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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
2018-02-26 | 阅:  转:  |  分享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概念 1

1.4职责分工 1

1.5档案管理部门 1

2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 1

2.1归档范围 1

2.2资料移交 1

2.3归档要求 1

2.4归档验收 2

2.5移交目录 2

3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理 2

3.1整理项目 2

3.2立卷原则 2

3.3卷内文件的排列 2

3.4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写 2

3.5卷内文件目录的填写 2

3.6备考表的填写 3

3.7卷皮与档案盒的标准 3

3.8卷皮与档案盒项目的填写 3

3.9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装订 3

3.10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装盒 4

3.11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入库排列 4

4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保管 4

4.1保管要求 4

4.2库房技术标准 4

4.3档案保管技术标准 5

4.4检查和鉴定 6

5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利用 6

5.1利用原则 6

5.2不动产登记档案对外利用 6

5.3不动产登记档案对内利用 6

6档案管理人员 7

6.1管理人员数量配备原则及标准 7

6.2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7

6.3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7

6.4档案管理岗位人员设置 8

7纸质档案数字化 8

7.1纸质档案数字化基本要求 8

7.2档案整理 8

7.3档案扫描 9

7.4图像处理 9

7.5图像存储 10

7.6数据建库 10

7.7数据关联 12

7.8数据验收 12

7.9数据备份 13

7.10电子档案的保管 13

8档案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4

8.1监督事项 14

8.2监督责任 14

9附则 15

附录A 16

A各类登记资料的排列 16

附录B 29

B.1移交目录 29

B.2卷内文件目录 30

B.3卷内备考表 31

B.4卷皮封面 32

B.5档案盒 33

B.5.1档案盒封面 33

B.5.2档案盒盒脊 34

B.5.3档案盒封里 35

B.6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单和登记册 36

B.6.1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单 36

B.6.2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登记册 37

B.7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和登记册 38

B.7.1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机构内部) 38

B.7.2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 39

B.7.3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登记册 40

1总则

1.1目的、依据

为提高我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程度,保护和利用不动产登记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1.3概念

本规范所称不动产登记档案,是指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1.4职责分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监督工作。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技术标准等的起草及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推动。

市、区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业务范围,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具体管理事务。

1.5档案管理部门

市、区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应当设置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健全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设备,确保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2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

2.1归档范围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档范围是: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等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询问、实地查看或调查、公告等形成的审核材料;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函、意见以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依法应当保存的材料等。

1编写页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起始号码从“1”开始。

2页号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文件在右上角编写页号,反面文件在左上角编写页号。

3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3.5卷内文件目录的填写

1顺序号:按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给每份文件编一个顺序号。不重复,不遗漏。

2文件名:填写文件自身的标题,不得随意更改和省略。如文件没有标题,应根据文件内容准确、简练地拟写一个标题。文件名栏内不允许填“其他”。

3页号:填写文件实际所在的页号。如文件有多页,应明确填清“XX-XX”页,不得只填文件第一页的编号。

4备注:需要注明的内容

3.6备考表的填写

1立卷人:负责文件整理、立卷归档的人员姓名。

2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立卷质量的人员姓名。

3日期:归档文件整理、立卷完毕的日期。

4卷内文件说明:需要说明的情况。

3.7卷皮与档案盒的标准

3.7.1卷皮的标准

1卷皮的尺寸为:封面298mm×215mm(长×宽),封底298mm×280mm,用145克牛皮纸制作。

2卷皮的封面项目包括登记类别、坐落、宗地(海)号和权利人姓名(名称)。

3.7.2档案盒的标准

1档案盒的尺寸为:封面320mm×230mm(长×宽),盒脊厚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20mm、40mm、60mm等规格,用250克无酸纸制作。

2档案盒的封面项目包括:坐落、权利人姓名(名称)和宗地(海)号。

3封里项目包括:内装资料栏和其他栏。

3.8卷皮与档案盒项目的填写

3.8.1书写要求

卷皮和档案盒的填写可采用计算机打印或手工填写。手工填写时应使用碳素墨水,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3.8.2卷皮填写

