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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2018-02-22 | 阅:  转:  |  分享 
  
(二)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按照《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填写“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栏,住宿服务收入应选择为“070402住宿服务”
,其对应的增值税税率为6%,营业税税率为5%。乱涨价别拿营改增说事儿算算营改增税负降没降谢谢大家!课
件制作江苏国税增值税纳税申报培训(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目录概述表式2
1填写案例3CONTENTS那些日子我们一起经历的营改增!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
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李克强
(2016年3月5日)第一部分概述营改增税负分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不仅关系到税制转换中政策
执行效果的评价,也将直接决定税制转换后政策调整和完善的方向。做好营改增税负分析工作,可以有效“把脉”经济运行总体情况
,为宏观决策“支招”。税负分析的数据直接来源于供给侧的最前端,运用这些数据,行业调查、经济分析将可以在更宽、更广的范围内展开,不
仅有助于提升税务部门整体的精细化管理能力,为收入分析、效应分析奠定坚实基础,而且也有助于对政策执行效果的总体评价,为审视改革成果提
供全景展示。建立整个营改增税负分析体系的基础就是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从主原则,对所有试点纳税人“打标识”,核实确定试
点纳税人营改增主行业、营改增主征收品目和四大行业主行业,确保每个试点纳税人营改增主行业唯一、营改增主征收品目唯一、四大行业主行业唯
一;同时按照从主原则,对一般纳税人“打标识”,核实确定一般纳税人货物及劳务主行业。在此基础上对总分支机
构进行身份界定,减少特殊情形对税负分析的影响。纳税人身份界定选取样本企业第二部分表式本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
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自2016年6月申报期起填报。项目及栏次1.“应税
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3.“营业税税率”:根
据各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2.“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各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含即征即退项目),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
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所填项目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本列应填写差额扣除之前的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根据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
销售额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简易征收)。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
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填“0”。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
,应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测算出的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
税规定,分项目的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测算出的
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
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
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2)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
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列“销项(应纳)税额”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填写按原营业税
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本表第12列对应
行次。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本期取得的准予差额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金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
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填写按原营业税
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对应项目的应税营业额。本列各行次=第3
列对应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计算出的对应项目的营业税应纳税额。行次填写说明(一)“合
计”行:本行各栏为对应栏次的合计数。本行第3列“价税合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
1列“价税合计”第2+4+5+9b+12+13a+13b行。本行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第2+4+5+
9b+12+13a+13b行。(二)其他行次根据纳税人实际发生业务分项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
明细)1234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第三部分填写案例【案例1】(建筑业)
B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份主要发生以下业务:主业务1:2016年5月1日承接
M装修项目,5月20日M装修项目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111万元。主业务2:2016年4月1日承
接Q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4月20日),B公司将Q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
月25日B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并取得发票,5月30日Q工程项目完工,发包方按合同支付给B公司工程价款
256万元。其他业务:2016年5月期间,转售了一部机器设备并开具10万元销售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购买
材料、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60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M项目及其他,100万元用于Q项目。
1.主业务1:M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如下:销项税额=111÷(1+11%)×1
1%=11万元2.主业务2:Q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
建筑工程项目为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且适用差额征税政策。该业务销项税额如下:销项税额=(25
6-50)÷(1+3%)×3%=6万元3.其他业务:转售设备销项税额=10×17%=1.7万元
购买材料、机械等进项税额=60×17%=10.2万元100万元的材料、机械等用于Q项目(简易
计税项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汇总情况:B公司本月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实际抵扣进项税额=11+1.7-10.2=2.5万元B公司本月简易计税办法应纳税额=6万元
最后填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本月数”为11+1.7=12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本月数”为12.7-10.2=2.5。(一)
增值税申报主业务1属于修缮服务,填写“040400装饰服务”;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栏应填写11%,“营业税税率”栏应填写3%。主业务2属于工程服务,填写“040100工程服务”;该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应填写3%,“营业税税率”栏应填写3%。其中第7栏按采用测算法计算过程为:11÷12.7
×2.5=2.17万元该案例中的其他业务,不属于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要求无需填入(二)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案例2】(房地产业)C房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6月
10日销售本公司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取得销售不动产收入555万元,并开具发票、办理交房手续,该项房产项目是5月1日开
工的项目。2.6月20日支付建筑公司建筑安装工程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税额22万元。
对C公司来说,6月份发生的业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应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可扣除的进项税额,按照11%的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C公司应于办理交房手续的当天确认收入,6月份的销项税额=555÷(1+1
1%)×11%=55(万元);同时,C公司购进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所以6月份的
进项税额为22万元。所以,C公司6月份(所属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5-22=33(万元)(一)增值税
申报(二)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C公司选择了“090100销售不动产建筑物”后,就有11%和5%两档增值税税率(征收率)
可以选择,C公司应选择11%,营业税税率则选择5%。C公司本期应税项目不含税销售额为500万元,实际扣除金额为0,仅发生
不动产销售业务,则第7栏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55÷55×33=33(万元)【案例3】(金融业)某商业银
行E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贷款利息收入(不含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5300
万元,购进软件、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适用17%税率的增值税货物585万元。对E银行来说,在此次效应分析工
作中,在界定它的营改增主行业及主征收品目时,根据《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表》,首先它属于“金融业”,进一步细化应属于“货币金融
服务”,最后在该行业目录下找到它的对应的主行业应为“商业银行”,其对应的主征收品目应标识为“货款服务”。该银行当月的增值
税申报如下:销项税额=5300÷(1+6%)×6%=300(万元)进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应纳
税额=300-85=215(万元)最后填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
本月数”为300,《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本月数”为215。
(一)增值税申报按照《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填写“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栏,贷款利息收入应选择为“050100贷款服
务”,其对应的增值税税率为6%,营业税税率为5%。(二)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案例4】(生活服务业)G宾馆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客房住宿费收入106万元,购进桌椅、床被单等房间用品适用17%税率的增
值税货物11.7万元。对G宾馆来说,在此次税负分析工作中,在界定它的营改增主行业及主征收品目时,根据《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表》,首先它属于“生活性服务业”,最后在该行业目录下找到他的对应的主行业应为“住宿业”,其对应的主征收品目应标识为“住宿服务”。该宾馆当月的增值税申报如下:销项税额=106÷(1+6%)×6%=6(万元)进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应纳税额=6-1.7=4.3(万元)最后填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本月数”为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本月数”为4.3。(一)增值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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