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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房地产财务制度汇编【营改增更新版】
2017-07-31 | 阅:  转:  |  分享 
  
目录

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服务规范------------------------------------------1

2、财务管理制度--------------------------------------------------2

3、财务核算制度--------------------------------------------------6

4、票据管理制度----------------------------------------------------13

5、财务管理状况分析制度--------------------------------------------16

6、项目收款员工作规范----------------------------------------------22

7、货币资金管理规定------------------------------------------------24

8、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及流程------------------------------------------26

9、费用报销制度----------------------------------------------------28

10、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4

12、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制度--------------------------------------39

13、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41

14、存货管理制度----------------------------------------------------46

15、财务盘点制度----------------------------------------------------48

16、公司合同管理办法------------------------------------------------52

17、合同、付款审批权限-----------------------------------------------59

18、公司付款管理制度------------------------------------------------60

19、项目价格制定及监控管理制度--------------------------------------65

20、公司税务管理制度------------------------------------------------67

21、公司筹资管理制度------------------------------------------------68

22、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72

23、公司投资管理制度------------------------------------------------74

24、公司内部审计制度------------------------------------------------78

25、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83

26、公司全面预算编制控制流程----------------------------------------88

27、重大事件审议制度------------------------------------------------98





财务内部客户服务规范



第一条:本内部客户服务规范人员为全体财务人员。

第二条:内部客户指公司所有部门及所有员工。

第三条:接听电话应在铃响三声以内提起,并自报姓名说:“您好!请问找谁?”若找别人,请他立即接听;若找的人不在,告诉对方用其他方式联系,接听电话语言要简短明了,声音大小要尽量不影响他人为宜。

第四条:内部客户费用报销时,出纳员应在5分钟内办理一笔业务,态度和蔼,有疑问时说话要客气,坚持原则不卑不亢。

第五条:审核费用时,要准确及时。一般情况在5分钟内办理一笔业务,审核出问题时,要说明理由并讲明改正方法。

第六条:每月﹑季﹑年报表或分析报告要按规定时间报送,并做到准确﹑及时。

第七条:内部客户来财务结算中心办事接待人员要积极主动﹑热情服务,对无法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情要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汇报。

第八条:对内部客户预约办理的业务要守时,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要向对方说明原因,取得谅解,再约时间。

第九条:要保持工作岗位整洁﹑注意个人卫生﹑上班不吃零食﹑不大声喧哗。

第十条:注意保守公司机密,不与不相关的人谈论公司机密。

第十一条:不在工作时间内聊天或电话聊天。

第十二条:相互关心﹑助人为乐﹑团结友爱﹑热爱集体。























财务管理制度



为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为公司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的关系管理。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由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审计主观、全面预算管理员、项目成本会计、其他业务会计和对内出纳、对外出纳、项目收款员组成。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务会计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

1、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和审核,都必须在凭证上签章。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指定的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结算中心应根据帐簿记录定期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有关领导,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财务结算中心经理签名或盖章。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业务活动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书面报告,并要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不解决的情况下,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9、财务审计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董事长。

10、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11、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财务结算中心经理监交。

第一章支票管理

第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董事长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簿,经财务主管签字认可,然后将支票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条: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经有关领导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办理报销手续。若未取得发票,需支付款项,应填制用款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到财务结算中心办理预付款手续。有关经办人负责及时索要发票,经审批后,到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现金管理

第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的其他开支等。

第二条:公司采购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尽量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从严控制使用现金。

第三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财务经理审核,有关领导权限内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业务办理完毕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超过期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工资由行政人事中心依据公司薪资有关办法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财务人员按时发放到员工个人帐户中,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签字同意后,交出纳员付款,填制凭证,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销毁、散失和泄密。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表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会计凭证、附件、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有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四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位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的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完结时为止。

第七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第三章???网银U盾使用管理

1.目的

?1.1为加强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上银行管理?

3、网银功能开通

?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开通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支付功能,由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长同意后,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在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办理,其余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4、网银相关密匙、口令的保管

?4.1、网银账户原则上一律要求同时具备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三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4.2登录口令由公司资金主管负责保管;数字证书(加密U盘)由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负责保管;短信提示须预留财务部长手机号码。?

4.3、网银口令应定期进行变更。?

4.4、不得在除公司财务内部电脑以外其他任何电脑下载证书、使用公司网银办理业务。

?5、网银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5.1财务部利用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律须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规定,由经办人办妥付款申请手续,方可转交财务部出纳员进行办理。?

5.2出纳员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网上填制付款单据;资金主管输入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按照付款申请之内容逐笔审核;资金主管确认无误后,由财务部长发出指令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

5.3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对于应由银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5.4交接: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同时报财务部长。未经财务部长同意,不得更换各公司网银操作员。?

6、网银的日常管理?

6.1公司指定出纳员所使用计算机作为办理网银业务的专用机器,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该机器玩网络游戏、登录不良网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载网络资源存储于本机。?

6.2、网银账户仅可办理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6.3、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出纳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全盘病毒查杀。?

6.4、出纳员于每周供应商集中付款日或员工发薪日前一天将现金足额存入相关银行账户,次日及时进行划拨。?

7、违规责任及处罚?

7.1、未按本规定第一条之规定,私自将公司银行账户开通网络支付功能的,对直接经办人给予200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处理,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7.2、未按本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合理、分开保管网银密码、数字证书及短信提醒指定手机的,对财务负责人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次性100元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相关责任人双倍进行处罚,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7.3、未按本办法第三条要求办妥审批手续,私自办理网上付款业务的,对出纳员及财务主管分别处以100元罚款处理;因审核不认真、操作失误导致汇划款项错误的,视影响大小对出纳员及财务主管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相关责任人双倍进行处罚,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7.4、出纳员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第四条之相关规定,严禁使用专用计算机玩网络游戏及下载、存储不明文件,违者每次罚款20元;如因此使计算机感染网络病毒、造成网银账户安全隐患,每次罚款50元;造成账户密匙被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落实责任后,按责任程度追究赔偿责任,并酌情处以罚款。?

7.5、利用网银账户办理超出公司授权范围之外的业务,每次罚款100元;挪用、侵占等严重情形的,除全额索赔外,处以200—5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销毁、散失和泄密。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表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会计凭证、附件、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有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四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位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的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完结时为止。

第七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第五章???处罚办法

第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或处罚:

1、未经批准擅自挪用资金的;

2、未经批准利用帐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3、未经批准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4、违反本规定条款其他认为应予处罚的。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它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财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续地进行。

第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条:公司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应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并符合本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6、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7、其他条件依据《财务结算中心职位说明书》。

第三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应的会计工作岗位,配置相应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一般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根据需要可以定期进行轮换。

第五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资的奖励。



第三章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第一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三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四条: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五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章岗位职责(详见财务结算中心架构)



第五章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第一条: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条: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和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基金的增减;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应遵循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第四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六条: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符合本企业会计核算要求的会计科目。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八条: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符合财税部门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使用的会计软件及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要求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纳入会计档案管理范围。



第六章填制会计凭证



第一条:办理公司业务,按规定到财务结算中心报帐时,必须提交原始凭证。

第二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包括: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单位名称;经营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等。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等;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发票联或收据联作为报销凭

证。取得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对外开具的发票和收据必须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发生退房时,将“退房申请审批单”、原开具发票和新开具的退房发票作为原始凭

证。

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

还借款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或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第三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第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第五条:记帐凭证为通用凭证。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

1、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填制会计凭证时,应当对会计凭证连续编号;若装订时发现有漏号情况时,应在凭证封皮上注明并由主管会计签章。

3、记帐凭证应当根据业务发生时间顺序及时逐笔予以填制,不得汇总填制。

4、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5、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第六条: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第七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帐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签章。

第八条:公司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根据相关操作规范办理。

第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2、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并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3、原始凭证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须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章编制财务报表



1、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编制。

2、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3、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4、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认真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及说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5、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

6、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7、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



第八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二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四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他人)负责监交。

第五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否则不得移交。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经领导批准,在移交清册中注明。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并相符,各种财产物质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进行抽查核对。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六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支出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七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第八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九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章会计监督



第一条: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二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财务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三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有关领导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帐款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行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有关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第六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第七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章财务核算流程



第一条:项目收款员从对外出纳处领取和交回发票和收据(同时在领购簿上签字),负责每天项目收款业务,开具收据和发票要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制度》执行,收取的款项及时存入银行,每天下班前和对外出纳结算。

第二条:对外出纳负责每天和项目收款员结帐,所签收票据第二天上午9:00以前移交收入及其他会计(双方签字);对外出纳每天下午6:00前和对内出纳结帐。同时应把当天发生的对外业务所产生的票据移交财务主管(双方签字),并于次日上午10:00前向董事长、财务经理、财务主管报送前一日的资金日报表。

第三条:对内出纳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30办理费用报销业务,并及时编制有关记帐凭证并输入电脑,同时把费用凭证移交给财务主管审核;每天下午应和对外出纳结算,补足备用金。