1登记类别: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类型填写。

2坐落、宗地(海)号和权利人姓名(名称),按照审核表内容填写。

3.8.3档案盒填写

1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盒内只装一卷的填写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装多卷的填写XXX权利人等的字样。

2内装资料栏:填写入档日期、名称、件数。

3盒脊:填写宗地(海)号或坐落。

3.9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装订

3.9.1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将文件上的金属物全部剔除干净,操作时不得损坏文件。

2破损的或幅面过小的文件材料应用A4开白衬纸托裱,一张白纸只准托一张文件,不得一张白纸托两张以上(包括两张)文件。

3卷内文件大于A4开的,应按A4开大小折叠取齐,并注意预留出装订边际,便于展开翻阅。

4核对卷内目录与卷内文件是否一致;核对档案盒封面上的姓名(名称)与卷内文件上的姓名(名称)是否一致。姓名(名称)不可用同音字或随意简化字代替。

3.9.2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装订

1将文件资料向左下角对齐。装订孔中心线距文件左边际12.5mm。

2采用在文件左侧装订的方式,宜采用“三孔一线”的方式装订,装订长度200mm,孔距100mm,用线绳装订,结头打在背面。

3大型图纸折叠后过厚的,应在装订线位置加入垫片,使其保持平整。

4卷内文件资料与卷皮装订在一起,做到整齐美观牢固,不压字、不掉页、不妨碍阅读。

3.10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装盒

同一个宗地(海)号的登记档案卷装一个盒,根据该宗地(海)号内登记档案的多少选择适当厚度的档案盒,盒内要留出一定的富余量;该盒装满,则装入另一档案盒,依次排列。

3.11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入库排列

1整理装订后的档案,采用密集架形式,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方法存放。密集架侧面应标明内存档案的起止号;每层应标出本层的起止号。

2不动产登记档案可按照登记类型分别存放,土地登记档案按照宗地号排列,房屋登记档案按照宗地号或坐落排列,海域登记档案按照宗海号排列。

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后,在保证档案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可按照归档流水号统一排列。

3注销登记档案按注销时间顺序排列,单独存放。

4注销异议登记档案按时间顺序排列,单独存放。

4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保管

4.1保管要求

不动产登记档案应当保存于符合不动产登记资料安全保护技术标准的专用库房,使用密集架保管不动产登记档案,使用专门图柜保管地形图、地籍图等图纸资料,并保持规定的温湿度,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尘、防光、防霉、防潮、防虫、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十防”,保证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2库房技术标准

库房设计标准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

1面积标准。馆藏档案不足5万卷的,档案库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50m2;馆藏档案5-10万卷的,档案库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m2;馆藏档案10-20万卷的,档案库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m2;馆藏档案20-30万卷的,档案库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0m2;馆藏档案30-40万卷的,档案库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900m2;馆藏档案每增加10万卷,档案库房建筑面积增加不少于200m2。

2档案库房的设置应当避开低洼地带,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

3档案库房应当与其他技术用房及办公室加以区隔,位置宜设置在建筑物各楼层平面的中间。

4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2.6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

5档案库房应当坚固耐用。档案库房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2(约500kg/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约1200kg/m2)。档案库房设置于既有建筑物时,档案及相关设施的总载重,应以不超出其楼地板设计载重为原则。如超过地板设计载重时,应当按照实际需要,进行结构补强。

6档案库房的墙壁及地板应做防潮处理,库房内不应设置消防以外的给水点,顶部应避免水管等管线通过,上下水立管不应安装在与档案库房相邻的内墙上。

7档案库房的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及甲级防火门窗,其地板材质应当具备防火功能。但档案库房设置于既有建筑物,在改建隔墙、防火门时,应当加强防火设施。

