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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年度政绩考核评价措施体系
2018-03-22 | 阅:  转:  |  分享 
  
创新年度政绩考核评价措施体系



一、抓实“六环”,规范实施程序,增强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在考评实施程序上,确定了紧密相联六个主要环节,注重结合实际,细化和创新具体操作方式,解决以往出现的问题和弊端,确保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科学、合理、有效。

(一)考核预告。实施考核前在全县范围内印发《关于开展年度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到考核单位后首先发布书面考核预告,并通过电视、报纸、党建网等媒介,将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考核组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向考核区域内的干部群众公布。解决了一些干部群众对考核内容不清楚、考核程序不了解的问题,同时也便于没有参加考核谈话的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二)政绩公示。各考核对象在接受考核前五天,将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经主要领导审阅后,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板上进行公示,将政绩的真实程度交给群众进行评说和监督。避免了个别考核对象有意夸大成绩、掩盖错误甚至颠倒是非的问题,使考核工作更加真实、更加透明。

(三)民主测评。召开本单位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基层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干部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的考核工作会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将领导班子测评内容细化为4个类别13个子项35个要点,将领导干部测评内容细化为5个类别14个子项43个要点,将评价标准分为好、中、差三个档次。解决了以往评价内容比较笼统、反映不细的问题,增加了测评的真实度和实用性。

(四)个别谈话。有选择地找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一般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加深对班子和干部的了解,对测评情况进行印证。实行“三必问、三必谈”原则,即谈话提问必须涉及到考核对象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三个方面,参加谈话人员必须对考核对象的优点、缺点和发展潜力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谈不出视为未完成谈话任务。避免了偏重谈优点和工作成绩,忽视甚至不谈缺点及生活、社交表现的问题。

(五)调查核实。考核组根据需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法,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干部联系点、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需要证实的显绩突出实地考核,通过现场查看其规模、进度、成效等情况,了解实情。对存在争议的重要问题,通过走访了解、小型座谈等形式,深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进一步明辨情况。变静态考核为动静态相结合,避免因只搞测评、听谈话、听汇报而造成的一些工作成绩和评价与事实不符的问题。

(六)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考核细则,参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日常了解、部门专项考核评分等情况,深入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不足。要求考核组人员在评价分析时,必须做到既看显绩、又看隐绩,既看工作能力、又看德才素养,既看主观作用、又看客观因素,既看集体成果、又看个人贡献,既看近期效益、又看长远发展,在此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进行统计核分,拟定考核档次并形成考核材料,提出考核意见,然后向部长办公会汇报。有效避免了重考察了解、轻研究分析而导致考核成果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突出“六化”,创新考核机制,增强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全面性

在严格执行考核程序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探索,不断尝试,提出了“六化”目标,努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拓宽考核评价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一)考核标准具体化。实行百分制考核评分,围绕年度目标责任制确定考核标准,能量化的全部量化,不易量化的明确具体的参照标准和分值比重,并整合到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使考核工作更加准确、直观、便于操作。把创新工作、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确定为政绩考核的重点,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涉农部门提高了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的权重比例。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考核标准细化了自身建设的考核内容,增加了副职工作完成情况的分值比重。党政副职领导干部考核标准将分管工作占80%,子项分值实行动态设置,由考核组依据领导干部的具体分管工作和年初目标责任制,确定单项工作在总分值中的比例。

(二)考核人员专业化。实行了定点观察员制度,从县委组织部选派16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作为定点观察员,实行分片负责制,通过采取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数据分析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和大事调度、随机抽查、阶段考核、蹲点调查、通报督办等形式,对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跟踪观察。同时,确定为所观察单位的民意调查员和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组人员,以此避免因临时安排的考核人员对考核对象情况了解不全面而造成考核评价片面、失实等问题。经常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定点观察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初步建立了一支具备专业素质的考核人员队伍。

(三)民意表达渠道多样化。建立了民意调查机制,通过设立民意调查员、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民意调查箱、召开民意调查会、实地走访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意,充分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情况。建立了信息化沟通平台,通过在党建网开展“网上投票”、“问卷调查”、“互动论坛”等活动,及时接受社会各界对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意见,并向社会公开民意调查员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现了民意调查工作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对民意调查上来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由民意调查员梳理核实后,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做为年度政绩考核评价和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评议主体多元化。为提高考核评价的准确度和权威性,实行了组织考核评价与职能部门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专项工作由职能部门负责考核,组织部门不再考核,从而融合评价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拓展评价参与广度,对考核中认为存在严重问题或重大分歧的班子和干部,不仅征求本单位人员的看法,而且要根据不同情况征求有关县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本单位离退休干部、所在社区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视角的考核评议体系,使考核评议的信息更准确、更全面。

