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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XX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答复书
2018-08-31 | 阅:  转:  |  分享 
  


临河区XX镇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答复书

?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张XX对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我镇做出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处理决定书》(临双政发[2015]99号),是依据有关法律、政策做出的,没有申请人所诉的XX镇政府采取种种手段不让申请人耕种该宗土地,并做出处理决定称申请人没有该宗土地使用权的事实。我镇没有申请人所述的与法律、中央政策相违背的违法行为。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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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调处权争议全部案卷材料?





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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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河滩汉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