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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纸还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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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纸还绢

发布时间:2015-09-19点击次数:239

很多人去寺院朝拜,本来是好事,但很多人是在不了解戒律学处等的情况下,不知不觉中犯了支分罪甚至根本罪,随意支配使用寺院的东西(居士们去寺院随意自行处置供品带回家等),比如有的人认为自己做事有功,用一点僧物也是天经地义,他的戒律就因为无知而失坏了,因为这一看似很小的事,却为今后留下了无穷的隐患。

也许很多人会不以为然,难道用僧众一张纸或一个信后果会那么严重么?不信请看--《梁武帝问志公禅师因果文》中的一段故事:

当初有个僧人,是个德行端正、学有所成的高僧。一日想外出参访善知识,刚要出门,就被护法神蛇王扯住,要他还一匹绢再走。杨和尚说:“我在寺中,未曾欠债,还什么绢?”蛇王说:“难道你忘了,当年你曾经拿纸一张,包果子送给你母亲。算到今日,连本加息该还一匹绢!”僧人不服,质问蛇王为何不去管管那些胡作非为的人,独来找自己麻烦?蛇王说“旁人不学好,自有恶报时,一旦恶贯满盈,我自然会找他算帐,将他打入地狱,受罪满期,再作畜生,偿还夙债。你若愿入地狱,我也就不扯你了。”僧人大惊,却又不解何故欠一还万。蛇王告诉他说:“我受佛咐嘱,管理寺院财物,大到金银财宝,小到粒米寸丝,都有信施记录,因果连十方,舍一得万报;浪费、侵损常住,日夜计忽追还。因此你用过一张纸,今日需还一匹绢。”僧人听后胆碎心寒,连忙拜倒请罪,并迅速筹得一匹绢,归还寺庙。乃作一偈,警诫后人:

“日勤操劳夜坐禅,免得伽蓝算饭钱。若不听吾警诫言,堕落地狱万千年。”说罢此偈,腾空而去。

蛇王作偈赞曰:“侵占常住地狱因,偷盗财物祸相随。拿纸还绢腾空去,债业牵缠怕轮回!”

因为十方僧物是属于十方僧所有,稍有损坏、或占用,都要向十方僧结罪,果报无量无边,大众处理僧物时一定要谨慎小心,谨慎防护。

在一切偷盗之中,最可怕的就是偷盗三宝物,不要说盗取大量的三宝物,甚至仅仅盗取微乎其微的供品或塑佛像、造佛塔、印经书的财物,也将堕入寒地狱或饿鬼中,即便享用针尖许的三宝的财物也将堕入无间地狱。正因为盗三宝物的过失特别大,所以佛在《宝梁经》中说:“宁啖身肉,终不得用三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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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禅定般若菩...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