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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个人所得税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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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征管及操作培训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2018-12-11目录CONTENTSaa改革主要内容个税概述Par
t01个税概述个税概述–个人所得税定义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IncomeTax)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
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主要职能:——调节收入分配;——组织税收收入。第2次修正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始征税,税率20%第6次修正
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3500元调整税率和纳税期限20062011199419991980201820072008个税概述–我国个
税法发展历程我国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3次修正提高减除费用标
准到1600元;增加自行申报和扣缴申报规定第1次修正“三税合一”征税项目增加到11个第5次修正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2000元第7次
修正1.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5000元2.综合与分类3.调整税率级距4.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立法5个征税项目减除费用标准800元第4次
修正储蓄存款利息税率,由20%降低为5%。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纳税人识别号问1: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
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个人
所得税法第九条纳税人识别号Part02改革主要内容优化税率结构简并所得项目,确定综合所得范围完善扣除模式,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健全社会配套变革征管方式完善涉外税收政策主要变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254163主要变化1–简并所得项目,
确定综合所得范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428635917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
然所得经营所得主要变化1–综合所得–征税范围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
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
、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
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概念解释主要变化2–完善扣除
模式基本扣除费用六万元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综合所得扣除项目2143专项扣除子女教育住房公积金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商业健康险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
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年金主要变化2–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到5000元/月专项扣除(维持不变)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
保险2%失业保险0.2%住房公积金5-12%专项扣除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结合总局最新消息)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
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请以最终实际公布文件为准注意: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及规定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
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
生、博士研究生教育)。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受教育子女的
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子
女教育扣除有关问题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如何分配?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2.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
以扣?3.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4.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能否扣除?因病休学呢?5.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
父亲,谁来享受政策?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主要内容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
元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有变化)注:新增“中国境内”2?纳税
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其他规定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1个人接受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有变化)注:原征求意见稿为“个人接受同一
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
扣除。”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继续教育扣除有关问题
1.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2请解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的区别?3.电工证是非学历教育吗?如何判断技能人
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4.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没有取得学历证书可以扣48个月吗?48个月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能
否作为第二次继续教育再扣除?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1、主要内容限额内据实扣除(超
过自负15000元的基础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减除医保报销部分,对纳税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支出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
年度汇算清缴时,在一定限额内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有变化)注:新增“减除医保报销部分”,每年
60000元标准限额待定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2、其他规定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自
付15000元的基础上)1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有变化)2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大病医疗扣除有关问题1.为什么要设置扣除上限?2.对大病有范围界定吗?3.子女和配偶生病,纳税人是否可扣?4.为什么大病医疗支
出在纳税人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主要内容每月10
00元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
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有变化)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
、其他规定每月1000元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
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3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有关问题1.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
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2.如何判断贷款所购房产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标准?3.贷款利息扣除是一直扣吗?有年限要求吗?4.首
套贷款利率有全国统一标准吗?5.纳税人应当保留什么资料备查?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
除1、主要内容每月800、1000或1200元纳税人本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200元;(有变化)(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有变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
00元。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
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其他规定每
月800、1000或1200元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2市辖区户籍人
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3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4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
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住房租金扣除有关问题1.
为什么住房租金分地区设置不同的扣除标准,而房贷利息按照统一标准扣除?2.纳税人在南京工作,但是在南京郊县租房,可以扣除吗?主要变化
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主要内容每月2000元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三种分
摊方式:一是平均摊;二是约定摊;三是老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
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其他规定每月2000元1被赡养人范围: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二是子女已
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3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
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赡养老人扣除有关问题1.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是谁?2.为什么没有将配偶的父母纳入扣除范围?3.实施赡养老人
扣除需要哪些部门协同配合?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办理子女教育扣除需提供以下等
信息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接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起止时间就读学校全称就读国家(地区)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50%或
100%)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接受教育的资料。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
意见稿)01纳税人方面自行判断02申报扣除03提供资料主要变化2–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扣缴单位方面01员工向单位财务
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接收02在发放工资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将员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扣除金额填写至扣缴报
告表03办理税前扣除,并计算应纳税款问2: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
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温馨提示问3: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自
2019年1月1日起问4:扣缴义务人应为纳税人办理哪些其他事项?问5:我是单位财务,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
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其他扣除其他扣除(维持不变)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改革前(左)改革后(右)个税税率表对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
、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级数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1500元3%?1不超
过36000元的3%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3超过4500元至90
00元的部分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4超过300000
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6超过
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7超过96
0000元的部分4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某员工2018年10月9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为230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方
