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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研读006:明微电子
2018-09-21 | 阅:  转:  |  分享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司2015年度与美亚迪系公司发生业务往来1,632万,其中将深圳市德赛邦科技有限公司、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
公司拖欠的145.42万、127.99万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金额占销售金额的16.75%。解读: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
他重要事项』之『四、诉讼或仲裁事项』披露『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没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也即,公司未对上述两家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有效追偿手段。根据工商/企查查的检索,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美
亚迪系』的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与『美亚迪系』在业务介绍上有关系,在股权上没有投资与被投资关系,诉讼及被执行案件多达81处。而
深圳市德赛邦科技有限公司无自己作为被告的诉讼信息,仅有的一桩诉讼,德赛邦科技作为原告,美亚迪是第三人。未见明微电子积极主张权利。披
露:股份公司前身设立时有法人股东国微电子,持股28%是第一大股东。2010年12月,国微电子将股权转让。目前实际控制人王乐康曾就职
于国微电子,董监高成员黄荣添、尹志刚、郭伟峰、王欢、王忠秀也曾就职于国微电子。前十大股东中的第五大股东黄学良持股210万股,占比4
.5181%。解读:根据查询,黄学良通过深圳市国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微科技,于2004年12月起担任国微电子的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直
至2016年7月6日退出董事长及总经理职位,但未转让股权。国微科技与国微电子注册在同一层,明微电子与他们都在同一栋大楼里面。反馈意
见也问询了如下问题『与国微电子的客户、供应商是否重叠,与国微电子是否存在共用办公场地、人员混用等情形』。披露:2013年2月,发行
人以3,360万元回购深圳鑫汇科所持发行人的420万股股份,并对此部分股份进行注销。2015年3月,发行人以2,600万元回购彩虹
创投所持发行人的294万股股份,并对此部分股份进行注销。解读:彩虹创投股份来源于2010年12月国微控股转让的210万股,受让价格
10元/股,成本2,100万元;后经过分红股、资本公积转增变为294万股,2015年退出价格8.84元,收到价款2,600万元。投
资五年,低价退出,不知道2015年3月彩虹创投退出的时候是否投入了二级市场,那就真是凤凰变乌鸡了。披露:2017年1-7月毛利率变
动较大,如下图:解读:招股说明书解读为『2017年上半年,得益于市场需求的持续景气,上游供应商产能紧张,下游需求量大扩大新产品的
销售规模,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带来公司整体毛利率上升』。公司LED照明及电源类毛利率大约32%左右,2017年1-6月公司
整体毛利率32.35%,与LED照明及电源类相当。LED景观亮化类毛利率报告期内高达53%,2017年上半年整体毛利率提升全靠
了这类业务,是否具有持续性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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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357490029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