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乡(镇)巡回检察室上的讲话
2017-12-15 | 阅:  转:  |  分享 
  
在驻乡(镇)巡回检察室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壶关县人民检察院驻乡(镇)巡回检察室成立大会。这是我们深入贯彻省、市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作,真正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更好地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有效举措。

巡回检察室的成立,翻开了我县检察工作发展史上崭新的一页,是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和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根据最高检检力下沉,服务大局的有关精神和省检察院开展“阳光检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杨司检察长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各乡镇成立巡回检察室,这也是我院推进“阳光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巡回检察室旨在为百姓分忧,为群众提供便利,更加了解检察工作,更好监督检察工作。巡回检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有: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对基层一线的司法执法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监督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国家惠农利农政策落实情况;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开展检察职能、检务公开、办案纪律、办案制度宣传;开展联系省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了解掌握涉检信访、舆情,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涉检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开展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来开展巡回检察室工作。每月第一(二)个和第三(四)个星期五以及各乡镇庙会、集会等群众流量比较多的时机,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壶关县检察院党组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巡回检察室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是要求检察干警转变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成立驻乡巡回检察室是检察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举措,也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检力下沉到基层,第一时间知民情、解民忧,为人民群众提周到细致的服务,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同时,把检察工作放在“阳光”下,自觉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形成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借助驻乡巡回检察室这一平台,要把工作做实、做细,真真正正做到老百姓心里去,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赢得人民群众的“掌声”。

二是要求巡回检察室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融入工作大局。设立巡回检察室是顺应社会管理创新要求,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有效之举。巡回检察室要主动对接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乡镇的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升级,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稳定发展大局;要积极听取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其他基层站所的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加强执法信息交流,既要全力支持基层站所开展工作,又要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能。总之,巡回检察室要成为全乡镇工作大局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驻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希望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对巡回检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推动检力下沉。设立巡回检察室,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基层,是检察机关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密切检民关系的一个重要渠道。巡回检察室要定期进村、进社区,面对面了解群众所思、所忧、所盼,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法律宣传教育和参与基层综合治理,促进基层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离不开各方面的配合支持,因此需要正确认识,目标一致,努力形成以防控保障和谐、以保护推动平等、以监督促进公正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设立巡回检察室,对进一步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触角,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相信,在县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巡回检察室一定能发挥职能作用,较快适应基层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壶关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献花(0)
+1
(本文系铁钉724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