第四条:对外出纳对当天收到的原始凭证应及时分类,办理移交登记并按岗位职责及时把凭证传递给相关会计人员。

第五条:相关业务会计接到原始凭证后,应及时编制输入记帐凭证,应当严格按照凭证的管理制度编制记帐凭证并打印整理,当天把有关凭证移交给财务主管审核。

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所有凭证审核工作;依据相关规定月末计提各项费用,结转各项成本、利润,办理结账。

第七条:财务主管每月10日前出具上月各项经营汇总表、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装订整理上月的记帐凭证。15日前出具上月监控分析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月度核算终了负责将相关会计资料归档。



























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票据的管理,化解和防范票据管理中的潜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规范票据包括:税务票据、银行业务空白票据和公司内部结算票据。

第三条:管理

1、财务结算中心是公司票据的主管部门,未经允许,任何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申报购买、对外签发和使用以及保管票据等相关业务。

2、公司业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因票据管理的疏忽或故意的票据行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公司有关处罚规定予以严厉处罚,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税务票据的管理

第一条:发票和收据的购买

1、财务结算中心指定专人按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的程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办理不动产销售专用发票和收据领购簿,在核定的份数内办理购买手续。

2、购买发票和收据时要对发票和收据进行检查,对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未印刷防伪标记等问题的发票和收据,应及时整本退还税务部门。

第二条:发票和收据的领用

1、财务结算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空白发票和收据的保管,以及其收发领用登记工作。财务结算中心应设置发票和收据领用登记簿,项目收款人员必须在领用时签字,以备核查和管理。

2、项目收款人员每次只能领用一本发票和收据,且必须缴回已使用完发票和收据存根联;发票和收据保管人员负责核实缴回存根联有否缺失、和原领用登记号码是否相符。

3、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和财务主管应随时对发票和收据领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发票和收据的保管

1、发票和收据的保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申购回的发票和收据应由专门人员放在保险柜内保存。项目收款人员每次只能限额领用。

3、使用后的发票和收据存根由申税人员负责整理和保管,按顺序号扎捆,放在安全的文件柜内保存。

第四条:发票和收据的填开、退票和废票处理

1、项目收款员负责发票和收据的填开。

2、必须由案场销售人员带领客户,并提交销售合同或认购意向书等文件资料,由项目收款员审核收取款项并开具发票或收据。

3、发票和收据填开时应做到字迹清晰、项目填写完整、计算准确无误、大小金额相符;必须按顺序号一次复写,全部联次内容必须一致;填开内容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在发票和收据每一联上加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开具新发票。

4、不得拆本使用发票和收据,作废的票据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5、因客户退房导致的退票,项目收款人员必须严格审查是否履行相关退房审批手续,并收回发票加盖“作废”字样。

第五条:其他管理政策

1、不得转借、转让、代开、虚开、拆本、单联填开所有票据。

2、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跨地区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和收据。

3、发生空白发票和收据丢失的,有关人员应于丢失当日报告财务结算中心经理。由财务结算中心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其指导下通过报刊等媒介公告声名丢失的发票和收据作废。



第三章银行票据的管理

第一条:领购和保管

公司由对外出纳负责银行空白票据的领购和保管。

第二条:使用和管理

1、银行空白票据的使用必须登记“银行空白票据领用登记簿”。

2、银行空白票据的管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需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3、非指定人员不得办理与银行票据有关的业务。

4、已填写完毕但不再使用或填写错误的银行票据,对外出纳必须妥善整理,报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同意后统一安全销毁。

5、已具有法律效力的银行票据丢失的,对外出纳必须在报告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和总经理的同时,立即通知银行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第四章内部结算票据的管理

第一条:内部票据的范围

内部票据包括:材料(物品)入库、出库单,备用金使用借据等。

第二条:管理

1、财务部责内部票据的购买,并指定专人保管。

2、内部票据的使用,必须遵守领用、缴销登记手续,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3、内部票据不得带出公司且不得在外部使用;在外部使用,公司不承认其法律效力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



























































财务管理状况分析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通过财务分析活动,建立健全预警预报体系,保障公司经济活动健康有序

的发展,并为公司提供有关决策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机构和人员



第一条:财务分析活动由财务部责,财务结算中心经理组织相关分析活动,参与人员为会计主管和其他会计人员,必要时可由公司指派其他人员参与。

第二条:参与分析人员应具备现代财务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

第三条:参与分析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将分析情况毫无保留的

向公司反映。

第四条:参与分析人员按照要求的程序开展工作,对分析内容应当保密,未经批准不

得公开。

第五条:参与分析人员依照本制度行使职权,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分析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一条:财务分析的对象和范围

1、公司季度财务经营状况;

2、公司年度财务经营状况;

3、公司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4、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5、公司认为其他需要分析的经济活动。

第二条:财务分析的依据

1、国家有关财税法规及会计准则;

2、通用财务指标、评价分析方法;

3、当期、同期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公司各项经营报表;

5、公司有关经营政策执行情况等其他资料。

第四章财务分析报告



第一条:财务分析报告包括

1、季度、年度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2、月度、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监控分析报告;

3、其他专项分析报告。

第二条:财务分析报告的要求、报送方式

1、财务分析以文字、图表的方式形成分析报告;

2、财务报告分析格式为三段式:第一部分计算分析内容;第二部分结论;第三部分建议;

3、绝密级分析报告以电子版方式报送总经理邮箱;

4、机密级分析报告以电子演示版方式在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会议上讲解,原则上不以

书面方式报送。



第五章财务分析的方法和体系



第一条财务分析的方法和体系

一、财务状况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1)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现金比率:现金比率=(现金+现金等价物)/流动负债×100%

(4)现金流量比率:

现金流量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100%

(5)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

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本期到期债务本息和×100%

(6)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7)股东权益比率:股东权益比率=股东权益总额/资产总额×100%

(8)权益乘数:权益乘数=资产总额/股东权益总额

2、企业营运能力分析

(1)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期初存货金额+期末存货金额)÷2

(2)应收帐款周转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收入净额/应收帐款平均金额

应收帐款平均金额=(期初应收帐款+期末应收帐款)÷2

(3)流动资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流动资产平均金额

流动资产平均金额=(流动资产期初金额+流动资产期末金额)÷2

(4)固定资产周转率:

固定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固定资产平均净值

固定资产平均净值=(期初固定资产净值+期末固定资产净值)÷2

(5)总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资产平均总额

资产平均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3、企业获利能力分析

(1)资产报酬率:资产报酬率=净利润/资产平均总额×100%

(2)股东权益报酬率:

股东权益报醉率=净利润/股东权益平均余额×100%

(3)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4)成本费用净利率:

成本费用净利率=净利润/成本费用总额×100%

(5)每股利润与每股现金流量:

每股利润=净利润/平均股数

每股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平均股数

(6)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总额/股本股数

(7)市盈率: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净利润

4、企业财务状况的趋势分析

比较财务比率:将企业连续几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比率进行比较,从而分析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这种方法更加直观地反映了企业各方面财务状况的变动趋势。也适用于与标杆企业的对比分析。

亚新公司××年至××年财务比率比较表

年份或标杆

项目 ××年 ××年 ××年 标杆企业

(××年)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资产报酬率 股东权益报酬率 销售利润率



二、预警预报分析

1、单变量预警分析模式表1

方法 目前状况 目标值 评价 财









析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收益率 利息保障比率 投资报酬率 流动资金周转率 应付帐款周转率 2、多变量预警分析模式

公司安全率由两个因素交集而成,即经营安全率、资金安全率。

经营安全用安全边际率表示:

安全边际率=安全边际额/现有或预计销售额。

安全边际额=现有或预计销售额-保本销售额

资金安全率=资产变现率-资产负债率

资金变现率=资产变现额/资产帐面总额

(1)、若仅从安全边际率分析,比值越高,公司经营的安全程度越高,计算数值对照下表中数值即可知道公司的经营安全程度(表2)



安全状况表表2

安全边际率值 10%以下 10%--20%以内 20%-30%以内 30%-40%以内 40%以上 公司安全状态 危险 关注 尚可 安全 很安全 (2)、若从安全边际率和资金安全率结合分析:

资金安全率

ⅡⅠ

安全边际率

ⅢⅣ



按安全边际率与资金安全率的象限分析以下四种情况:

a、当公司安全率落在第Ⅰ象限时,表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b、当公司安全率落在第Ⅱ象限时,表示公司经营情况尚好,但获取销售收入能力欠佳,应全盘研究对策,以创造应有的利润;

c、当安全率落在第Ⅲ象限时,表示公司经营情况正进入经营不善的境地,随时有破产的危机,此时管理应下决心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整改。

d、当安全率落在第Ⅳ象限时,表示公司财务状况已经露出险兆,管理者应将改善财务状况列为首要任务,提高自有资金比率,并积极采取开源节流的措施。

三、公司各月、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财务监控分析包括内容:

1、目标销售额完成情况监控分析

2、资金计划完成情况监控分析

3、推广费用支出情况监控分析

4、各部门费用支出情况监控分析

5、未售房源分布情况监控分析

四、其他专项分析



各项财务分析工作的时间要求



第一条:季度财务状况分析的时间安排在每季度财务报告终了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

状况分析的时间安排在年度会计决算终了5日内完成,每年四次。

第二条:预警预报分析的时间安排在每季度财务报告终了5日内完成和年度会计决算

终了5日内完成,每年四次预警分析。

第三条:公司各月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财务监控分析时间安排在月份终了15日内完成,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监控分析时间安排在年度会计决算终了5日内完成。

