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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研读011:锋龙电气之股权激励
2018-09-21 | 阅:  转:  |  分享 
  
▌一、一个月内增资是否涉及股份支付披露:2016年4月27日发行人向两名法人股东、五名自然人股东以1.78元/股增发股份,5月5日工商变更办
理完毕;2016年5月17日,发行人以4.51元/股向两名外部法人股东增发股份。招股说明书解释2016年4月是内部(老)股东增资,
以2016年1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值(合并口径)1.78元/股定价;而第二次增资是发行人引入外部机构股东,增资价格经过三方协商一致
确定。▌二、法人股东层面员工增资构成股份支付披露:锋龙股份股东威龙投资是员工持股平台,2016年5月9日增资359.166万元,董
剑刚及其他47名股东增资,增资价格3.30元/股,参考价格为锋龙股份2016年1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值1.78元/股。锋龙股份20
16年4月股改后,威龙投资持有锋龙股份6,519,697股,此时,威龙投资注册资本3,000,000元,通过增资稀释老股东的方式实
现股权激励。解读:结合一和二以及其他资料,锋龙电气实施股权激励的路径为先老股东按照净资产价格增资,其中某个老股东作为股权激励的法人
股东,之后再按照某种估值规则引入外部股东。股权激励在法人股东层面实施,好处是大股东能有效地把控股权激励的员工股份,对稳定公司核心团
队有一定的作用,不至于等到企业上市后,员工股权价值大增实现财务自由后,员工无心工作甚至抛售股票接离职。▌三、股权激励平台设立的集中
方式分析:一、股权激励对象直接成为发行人股东。该种方案对员工最有利,当股权增值到一定层度后,可进可退,自由;二、将员工装入设立的合
伙企业,合伙企业再低价增资发行人。在合伙企业层面,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相关人等成为GP,对实际控制人有两大好处,第一是以少量的股份控制
较多的股份,增厚了对公司的控制权,第二是能对被激励的员工实施一定效果的控制,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员工股权价值大增实现财务自由后,员工
无心工作甚至抛售股票接离职的情形;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再低价认购发行人股份。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有资合性
的特点,与合伙企业相比,实际控制人很难用少量的股份控制公司,当然委托表决权、修改公司章程等有一定的用处,不过从税务、控制力度、管理
方式等角度看,公司制股权激励平台在同等条件下不如合伙企业好;四、资管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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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357490029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