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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三区划分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2018-07-13 | 阅:  转:  |  分享 
  
在全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会上讲话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推动我县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x府办〔2016〕147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xx县畜牧兽医局委托“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划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防治结合、资源利用、生态环保”的总体要求,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推进畜禽清洁生产和生态化养殖,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实现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实现双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发展的关系,既维护生态利益,又兼顾经济利益,在推进畜禽养殖区划定的同时,优化畜禽养殖布局,转变畜禽养殖生产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路子,实现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发展双赢。

因地制宜,科学划定。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结合各乡镇资源特色,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畜禽养殖场(小区)与养殖功能等要素,按照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不同功能定位,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区。

重点保护,从严管控。以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要求为重点,发挥禁养区、限养区功能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从严控制适养区规模,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综合治理。

分步实施,逐年推进。摸清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数量、畜禽存栏量,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合理安排关停、搬迁或转产、整改时间,按照年度目标和时间节点,有序推动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划分畜禽养殖区。结合我县“多规合一”工作,依照县总体规划布局,统筹考虑环境承载力和功能分区,科学制定、公开公示畜禽养殖区划分方案。

(二)开展整治清理行动。根据既定畜禽养殖区划分方案,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关停、搬迁或转产、整改和补偿奖励实施方案,做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停、搬迁或转产、整治工作。引导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开展以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改造,建立健全与养殖规模向配套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利用等基础设施。要出台扶持政策,解决实际困难。要统筹安排用地用林指标和财政资金,制定“十三五”期间和年度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停、搬迁或转产、整改计划,充分保障需搬迁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用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需求,对禁养区内关停、搬迁、转产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对在限养区、适养区内需要整改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给予资金支持。完成期限:(1)2017年3月底前制定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停、搬迁或转产、整改计划和扶持政策;(2)至2017年12月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全部关停、搬迁或转产,限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完成粪污综合治理任务的50%,适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完成粪污综合治理任务的30%;(3)至2018年12月底,完成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综合治理任务,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完成适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综合治理任务的80%,粪污利用率达到50%;(4)至2020年12月底,完成全县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综合治理任务,适养区粪污利用率达到80%。

(四)加强畜禽养殖区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区监管巡查。对于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在清理前要杜绝其扩大饲养规模。同时,要削减排污总量,限期关停。对于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要督促其落实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此项国家标准指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总量控制要求。对限养区内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

(五)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1.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出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制度体系。2.县各职能部门在办理畜禽养殖项目立项、用地、环评、防疫条件审核等手续时,应当将畜禽养殖区划分方案作为审核依据之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出台畜禽养殖污染物的综合处理方法及处理流程,推动种养结合,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畜牧业综合效益。

四、工作措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部门、各乡镇要广泛开展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坏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尤其要做好搬迁、取缔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规划、环保、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新、扩、改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要组织严格的环评验收。农业、畜牧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经批准的新、扩、改建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要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业监督检查和情况上报,配合各执法部门抓好查处和打击各种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明确主体,加强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畜禽养殖企业作为治理污染的主体,应主动积极地投入污染治理,保护白沙县流域水环境质量。

(五)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工作责任。畜禽养殖区划分是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之一,已纳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县政府相应将该项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年度考核内容,每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未通过的单位和乡镇政府,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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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竹林的风1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