第四条:其他专项分析时间另行确定。



分析会议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第一条:总经理决定分析会议参加人员范围、时间、地点,由财务部责下发通知。

案场收款员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收款员日常工作,便于服务客户,配合案场销售工作,确保公司销售

政策的照章执行,加快销售资金的回笼,特制定工作规范。



第二章收款员岗位及人员



第一条:每个项目配备二名销售收款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优先聘

用。若公司没有合适人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务说明书》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条:项目收款员人选在项目开盘前一个月确定。经学习本规范且考察合格后

正式上岗。

第三条:由案场经理负责考勤,并执行公司有关制度。参加案场经理组织的公司安排

的学习,业务归财务结算中心会计主管直接领导。



第三章收款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项目收款员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销售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2、负责项目收入资金的收取并与出纳进行日清日结。

3、负责《项目销售日报》、《房源进度结构日报》、《销售月度报表》、《年度销售报表》、《按揭办理情况表》的编制。按要求报送有关领导。

4、负责项目销售合同印章的保管并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

5、负责公司价格政策及营销政策的监控管理。

6、负责计算编制案场销售人员佣金表,并按时上报总部。

7、负责督促销售人员组织客户按揭贷款的办理与有关银行、中介的协调。

8、负责督促销售资金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回笼。

9、负责已签销售合同的日常保管。

10、负责营销系统管理软件有关财务数据的录入。

11、负责对银联公司的结算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案场销售收款员工作规范



第一条:客户由客户代表引导到收款室办理各项交款手续。

第二条:收款员根据有关协议、合同等收取款项后,开具相应《专用收据》、《专用发

票》。

第三条:收款员应正确填写《专用收据》、《专用发票》,不许缺目漏项,经另一位收

款员验票后,交给客户手中。同时或于当天将有关信息录入电脑。

第四条:收款员将各种票据的记帐联和换开发票收据分类整理,与公司出纳做到日清

日结。

第五条:在每日结帐后,又收取的款项,应及时与出纳或会计主管联系,进行合理的

安排,落实资金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每日整理销售、收款等信息,并于次日上午十时前以邮件形式报送日报、报

表。格式见附表。

第七条:每月科了2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月报,销售员佣金计算表。

第八条:收款员依据岗位职责,行使地公司定价及相关销售政策的监控权利,对不符合公司规定者,有权拒绝办理。对不符合公司规定违规给予办理的,视情节轻重,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收款员是案场办理按揭贷款的组织者,负责日常按揭事务管理,并及时报送

《按揭办理情况报表》。

第十条:收款员负责依据合同催收房款等各项款项。对于逾期者下发催收函,并对有

关责任人执行扣罚佣金措施。

第十一条:收款员负责对销售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监控非标准条款办理有关审批,否

则不予办理。

第十二条:收款员在客户房款结清后,换开发票。

第十三条:(在条件成熟时)收款员依据当日收取款项及相应票据填制有关会计凭

证,月底与财务结算中心核对有关帐目。

第十四条:收款员参加公司交房会议,配合公司向业主交房,收齐各种款项后方可填

制盖章《交房款项清单》,通知办理交房。

第十五条:收款员应严格遵守本工作规范及公司所有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向公司申请

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处罚;对有舞弊行为且违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是指企业中所有保持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指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第二条:公司的现金应由专人保管,不得坐支;营业款应以企业的名义存入开户银行。

第三条:财务结算中心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行使货币资金管理职能。

第四条:财务结算中心出纳是货币资金管理的专职人,具体负责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对出纳员的工作给予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资金管理实行授权签字制度,按照相应事项及额度报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公司支付的款项,在下列范围内可以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差旅费、福利费、劳保费等;向不能进行转帐结算的个人、单位支付购货款和劳务报酬等;支付不足转帐起点的小额零星支出。

第七条:企业收付的超过现金使用范围的款项,原则上都应按银行结算有关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财务人员要正确选择银行转帐结算的方式。

第八条:公司各部室因业务需要大额现金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时,需提前半天通知财务结算中心,需要5000元以上时,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结算中心。

第九条:公司员工借支现金时,借款人员应填写固定格式的借款单,注明用途、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对于应急业务可由董事长电话授权出纳员办理,事后补签手续。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责员工欠款的管理。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公司一周内报销归还借款,市内业务借款要在办理业务后两日内及时报销归还借款。

第十一条:公司人员报销时,应将报销单据平整粘贴于统一的附件粘贴单上,并注明金额、附件张数、用途,并按公司有关审批程序最后到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第十二条:从外单位取得的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发票上加盖填制单位印章,发票上客户名称与使用者相符,填写的经济业务与发票使用范围相同。除车票等国家规定的额定票据外,其他发票应是套写的报销联,发票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相符、无涂改现象。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收取员工现金,应开具收据,交款人留作交款证明。出纳人员应控制库存现金的限额,对超出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四条:公司一般不得对外借用现金,特殊情况需董事长批准。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套取现金。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需要财务结算中心其他人员临时代办收、付款业务时,须征得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同意。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转交给各岗位会计人员进行逐笔序时在网络上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全面及时连续地反映资金收付业务,及时掌握现金及银行帐户余额。

第十七条:对外出纳应于每日现金收付业务结束后,核对现金库存余额与账面余额,做到帐实相符,编制现金日报表,严禁白条充抵库存现金,更不得人为挪用现金。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财务人员月末进行现金库存清查工作,如有盈亏情况及时请示领导,根据国家财经制度和领导处理决定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外出纳应与每个工作日结账,将当日银行收支情况,填写银行存款日报表。收入及其他业务会计应及时与银行对帐,月末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未达帐项存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及流程



房地产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管好﹑用好资金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为管好﹑用好资金必须制定合理的资金计划。现制定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如下:

第一条: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1、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季度资金计划﹑月份资金计划。

2、资金计划的参与部门及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3、资金计划的申报时间:年度计划为12月25日前;季度计划为12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月份计划为前月的25日。

4、资金计划的依据为合同及实际工程进度的执行情况。

5、资金计划中没有落实款项的在次月继续申报。

6、资金计划中工程款每月10日、25日拨付,遇节假日顺延。其他资金办理完有关手续符合支付条件即可支付。

7、资金计划申报是否准确、及时,作为有关负责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8、资金计划申报表由公司制定统一格式,完整填报,不须缺目漏项。

9、资金计划额度的确定,按项目回款的40%的额度内控制。在超额度情况下若必须支付的款项,可由主要责任人申请,报请董事长批准超额度付款,但所超额度应在以后月份扣回。

10、资金计划中销售部门应填报资金回笼计划。

11、金计划的汇总与编制由财务部责。望各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间将资金计划报给财务结算中心。

12、资金计划经财务结算中心整理后,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第二条:资金计划工作流程

1、本资金计划管理制度一经批准,发布即可执行,所需填报表格可从网上下载也可到文印室索取。

2、各部门资金计划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认可方可上报。

3、财务结算中心在支付资金时监控资金计划的执行,并逐笔注销。

4、财务结算中心应将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随下月资金计划同时上报有关领导。

5、流程图。













成本部资金计划





工程管理中心资金计划



客户服务部资金计划 认



行政人事中心资金计划 确认 总 汇总编制



财务结算中心资金计划



(月﹑季﹑年)

3、﹑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归财务结算中心。

年季月资金计划申报表



申报部门:单位:万元

序号 收款单位 实施项目 申请计划额度 审批计划额度 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申报人:年月日







费用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各有关费用的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费用管理办法。

1、费用支出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管理:

1.1、工作需要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在合理前提下争取费用最低。

1.2、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是部门费用的决策者和责任人。

1.3、费用发生情况公开、透明,财务结算中心按月将各部门汇总数据,发送到部门经理邮箱,提供查询。

1.4、财务结算中心依据公司制度和流程的相关授权以及公司的全面预算为依据,来支付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2、差旅费:

2.1出差的范围包括:公务考察、商务会议、学习培训;

以下范围不包括在内:探亲、公司组织的旅游、公司驻外机构的驻外人员

2.2出差的费用:

出差费用专指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出差时的业务招待活动费按照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执行,出差前做好活动计划并按规定申请招待费用,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授权或确认。

2.3出差的申请:

各部门主管领导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出差人次,并在差旅费预算内安排部门人员出差。当事人应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按相关流程审批,在出差前将“出差申请单”交至公司人事专员,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须在出差第一天将情况通知人事专员,回来后补办相关手续。

2.4、出差借款申请:

2.4.1出差申领备用金,须有公司“出差申请单”的批复同意,凭借有各主管级领导签字确认的“借款申请单”向财务部门借款;

2.4.2出差借款原则上不超过当事人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由当事人在“出差申请单”上特别注明;

2.4.3出差借款的前提是当事人在出差之前在公司已经没有借款或者已有借款但尚未达到可借款的最高限额;

2.4.4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后及时归还差旅费借款,经常连续出差的人员可以将差旅费借款转为“备用金”(备用金金额不得超过借款最高限额)。个人备用金必须每年结清一次。