(五)跟踪了解经常化。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政绩考核评价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大了定点观察员(即年度考核组人员)的平时了解力度,避免了年度考评时因时间紧、部门多,而造成的对一些工作及个别干部了解不全面、不具体甚至不准确的问题。一是定期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到所观察对象的单位、联系点特别是工作一线、重大活动和急难险重任务的现场,直接收集反映干部素质、能力、绩效的第一手资料。二是参加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研究调度会议,根据各班子情况汇报及县政府情况通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班子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完成情况。三是与分管县领导定期沟通联系,听取县领导对所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四是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经常性调度和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搞好记实汇总。

(六)考核档案电子化。建立年度政绩考核评价材料电子信息库,录入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年度测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与不足、考核组意见等信息,并逐年增加,解决纸质案卷材料过多、查档繁琐的问题,为县委决策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参考依据,也便于以后年度政绩考评时了解掌握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历史表现。

三、实行“四制”,保证客观公正,增强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准确性

在年度政绩考核评价工作的配套措施方面,着重抓了四项制度建设,以确保对考核对象的评价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真正发挥出考核评价的实际作用和实际效果。

(一)结果反馈制。召开考核分析评价会,对班子和干部的优缺点进行分析梳理,提炼出能够客观、全面、准确、集中地反映优缺点的意见,对需要进行反馈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形成反馈意见。一方面,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进行重点反馈,并帮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改进,跟踪问效,督促其整改提高。另一方面,对干部群众评价较高的工作举措和个人优点,也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促其进一步巩固提高,受到了广大干部的欢迎。

(二)反馈申诉制。结果反馈后,领导班子集体或领导干部个人认为考核评价结果不够全面、与事实有出入或反馈意见定性不够准确、存在偏差的,可以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县委组织部受理后立即进行重新审核,经部长办公会讨论形成审核结论后,将审核结果通报给申诉人。

(三)责任追究制。主要包括考核人员责任追究、考核对象责任追究和其他参加人责任追究三项主要内容。对考核人员不坚持原则、违反纪律,或考核失实、评价失真的,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考核对象夸大成绩、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对其他参加人有意隐瞒问题、故意设置障碍、恶意诬陷诽谤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保密承诺制。由考核组人员对考核对象和谈话对象作出纪律承诺,为干部群众讲真话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营造良好的考核环境。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时,采取单独划票、单独谈话等措施,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使其敢于表达真实意愿。支持和保护反映真实情况的干部群众,对于考核人员泄漏谈话内容或考核对象进行打击报复,违反纪律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惩治,解除群众说真话的后顾之忧。

四、把握“四联”,强化结果运用,增强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导向性

结果运用是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必然延伸,也是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最终目的。在具体实施中,将其与班子调整和干部使用、奖励惩戒、教育培训、后备干部培养管理等相联系,以充分发挥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检验、激励和导向作用。

(一)与班子调整、干部使用相联系。只有把考核结果与班子调整和干部使用紧密结合起来,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年度政绩考核评价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才能显现出来。对实绩一般、整体功能不强、内部矛盾较深、被评定为较差档次的领导班子,对主要领导及相关成员适当进行交流。对确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干部,及时大胆使用,委以重任。对认定绩效较差、不胜任本职岗位、德才平庸的,坚决予以调整。同时实行末位淘汰,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连续三年排在末位的班子主要领导及连续三年排在末位的领导干部,按《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在班子调整时实行免职、责令辞职、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二)与奖励惩戒相联系。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奖惩上来,解决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切实发挥年度政绩考核评价鼓励先进、激励中间、鞭策后进的作用。考核结果较好以上档次的领导班子,在年终评先选优时给予重点考虑。考核结果被评为较差档次的领导班子,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在省、市、县检查验收中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其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本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评为优秀档次的领导干部给予通令嘉奖或通报表彰;对在某项工作或突发事件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领导干部,给予记功、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等形式的重奖;对评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经县委同意后,由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三)与干部教育培训相联系。在制定下一年度干部教育计划时,充分考虑年度政绩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对所有干部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主体班次、专家讲座等大规模集中培训和指定自主选学必学篇目的形式进行教育;对部分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分类脱产集中培训、专题域外培训等形式进行教育;对个别班子和干部存在的问题,通过在班子内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教育。

(四)与后备干部培养管理相联系。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评结果,对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能够胜任上一级领导岗位的,列入近期重点培养计划,在需要时即提拔使用;对工作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好、群众比较认可、仍有个别方面需要提高的,列入中期培养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养;对有一定工作能力、基础素质扎实、发展潜力较大的,列入长期培养计划,进行全方位的培养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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