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洗衣机厂商委托某家电卖场代销某品牌洗衣机500台,每台洗衣机生产成本800元。代销协议规定售价1050元(不含税),双方按不含税售价的 3%结算代销手续费。(收取代销手续费属于获得经纪代理服务收入,按现代服务业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且应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托方(某家电卖场)的会计处理: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525000;贷:受托代销商品款525000。销售受托代销商 品时,借:银行存款614250;贷:应付账款52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9250。借:受托代销商品款5250 00;贷:受托代销商品525000。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9250;贷:应付账 款89250。在结算代销手续费、支付代销货款时,借:应付账款614250;贷:其他业务收入14858.4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891.51,银行存款598500。委托方(某洗衣机厂商)的会计处理: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400000 ;贷:库存商品400000。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614250;贷:主营业务收入52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税额)89250。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0;贷:委托代销商品400000。在结算代销手续费、收到代销货款时,借:销售费用148 58.4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91.51,银行存款598500;贷:应收账款614250。特别提醒:代销涉及的是 委托代理关系,与代销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归属于委托方,代销应同时符合以下特征:①双方签订了代销协议;②明确代销商品的 所有权及全部货款归属于委托方;③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出售商品;④受托方只收取协议约定的代销手续费。凡不符合以上特征的其他以进货 成本价或低于进货成本价进行销售的行为,都应归属于平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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