2.5、出差天数计算:

2.5.1出差天数为出差人员离郑之日起计算至返郑的实际天数,出差天数是计算补贴总额的主要依据;

2.5.2住宿天数为出差人员离郑开始计算至返郑的实际天数减去一天。

2.6、出差交通工具:

2.6.1普通员工及部门经理出差可乘坐汽车、火车硬座(卧)、轮船三等舱,如需乘坐软卧和飞机应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2.6.2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交通工具可以选择飞机、软卧;

出差抵达地或机场、车站、码头等住宿地或工作地的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

带车出差人员按路程公里实报实销燃油费和过路费、停车费,其他交通费用不再报销;

2.7、差旅费用的报销:

2.7.1为了保证财务资料的准确及时,出差回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销;

2.7.2未经总经理批准费用超出额度部分自行承担;

2.7.3差旅费用的报销必须由当事人部门经理、行政人事中心经理审核签字,交财务中心专人核实后,再由财务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2.7.4出差期间,除患病或特殊事故外,不得任意逗留,因私事逗留未请假者,按缺勤计,且不报销其逗留时间段的所有费用及回程车费。如经请假批准的延期,报销时需附情况说明并有相关批准领导签字。

2.7.5对于几个人合开一张住宿发票的,应于发票后写明。

差旅住宿标准及补助(不含负责食宿的培训和会议及旅行社组织的活动):

标准



职别 县级市 地市级城市 省会城市 直辖市 住宿费 餐补 住宿费 餐补 住宿费 餐补 住宿费 餐补 总经理 300.00 38.00 360.00 50.00 480.00 60.00 600.00 80.00 副总经理(总工、总监) 250.00 38.00 300.00 50.00 400.00 60.00 500.00 80.00 部门经理(副经理) 180.00 30.00 210.00 40.00 280.00 50.00 350.00 60.00 部门主管 150.00 20.00 180.00 30.00 240.00 40.00 300.00 50.00 其他职员 100.00 20.00 120.00 30.00 160.00 40.00 200.00 50.00 2.7.6两人以上同行出差,同性应同住,可与职级最高者享受同一标准;对于自行安排住宿,不报销住宿费者,每晚按100元计发补贴;由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不计发补贴;参加会议有会务安排的,凭发票实报实销。

3、市内交通费:

因公务公司配备的各部门专车,原则上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用;

部门交通费用按公司预算指标执行。

4、通讯费(本费用指移动通讯费用,固话费用见行政管控费用)

4.1部门岗位人员的通讯费根据各部门业务量的不同,给予一定的额度范围:

董事长:1000元/月

总经理:800元/月

副总经理:600元/月

部门经理:300元/月

部门主管:180元/月

员工:60-120元/月

4.2通讯费用每月报销一次,低于标准按实际发生额报销,通讯费用标准额度当月有效,不能积累,报销凭证是电信部门的话费单,其它定额凭证不予报销;

4.3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同意需配无线网络的由公司统一配备,费用实报实销。

5、书报资料费

书报资料费归行政人事中心管理,公司下一年全年的报纸、杂志订阅应在每一年的第四季度做出预算,列入年度计划执行。

各部门由于工作需要购置专业书籍,需经部门经理同意,购回后由图书管理员验收并办理好登记、借阅手续,审批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员工培训费用

6.1员工培训费用归行政人事中心计划并管理。

6.2对于集体参与的培训,由行政人事中心制定出培训计划、用款额度,报董事长审批后凭票实报实销。

6.3对职员脱产学习或培训,规定如下:

外出培训必须签署培训协议,费用标准按培训协议;

往返路费实报实销,限乘坐硬卧。

住宿标准(执行差旅费标准):

培训机构指定住宿地点的,凭发票实报实销,实行费用总额控制。

7、行政后勤费用

7.1购固定书籍、物料、办公机具、办公环境等归行政人事中心管理。

7.2对于日常消耗性的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中心的工作人员每个季度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问价,选用质优价廉的为阶段性供应商,每季度竞选1次,循环往复,所购用品在物料管理员签收后依序审批据实报销。

8、业务招待费:

遵照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9、车辆管理费

遵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2、正常的固定资产处置由行政人事中心、财务结算中心会同技术部门共同书面鉴证后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非正常报废,由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后报经董事长审批。

3、处置的固定资产,行政人事中心在把其从固定资产台账清除的同时,填报“固定资产减损单”并连同相关资料送交财务结算中心办理销帐手续。

附件1――固定资产标牌

附件2――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

申请日期:

设备编号: 使用年限 设备型号及名称: 已使用年限 标准规格: 原值 制造厂家 估计残值 设备状况和报废原因 估计清理费用 鉴定意见 处理意见 鉴定负责人 设备主管部门 财务结算中心 主管领导 董事长







附表3――设备内部移送单

申请日期:年月日

移送日期:年月日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移动原因 备注 财务结算中心 移入部门 原使用部门 设备主管部门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声誉,充分发挥公司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包括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

第三条:公司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创造价值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1、无形资产的计价:公司购入和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各项无形资产按其实际成本计价,公司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原则上按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价,公司接受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双方协议确定的价格或经评估确认的价格计价。

2、无形资产的核算

(1)真实、准确地反映和监督无形资产价值的转移和成本的发生,保证公司资产计量的正确性;

(2)及时地反映和监督无形资产价值的转移和成本的变化,正确地核算公司的经营损益;

(3)真实、准确地反映和监督无形资产的转让出售及获得的收入,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公司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的净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递延资产一般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计价。



第二章工作目标、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第一条: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公司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达到:

1、保护公司的根本权益,防止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流失和被盗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完整。

2、通过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有序管理,强调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与其它资源的搭配、组合,促使公司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价值和量的转化,达到产生其应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我公司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由财务结算中心归口管理。

财务结算中心在公司的领导下,代表公司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实施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三条: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评估是开展技术转让,对外合作和技术入股,公司科技产业技术投入价值的基本依据和必须履行的程序。财务结算中心代表公司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工作。

第四条:财务结算中心按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使用情况,负责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进行处置、入帐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

1、根据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特点(形态的不确定性和价值的不完整性)制定、修改和完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各类资料的分类汇集、归档和建帐;

3、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进行调查、汇总和分析;

4、协调公司各有关管理部门对公司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进行监控管理;

5、参与公司的用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进行投资的决策。



第三章?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使用申报程序



第一条:拟使用公司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单位或个人先向财务结算中心提交使用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拟使用的名称、期限等。

第二条:财务结算中心在收到使用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后,对申请进行查证,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提交公司办公会决定。

第三条:通过审批的单位或个人持审批后的申请书到财务结算中心签订使用协议,双方就使用的名称、地点、期限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未通过审批的则发还申请资料。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所属资产的管理,使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公司严格控制费用开支不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分为管理用低值易耗品与生产用低值易耗品两类管理体制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结算中心为核算监督部门。

2、验收后,保管人员填写一式三份“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台账”(见附件2),一份交供货商或具体采购人作为入库验收单据,一份留存,一份交财务结算中心。

3、“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台账”的内容应包括:序号、购买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使用部门、责任人、移交记录等。

4、供货商或具体采购人持发票和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台账到财务结算中心办理费用报销或款项支付。

第三章领用和管理

第一条:领用

1、低值易耗品领用发放的原则是:满足工作需要,力求节约。

2、办公耗材、纸质水杯等一次性用品,采取分月(或季度)限额领取制度。

3、领用人必须在“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台账”上登记后,方可领用。

4、可重复使用物品,领用时粘贴“亚新在用低耗品标签”(见附件6),并明确告知领用人其管理责任。

5、保管人员登记“低值易耗品领用汇总备查登记簿”。

6、限额领用物品的超限领用、金额较大的可重复使用物品领用必须填写“低耗品领用申请单”(见附件3)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二条:盘点统计

1、低值易耗品的盘点,需遵循公司《财务盘点制度》。

2、保管人员每月在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配合下盘点一次,并根据盘点结果填写一式两份“亚新低耗品xx月盘点表”(见附件4);一份留底,另一份交财务结算中心作当月核算依据。

3、行政人事中心每年12月25号前在全公司组织一次低耗品清查核对,并根据清查核对结果填写一式三份“亚新xx年度低耗品使用情况核查表”(见附件5);一份留底,一份作为对核查发现问题或情况处理的依据,一份交财务结算中心作当月核算依据。

4、对核查中发现的物品损坏、丢失,在查明原因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后根据具体情节和新旧程度、原值,会同财务结算中心提出处理意见要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有修复价值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修复,继续使用确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由组织鉴定填写报废单报办理报废、销帐手续。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书面说明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结算中心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电话;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涉及标的转让(所有权、使用权或占有权转让)的合同,应以公司或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公司为付款方时,应将付款时间与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相结合,若对方履行义务时间较长,应尽量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

(7)违约责任:包括构成违约的条件、不构成违约的除外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应选择诉讼方式;公司与对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城市的,应尽可能选择公司所在地为诉讼管辖地。

(9)根据合同性质与客观需要,合同内容还可以有保修、保密、验收、风险、权利归属等条款:

