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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凤腾告诉你满足这些气象条件,才能执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
2018-03-30 | 阅:  转:  |  分享 
  
西林凤腾告诉你满足这些气象条件,才能执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通用航空飞行的最低天气标准是确定航空器在某一特定气象条件下是否适合飞行的标准。气
象对通用航空飞行有着重要的影响,恶劣的气象条件甚至直接危及飞行安全。因此,为了保证航空器在机场起飞、着陆和航线飞行的安全,根据机场
、航线地形,航空器的飞行性能和设备,地面无线电导航设备和航空器驾驶员的技术水平等,规定了机场、航线、航空器和驾驶员的最低天气标准,
以及航空器起飞、着陆的侧风标准。机场运行最低天气标准机场运行最低天气标准是机场可用于飞机起飞、着陆的天气运行限制。飞机起飞时的天
气状况,可用能见度(VIS)或跑道视程(RVR)表示,需要时还应当包括云高;对于精密进近着陆,根据运行分类用能见度(VIS)或跑道
视程(RVR)和决断高度/决断髙(DA/DH)表示;对于非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VIS)和最低下降高度/最低下降高(MDA/MD
H)表示。机场运行最低天气标准应考虑的因素包括:飞机的机型、性能和操纵特性。飞行机组的组成及其技术水准和飞行经验。所用跑道的
尺寸和特性。可用的目视助航和无线电导航设施的性能及满足要求的程度。在进近着陆和复飞过程中可用于领航和飞行操纵的机载设备。
在进近区和复飞区内的障碍物和仪表进近的超障高。机场用于气象测报的设备。爬升区内的障碍物和必要的超障余度。中国民用航空总
局公布的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没有考虑具体机型的机载设备、飞机性能、飞行机组的技术水准和飞行经验,这些因素应当由各航空营运人确定其所用
机场的运行最低标准(公司标准)时予以考虑。在实际过程中,机场运行按最低天气标准可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分类:按照航空器的着陆入口
速度,分为A、B、C、D、E五种最低天气标准。按照驾驶员技术水准,分为目视飞行和仪表飞行两种最低天气标准。按照导航设备,分
为精密进近和非精密进近两种最低天气标准。精密进近设备包括仪表着陆系统和精密进近雷达。非精密进近设备包括全向信标台/测距仪、导航台/
测距仪、双导航台和单导航台。????按照起飞、着陆,分为起飞和着陆两种最低天气标准。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和批准,可以根据
不同的情况和等级来自不同的审批部门:民航总局负责审査和批准全国民用机场的仪表进、离场程序,仪表进近程序,以及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负责按照民航总局最新印发的《航空器运行——目视和仪表飞行程序设计》规定的准则和民航总局关于仪表飞行程序设计的
规定,对所属地区的民用机场拟定仪表进、离场程序和仪表进近程序,并按本规定的准则拟定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报民航总局批准。对于民用飞机
使用的军民合用机场,由地区管理局同当地军事部门协商建立民用飞机使用的仪表飞行程序和拟定运行最低标准,报民航总局批准。民航总局负责
监督检査航空营运人和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在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方面的执行情况。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和检査航空营运人和民用航空
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在本辖区内机场的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执行情况。航空营运人应当遵照本规定所述的准则,结合其运行条件(包括机型、
机载设备、机组技术水准和飞行经验等),制定国内机场的起飞、着陆最低标准(公司标准),按航空营运人运行合格审定的有关规定报批。航空营
运人在国内机场使用的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民航总局公布的最低标准。航空营运人在国外机场使用的起飞和着陆最低标准,应当按照本规定
的准则,参考机场所在国家航行数据汇编(AIP)中公布的超障高度(OCA),结合其运行条件(机型、机载设备和机组的技术与经验)制定,
按航空营运人运行合格审定的有关规定报批。航空营运人在国外机场使用的起飞和着陆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机场所在国家为该机场规定或者建议的最低
标准。外国和地区航空营运人在中国境内飞行,在中国机场起飞、着陆使用的最低标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行数据汇编》中为各机场飞行
程序公布的超障高度/超障高(OCA/OCH)制定,但不得低于民航总局为各机场规定的或者建议的起飞、着陆最低标准。民航总局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航行资料汇编》对外公布我国机场的仪表进、离场程序和仪表进近程序,并按不同进近程序和飞机分类公布超障髙度/超障高,通过颁
发各机场的仪表进近图和机场图,以及仪表进、离场图,向国内各航空营运人公布各机场的仪表进、离场程序,各类仪表进近程序,以及起飞、着陆
