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880-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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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辅助工序中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的情况也应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见表5。 表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来源 类别废物名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灰渣、脱硫石膏、袋式(电袋)除尘器产生的破旧布袋 危险废物废碱液、废酸液、废催化剂、含油污泥等。 注:其他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
6.2信息报告、应急监测报告、信息公开 按照HJ819执行。 7其他 排污单位应如实记录手工监测期间的工况(包括生产负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 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 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外,按照HJ81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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