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在公司为付款方时,应有保修条款。

(10)涉及知识产权(包括商业机密)的合同,应有保密条款和权利归属条款。

(11)涉及标的转让(所有权、使用权或占有权转让)或成果移交的合同,应有验收条款和风险承担或转移条款。

(12)合同内容应具体、确定,能明确界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客观情况在签约时确实无法明确规定的,应规定能明确权利、义务的依据。

2、要约与承诺

对要约与承诺,除了注意属于合同内容的成分外,还应注意如下内容:承诺期限、承诺方式、要约可否撤消以及受要约人可否变更要约内容等。

在需要撤回、撤消要约或者撤回承诺的,应当及时进行。

在公司为要约人时: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若公司能全部接受承诺内容且尽早按承诺内容订立合同对公司有利,则应即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的,若公司不想接受该承诺,应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该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变更的,应将反对、接受或变更承诺的意思表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及时签订合同书。

3、合同的草拟

合同由经办人负责草拟,有合同标准文本的,应采用标准文本。

采用合同标准文本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标准条款进行修改,也可增加补充条款。

政府有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可采用规定的格式合同文本;公司尚未制定或不宜采用合同标准文本的应参照以往的合同或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或合同示范文本另行拟订合同。

4、合同的报批

经办人员按照合同审批表的要求,将草拟好的合同分别报部门经理、法律事务员等部门审核,各审批部门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合同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办人员根据审核意见整理出最终的合同文本。

不同性质、类别和内容的合同,审批程序可以有差异,但所有合同均需有法律事务员审核,所有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均需有财务结算中心审核。

本办法规定的合同审核原则的例外可作为本条报批审核程序的例外,但任何合同均应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始能报签。

5、合同的签署

合同由经办人员负责办理报签手续,须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后加盖公司公章。

合同内容在一页以上的,应在每页加盖骑缝章,并由经办人员及审批人员在每一页签字。

6、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或者需要登记备案的,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7、营改增后合同审核要点

7.1、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增值税?

7.2、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营改增以后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税的含税价格是指“销项税额”而非“应纳税额”,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带来纠纷。

7.3、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在营改增后,主要的矛盾是承包方可能存在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等方式的不同。如果仅是在合同中约定“合规发票”则有可能不能最大程度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有效抵扣。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类型和适用税率。比如在建筑承包合同中可以约定对方需要提供“税率为11%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7.4、明确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如先款还是先票的问题都需要合同中有明确的界定。

7.5、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比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的付款方式条款,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假发票等情况发生。

7.6、在合同条款中应特别加入虚开条款;所谓“三流一致”,指钱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

7.7、合同应约定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增值税发票有在180天内认证的要求,合同中应当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可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

1、合同订立之后,经办部门与经办人员负责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财务部责对合同的收、付款内容进行监督;法律事务员等其他部门应对合同的履行给予必要的协助。

2、经办人员应密切关注合同的履行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行使我方的权利,全面履行我方的义务,特别是对应收、应付款须及时报批结算,不得擅自延期履行。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或者应当对方先履行的,在对方履行之前应拒绝其履行要求;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公司应当先履行债务的,若有证据或迹象表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办人员应当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并知会法律事务员,以决定是否需要中止履行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公司,致使债务履行发生困难。

3、合同的变更(包括补充)

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或者对方提出变更要求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示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变更的,经办人员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起草变更后的条款,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变更合同。

凡工程类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因需要而调增或调减时,应先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且经审批后才可执行,不应只以工地签证为变更依据。

合同或者公司其他制度对合同变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4、合同的转让

合同订立后,对方当事人提出把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或者我方需要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由经办人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报批,不得擅自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对来往函件或者单据进行签字时,应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报批;确需当场或者立即签字的,可由经办部门经理书面授权的人员直接签字。

合同或者公司其他制度对签字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违约事项与争议报告:

在合同当事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或者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时经办人员须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并知会法律事务员,由法律事务员请示主管领导决定依法采取何种措施,也可由经办部门直接向主管领导请示决定。

第五条:合同的保管

1、合同保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及时归档原则:

(2)完整保存原件原则:

(3)便于查找原则。

2、合同保管的范围:

(1)合同(包括附件)

(2)合同审批表

(3_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所有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以下统称“合同”)应妥善完整保存。

3、合同保管部门

(1)行政人事中心对以本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原件进行保管;

(2)行政人事中心统一负责公司业务部门以本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的编号和原件的备份工作,因履行合同进行的款项结算而发生的单据由财务部责保管。

(3)各部门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当一式三份(含一式三份)以上,各部门保留一份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存档,行政人事中心备份一份合同原件,其他由合同其他当事人和政府部门持有(具体份数根据合同当事人和需要报批部门数目确定,但财务结算中心和行政人事中心应当各保留一份原件入档)。

(4)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可有期限的保存有关合同复印件。

4、合同的归档

档案管理员对本公司业务部门报送的和行政人事中心拟归档保存的合同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在进行形式审查后加盖本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保证存档的合同内容完整,具体审查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当事人须签字盖章;

(2)合同规定的附件应齐全;

(3)属于合同保管范围的其他材料。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归档合同按照《合同归档登记表》的要求作好登记和归档工作。

5、经办人员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材料,除款项结算与收、付款等原因而必须提交合同其他当事人或者公司其他部门的材料外,所有材料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作为合同附件交付档案管理员及时归档,业务部门可留复印件留档,并在发生纠纷需要法律事务员协助解决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提交法律事务员或代理律师。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材料必须提交给其他当事人且公司没有备份的,经办人员应保留影印件并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6、各部门应按要求对合同进行合理分类和编号。

7、合同的使用登记

合同在归档之后,凡调阅、复印的,应在档案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绝密级合同的调阅,须经行政人事中心与调阅者所在的部门经理签字批准。

归还被调阅的合同时,档案管理员应当场检查合同是否有损坏、涂改或缺失,并予登记,由调阅者签字确认;如合同有被损坏、涂改、缺失的情况,档案管理员应及时登记并向行政人事中心做出书面汇报。

8、合同的保管形式

合同档案保存形式为文本原件,

为研究和借鉴需要,实现资源共享,对绝密级以外的合同应在保存文本原件的同时,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放,各职员根据所授权限访问。

9、合同文本原件保管期限一般最短为合同终止履行后三年,但下列情形除外:

(1)房地产项目基本合同与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合同应永久保存;

(2)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其他不动产有关的重大合同,保管期限最短为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两年;

(3)其他合同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保管期限最短为履行期满后五年;

(4)与诉讼或仲裁案件有关的合同,应在诉讼或仲裁处理完毕(包括执行)后随案卷一起保存。

10、合同的保密

各部门应根据合同的重要性,将不同性质和内容的合同划分适当的密级。

合同密级一般分为绝密、机密和保密三级。绝密级合同仅限公司高层领导和为正常经营管理而必须知悉合同内容的人员知悉;机密合同仅限公司中层领导以上人员和为正常经营管理而必须知悉合同内容的人员知悉;其他合同为保密级,除为正常开展业务所需外,不得对外传播。

凡含有公司商业机密的合同应划为机密级或绝密级;房地产项目基本合同与土地、工程、采购等方面的标书应划为绝密级。

在另有规定之前,合同的保密期限参照合同的保管期限执行。

合同经办人员、档案管理员对合同的保密负责;所有有条件知悉合同内容的人员都应按密级要求对合同内容予以保密。

经办部门须在报送行政人事中心的合同上加扉页注明合同的密级。

11、合同的销毁

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合同的销毁报批手续。

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按不同程序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1)合同由档案管理员列示清单,报行政人事中心及合同经办部门领导签字批准销毁;

(2)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由法律事务员、经办部门、财务结算中心、行政人事中心会签同意后始得销毁。

档案管理员负责落实合同销毁工作,保证未解密合同不在销毁过程中泄密。



第六条:合同的分类与编号

1、公司存档的所有书面合同均应由行政人事中心档案管理员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和编号。

2、合同分类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主要业务为原则,兼顾合同保管的方便;

(2)合同原则上实行三级分类;

(3)因主合同的变更、解除而订立的补充协议,按主合同分类编号。

3、公司合同分类如下(括号内为简称)

(1)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补偿类

包括:直接通过与政府部门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先通过与被搬迁企业改造协议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再与政府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工程合同类

a、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工程勘察设计);

b、工程监理合同(工程监理);

c、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

d、工程装修合同(工程装修);

e、工程配套施工合同(工程配套);

f、工程环境合同:包括景观、道路、土方、垃圾清运、临时用房、通风照明、绿化等(工程环境);

g、零星工程合同(工程零星);

h、工程招投标类合同(工程招投标)。

(3)、广告类合同

(4)、销售类合同

(5)、采购类合同

(6)、合作类合同

(7)、人事培训类合同(人事劳动或培训)

4、合同编号由合同订立时间年++项目开发序号+合同分类+合同编号四部分组成:

(1)合同订立时间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系合同订立年份的全称,如在2017年订立的合同为2017;

(2)序号是根据项目开发的顺序,例如:飞扬国际广场01、飞扬国际大厦02;

(3)合同分类参照第三条签订合同内容所属类别;

