲜明

地被觉察,产生饥渴、饱胀、便意、恶心、疼痛等感觉。

个人认为,这样的解释并不准确,我们都知道,内脏是指体腔内的那些器

官,比如胸腔、腹腔和盆腔内的那些东西。它并不包括体腔本身在内,不包括

组成体腔的肌肉等等。如果说机体觉仅仅只是指内脏感觉的话,那身体其它部

分的感觉来自哪里呢?比如,疲乏、坐久了肌肉酸困、瞌睡、不舒服等等,它

既不可能是肤觉,也不可能是平衡觉和运动觉,因为皮肤觉是外部感觉,它只

感觉作用于皮肤的刺激;而平衡觉又称静觉,是对人体做加速或减速的直线运

动以及旋转运动所产生的感觉;而运动觉则是反映身体各部位的位置和相对运

动的感觉。

相比较之下,我觉的还是网络上的两个教学课件上的解释比较到位:机体

觉是指辨别身体内部状态的种种感觉,如疲倦、瞌睡、晕眩、发烧、饿饱、干

渴、身体受压、麻胀、性冲动觉,以及同呼吸和血液循环相关的感觉等。总的

说来,机体觉的感觉是多种多样的,它还包括舒适感、厌倦感、身强或体弱

感、轻松或疲惫感、兴奋感、压抑感,以及其他各种难以用具体言词来表达的

感觉。



二、应该再增加一个新的感觉类别“心理感觉”



国内的心理学体系与哲学体系同承一脉,都认为感觉是认识的基础,认为

没有感觉就没有认识:“纯粹的感觉在实际生活中是很少见到的,但它是一切

认识的重要基础,不论多么复杂的认识都是以感觉为基础的。没有感觉就没有

认识。”(《普通心理学》张述祖沈德立教育科学出版社1987年12月第1版第242页)“感觉

是人们在实践中接触客观事物时最先产生的认识,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事物

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反映。感觉与客观事物之间没有任何中间环节,它是

感性认识的起点,从而也是整个认识过程的起点。”(摘自中国地质大学网络教材)

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如果按照心理学上感觉的定义和分类,那我们对许多心

理现象的认识就不能说是感觉到的,尽管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说是感觉到

的,比如说,感觉心情糟透了,觉得非常高兴,感到无比愤怒,等等,但是,

在心理学上我们还能说这些东西是感觉到的吗?如果说是,那它属于哪一种感

觉呢?是外部感觉还是内部感觉?是平衡觉、运动觉还是机体觉?事实上,不

只是情绪,包括记忆和思维等等心理现象我们也都无法解释。

如果说情绪、记忆和思维等等心理现象不是感觉到的,那我们能说它们是在

知觉阶段认识到的吗?也不行!因为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心理学教材,大

家对知觉的看法还都是比较一致的,都认为知觉是对感觉现象的组织、综合和

解释。如果没有感觉到当然也就不能说是知觉到了。

如果说不是感觉到的,也不是知觉到的,那我们又是如何能够知道自己的情

绪呢?又如何能够知道自己有记忆会思维的?我们总不能说它们是在更高级的

认识阶段——理性认识阶段才认识到的东西吧?我们总不能说情绪、记忆和思

维是通过推理和判断才认识到的吧?

正像我们日常说的那样,情绪、记忆和思维的的确确是我们感觉到的,我们

能够感觉到愤怒,能够感觉到自己在回忆,能够感觉到自己在思考问题。

如果没有感觉到,那我们岂不是不能认识心理现象了?考虑到整个知识体系

在逻辑上的合理性,我认为心理学应该再增加一个新的感觉类别——心理感

觉,把对情绪等精神状态以及记忆、思维等等心理现象的觉察叫做“心理感

觉”,这样的话,感觉就分为外部感觉、内部感觉和心理感觉三大类而不再是

原来的两大类。只是我们暂时还没法确定心理感觉的感觉器官以及感受器是如

何分布的,也许它就是我们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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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李泽健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