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定义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这两天的网络世界热闹异常,除了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外,有两个“驰名商标”的“作妖”更为普通百姓在茶余饭后添加 谈资,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海底捞事件”。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从网络中寻找答案,在本文中将不再赘述。要说名气,这两家企业,尤其是“海底捞 ”的名气真可谓是家喻户晓。但是,从这件事情证明,如果只从“知名度”的考虑,类似于海底捞的事情可能还会不断上演。因此,本文将从驰名商 标定义的变化入手,来和大家探讨由此而可能会带来的影响。1.驰名商标定义的变化探讨“驰名商标定义变化”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因为对 比《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者按)2003版和2014版中“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就可以了。该法规的2003版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在本条规定中,明确的指出了驰名商标应该是 由两方面构成:1)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2)享有较高声誉。但是,此条规定到了2014版中就变为了:“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 众所熟知的商标”。赤裸裸的将“声誉”二字去掉。为什么会去掉呢?自然是有原因的。根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所编写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2013年修订版)中,关于“商标法第十三条”(对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有如下表述:“同时,商标‘驰名’ 仅表明其为特定领域的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不表明其产品质量更佳、企业信誉更好。但在我国的实际生活中,存在着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称号的 误区,盲目追求驰名商标认定,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和其他弊端。”有趣的是,在该条法规的释义中还做出了如下描述:“我国是《保护工业 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应当履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义务。根据《保护工业产权 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本条从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利益和维护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出发, 对利用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和声誉,造成市场混淆或者公众误认,致使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商标注册行为予以禁止,以弥补严格实行 注册原则可能造成不公平后果的不足。”在该表述中,又将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和“声誉”放在一起说。有的人可能会说:每个商标都会有自己 的信誉呀。诚如斯言。但是可能还有一个问题被你忽略了,那就是,有知名度的不一定有声誉,有声誉的一定有知名度。这里就要探讨“什么是真正 的驰名商标”。2.驰名商标的真正内涵在“第1.节”中我们主要探讨了驰名商标定义的变化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要探讨究竟什么是驰名商标 。关于驰名商标的定义,国际上在《规定》修订以前有三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将公众的知晓度作为单一的认定标准,包括《规定》修改后的中国; 第二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列举式多重标准;第三种为概括单标准结合列举式多重标准,即2014年规定修改前的中国。因为在《规定》中,除了第 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外,在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中,详细列举了认定驰名商标的五种因素,在此就不再赘述。归根结底,还是以知名度为主导,特别是 在《规定》第二条修改后,尤其如此。那么,什么是驰名商标的根本呢?笔者认为,驰名商标是知名度+声誉的结合产物。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一 样,其对应的都是产品,作用都是起“区分”作用。而驰名商标之所以驰名,就是因为“相关人群”(主要是消费者)认可其产品。而认可其产品的 前提就是对该企业良好声誉的认可(区分正是对于商品来源的区分,而商品的来源正是不同的企业及类似主体,比如个体户等——编者按)。也正是 因为如此,“驰名商标”的知名度才会越来越高的,知名度范围才会越来越广。由此可见,成为驰名商标的的确确是一种“荣誉”呀。那什么是声 誉呢?声誉是个褒义词,指的是:某种事物在他人看来的印象、声望。因此,综上所述,驰名商标之所以比如同仁堂、稻香村之类的老字号,能够经 过无数个春秋直至今日而不倒,归根结底,还是对于自己声誉的良好维护。由此可见,知名度和声誉应共为“驰名商标”“定义”的组成才对,而并 不应该仅仅是从知名度的角度来看问题。3.驰名商标定义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国家工商总局对于《规定》第二条的修 改是不妥当的。因为“驰名商标”本身就是对于其所代表的产品,乃至于在该产品背后的企业的认可。做这样修改的影响很可能就是所有的企业会加 大宣传的力度,从而忽略了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对产品品质的管理和监督。而这种影响是与“百姓认可驰名商标的产品和企业文化”的本质是背离的 。当然了,在新《商标法》释义中所提到的种种问题也是存在的。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恰恰是如何对“驰名商标”的“声誉”检查的问题。 当然,作为一个小人物,办法可能不会太高明。但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可以针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可以结合企业的诚信记录,以及违法记录来定。 如果要是有违法的情况,可以在某一段时间内不会在任何场合认定其为“驰名商标”的。如果要是连续几年出现违法情况,可以对该企业“永不认定驰名商标直至吊销企业执照”为止。当然了,办法不一定对,还是要请各位“管事的”多想想主意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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