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ZN-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服务指南荆门市行政审批局2017年X月 X日发布2017年X月X日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已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企业在食品经 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情况下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业务。二、基础要素(一)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二)事项代码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三)办件类型承诺件□即办件(四)申请形式窗口申请网上申请(五)服务对象自然 人法人其它组织(六)受理机构荆门市行政审批局(七)决定机构荆门市行政审批局(八)监察机构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九)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 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第17号令)第三十五条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 可证补办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 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 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3.《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24号)第三十八条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 一致。(十)受理要求1.申请时限无2.受理条件荆门市行政区域内已经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企业,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荆门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补办。3.禁止性要求无。(十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技术审 查时限不计算在内)(十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限不计算在内)(十三)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目录见表1:表 1食品经营许可补发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要求材料性质(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份数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书下载网 址:http://zwzx.jingmen.gov.cn/app/hdjl/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纸质版□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2遗失公告的材料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现场核验原件,大厅提供复 印服务纸质版□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3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本局核发现场核验原件纸质版□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4《营业执照 》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内已取得“一照一码”或“五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 机构代码证》纸质版□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5申请办理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 人身份证省食药监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板。下载网址:http://www.hubfda.gov.cn/wsbw/bszn/ylqx/y lqxsc%20/22059.htm身份证现场核验原件,大厅提供复印服务纸质版□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其它要求:1.所有材料应完 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3.身份 证原件需在现场办理时核验,其他材料原件现场提交。4.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5.网上提交材料 的,按材料目录提交电子扫描件,电子扫描件可采用PDF/JPG/DOC格式。2.表单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空表)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空表)见附件2。3.申请材料范本营业执照(范本),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申请书(范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范本)见附件 。(十四)结果名称1.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十五)结果样 本食品经营许可证(结果样本),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见附件。(十六)收费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十七)办理时间窗口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预约办理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5:30。(十八)办理地点办理地点:湖北省荆门市行政审批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 号。(十九)办理流程图办理流程图见图1:图1办理流程图三、办理流程(一)申请申报人通过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 /zwzx.jingmen.gov.cn/app/hdjl/,进行网上申报。(二)受理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 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 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单》。(三)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 请人应积极配合。(四)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五)制证发证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荆门市行政审批局电子印章),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 书(荆门市行政审批局电子印章)(见附件)。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 份证领取证件。(六)中止企业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应当中止许可,直至案件处理完毕。(七)终止1.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尚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 受理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申报,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全部申请资料,并注明原因。2.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 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已受理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 不予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并收回《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四、办理服务(一)预约办理可通过电话、网上等预约服务。电话号码:0724-2 381676。网址:http://www.hubfda.gov.cn/(二)咨询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等方式进行咨询。1. 窗口咨询。地址:荆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工位。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24-2381676。3.网上咨询。网址:http:/ /zwzx.jingmen.gov.cn/app/hdjl/。4.微信公众号咨询:荆门市行政审批局。(三)进程与结果查询可通过网页 查询办理进度与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zjm12345.com/。(四)物流快递物流快递寄出申请人可选择邮寄送达的方 式获取办理结果,需通过物流快递获取办理结果材料的,应提供收件地址、收件人及电话。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监督投诉1.申请人可通过 窗口、电话、网上、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窗口监督投诉。地址:荆门市行政审批局环投科。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号码:0724- 2381380。网上监督投诉。http://zwzx.jingmen.gov.cn电子邮件监督投诉。电子邮箱:hbsyj12331 @163.com。信函监督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荆门市行政审批局环投科。2.收到投诉后按照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投诉处理办法》办理并 回复。(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人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单位名称:荆门市行政审批局地址:荆门 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电话号码:2381380。网址:http://zwzx.jingmen.gov.cn。(三)申请人义务 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性。3.配合监督检查。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补发申请书( 空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表)3.食品经营许可补发申请书(范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范本)5.食品经营许可证(结果样 本)6.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书申请者名称:日期:年月日敬告1.申请人应当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也可以打印,但签字必 须由本人书写。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 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表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联系电话补证类型□ 正本□副本副本补证数量申请补证原因□《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请填写:公告媒体 名称公告日期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 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 表)委托人姓名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被委托人姓名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兹委托办理________。授权范 围:□1、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2、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 辩的权利。□4、签收批件的权利。□5、其他权利。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单位公章)被委托人(经办人):年月 日年月日注:委托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已授权的请在□中打“√”,未授权的请在□中打“×”。附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 书申请者名称:XX有限公司日期:2017年9月25日敬告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 的义务。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 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纸。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也可以打印,但签字必须由本人书写。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 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 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表经营者名称XX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JY1421022000000x联系电话XXXXXXX XXXX补证类型正本副本副本补证数量1申请补证原因《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请 填写:公告媒体名称XX日报公告日期2017年XX月XX日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 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字(盖章):张XX委托代理人签字:20 17年9月25日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范本)委托人姓名张XX?职务总经理?工作单位XX有限公司?联系电话X XXXXXXXXXX?被委托人姓名陈XX?职务业务经理?工作单位XX有限公司?联系电话XXXX-XXXXXXX?传真XXXX -XXXXXXX?手机?XXXXXXXXXXX??兹委托办理__食品经营许可补发申请_______。授权范围:1、接受行政机关依 法告知的权利。2、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4、签收批件的权利。□5、其他权利。委托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委托人单位公章)被委托人(经办人):陈XX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5日注:委托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已授权的请在□中打“√”,未授权的请在□中打“×”。附件5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结果样本)附件6行政审批申请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结果样本)(退)(申请人):关于事项的申请材料。由于下面第条原因,我局决定不予受理此申请。请在20天之内取回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过期视为自动废弃。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4、其它说明:(荆门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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