8档案库房的楼地面,应当高于库房外同一楼层的楼地面20mm以上。但档案库房设置于既有建筑物,楼地面应当设有防止溢水流入设备。

9档案库房应当减少外窗的装设;必须装设的,应当在南北两面开窗,并应当加装窗帘、遮阳板等遮阳设备。

10档案库房墙壁、门窗及楼地板不能留有缝隙、孔洞,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

11档案库房应当配置应急灯。

4.3档案保管技术标准

4.3.1温湿度控制

1档案库房的温度应当控制在14℃-24℃,每昼夜波动幅度控制在±2℃以内;相对湿度应当控制在45%-60%,每昼夜波动幅度控制在±5%以内。

2库房应当安装温湿度记录仪,并对库房温湿度定时测记,每日两次,掌握温湿度变化情况,随时予以控制调节。温湿度记录仪应当定期校验。

3库房应当配备空调及去湿、增湿设备,并定期检修、保养。

4密集架应当与地面保持80mm以上距离,其排列应便于通风降湿,档案柜架应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主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两行装具间净宽不应小于0.80m),成行地垂直于有窗的墙面摆设,便于通风降湿。

5新建库房竣工后,应当经6—12个月干燥方可将档案入库。

4.3.2虫霉防治与除尘

1档案库房应当设消毒箱,新接收的档案经消毒除尘后方能入库。

2建立定期虫霉检查制度,发现虫霉及时采取灭菌杀虫措施;发现鼠害,应当及时投放药剂加以消灭。

3配备吸尘器,加密封门或过渡门,除尘与防尘相结合。设置空气过滤装置,防止污染气体进入库房。

4.3.3防火与防盗

1档案库房必须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在有效期内,并按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库内严禁使用明火装置和电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档案库房应当安装火警及防盗自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

4.3.4防光要求

1档案库房照明设备的照度不宜超过100勒克斯。

2档案库房不宜采用自然光源,有外窗时应有窗帘、窗板等遮阳措施。档案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避免阳光直射。

3档案展览不宜使用原件,必须使用原件时,展室(柜)内应当使用冷光源,并设有光控装置。

4.4检查和鉴定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鉴定不动产登记档案。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资料,应当及时修复。档案毁损或者丢失,应当采取补救措施。

5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利用

5.1利用原则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及时为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交易、不动产纠纷仲裁、物业管理、房屋拆迁、住房制度改革、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5.2不动产登记档案对外利用

按照《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分则第22章规定执行。

5.3不动产登记档案对内利用

5.3.1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内部查阅

1登记经办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后还应当填写《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登记册》,注明查阅结果。

2市国土房管局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凭本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并填写《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登记册》。

3登记经办机构之间因工作需要查阅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凭登记经办机构负责人批准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单》可以查阅,并填写《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登记册》。

5.3.2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内部调阅

1登记经办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必须履行调阅手续,填写《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经调阅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调阅。调出后填写《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登记册》。

2市不动产登记局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工作需要调阅各区局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凭市不动产登记局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批准的《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方可调出。调出后填写《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登记册》。

3档案调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日,到期不能归还的,调阅人应在调阅期满前一日到档案馆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4调阅人应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严禁中途转借和私自复制,严禁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权属档案。

5不动产登记档案调出库房时,管理人员应在调出档案位置放置代卷卡,不动产登记档案归还时,应在认真清点和检查不动产登记档案状况后,将所调不动产登记档案放回原处并撤除代卷卡。

5.3.3设置阅览室

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置阅览室,查阅不动产登记档案应在阅览室进行。阅览室应靠近档案库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5m2,并做到明亮、安静、整洁,设置监控设备,建立健全查阅管理制度,确保不动产登记档案安全。

6档案管理人员

6.1管理人员数量配备原则及标准

1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馆藏档案数量多少核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并随着档案数量的增减相应增减。