(4)序号是根据合同归档时间对同类合同的排序,表现形式为“第X号;对当年公司签订的同类合同(最小类),连续排序;同一合同有多份的,只有一个相同的序号;





















公司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付款,明确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提高公司对外付款的效率,提升公司对外形象,将公司所有对外付款纳入受控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本公司对外所有需要支付的款项。

重要支付款项:(1)土地付款;(2)工程项目付款;

一般支付款项:(1)广告付款;(2)营销策划付款;(3)设计付款;(4)监理付款;(5)广告制作付款;(6)销售代理付款;(7)管理咨询付款;(8)审计咨询付款;(9)其他付款等。

第三条:相关人员责任

1、应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2、有审查支付款的合理性,维护公司利益的责任;

3、有缩短付款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公司对外形象的责任。

第四条:对外付款审批程序

1、工程进度款:

(1)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监理进行节点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

(2)项目部经办人依据《工程验收单》及合同填写《付款情况表》,经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审批,一天内报成本控制主管审核;

(3)成本控制主管依据合同对《付款情况表》及附件《工程验收单》进行审核后签证,通知施工方提供发票;成本控制主管对发现的问题,可要求有关人员进行说明,不符合付款条件的,不予办理。

(4)成本控制主管应在两天内将完成审核的《付款情况表》、《工程验收单》随发票报成本部经理复核。成本控制主管一天内将上述资料复核后报财务结算中心财务主管。

(5)财务结算中心财务主管对发现的问题,可要求有关人员进行说明,不符合付款条件的,不予办理。财务主管一天内将上述资料复核合格后报财务结算中心经理。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当天审核无误后报副总经理审批;

(6)副总经理一天内完成审批,通知财务结算中心付款。













工程进度款审批流程图:







































2、工程结算款:

(1)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组织验收并填写《峻工验收单》;

(2)项目部经办人依据《峻工验收单》及合同填写《付款情况表》,经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审批,报成本部审核;

(3)成本控制主管将审核无误的《付款情况表》、变更、签证登记表及附件《峻工验收单》、《工程结算单》报财务结算中心复核;

(4)财务结算中心严格依据项目施工合同、结合有关《付款情况表》、变更、签证登记表及《峻工验收单》、《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根据公司审计制度需外部审计的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各部门依据审计意见办理工程结算款;

(5)财务结算中心复核无误后报副总经理审批;

(6)副总经理完成审批后,通知财务付款;

(7)在副总经理权限以外或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批,通知财务付款。

工程结算款审批流程图:







































3、土地款支付程序

(1)土地协议交财务结算中心备案;

(2)项目发展部有关人员办理付款,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主管审核;审核后报财务经理、主管副总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款支付手续;

(3)超出主管副总权限的须经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款支付;

(4)项目发展部有关人员取回发票或收据,按上述付款流程审批后,交财务结算中心办理销帐手续。











土地款支付流程图:







































4、其他对外付款通用审批程序

(1)相关部门经办人持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或货物验收单)经部门经理审批。

(2)已审批的发票及相关资料根据公司规定报成本控制主管或报财务结算中心审核,对成本控制审核的财务结算中心要进行复核。

(3)财务结算中心将复核无误的发票及相关资料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经办人将完成以上审批程序的发票及相关资料送交财务办理支付款。

(5)合同中约定的分期支付合同款的,每期办理支付程序同上(1)-(4)项,但同时应准备合同复印件一份。

(6)没有取得发票的合同款支付时,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审批程序同(1)-(4)项,办理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取得发票,按(1)-(4)项程序办理销帐。





其他对外付款支付流程图:







































具体审批权限见《亚新公司付款类或非付款类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及流程表》。























项目价格制定及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项目价格的确定及项目价格的执行,体现了企业对市场形势的判断,对产品、定位关于价值的理解。为保证公司定价战略的实现,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条件下的目标利润,特制定本《公司项目价格制定及监控管理制度》。



第二章价格制定及实施和监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第一条:公司根据项目定位,确定《项目定价战略》,主管营销的副总是《项目定价

战略》的组织者,《项目定价战略》下发给财务结算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予以落实。

第二条:主管营销的副总依据《项目定价战略》组织客户服务中心制定《项目定价方

案》。

第三条:财务部责审核《项目定价方案》是否能够确保公司项目目标利润的实现,并参与讨论定价。在两部门协调一致确定《项目定价方案》后报公司评审会议审议。

第四条:主管营销的副总负责按照《公司项目定价战略》及项目进程和其他情况组织

相关的评审会议,对形成的《项目定价方案》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董事长批准后,客户服务中心对《项目定价方案》予以实施,财务结算中心对《项目定价方案》实施过程予以监控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价格建议。





第三章《项目定价战略》

第一条: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确定项目产品定位,责成有关人员拟定《项目定价战略》。

第二条:《项目定价战略》的内容:

1、依据项目总体经营计划,确定项目总开发周期、销售周期、总建筑面积、销售面

积、项目总销售目标均价。

2、确定项目开发期数及每期的开发周期、开工面积。

3、各期的导入时间和进度节点。

4、每期的销售周期、销售目标均价。

5、对有关责任人的奖罚措施。

6、公司认为必要增加的内容。

第三条:《项目定价战略》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可根据市场形势及项目变化情况进行

相应调整。



第四章《项目定价方案》

第一条:由客户服务中心依据《项目定价战略》制定《项目定价方案》,于项目开工

前完成,报有关部门、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条:项目开盘十日前应完成《开盘定价方案》并审批完毕,以备执行。

第三条:《项目定价方案》的内容:

1、项目开盘时间。

2、本期销控计划。

3、本期不同阶段的销售均价趋势。

4、销售均价提升计划的时间结点或销售面积的控制结点。



第五章价格的执行与监控

第一条:《项目价格审批表》一式六份,报送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营销副总、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案场经理、项目收款员各1份,按审批确立的执行时间开始执行。

第二条:客户服务代表在实际执行公司定价时,优惠幅度按照案场经理、客户服务中

心经理、主管营销副总、总经理、董事长不同权限进行相关审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签约手续。

第三条:不许客户服务代表及所有相关人员擅自提高售价,若需提高售价应事前审批。

第四条:财务结算中心对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管理,依据公司定价及相应审批手续办理业务,否则不予受理。

第五条:财务结算中心对《项目定价战略》、《项目定价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并随时提出关于价格的建议。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税务工作,保证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保证遵循税法,特制定本制度。

自本公司成立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财务结算中心应执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当公司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财务结算中心应及时到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财务结算中心应按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财务结算中心按照政府税务部门的规定申领发票。

财务结算中心须按国家财税部门的规定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财务结算中心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财税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及资料。

财务结算中心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资料,并依法履行代扣代收、代收代缴税款义务。

财务结算中心应不断学习,了解最新的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当有减、免企业税的政策规定时,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

财务结算中心因计算失误多交税款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财务结算中心有权利和义务保证税收法律、法规在本公司的正确执行。

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不应有的损失时,将按公司工作责任制及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

本制度由财务部责解释、修改。

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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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

资金运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筹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是指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投资者投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资金并到期偿还资金的方式筹资,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四条:筹资的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

统一筹措、分级使用原则

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

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第五条:资金的筹措、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统一负责。



权益资本筹资



第一条:权益资本筹资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取得。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筹资方式。

发行股票筹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的方式。

第二条:吸收直接投资筹资程序

吸收直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分担等。

财务部责监督所筹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和实物资产的评估工作,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

财务结算中心在收到投资款后应及时建立股东名册。

行政人事中心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修改手续。

第三条:吸收投资时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四条: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五条: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第六条:发行股票筹资程序

发行股票筹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拟发行新股申请报告。

董事会向有关授权部门申请。

4、申请被批准后,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定向募集时向新股认购人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

5、招认股份,缴纳股款。

6、改组董事会、监事会,办理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7、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建立股东名册,其内容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所持股份、股票编号及股东取得股票的日期等。



债务资本的筹资



第一条:债务资本的筹资工作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统一负责。经财务结算中心批准,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短期借款。

第二条:公司短期借款筹资程序

根据财务预算和预测,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应先确定公司短期内所需资金,编制筹资计划表。

按照筹资规模大小,由董事长审批筹资计划。

财务部责签订借款合同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和本金的偿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借款合同须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第三条:在短期借款到帐并取得凭证后,财务结算中心应按照借款类别在短期筹资登记簿中登记。

第四条:公司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如有变动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及时计提和支付借款利息。

第六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建立资金台帐,以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归还情况。

第七条:公司长期债务资本筹资包括长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

第八条:公司长期借款必须编制长期借款计划使用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用款计划、还款期限和还款计划等。

第九条:长期借款计划应由公司董事长依其职权范围进行审批。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责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偿还方式、资金来源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一条: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项目开发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开发间接费。

项目完工后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构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应计利息,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计入构建资产的价值;交付使用后产生的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二条:公司发行债券筹资程序

公司发行债券筹资应先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等。

制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票面金额、债权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总额以及债券的承销机构等。

同债券承销机构签订债券承销协议或包销合同。

第十三条:公司发行的债券应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及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签章。

