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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会计核算违规易发税务风险,你会中枪吗?
2018-02-24 | 阅:  转:  |  分享 
  
“营改增”,会计核算违规易发税务风险,你会中枪吗?“营改增”的税务环境,要求只有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才能正确进行纳税申报。自《关于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发布起,房企一般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方面都发生了重大改变。营增值税采用抵扣核算模式,账
务处理难度明显加大。同样,“营改增”不仅改变了房企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
列新问题,账务处理稍有不慎便会产生风险。“营改增”后,房企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主要依据《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
3〕83号)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执行。纳税人在进行会计核算相关事项时,应当按照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
的规定办理。如果房企“营改增”会计核算违规税务处理,极易引发相关的税务风险,进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不可低估。基于此,笔者系统梳理房企“
营改增”会计核算违规税务处理的十大系列税务风险,供房企纳税人参考和借鉴。违规核算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核算
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按照
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而会计核算不健全,一是账务设置过于简化,尤其是税法明确规定应当设置而未设置的有关账簿,无法满足申报
纳税的必备明细核算需求;二是不能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成本、收入、费用、应缴税金等账簿的有关数据,尤其是不能准确核算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三是会计科目逻辑关系混乱,对应关系出现差错;四是有关会计数据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总
账、会计报表和申报表之间缺乏逻辑对应关系;五是缺乏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要求。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
税务资料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制下,对企业财务核算的规范性要求很高。现行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会计
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即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核算不合规,按照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11%和6%)直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违规核算二:应税行为价
格异常,税务机关有权确定销售额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或者发生应税行为而无销售额,主管税务机
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
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
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
,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违规核算三:兼营行为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
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
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
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
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
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当期全部销售额此外,需要重点提示的是,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
留抵税额,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违规核算四:兼营免税减税项目,未分别核算不得免税和减税纳税人兼营免税
、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和减税。因此,会计核算不是单纯的财务问题,也是税务管理的一
个组成部分。增值税全面覆盖以后,企业不再需要对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核算,但应根据具体经营内容正确选择税目和适用税率,避免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税收风险的发生。来源:每日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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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郭东gd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