2馆藏档案1-10万卷的,配备管理人员5~8人;馆藏档案10-20万卷的,管理人员应不少于10人;馆藏档案20-30万卷的,管理人员应不少于12人;馆藏档案30万卷以上的,管理人员应不少于15人;馆藏档案每增加10万卷,应增加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6.2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1管理人员应具备专科以上文化水平,并持有《天津市档案人员培训岗位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2掌握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熟悉不动产登记管理和档案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能够灵活运用档案专业知识、法规和技术规范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利用。

6.3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6.3.1岗位名称

1接收整理岗;

2查询接待岗;

3库房管理岗;

4电子档案管理岗。

6.3.2岗位职责

1接收整理岗职责

(1)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接收、检查工作。

(2)负责对接收资料的整理、订卷、装盒工作;

(3)负责将已订卷装盒的档案移交库房管理岗;

(4)负责案卷接收、整理情况的统计工作。

2查询接待岗职责

(1)负责内部查阅、调阅档案工作;

(2)负责登记簿查询工作;

(3)负责原始凭证查询工作;

(4)负责档案查询情况的统计工作。

3库房管理岗职责

(1)负责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并做好归档入库的记录;

(2)负责档案调出、归还查收的工作,并做好记录;

(3)负责对调出档案的清查、催还、续借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的“十防”工作,并记录库房内温湿度及各种设备运转情况;

(5)负责库存量的月统计工作。

4电子档案管理岗职责

(1)负责电子档案的管理,包括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快速检索及保证库房纸质档案与数据库信息的一致性;

(2)负责档案的数字化扫描以及扫描数据库的清理工作;

(3)定期做好备份工作。

6.4档案管理岗位人员设置

1接收整理岗:按照每月接收登记资料的数量设置接收整理人员。日转件量100件以下的设置5人;每增加100件,增设5人。做到随转随归,无积压。

2查询接待岗:根据各区业务量的不同可以设置1至3人。

3库房管理岗:根据各区业务量的不同可以设置1至3人。

4电子档案管理岗:根据各区业务量的不同可以设置1至3人。

7纸质档案数字化

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形成的纸质档案应进行数字化处理。

7.1纸质档案数字化基本要求

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原则是使档案信息资源准确、方便、快捷地提供利用,使可以公开的档案信息资源得到共享,以满足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社会对档案利用的需求。

7.2档案整理

在扫描之前,根据档案管理情况,按照本规范的整理要求对档案进行适当整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质量。

7.2.1档案编号

每卷档案应编制档案编号,作为管理该卷的唯一识别码。档案编号可采用RFID电子标签。

7.2.2拆除装订

在不去除装订物情况下,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拆除装订物。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

7.2.3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

按要求把同一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区分开。

根据我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及利用情况,扫描件应包括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纸质档案的全部内容,非扫描件应包括档案盒、档案卷皮、卷内目录等内容。

7.2.4页面修整

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后再进行扫描。

7.2.5档案整理登记

制作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详细记录档案整理后每份文件的起始页号和页数。

7.2.6装订

扫描工作完成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恢复装订时,应注意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

7.3档案扫描

7.3.1扫描方式

1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A4、A3、A0等)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如工程图纸可采用0号图纸扫描仪)进行扫描。

2小于A4幅面的按A4规格进行扫描,大于A4小于A3幅面的按A3规格进行扫描,大于A3幅面的按A0规格进行扫描。

3纸张状况好的档案可采用高速扫描方式(滚筒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纸张状况较差,以及过薄、过软和超厚的档案,可采用平板扫描方式。

7.3.2扫描色彩模式

1扫描色彩模式一般有黑白二值、灰度、彩色等。

2建议采用灰度模式进行扫描。

7.3.3扫描分辨率

分辨率选择大于或等于300dpi。特殊情况下,如手写稿、复印件及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可适当提高分辨率。

7.3.4扫描登记

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份文件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整理时填写的文件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

7.4图像处理

7.4.1图像数据质量检查

1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的处理。

2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

3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4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5认真填写相关表单,记录质检结果和处理意见。