第十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可以采用溢价、平价和折价三种方式,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保证债券的溢价和折价采用直线法合理分摊。

第十五条:公司对发行的债券应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予以登记。

发行记名债券的,公司债券存根簿应记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取得债券的日期,以及债券编号、债权总额、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还款方式和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债券的,应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登记债券的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偿还方式、发行日期和债券的编号等。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在取得债券发行收入的当日,应立即将款项存入银行。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债券持有人明细帐,并组织定期核对。

第十八条:公司按照债券契约的规定及时支付债券利息。

第十九条:公司债券的偿还和购回,在董事会的授权下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未发行的债券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其他长期负债筹资方式包括补充贸易引进设备价款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的租赁费等形成的长期应付款。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统一办理长期应付款。



第四章公司筹资风险管理



第一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并由财务结算中心对公司的筹资风险进行评价。公司筹资风险的评价准则如下: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决定筹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

筹资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偿还能力,全面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对筹集来的资金、资产、技术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

筹资的期限要适当。

负债率和还债率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筹资要考虑税收筹划及社会条件的制约。

第二条:公司筹资效益的决定性因素是筹资成本,这对于评价公司筹资方式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公司财务结算中心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的筹资组合评价公司资金成本,以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

第三条:筹资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评价。

第四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应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偿还期还款的资金来源。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本公司的财产安全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外担保范围的确定

1、本公司控股、参股的子公司;

2、本公司不可为控股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二条:提供担保的批准权限

1、超过本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25%的对外担保,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出预案,报公司股东会批准;

2、低于本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25%的对外担保,由公司董事会批准,但应在下次股东会上报告担保情况;

3、公司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在一年内(含一年)的担保,但应在下次董事会上报告;

4、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不能对外提供担保;

5、公司董事、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实施担保程序

1、由需要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单位提出申请。

2、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对有关担保申请进行审核,检查其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公司是否有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的必要、对参股子公司是否属按比例担保。

3、对符合担保条件的申请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与银行及被担保单位签定担保协议。一般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措施并经批准。

第四条: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的企业必须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表;

2、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告;

3、反担保协议;

4、根据本公司的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长期贷款项目的批准报告、大额流动资金贷款的银行审核报告等。

第五条:担保的日常监管

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是提供担保管理的责任部门,内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负责接收和审查上述第四条所列资料,填写提供担保申请表,一并报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审核和董事长批准。

2、负责检查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的偿还情况。如已偿还,应即时注销该笔担保;如未偿还,应密切关注并了解情况,以书面报告报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并进而报告公司董事长。

3、负责担保合同及有关资料的管理。

4、被担保人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年度终了还应报送年度审计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第六条:担保的监督

1、当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或预见被担保人可能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本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有义务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在知悉后及时与董事会联系。

2、本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应当会同法律顾问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将追偿情况及时与董事会联系。

第七条:董事会授权公司高管人员有权按照上述规定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程序进行监督。对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并对公司造成损害的,有权提请董事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外部规范与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

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从银行贷款进行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和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目的

充分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投资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二章对外投资



第一条:按投资期限的不同,对外投资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国债、基金等。

长期投资

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投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分离。

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与负责有价证券保管、盘点工作的人员分离。

第三条: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应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证券资金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和董事长按短期投资规模和投资重要性,分别依照各自的职权审批该项投资计划。

第四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及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第五条: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

第六条: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七条: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由财务部责组织实施,应在每月终了时进行月终盘点。

第八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应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帐加以反应,每月还应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第九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帐。

第十条:应由财务结算中心经理、董事长按其职权批准处置公司短期投资。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长期投资按投资项目的性质分为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投资。

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2、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需要,在原批准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第十二条:对外长期投资程序

财务结算中心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考察。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

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总经理。

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制定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

监控项目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对外投资权限

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均由公司批准,各子公司、分公司无对外投资权,但享有建议权。

公司应在受理对外长期投资项目立项后一个月内做出投资决策。

第十四条:经批准后的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五条:对外长期投资兴办合营企业时对合营合作方的要求。

要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能够提供合法的资信证明。

根据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对外长期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意向书。

第十七条:投资意向书报公司批准后,应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八条:财务结算中心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批准后,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

第十九条:对外长期投资协议签定后,公司协同办理出资、工商和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二十条: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按照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

由于投资项目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

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

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的。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提出书面投资转让分析报告,报公司批准。

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资产评估等项工作,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三章对内投资



第一条:公司对内投资的程序

编制投资项目可行研究报告

编制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按规定的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第二条:对内投资的权限。对内投资采取限额审批制,超过限额标准的由董事会批准。

第三条:对内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意向书。

第四条:投资意向书报公司批准后,应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管理机构



第一条: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为负责投资管理的机构。

第二条:对于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应由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来完成。

第三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项目的协议、合同及章程的法律内容进行审核。

第四条:公司分支机构的对外投资活动必须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通过内部审计监督公司使审计工作制度化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附属财务结算中心,设专职审计人员;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第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第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第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第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第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4.?董事长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条内部审计范围:?第内部审计依据:?1、公司规章制度;2、?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3、?其他有关标准。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3、专项审计。包括:?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对负责人在职进行审计。(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第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1、报送(送达)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3、资产管理情况;?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9、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11、向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4.检查被计单位的凭证簿报表资产;?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报告;?.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内部审计工作程序:?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4.提出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批准,组织复议。?7.进行后续审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2.审计处理决定由批准下达;?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第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5.董事长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9.其他应保存的。?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向提出各类奖励建议。?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提出各类处罚建议:?.项目的总投资预算失控,有预算外项目且超标准建设严重,财务无及时警告的;

3.项目工程设备类成本投资与实际进度不成比例的;

4.项目费用类支出明显不合理的;

5.未按照集团预算管理进行款项支付的;

6.周/月销售统计报表金额与账面金额不符、不真实的;

7.日常的账务核算和处理有问题的。

第三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泄露公司秘密的。?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思想,实现对公司的合理贡献需强化事前控制,建立约束机制,规范和指导各种经济行为,使各项预算指标先进﹑合理。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公司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做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公司的全面预算。

预算编制的控制流程。

控制目标:

A: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员工合理回报。

B:预算指标先进、合理。

C:正面激励、奖优罚劣。



2、流程图:

































班组 业务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 财务部 预算领导小组 总经理 预算管理委员会 1 2 3 4 5 6 7 A B C

控制要求:

编号 控制点 控制部门 控制措施 A7 分析 预算管理委员会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定公司投资目标和管理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形式分析,拟定公司生产目标和经营目标。 A5 分析 预算领导小组 →拟定公司主要生产、安全、经营指标目标值。

→拟定公司投资和筹资目标值;

→拟定公司各部门的框架指标。 A4 下达 财务结算中心 →根据预算领导小组拟定的各项目标值,草拟各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下达预算编制通知,明确时间、内容等要求。 A2 下达 业务部门 →根据财务结算中心下达的预算编制通知,拟定本部门的预算编制要求并下达本部门的预算编制通知。 B2 审核 业务部门 →认真审核各班组的业务说明书,对每一项业务的费用预算进行严格审核;

根据设备状况,结合部门职责,制定年度业务说明书,并准确预算各项业务的费用;

→汇总本部门业务说明书和部门费用预算,并与财务结算中心下达本部门的框架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平衡上报本部门的预算。 B3 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 →汇总本部门归口业务说明书和部门费用预算,并与财务结算中心下达本部门的框架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平衡上报本部门的预算。 B4 审核 财务结算中心 →汇总业务说明书,核实各项业务的费用预算;

→根据上级核定的框架指标,平衡业务说明书;

→根据业务说明书分类汇总编制预算;

→计算框架指标并与上级下达数值进行对比分析;

→平衡上报公司预算草案报告。 B5 审核 预算领导小组 →评价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存在的主要风险;

→对比预算草案与战略委员会下达的投资目标、管理目标和经营目标,对差异进行详细分析。 B6 审核 总经理 →对预算领导小组提交的年度预算报告草案进行全面审核;

→决定是否上报战略委员会。 B7 审批 预算管理委员会 →综合评价、审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年度预算报告草案;

→对总经理提交的年度预算报告草案进行审批。 二、预算执行与控制的控制流程:

1、控制目标:

A:刚性约束各项经济活动;

B:全面完成公司战略委员会下达的各项目标;

C:正向激励,奖优罚劣。

2、流程图:

班组 业务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 财务结算中心 审批人 1 2 3 4 5 A

班组预

算报告









部门预

算报告

归口业务预算报告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统一控制预算 B







班组修正意见书

部门修正意见书







部门修正意见书

公司年度执行

预算草案









公司年度

预算执行 C

公司年度

执行预算

公司年度

执行预算

公司年度

执行预算

公司年度

执行预算 D



















费用台账



















费用台账



















费用台账























E







班组预算执行

分析报告





部门考核通报







部门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公司考核通报







部门预算执行

分析报告













公司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考核建议书 控制要求:

编号 控制点 控制部门 控制措施

A4 分解 财务结算中心 →划分各部门的业务范围,核实各项业务的费用;

→充分考虑不可预见事项,并预留一定的应急费用;