最低标准。驾驶员最低天气标准驾驶员最低天气标准是正驾驶员对某型航空器驾驶技术和熟练程度的标志。执行每次飞行任务的飞行机组成员的数
量和技术水准应当符合该型航空器飞行手册规定的最低要求,并且符合民航总局批准的对该航空营运人营运该机型飞行机组成员的最低数量和驾驶水
平的要求。飞行机组成员应当按照飞行机组成员定员职责分工的要求完成相应的训练。飞行机组成员应当在完成与所执行飞行任务相适应的充分训
练,经检査合格,并取得有效执照、等级和授权后,方可作为机组必需成员执行飞行任务。航空营运人不得派遣飞行人员执行与其训练水平不相适应
的飞行任务;飞行人员应当拒绝接受此种飞行任务。在商业飞行中担任各类航空器机长的驾驶员,应当按照CCAR-61FS并进行充分训练,并
且至少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的航空器等级和授权。执行仪表飞行规则飞行任务的,应当取得仪表等级;行类运行飞行任务的,应当取得n类仪
表运行授权。训练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应当在训练大纲中规定。在航空飞行中担任机长的驾驶员,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a.在小型飞机上
担任机长的驾驶员,应当至少持有商用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的航空器等级、仪表等级和授权,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仅在目视飞行规则飞行中担任机长
的驾驶员,应当具有不少于500h的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其中转场飞行时间不少于100h,夜间飞行时间不少于25h;在仪表飞行规则飞行
中担任机长的驾驶员,应当具有不少于1200h的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其中转场飞行时间不少于500h,夜间飞行时间不少于100h,实际
或模拟的仪表飞行时间不少于75h(其中模拟时间不超过25h;b.在中型(含)以上飞机担任机长的驾驶员,应当按照CCAR-61FS
的规定和相应机型训练大纲的要求,完成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和相应型别等级训练,经检査合格取得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相应的型别等级和正驾驶
授权。c.在直升机上担任机长的驾驶员,应当持有商用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的航空器等级,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仅在目视飞行规则飞行中担任机
长的驾驶员,应当具有不少于500h的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其中转场飞行时间不少于100h,夜间飞行时间不少于25h;在仪表飞行规则飞
行中担任机长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直升机仪表等级,并且具有不少于1200h的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其中转场飞行时间不少于500h,夜间飞
行时间不少于100h,实际或模拟的仪表飞行时间不少于75h(其中模拟时间不超过25h)。d.在中型直升机公共运输定期航班飞行中担
任机长的驾驶员,应当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及相应的型别等级和授权。在商业飞行中担任各型航空器副驾驶的驾驶员,应当按照CCAR-6
1FS并进行充分训练,并且至少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的航空器类别、级别等级和授权。执行仪表飞行规则飞行任务的,还应当取得仪表等级
;执行类类运行飞行任务的,应当取得实施n类仪表运行的资格。训练时间、内容和要求应当在训练大纲中规定。在航空飞行中担任副驾驶或在中
型直升机定期航班运输飞行中担任副驾驶的驾驶员,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具有仪表等级,并按照相应机型的训练大纲完成副驾驶训练,经检査
合格取得该机型副驾驶授权。在航空飞行中,机长和副驾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新机型或新职位上建立实际运行经历和增加飞行经验。(a)
完成机长或副驾驶训练的驾驶员,只有在飞行检査员或飞行教员的监视下履行相应的机长或副驾驶职责,建立实际运行经历,并经航空营运人批准后
,方可在航空飞行中分别担任机长或副驾驶。运行经历所要求的驾驶员飞行时间与飞行次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以活塞式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驾
驶员飞行时间不少于15h;以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驾驶员飞行时间不少于20h;以涡轮喷气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驾驶员飞行
时间不少于25h;上述驾驶员飞行时间中,应当包括不少于4次飞行,其中包括不少于2次作为该飞机操作驾驶员的飞行。(b)机长在新机
型上担任机长的前100h内,进近着陆的机场天气标准应当在该机场规定的最低下降高(或决断髙)上增加不少于30m,在规定的着陆能见度最
低标准值上增油术少于800m(或等效跑道视程)。(c)副驾驶在建立了上述规定的实际运行经历,经所属航空营运人批准后,可以与经航空