7.4.2纠偏

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7.4.3去污

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7.4.4图像拼接

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7.5图像存储

7.5.1存储格式

扫描文件一般采用JPEG格式存储。存储时的压缩率的选择,应以保证扫描的图像清晰可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存储容量为准则。

7.5.2图像文件的命名

1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中的每一份文件,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唯一档案编号,以该档案编号为文件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命名。

2多页文件可采用该档案编号建立相应文件夹,按页码顺序对图像文件命名。

7.6数据建库

7.6.1数据库选择

应选择oracle12以上版本。

7.6.2数据库结构表













表一、业务信息表

说明 数据类型 可否为空 备注 业务ID NUMBER 否 本表主键,流水号 登记类型 VARCHAR2(100) 否 按不动产登记类型填写 区名称 VARCHAR2(100) 否 不动产坐落 VARCHAR2(1000) 否 具体到门牌号 办件号 VARCHAR2(20) 否 与登记系统一致 宗地(海)号 VARCHAR2(100) 可 地号 VARCHAR2(200) 可 不动产单元号 VARCHAR2(4000) 可 不动产权利人 VARCHAR2(1000) 否 多个权利人的,用/分隔 抵押权人 VARCHAR2(200) 可 如有抵押填写本项 不动产权证号 VARCHAR2(1000) 否 多个证号的,用/分隔 审批日期 DATE 否 档案ID NUMBER 否 档案详情表主键 状态 VARCHAR2(20) 否 主库/历史库状态经常会变

表二、档案详情表

说明 数据类型 可否为空 备注 档案ID NUMBER(15) 否 本表主键,流水号 档案类型 VARCHAR2(10) 否 档案编号 VARCHAR2(100) 否 档案物理编号,不能重复 总页数 NUMBER(15) 否 档案页数,不含目录、封面等 档案位置 VARCHAR2(100) 可

表三、档案关联关系表

说明 数据类型 可否为空 备注 主键 NUMBER(15) 否 本表主键,流水号 档案ID NUMBER(15) 否 与之关联档案编号 VARCHAR2(100) 否 注:关联关系的案卷有以下种类:

1、未合并订卷的转移变更卷与原登记卷为关联卷;

2、抵押卷与对应的登记卷为关联卷;

3、注销卷与原登记卷为关联卷;

4、集体土地所有权卷与对应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卷为关联卷;

5、其他有关联关系的案卷。





表四、档案目录表

说明 数据类型 可否为空 备注 档案ID VARCHAR2(500) 否 档案详情表主键 档案目录唯一标识 VARCHAR2(36) 否 本表主键 目录种类 VARCHAR2(500) 否 目录名称 VARCHAR2(500) 否 目录起始页 NUMBER(10) 否 页数 NUMBER(10) 否 附记 VARCHAR2(500) 可 业务ID NUMBER 否 业务信息表主键

表五、档案扫描信息表

说明 数据类型 可否为空 备注 档案编号 VARCHAR2(500) 否 档案目录唯一标识 VARCHAR2(36) 否 档案目录表主键 图片名称 VARCHAR2(500) 否 图片类型 VARCHAR2(500) 否 图片路径 VARCHAR2(4000) 否 主键 NUMBER(15) 否 本表主键

7.6.3目录数据质量检查

采用人工校对或软件自动校对的方式,对目录数据库的建库质量进行检查。核对数据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要求进行修改或重录。

7.7数据关联

7.7.1以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纸质档案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要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案编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图像文件的总数与目录数据库中文件的总数是否相同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案编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提供条件。

7.7.2对同一宗地的不动产登记发生多次变化的,每条数据之间建立相互关联的关系。

7.8数据验收

7.8.1数据检验

数据检验宜采取全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由专业质检人员以全检的方式对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进行检查。

档案管理人员对已完成全检的数据进行抽检,抽检比率不得低于10%。

7.8.2验收指标

1档案原件:完整率100%

2电子目录:档案编号、标题名称等关键字段正确率100%。

3图像文件:

