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参保核定与缴费流程汉川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7年9月25日湖北险局主要内容每月社保经办业务时间 安排1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23参保单位缴费注意事项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4一、每月社保经办业务时间安排养老保险经 办业务时间安排在职人员申报核定每月1-15日核定单开出的5天内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的缴费退休人员待遇申领每月20-30或31日退休 人员待遇发放次月的15-19日注意:请各参保单位按以上时间安排进行社保申报核定、缴费及退休待遇申领,以免耽误退休人员待遇的按时发 放。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1、此次核定经办的对象2、此次核定经办不包括的对象3、核定经办流程4、核定单缴费项目(17 、18年不同)5、2017年缴费核定单6、2018年缴费核定单7、核定经办注意事项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1、此次核定 经办的对象:是去年各参保单位通过CA证书录入的人员,即上线后社保局从“新机保”核心系统中开出核定单的人员。我市将于10月底完成所 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上线工作,届时所有单位的新参保人员都将按此办法核定缴费并办理退休待遇申领发放。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2、此次核定经办不包括的对象:此次介绍的核定经办流程,不包括原参加了并连续缴费的“老机保”的人员,连续缴费的“老机保”人员目前仍 延续原来的核定缴费及退休办理办法,等待省厅出台统一的新老办法衔接政策,进行合并。特别强调:原已全员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 10月后你没有新增人员的,此次培训会大家主要是听一下领会了解此次改革的精神,不需要任何实际操作。CA证大家续费放好,不要遗失,不要 把密码忘记了,大家不要进去操作也不用进去看,因为里面什么都没有的,等待省厅出台衔接政策后,合并数据时我们会通知大家如何操作,现在就 不要操作了!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3、核定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每月1-15日到社保局开具当月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核定单参 保单位每月核定需提供:1、无人员及缴费工资变化的无需提供任何资料直接开核定单。2、有人员死亡、新增、调动、开除离职、退休等异动的, 填《业务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异动文件材料。3、若有缴费工资有变化的,需提供工资表及单位红头文件,样表从群共享下载。注:带上U盘和单位 公章。开单后参保单位需在5日内及时缴费,缴费时间不超过每月20日缴费后办理退休申领(20-30日或31日)次月15-19日退休发放 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自收自支单位全部40%自付4、核定单缴费项目(17、18年不同)(一)2017年缴费办法如右图 ,其余部分由财政直接拨款到社保局收入账户。基本养老金28%职业年金12%单位部分20%个人部分8%单位部分8%个人部分4%全额单位 2项共12%差额单位3项共20%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自收自支单位全部40%自付4、核定单缴费项目(17、18年不同 )(二)2018年缴费办法如右图,全额和差额单位的养老金单位部分20%由财政直接拨到参保单位,再由单位交社保局,其它自付。基本养老 金28%职业年金12%单位部分20%个人部分8%单位部分8%个人部分4%全额单位(3项)养老金单位部分20%和职业年金做实金额由财 政出,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记虚账差额单位(4项)养老金单位部分20%财政出,职业年金单位部分8%自付实缴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 意事项5、2017年缴费核定单(17、18年不同)全额单位2017年缴费办法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5、2017年缴费 核定单(17、18年不同)差额单位2017年缴费办法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自收自支单位5、2017年缴费核定单(17 、18年不同)2017年缴费办法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6、2018年缴费核定单(17、18年不同)全额单位2018年 缴费办法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6、2018年缴费核定单(17、18年不同)差额单位2018年缴费办法二、养老保险核 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6、2018年缴费核定单(17、18年不同)自收自支单位2018年缴费办法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7、核定经办注意事项(一)核定当月时,单位一定要将人员异动情况填好《业务申报表》,特别是退休“老人”和“中人”有死亡的千万别记填在 此表中。这个表不仅是只填在职人员异动的,也包括退休人员的异动,实质是进入社保局核心系统的所有人员的异动都要填此表。(二)当月单位有 人员退休的,请一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少当月15日之前需办理完成,然后填《业务申报表》,开当月核定单,并立即缴费,20日后在网申 系统进行待遇申领,下月15-19日待遇发放。若手续不提前办理,或缴费不及时,就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申领,下个月的待遇发放不能成功。 二、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7、核定经办注意事项(三)请大家一定要按时核定,并且社保局开具了核定单后5日内及时缴费。后期若 出现参保单位不按时申报核定缴费情况的,我们将申请财政部门停止该单位的养老金的划拨。举例:一单位8月上线,则9月1日-15日来社保 局核对缴费工资基数和人员情况,若无以上情况,直接开核定单5日内缴费,带U盘拷回单位个人缴费明细,便于单位扣个人养老金;若有以上情况 ,填好《业务申报表》并带上公章,便于有填表有误后直接重新填表盖章,然后开核定单位5日内缴费,带U盘拷回单位个人缴费明细。若9月有退 休中人,则在9月15日之前完成三件事:1)在人社局工资科办理完退休手续;2)在社保局开具9月份核定单;3)按9月核定单缴费。这样 才能在9月20日后在网申系统进行待遇申领,10月15-19日之间领取到10月退休养老金。否则,此人将10月无法正常发放,向后延迟的 退休养老金不补发。三、参保单位缴费注意事项1、各参保单位注意缴纳金额,不要缴多缴少缴错了。具体缴费的项目请各单位按本单位的拨款性 质查看前面第二点《养老保险核定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中的内容,并对照缴费。2、按核定单分笔缴纳。例如:如果单位分别核定了2017年7 月和8月的养老金,且核定金额都是4000元,那么单位应分两笔缴纳。即缴纳两笔4000元的金额,千万不能一笔缴纳8000元。如果7 月和8月是开的一张核定单共8000元,则可只缴一笔8000元。三、参保单位缴费注意事项3、按照费款所属期顺序缴费。