法1:超额累进原理分段计算23000-5000=18000=3000+9000+6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03+90
000.10+60000.20=2190(元)方法2:速算扣除数法直接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000-5000)0.2-
1410=2190(元)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综合所得7级超额累进税率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收入
额的确定按收入全额作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按扣除20%的费用作为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扣除20%的费用作为收入额稿酬所得扣除20
%的费用再减按70%计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注意:对非居民个人而言,没有综合所得和预扣预缴的概念。修订情况居民个人非居
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所得稿酬所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
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
门制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累计预扣法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纳税人
申报的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
得税率表(年度),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
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法的具体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
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
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工作月份数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提供扣缴客户端,由单位录入当月
收入、扣除等金额后,自动计算出每一个纳税人自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起累计至当期的应纳税款、扣减已纳税款后,计算出每一个纳税人当期应
纳的税款。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的好处可以实现只有一处工资薪金且在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税款
的全年精准计算,个人则无须办理年度自行汇缴补退税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地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减轻征纳双
方的纳税成本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例】2019年1-6月,员工均在同一单位工作,每个月工资18000元
,三险一金每月扣除3200元,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不考虑其他情况,子女教育费、赡养老人等专项
附加扣除每月2500元,则: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180006-32006-50006-25006)10%-2520]
-1130=730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初稿)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2019
年1月1日后):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20%②每次
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20%③每次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每次收入×(1-20%)×预
扣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见附表二)附表二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级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
过20000元的20%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个人所得税扣缴申
报管理办法(初稿)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扣除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预缴环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
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额(2019年1月1日前)或应预扣预缴税额(2019年1月1日后)计算公式:每
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收入-800)×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收入×(1-20%)×20%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
缴-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初稿)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扣除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
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预扣预缴环节,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
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额(2019年1月1日前)或应预扣
预缴税额(2019年1月1日后)计算公式: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收入-800)×(1-30%)×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
:收入×(1-20%)×(1-30%)×20%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稿酬所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代扣代缴-向非居民
个人支付以每月收入额减除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20%费用
后的余额(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再减按70%(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
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改革前(左)改革后(右)个税税率表对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5%0?1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750
?2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150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3超过90000元至3
00000元的部分20%1050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4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
分30%4050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5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65500主要变化3–优化税率结
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费用应纳税所得额经营
收入额成本损失5级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4000以下减800,以上减20%其他各项分类所
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不变此次改革突出“四项分类所得改为综合征税”。下图中其他各项分类所得,其计税方法和征税规定保持不变。20%偶然所
得财产转让所得减财产原值、合理费用主要变化4–完善涉外税收政策–居民个人与非居民满183天满一年无居民概念有居民概念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8年版)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
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
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
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11年版)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
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
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变化4–完善涉外税收政策–新增反避税条款纳税调整主要变化5–变革征管
方式旧税法新税法以代扣代缴为主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VS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
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
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
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
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
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
,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
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
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
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
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
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
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主要变化5–变革征管方式–自行申报时间要求01030205
04主要变化5–变革征管方式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对工资日常预扣预缴时因没有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而多预缴的税款,纳税人可以提
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予以退还主要变化5–变革征管方式–哪些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自行申报(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
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累计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
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年度汇算清缴(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4)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专项扣除,专
项附加扣除而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5)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6)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的主要变化6–健全社会
配套–部门协作05050404030301010202教育教育卫生卫生金融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公安公安人民银行人民银行1111
1010090908080707060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障医疗保障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民政主要变化6–健全社会配套–部门协作征管流程概述纳税人提供信息,变化时修改扣缴义务
人报送验证基础信息税务机关赋予纳税人识别号05信用管理03汇算清缴01实名认证建立全国自然人纳税信用库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确定和发布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服务提示:“一人式”归集,预设主管机关,推送清册汇缴申报:提供预填服务,自行或委托进行年度申报税款补缴:提供第三方协议、银联、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电子退税:依纳税人申请,系统加工人工审核,电子退税02纳税申报04后续管理开展过程服务:完善监控指标体系,全流程监控,自动提示预扣预缴环节: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事后抽查汇算清缴以后:全面风险管理,两级分析,三级应对反避税管理:对有跨境交易的自然人实施反避税管理自行申报:报送专扣信息,依法自主申报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扣缴申报,代缴税款申报管理:咨询辅导,办税服务,促进遵从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谢谢!进一步拉长3%、10%、20%三档较低税率对应的级距,同步缩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维持不变。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因此,取消了劳务报酬的计算方式。大幅度调整各档次税率级距,如最低税率5%对应的级距由原1.5万元提高到3万元,增长1倍,最高税率35%对应的级距上限由原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增长5倍。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因此,取消了劳务报酬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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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郭东gd首藏)