(1)对扫描图像质量的检查:确保图像版面清晰,干净,大小一致,方向一致。

(2)

4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5数字化转换质量抽检的合格率达到97%以上(含97%)时,予以验收“通过”。

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x100%。

验收“不通过”的,同一批的扫描件全部重新扫描。

7.8.3验收审核

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有效。

7.8.4验收登记

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单。

7.9数据备份

7.9.1备份范围

电子档案目录、电子登记簿以及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处理成果经验收合格后均应当天进行备份。

7.9.2备份方式

备份程序应包含在扫描程序中。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载体的选择应多样化,可选择在线增量备份、定时完全备份以及异地容灾备份的备份方式。

7.9.3备份检验

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7.9.4备份标签

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标记XX区、人员、日期、编号、母盘或复制盘,以便查找和管理。存储在光盘上的电子档案,每三年进行一次光盘复制。

7.9.5备份登记

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备份管理登记表单;对于存储电子档案的介质光盘进行登记造册后方能入库。

7.10电子档案的保管

7.10.1保管措施

1从电子档案形成开始不间断地对有关处理操作进行管理登记,保证电子档案的产生、处理过程符合规范。

2电子档案应存放于指定的计算机和服务器上,服务器必须采取磁盘镜像、双机容错等备份措施。

3局域网内部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系统设备更新时必须制定严格的数据转换办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能在新系统中运行。

4电子档案存档时必须检查病毒及其他危害计算机的隐患,对于不能清除隐患的电子文件不得存档。

7.10.2保管要求

1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

2载体应直立存放,作到防尘、防变形,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3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远离热源。

4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20℃,相对湿度选定范围:35%--45%。

5电子档案保管部门每年均应对电子文件的读取、处理设备的更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登记。

6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发展,存储载体出现兼容性问题时应更换先进、可靠的存储载体进行复制;电子档案数据出现兼容性问题时应对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进行升级转换并进行复制;复制后旧版存储载体应至少保留三年。

7库存的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每四年要进行依次有效性、安全性检查,对存储载体的寿命、存储载体的兼容性、电子档案的兼容性等问题进行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30%,发现问题要及时补救。

8检查、拷贝、转换等情况要做好登记。

8档案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8.1监督事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1档案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要求;

2应归档的文件、记录、数据材料是否纳入归档范围;档案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可用;档案是否得到安全存储和有效利用;

3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和保管条件是否符合关于安全保管档案的要求;

4档案工作责任主体及档案人员履职情况;

5其他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情况。

8.2监督责任

8.2.1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建立档案自查机制。

8.2.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加强对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开展档案检查和互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期召开交流会,推广新技术、新方法,促进各登记经办机构的相互借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9附则

本规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按本规范执行。





注1:光照度:光照度是表明物体被照明程度的物理量。光照度与照明光源、被照表面及光源在空间的位置有关。光照度可用照度计直接测量。光照度的单位是勒克斯,英文lux的音译,也可写为lx。被光均匀照射的物体,在1平方米面积上所得的光通量是1流明时,它的照度是1勒克斯。

注2:均布活荷载:指每平方米平均分布的活荷载。所谓活荷载(liveload)是和恒荷载(deadload)相对定义的,也称之为可变荷载(variableload),是指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不计的荷载。

牛顿(N)力学单位,1牛顿(N)=9.8千克(Kg)。









































附录A

A各类登记资料的排列

各类登记资料的排列

1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公告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6)申请人身份证明;

(7)收件收据;

(8)备考表。

2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

(1)

(4)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抵押权人、地役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6)询问记录;

(7)公示材料;

(8)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土地租金交纳凭证;

(9)地籍测绘成果;

(10)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等证明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测绘成果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材料;)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税费缴纳凭证;)

(1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材料;

(4)记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5)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6)土地测绘成果;

(7)申请人身份证明;

(8)收件收据;

