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HJ549 7HJ/T45 沥青烟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15439 HJ/T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8苯并(a)芘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 HJ646 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高效液 HJ647 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 HJ584 相色谱法 9 苯、甲苯、二甲苯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 HJ644 相色谱-质谱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 HJ734 /气相色谱-质谱法 10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8 7实施与监督 7.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7.2在任何情况下,石油炼制工业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 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 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 施的依据。 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