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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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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续表F
序号名称
12粮食、食品库房及粮食堆场
13高锰酸钾、重铬酸钠厂房
14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次氯酸钙厂房
15可燃材料工棚
16可燃液体贮罐、桶装库房或堆场
17柴油、机器油或变压器油灌桶间
润滑油再生部位或沥青加工厂房
18
19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
20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和棉、毛、丝、麻及其织物的库房
21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
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印染厂的漂炼部位
22
23木工厂房和竹、藤加工厂房
24纸张、竹、木及其制品的库房、堆场
25造纸厂或化纤厂的浆粕蒸煮工段
玻璃原料熔化厂房
26
27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
28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
29钢材库房、堆场
30水泥库房
31搪瓷、陶瓷制品库房
32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库房
33原木堆场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通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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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大道至简wj1...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