(9)备考表。

21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审批表;

(3)互换、转让的相关协议或合同,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变化的材料等;

(4)发包方同意的材料;

(5)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证明;

(6)抵押权人、地役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7)公示材料;

(8)申请人身份证明;

(9)不动产权属证书;

(10)收件收据;

(11)备考表。

23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的情形))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批准文件

(4)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

(5)宗海图以及界址点坐标;

海域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建筑物、构筑物符合规划的材料;

)建筑物、构筑物已经竣工的材料;



(8)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宗海图以及界址点坐标;海域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海域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海域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海域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材料)缴纳海域使用金缴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海域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海域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地役权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相关材料;地役权变更登记地役权登记地役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书抵押权的材料不动产权证书证实抵押权已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抵押权的材料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更正登记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异议登记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异议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收件收据;

(5)备考表。

47依嘱托(依职权)办理登记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

(1)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公告材料;

(3)现场查看记录;

(4)现场照片;

(5)送达嘱托文书(文件)的工作人身份证明申请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执行通知书协助查封国家有权机关送达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送达函;解除查封或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解除查封函国家有权机关送达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送达函;附录B



B.1移交目录

移交目录

序号 收件号 不动产权证

书号 宗地

(海)号 坐落 权利人 备注

转件人: 科长签字: 收件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60-80g胶版印刷纸



20mm



上白边37±1mm 卷内文件目录 15mm 顺序号 文件名 页号 备注 10mm 15mm 15mm 30mm 12.5mm 装 297mm 225mm 订 线

左白边

30mm 156mm B.2卷内文件目录B.3卷内备考表

20mm 上白边



37±1mm 卷内备考表 本卷:情况说明 12.5mm 装 订 297mm 线 225mm 左白边 30mm 立卷人

10mm 检查人 立卷时间 10mm 10mm 156mm 210mm

B.4卷皮封面





天津市



不动产登记卷







登记类别





坐落



宗地(海)号





权利人

姓名(名称)

B.5档案盒

B.5.1档案盒封面







天津市

不动产登记档案









































B.5.2档案盒盒脊









































































B.5.3档案盒封里







内装资料 房地卷 抵押卷 入档日期 名称 件数 入档日期 名称 件数 20mm 50mm 15mm 20mm 50mm 15mm





其他 日期 姓名 名称 文号 归档

情况 20mm 30mm 50mm 30mm 30mm



B.6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单和登记册

B.6.1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单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单

编号:

查阅单位 查阅人 查阅原因







容 编号 宗地(海)号/地号 卷数 权利人 坐落

查阅单位

审批



单位盖章:



查阅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B.6.2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登记册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查阅登记册 查阅日期 查阅单位 查阅人 登记类别 宗地(海)号/地号 卷数 权利人 坐落 是否复印 复印内容 经办人



B.7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和登记册

B.7.1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机构内部)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

(机构内部)

调阅部门

调阅人

签字 调阅时间 调阅卷数 宗地(海)号/地号 权利人 调阅

事由

调阅部门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签字 备注



















B.7.2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单



调阅单位 调阅人 调阅原因







容 编号 宗地(海)号/地号 卷数 权利人 坐落

调阅单位

审批



单位盖章: 编号:

本表格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调阅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B.7.3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登记册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调阅登记册 编号 调阅日期 调阅单位 调阅人 登记类别 宗地(海)号/地号 卷数 权利人 坐落 归还日期 查收人











































































































































41











—42—







210mm



50mm



20mm



50mm



298mm



20mm



20mm



20mm



215mm



20mm



230mm





坐落





权利人

姓名(名称)







宗地

(海)号





315mm



145mm







175mm



D



40mm



20mm



宗地(海)号



40mm



100mm



320mm



80mm



40mm



D=20mm、40mm、60mm





30mm



15mm



15mm



10mm



10mm



180mm



30mm



320mm



10mm



60mm



30mm



230mm



17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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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阳城县档案...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