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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潍坊经验谈县域农业发展
2018-03-09 | 阅:  转:  |  分享 
  
赴山东潍坊考察农业发展

一、对潍坊农业发展的整体印象

近年来,潍坊市坚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面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确立了以有机农业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思路,深入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农业,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低碳、生态、可持续发展。主要特点是:

(一)区域发展模式各具特色。潍坊市注重区域合理布局,围绕发挥各地自身优势,确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三大六小”模式。“三大”模式:即以诸城为代表的贸工农一体化模式,即“企业+农户”;以寿光为代表的市场拉动模式,即“市场+基地+农户”;以安丘为代表的出口外销模式,即“企业+基地+农户”。“六小”模式:即以寒亭为代表的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模式;以高密为代表的区域化种、养、加模式;以奎宁为代表的城市农业观光旅游模式;以昌邑为代表的农业科技示范园模式;以昌乐为代表队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以寿光农业科技博览园为代表的农业高科技走廊模式等。

(二)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力强。潍坊市坚持把加快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重中之重,培育了一大批产业化经营主体。至2012年2月,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有2980家,基本形成了有主导产业就有龙头带动的格局。同时,每年确定100家示范企业,在财政、信贷、土地、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实行扶优扶强。至2012年2月,全市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达到12家、省级65家、市级548家,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6家;年销售收入过2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7家,过10亿元达到15家。

(三)产地市场体系日臻完善。潍坊市通过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并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把市场办成实体型的龙头企业,增强了市场集散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按照产业布局,重点建设和升级了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昌乐西瓜批发市场、安丘姜蒜批发市场、青州花卉批发市场、昌邑苗木批发市场、潍坊茶叶批发市场等十大产地市场,已经成为了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产品的交易中心、价格中心和信息中心,年交易额都在10亿元以上,对当地及周边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带动作用。

(四)农业组织化程度非常高。潍坊市针对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难以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的实际,逐步改变了过去“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都从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中筛选培育3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个县市区筛选培育10家县级示范社。2012年2月,全市已建成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124家,逐步引导农民由原来的一家一户分散生产方式,向合作化、组织化生产方式转变,为产业化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

我县农业资源丰富,农业生产优势明显。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企业实力的增强。今年全县粮豆总产量达到100.34万吨,连续三年创下历史新高。

(一)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龙头企业是关键。因此,县始终将龙头企业的培育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力以赴为企业建设提供方便,尽心竭力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落实信贷资金、项目安排、税费减免、绿色通道等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龙头企业做好项目规划、申报、争取工作。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实施产加销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强品牌建设。设立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升级位。对当年企业新升为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目前,全县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家(其中省级龙头6家,市级龙头8家),县级龙头企业23家。我县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84户,从业人数8000人,带动农户3.5万户,户均增收600元。

(二)基地规模不断扩大。根据资源优势和农业生产现状,围绕棉花、甜玉米、辣椒、蓖麻、肉驴、草原红牛、奶牛等主导产业,建立了一批与企业配套的较为稳定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种养基地。年县政府安排109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辣椒、蓖麻、甜玉米、棉花、肉驴等几项主导产业种养基地。主要采取政府推动、政策拉动、企业带动、科技促动等措施加快基地建设。今年凡是政府扶持的产业、企业都与农户签订种植收购订单。

(三)农业产业化合作社发展迅速。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链接农民和企业的纽带,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27个,入社社员达4.5万人,实现了村村都有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把农民与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农民与企业的联系,促进了农业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科学化发展。合作社的规模在扩大,运行质量在提高,作用在不断显现,今年,我县由鸿瑞公司发起成立的企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参加的甜玉米合作社,实现了签单、技术指导、收购销售一条龙服务,共与2200户农民签单3万亩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发展模式,我县已初步形成了蓖麻、辣椒、棉花、甜玉米、马铃薯、奶牛、草原红牛、木材加工等为主的产业。目前,全县重点发展棉花、甜玉米、辣椒、蓖麻、马铃薯、籽用西葫芦、草原红牛、奶牛八大系列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链,为推动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县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起步晚,规模小,及我县客观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例如企业只是原料的初加工,而且产能低,带动能力较小。

二是缺少龙头企业。我县是重要的葵花、绿豆、打瓜的生产基地,面积和产量都较大,但缺少大型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只能以原料形式出售,产品附加值低。另外,有些企业由于原料不足及成本高等问题不能良好运行。

、对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想法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坚持用农业产业化统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以提高龙头企业竞争力为核心,着力提升产业层次、科技创新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加快形成龙头企业集群、生产基地配套、利益联结紧密、带动功能较强的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是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以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围绕优势产业,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推进相关企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上下游配套、辐射功能明显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培育命名一批县级示范区,整合政策资源向示范区倾斜,促进企业集群集聚,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优质原料农产品供给能力。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粮食生产基地、保护地蔬菜种植、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等建设项目。重点向龙头企业自建、联建、合作建设的原料生产基地倾斜。对龙头企业良种繁育、种养殖、加工、市场一体化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重点向龙头企业领办创办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倾斜。

三是推动规模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龙头企业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自建规模化原料生产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对自有基地的生产设施投入给予适当补助。积极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加快专业村镇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一村一品”“数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

四是实施标准化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和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及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是加强社会化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和金融保险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的支持力度。各种扶持生产基地建设的惠农政策,要将龙头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主导和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在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储运等方面为基地农户积极实施各环节的统一管理和服务。

六是鼓励企业成为创新主体。鼓励龙头企业组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提升创新能力;推进科企嫁接,搭建联合攻关研发平台。积极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开发专利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科技型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力度,以成果带项目,以项目促产业,推进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集成创新,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重点向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倾斜。

七是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实行o2o原产地直销计划,带动农产品基地和深加工企业向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打造幅射方圆200公里的农产品流通集散地,从终端反向引领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现代物流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积极开展直供直营。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展示展销活动。

八是打造知名品牌。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服务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创建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对龙头企业的产品获得省级以上知名商标、品牌等,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和补助。积极推进品牌整合,强化品牌宣传和保护,打造特色名牌产品,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九是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保底价收购、定向服务,形成权责明确、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推进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紧密合作,建立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政策性保险优先向龙头企业组织开展的订单农业倾斜。

十是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组织。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推动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由单项服务向综合配套服务拓展,由产后服务向产前、产中系列化服务延伸。鼓励支持龙头企业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挥其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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