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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明用法暗用術 WORD
2017-09-18 | 阅:  转:  |  分享 
  
法家:明用法暗用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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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与法,非得都有吗?只有术,或者只有法,不行吗?????■不行。因为术与法,各有各的作用,各有各的功能,各有各的对象,还各有各的特征,一个都不能少。在《定法》篇,韩非曾经设问,申不害重术,公孙鞅(商鞅)重法,他们两个的主张,究竟哪个更要紧?回答是:十天十夜不吃饭,死;数九寒天不穿衣,也是死。你说哪个更重要?????□那么,术与法,又有什么不同?????■术是对付官员的,法是对付民众的。在《定法》篇,在《难三》篇,韩非都讲得很清楚。韩非说,术(权术谋略),必须掌握在君主手中(人主之所执),用来整合千头万绪的事务(偶众端),驾驭各怀鬼胎的群臣(御群臣)。法(政策法规),则应该“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这话什么意思?????■著,就是制定;必,就是标杆;慎法,就是谨守法令;奸令,就是触犯禁令。????□明白了。原来法家之所谓“法”,就是由官方制定的标杆。这个标杆,是用来决定奖惩赏罚的。是不是这样?????■正是。奖惩赏罚,就是前面说过的“二柄”嘛!????□说了半天,还是“两面”?????■是的。但如果只有“两面”,没有“三刀”,就不是法家了。实际上,奖惩赏罚,历来就是君主的统治手段。那么,法家的特殊之处又在哪里呢?就在于他们强调,奖也好,惩也好,赏也好,罚也好,都要有规矩,不能由着性子来。这个规矩,就是“法”。奖惩赏罚,不但要到位,还得合法。之前怎么定的规矩,就怎么做。这用韩非的话说,就叫“以法治国”。



治老百姓吧?????■主要是治老百姓。因为在法家看来,该守法又可能会犯法的,就是人民。在韩非看来,统治人民,没有比这更好的手段,这就叫“一民之轨,莫如法”。????□那么,对付官员,为什么不能也用“法”呢?为什么还要有“术”呢?????■对付官员,当然也可以用“法”,而且应该用“法”,这个没有问题。问题是官员的身份特殊。我们知道,老百姓是纯粹的“民”,手上没有“公权力”,一个“法”就足以对付。官员手上却是有权的。这就麻烦了。韩非教给君主的办法,就是“术”,即权术谋略。????□用权术和谋略来私下里对付官员?????■当然。这一套,绝不能公开。所以韩非说,术,是必须“藏之于胸中”的。而且,还必须藏得严严实实,这样才能“潜御群臣”。潜御,就是暗中驾驭。一个“潜”字,道破了所有的天机。????□法呢?????■正好相反,必须公开。因为“法”是对付大多数人的,“术”则是对付极少数人的。所以,法,越公开越好,术,越秘密越灵。这就叫“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现)”。????□明用法,暗用术?????■对,而且两手都要硬。韩非说,君主无术,就受制于人;民众无法,就犯上作乱。这就叫“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看来,术与法,无非是统治的两手嘛!????■是啊!所以韩非说,术与法“皆帝王之具也”。不过,君主能够用术用法,还因为他有权有势。所以,势的作用也不可小看。势立威,术驭臣,法制民,它们都是人君手中的“刀”,故曰“三刀”。????□什么“刀”?????■既是指挥刀,也是杀人的刀,韩非称之为“杀生之柄”,即生杀予夺之权。

???作者: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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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健君文荟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