营运人批准的不具备飞行检査员或飞行教员资格的机长搭配,在执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任务时担任操作驾驶员操作飞机,包括起飞和着陆。副驾驶在
该机型上的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少于l00h且机长不具备飞行检查员或飞行教员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由副驾驶作为操作驾驶员操纵飞
机起飞和着陆:所使用的机场不是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或该航空营运人规定的特殊机场;所使用的机场的最新气象报告中,有效能见度值不小
于为该机场确定的NDB标准值;所使用的跑道无水、雪、雪浆或严重影响飞机性能的污染物;所俾用的跑道刹车效应依据报告为不低于“好”
的水平;所使用的跑道侧风分量不超过该机型规定最大值的60%;依据报告在机场附近无风切变;机长认为可由副驾驶操作。驾驶员最低天气
标准,经训练、检査合格后,由航空公司制定,呈报民航总局批准。航空器最低天气标准航空器最低天气标准是因航空器不适宜在某些气象条件下
飞行而规定的天气限制条件。航空器最低天气标准是根据机身结构、发动机特性、航行仪表和其他设备的完善程度,由民航总局统一规定。规定有最
低天气标准的航空器主要是小型航空器,即最大允许起飞全重5700kg或以下的航空器。如运5型飞机,由于其机身结构强度所限,承受不了过
大的载荷力矩,故规定不准在中度以上颠簸区域飞行;由于发动机为活塞式,过大的雨水会使汽缸头温度降低,易造成发动机抖动甚至停车,故规定
不准在大雨区飞行;由于其没有除冰设备,故规定不准进入结冰区域飞行。航空器最低天气标准,主要是执行航空器飞行手册的有关规定,但还必
须在飞行实践中不断地充实和修改,使之更加符合该型航空器的实际情况。有时,一种新的航空器在开始使用时,由于我们对其性能特点尚不能完全
了解和掌握,往往规定一些要求较髙的天气标准,在飞行实践中逐步熟悉和掌握该型航空器的性能特点后,再调整其天气标准。航线最低天气标准
航线最低天气标准是指航空器在航线上飞行时的最低天气标准。航空器在航线上进行仪表飞行或目视飞行,主要根据航线地形、煎空器性能、导
航设备和驾驶员的技术水准确定。在通常情况下,地形复杂、标高过高的山区航线,能在仪表安全髙度以上飞行的航空器,可进行仪表飞行;只能在
目视安全高度以上飞行的航空器,则只能进行目视飞行。飞行时间长且地形复杂的航线,导航设备不能保证航空器沿预定航线飞行时,也只能进行目
视飞行。驾驶员最低天气标准为目视类的机长或航行设备不能做仪表飞行的航空器,在任何航线上都只能进行目视飞行。a.目视飞行(a)
目视气象条件目视气象条件是航空器能否按目视飞行规定飞行的基本条件,根据航空器的巡航表速,规定如下:巡航表速250km/h以下的
航空器,飞行能见度不小于5000m(直升机不小于3000m),航空器距云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0m,距云底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50m;
低空(低于最低高度层)目视飞行时,航空器与云底的垂直距离不小于50m。巡航表速251km/h以上的航空器,飞行能见度不小于500
0m,航空器距云的水平距离不小于l000m,距云底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50m。(b)目视飞行规定巡航表速250km/h以下的航空
器,只有在昼间、飞行高度6000m以下、云下飞行低云量不超过3/8,并且符合规定的目视气象条件时,方可在航线上和机场区域内按照目视
飞行的最低安全高度和安全间隔的规定飞行。a.巡航表速251km/h以上的航空器,符合规定的目视气象条件时,方可在起落航线或者在经
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许可的范围内,按目视规定飞行。b.仪表飞行巡航表速250km/h以下的航空器,凡不符合目视飞行规定的条件,如在夜间
、飞行高度6000m以上,低于目视气象条件,都必须按照仪表飞行规定在航线上和机场区域内飞行。巡航表速251km/h以上的航空器,
除符合规定的目视气象条件,可在起落航线或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目视飞行规定飞行外,都必须按照仪表飞行规定飞行。航空飞行
必须按照规定的等级标准进行飞行,驾驶通用航空飞机的飞行标准,可进行适当调整。例如,运5型飞机最低天气标准的规定如下。(a)目视飞
行最低天气标准.航线:能见度不得少于5000,云量超过5/10时,云髙按下列规定:平原地区,云高不得低于400m;丘陵地区和山区,
云高不得低于600m(如有锋面、大的气压递减率、强烈的上升或下降气流等情况,山区云髙不得低于l000m)。机场区域(以机场为中心
,半径7000m计算):能见度不得少于3000m、云量不超过5/10时,云高无限制。云量超过5/10时,云髙按下列规定:平原地区,云高不得低于300m;丘陵地区和山区,云髙不得低于600m。(b)仪表飞行最低天气标准航线:平原地区,可按规定的仪表高度层进行云中仪表飞行。丘陵地区和山区,云不盖山顶,或云盖山顶但云量不超过8/10时,可按仪表髙度层进行云中仪表飞行,或进行云上、云层间目视飞行;云盖山顶并且云量超过8/10时,禁止飞行。机场区域:按各机场A类航空器使用的仪表最低天气标准执行。(c)其他运5飞机目视飞行最低天气标准部分适用于其他不能进行仪表飞行的小型航空器。运5飞机在结冰区、大雨区、雷雨区和云中有中度颠簸时,禁止飞行。.非密封座舱或没有氧气设备的航空器,飞行髙度不超过4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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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通航杂家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