→分析平衡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公司的年度执行预算草案,并下达各部门进行意见征求。 A3 分解 归口管理部门 →核定各部门的业务及各项业务的费用;

→分析平衡各业务部门的预算,并下达业务部门进行意见征求。 A2 分解 业务部门 →核定各班组的业务,进一步核实各项业务的费用;

→分析、平衡本部门的预算,并下达各班组预算征求意见稿。 B1 审核 班组 →审核部门分解的预算是否符合分工;

→审核各项业务的费用预算是否切合实际;

→提出修正意见。 B2 审核 业务部门 →分析各班组的修正意见;

→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结算中心的分解预算是否符合分工;

→审核各项业务的费用预算是否符合实际;

→提出修正意见。 B3 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 →分析各部门的修正意见;

→审核财务结算中心的分解预算是否符合分工;

→审核各项业务的费用预算是否符合实际;

→提出修正意见。 B4 审编 财务结算中心 →分析各部门的修正意见;

→重新审定各部门的预算;

→平衡各项预算;

→编制年度预算执行草案报告。 B5 审批 见《管理授权手册》 →审查年度预算草案报告执行是否符合公司的年度目标;

→批准实施年度执行预算。 D1 审核 班组 →审核各项业务是否与预算保持一致;

→审核各项业务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并对差异进行分析;

→登记班组费用台账。 D2 审核 业务部门 →审核各项业务是否与预算保持一致;

→审核各项业务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并对差异进行分析;

→登记部门费用台账。 D3 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 →审核各项业务是否与预算保持一致;

→审核各项业务和各部门的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并对差异进行分析;

→登记归口业务费用台账。 D4 审核 班组 →审核各项支出的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审核各项支出是否控制在范围之内;

→审定费用支出渠道。 D5 审批 见《管理授权手册》 →全面审批各项费用支出;

→批准列支各项费用。 E1 分析 班组 →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班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E2 分析

考核 业务部门 →按月对各班组和本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草拟本部门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提交整改意见;

→对超预算的班组进行考核,出具考核通报。 E3 分析考核 归口管理部门 →按月对各业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草拟本部门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提交整改意见;

→对超预算的业务部门进行考核,出具考核建议书,报审批人批示。 E4 分析考核 财务结算中心 →按月对各部门和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提交整改意见;

→对超预算的部门进行考核,出具考核建议书,报审批人批示。 E5 审批 见《管理授权手册》 →对出具考核建议书进行审批,形成公司考核通报。

预算变更的控制流程。

控制目标:

A: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公司的发展战略保持一致;

B:公司预算目标的全面实现;

C:各项业务活动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流程图。





班组 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 财务结算中心 预算领导小组 总经理 预算管理委员会 1 2 3 4 5 6 7 A

预算变更

建议





















预算变更

申请

预算变更

申请





















预算变更申请

预算变更申请











预算变更申请













预算变更申请

预算变更申请























预算变更申请 B











预算变

更通知











预算变

更通知











预算变

更通知

预算变更通知















公司年度执行预算







控制要求:

编号 控制点 控制部门 控制措施 A2 审核 业务部门 →审核变更的理由和具体内容;

→审核变更的内容是否在本部门年度业务计划范围内;

→决定是否向财务结算中心上报。 A3 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 →审核变更的理由和具体内容;

→审核变更的内容是否在本部门年度归口管理业务预算范围内;→决定是否向财务结算中心上报。 A4 审核 财务结算中心 →审核变更的理由和具体内容;

→审核变更的内容是否在业务部门年度业务预算范围之内;

→审核该变更公司统一控制的预算中是否可承受,提出审批建议或上报战略委员会的建议。 A5 审核 预算领导小组 →审核变更的理由和具体内容;

→审核变更的内容是否在业务部门年度业务预算范围之内;

→审核该变更公司统一控制的预算中是否可承受,提出审批建议或上报战略委员会的建议。 A6 审核 总经理 →根据财务预算领导小组的意见做出审批意见或上报董事会审批的决定。 A6 审批 总经理 →决定是否批准变更申请和调整年度预算。 A7 审批 预算管理委员会 →决定是否批准变更申请和调整年度预算。 B3 调整 财务结算中心 →下达预算变更通知;

→调整年度财务预算。 A6 条件 根据公司管理授权手册规定,该变更金额在总经理审批范围之内。 A7 条件 根据公司管理授权手册规定,该变更金额在战略委员会审批范围之内。







重大事件审议制度

第一条:重大事件包括:

1、影响整个项目成本增加20万元以上的单项设计变更。

2、影响整个项目成本增加10万元以上的现场签证。

3、项目组团开盘前的销售合同确定。

4、项目组团开盘前楼盘价格表及普通折扣及销售中楼盘价的调整。

5、项目目标成本的确定及调整。

6、公司经营计划的确定及调整。

7、处理投诉、退房及2万元以上补偿。

8、单组团销售计划缩减5%以上的调整。

9、土建工程标段的划分及甲供、甲控材料范围的确定。

10、工程计划延后影响开盘、结算和入住。

11、项目投、融资决策。

12、设计方案的确定。

13、合作单位的中间变更。

14、其它需要审议的重大事项。

第二条:上述重大事件,各主办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点,申报总经理,经同意后组织召开重大事件审议会议进行评审,

第三条:重大事件审议根据不同的业务范围由各主办部门经理主持,主管副总及全体组员(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相关成员)必须参加;审议结果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才能有效。

第四条: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各项业务及计划的监控,严格按本规定组织审议并执行有效的审议结果;对不及时组织审议造成不良业务后果及擅自执行非有效审议结果的,将追究主管副总和部门经理的责任。

第五条:经合法审议后,审议会的组织主持人需现场填制“重大事件评审表”,提交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经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重大事件评审表”,如需要,可作为有关业务运作中的合同、协议审批的附件,按照公司审批规定审批后,方能付诸实施。

重大事件评审规范表



重大事项 重大事件说明 评审内容 时间点 评审成员 组织 决策人 1 20万元以上设计变更 影响整个项目 设计变更 实施前 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总经理 2 10万元以上现场签证 影响整个项目 现场签证 实施前 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工程管理中心经理或项目经理 总经理 3 销售合同确定 组团开盘前 交楼标准及日期 开盘前 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客服中心经理 总经理 4 楼盘价格表确定 组团开盘前 均价及普通折扣 开盘前 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客服中心经理 总经理 5 楼盘价格表调整 实施调整前 调整后均价 实施前 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客服中心经理 总经理 6 处理投诉、退房及2万元以上补偿 单户累计补偿 退房或补偿 签订协议前 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客服中心经理 总经理 7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 整体、分期 单位成本 开工前 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成本主管 总经理 8 项目目标成本调整 整体、分期 单位成本 成本增加2%时 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成本主管 总经理 9 公司经营计划确定 总体计划 总体计划 按公司要求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责人 计划小组长 总经理 10 公司经营计划调整 总体计划 总体计划 按计划调整规定 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计划小组长 计划小组长 11 销售计划缩减3%以上 单组团 销售面积 调整前 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客服中心经理 主管副总 12 工程计划延后影响开盘、结算、入住 单栋楼 工程进度 调整前 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工程管理中心经理 主管副总 13 工程标段划分及甲供、甲控材料范围确定 标段划分、材料范围确定 招标、采购前 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工程管理中心经理

主管副总 14 项目投资决策 新项目投资、增加投资 投资可行性、风险、利润等 完成投资分析 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董事长 15 设计方案确定 新项目方案、方案变更或调整 方案的综合评审 根据项目计划 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 业务主管部门经理 总经理 16 合作单位的中间变更 无论何种原因的合同中间中止 变更原因、变更的必要性、新单位的具体要求 原单位合同解除前 总经理、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 业务主管部门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报总经理批准)



























重大事件评审表

评审时间 评审会主持 参会人员 评审事项 评审内容 评审会

决议 评审会

全体成员

确认 决策人 成员 备注或

保留意见

















0







102











主管副总



董事长



总经理



公司资金计划



项目部组织验收



项目部提出付款申请



成本控制主管审核



财务管理中心复核



副总经理审批



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项目部组织验收



项目部提出付款申请



成本控制/外部机构审核



财务管理中心复核



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签订土地协议



办理《付款申请单》



财务管理中心



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财务管理中心



土地出让方



接受劳务证明、收到货物验收单,经办人持发票或付款申请单、证明、验收单



部门经理签字



成本控制、财务管理中心审核



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乙方单位



部门预算编

制通知



预算目标编制通知



下达



部门预算编制通知



预算编制通知



预算编制通知



公司预算目标公司预算政策



公司预算目标公司预算政策



公司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的经济形式预测分析报告



下达



部门框架指标预算编制方法



分析



部门框架指标预算编制方法



分析



公司预算目标公司预算政策



班组业务说明书和

费用预算



审核



归口业务说明书和费用预算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审核



审核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审核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审批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审核



部门业务说明书和费用预算



分解



分解



分解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编制



审批



原始凭证



审核



审核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



审核



审核



原始凭证



制证



原始凭证



记账



记账凭证



核对



















审批



原始凭证



分析



分析



考核



分析



考核



分析



考核



审批



审核



审核



审批



审批



条件



审核



审核



审核



条件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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