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手电筒管理及使用方法总则防爆手电筒是以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可以进行反复充电使用的手持新型照明工具,它具有省电、耐用、亮度强等优点,适合 夜间外出、停电做应急照明使用。为了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便于生产岗位人员夜间巡检,特对各生产岗位配制防爆手电筒。防爆手电管理办法1、 防爆手电筒以车间及部门为单位领取并发放到各班组岗位,由各班组岗位各自保管使用,车间及部门的材料员做好相应的台账(台帐的内容应该包括 使用车间、使用岗位/班组、使用人、灯具名称、规格型号、灯具编码、数量、配发时间)并提交给电气技术科相关人员备案。2、防爆手电筒由 LED光源、外壳、充电电池、开关、线路板等组成。凡因保管不善,遗失、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谁遗失、损坏由谁买来补充 更换,电气技术科概不负责。由车间及部门落实到相关班组。非正常使用损坏包括手电筒外壳严重损伤、开关线路板裂纹等。3、当防爆手电筒出 现LED光源损坏、二极管击穿、充电电池不能储存电荷、开关卡涩、线路板电容鼓包等情况,由电气技术科负责维修或者更换。4、岗位/班组或 个人防爆手电筒只限于本工作使用,禁止挪作他用或外借他人。5、防爆手电筒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后由电气技术科负责更换。图中的防爆手电 筒为—固态防爆调光电筒QCFB680防爆手电使用方法1、为确保防爆手电筒的使用寿命,要正确使用和维护,不要长期充电、频繁充电,一 般要求一次充好后,使用一段时间,才视情况再次充电,具体要求按防爆手电筒使用说明书执行。2、一般情况下,电池由于内部有液体,在低温情 况下长期储藏会破坏电池内部化学物质,所以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储藏温度不要低于-20℃;而过高的温度也使电池无法达到其额定容量,一般 储藏温度不要高于40℃。充电电池的正常储藏温度为-20℃~+65℃,当温度降到低于-20℃时,电池中的电解液会凝固,电池的内阻会变 得无穷大,电池将无法使用。当温度超过+65℃时,电解液会发生副反应而产生大量的气体,电极片中的树酯粘接剂也会发生变质,从而导致整个 电池逐渐老化和衰退,甚至在短期内失效。3、充电温度,一般情况下在0℃~45℃。放电温度一般情况下在-20℃~65℃;但在一些特殊情 况下,可采用低温电池和耐高温电池。电池组在出厂前一般经过放电处理,以防止运输途中由于震荡或其它原因造成短路,通常新电池不带电或只 含20%左右的电量。新电池或长期未使用的电池由于活性物质可能未能完全激活,使用前一般需经过两三个循环的小电流(0.1C)充放电处理 ,才能达到标称容量。长期不使用的电池应采用荷电状态储藏,一般可预充50%~100%的电量后储藏,每隔三个月建议对电池充电一次,以恢 复到饱和容量。防爆手电筒电池使用注意事项1、不要焚烧或拆解电池,其中的化学物质有腐蚀性,会伤害皮肤和眼睛。2、不要拉扯电池的引 线或插头,防止损伤焊点和连接部位。3、不同型号的电池不可混用。4、不同型号的电池上焊接,需用连接片等进行焊接。5、初次使用前 用小电流充满电。6、不可并联充电,否则会产生不规则充电电流。7、不可反向使用电池或使之短路。8、电池充分放电后,应延长充电时 间以达到饱和电量。9、请将电池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温度不高于45℃的环境中。10、在电池充满电或半满的情况下,不要将大量的电池密集存放。11、不要和酸性气体接触,避免靠近近火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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