如:参保单位拿 到了201707、201708两个月的两张核定单,应先缴纳7月的核定单金额,然后再缴8月的核定单金额,以此类推。不能间隔缴费,否则 前面费款所属期未缴,而缴了后面费款所属期的,该人员将仍然为欠费状态。三、参保单位缴费注意事项4、各参保单位无论是通过国库支付系 统“电子柜面”还是“纸质柜面”,请统一在“支付摘要”或者“资金用途”等空白处填写缴费核定单左上角20位“核定单号”,该核定单号是 各参保单位缴费识别的唯一依据。大家不要忘记了!!!5、参保单位在选择现金缴费时,一定要填写单位名称,不要写个人名字,不然难以知道 此钱是哪个单位缴费的。三、参保单位缴费注意事项6、各参保单位缴费成功后,请大家关注我们“汉川市机关单位养老改革”群1957531 62,我们将在群里通知大家具体打印《养老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的时间,打印地点:社保局306室。切记:打印票据需带银行缴费回单,我们需 收一份!7、当月开具的核定单需5日内缴费,但下月及以后还未开具的核定单的,不能按上月核定金额直接到银行转账缴费。即有核定单才能按 单缴费。不然,我们将无法将此笔钱记账,无法打印票据。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缴费核定单上的月缴费工资基数1、缴费基数三表 一致: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缴费明细核定表上的缴费基数合计注:此表请单位带U盘自行在社保局拷贝。四、关于缴费基数及 其它问题的说明缴费工资基数基本情况表的工资总额机关(参公)缴费基数注:此表请单位核对时,自已保留一份,若无表可到社保局复印。四、 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缴费工资基数基本情况表的工资总额事业单位缴费基数注:此表请单位核对时,自已保留一份,若无表可到社保局复 印。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文件依据:1、鄂人社发[2015]5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2、鄂人社发53号文件规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的通知3、鄂人社发[2017]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一)》的通知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一、机关单位(含参 公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构成:(1)基本工资;(2)国家统一津贴补贴;(3)规范后津贴补贴;(4)年终一次性奖金;(5)省人民政 府规定的其他项目。(公务员通讯补贴、住房公积金)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构成:(1)基本工资;(2)国家统一津贴补贴;(3) 绩效工资(按基准线加上本人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额度掌握),系统显示为全额绩效工资和第13个月工资。(4)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项 目。(住房公积金)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其中“省人 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按鄂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现阶段指改革性补贴。且各地按实际执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所以目前汉川市此项 为:机关(参公)单位包括:公务员通讯补贴、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包括:住房公积金。其中:交通补贴目前省厅统一不作为缴费基数。且汉川市 事业单位执行的通讯补贴属地方性也不被纳入基数!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特别注意:缴费基数与职工实发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为了以后退休时享受的退休待遇全国平衡而由省厅统一确定的一些项目,而不是职工实发工资的项目!请大家区别,不 要混淆!(而目前财政或单位代扣的缴费基数是职工的实发工资,所以请单位重新按我系统中生成的缴费基数代扣,前面已代扣的后期将对不足的进 行补扣!)以后的退休待遇与缴费直接挂钩,多缴多得,缴费不一样,退休待遇不一样。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关于住房公积金: (1)基于省厅缴费数额与退休待遇多少的测算研究,省厅认为以下四类人员的公积金不纳入缴费基数,即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即2014 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这个由电脑系统按人员信息自动判断是否计入缴费基数):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 明关于住房公积金:(2)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补贴+机关单位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机关单位通讯补贴/事业单位无此项)÷平均占比×12%其中:“平均占比”是各地按省厅要求确定的,汉川市2014年10月 到2015年的平均占比为80%;2016年的平均占比为78%;2017年的平均占比为78%;2018年及以后占比以后每年确定 。?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关于事业单位的第13个月工资做为缴费基数:?机关单位缴费基数中有一项“年终一次性奖金”,而 事业单位没有,这样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不一样,导致退休后的待遇也不一样,按照“事业单位与本地机关保持平衡的原则 ”,即为平衡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待遇,省厅在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中增加了“事业单位的第13个月工资”,算法与机关“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算法一样,二者都是等于基本工资÷12。以上就是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中多了一项没有实际享受的“第13个月工资”的目的,请参保的事业单位理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关于缴费基数及其它问题的说明2、对于其它问题说明:(1)2018年汉川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性补贴可能会增加,以后的缴费基数也将随之增加。(2)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受处分处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处理,省厅以出台了暂行操作办法。对2014年9月30以前受处分处罚的开除公职的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2014年10月1及以后受处分处罚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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